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在業主群發了一句話: 【我家 2201 房出售,110 平方精裝修,有意者私聊!】 我一臉老人看手機的表情。 我婚前買的房子,怎麼成她的了! 她有什麼資格自作主張? 我沒慣她,直接在群裡@她: 【婚前財產,不賣!謝謝。還有,這人不是業主,麻煩物業將她踢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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