簡介

公公去世三個月,婆婆再婚,還讓我給她出嫁妝。 老公謝常林不顧我阻攔,將我們所有積蓄給了她,說是給她的養老費以及之後幫我們帶孩子的費用。 卻沒想到,婆婆結婚後,借口兒孫自有兒孫福,拒絕幫我們帶孩子。 我不得已辭職在家。 可是兩年後婆婆患上癌症又要來我家。 謝常林說那是他媽,他不能不管,將人接到了家中來。 然而讓我意外的是,不到兩年時間婆婆就花光了公公的百萬賠償金和老公給她的三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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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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