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踏光而來

第1章

字數:3501

發佈時間:2025-01-02 15:14:44

我穿成了男主的後媽。我來到時,我的「丈夫」正拿著皮帶狠狠地抽打著蜷在地上的少年,已經把人打得皮開肉綻,卻尤嫌不夠,還想吐出嘴裡的煙頭來燙他的背脊。


我想把男人拉開,卻被用力地甩到沙發上,男人暴躁地吼我:「一會再收拾你。」


我不能幹等著被收拾,一把淚一把涕地敲開了隔壁鄰居的門,鄰居那家人日日聽著這邊鬼哭狼嚎的聲音,早就覺得厭煩,見我求助,就幫我報了警。


男人被警察帶走的時候,獰笑著對我說:「你完蛋了。」


我心有餘悸,直至看到他被帶上警車,冰涼的渾身才稍稍回溫了一些。


我在拾起地上的酒瓶的時候,不小心踢到了一團肉。


那是我的「兒子」,也就是繼子,還縮在地上起不了身。


他叫李喻,本書的男主。


人設很美強慘。


但他現在才十五歲,美是美的,隻是不強,還很慘。


李慶那個混蛋爹,酗酒賭博打兒子打老婆這些惡習全佔,李喻的親媽就是被他逼得從樓上跳下去的。


在書裡,「我」這個後媽和李慶在棋牌桌上認識的,跟了李慶後,雖然不跟著他一起打兒子,但李喻在受虐時,她始終袖手旁觀。


然而後來還是被李慶失手打死了。


我想把李喻拉起來,卻不知道從何下手,這孩子的身上,到處是傷痕,「李喻,你能站起來嗎?我帶你去醫院。」


「滾啊!」李喻突然抽出被他壓在身下的一個啤酒罐,躁烈地把它砸到我的腳邊,酒水四濺。


我心裡攢著氣,忽然覺得不管也罷,索性站起來,跨過一地的啤酒罐,大步地走向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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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麼穿過來就要管這些破事?白白給人當後媽最後還要被打死。


我現在就走,有多遠走多遠,小命重要。


我穿過狹窄陰暗的樓梯,走出大門。


剛走了三四步,我不自覺地停了停,抬頭往樓上看過去。


李喻就站在陽臺上,他呆呆地看著我。


精致漂亮的臉龐上青一塊紫一塊,嘴角還滲著血跡。


他再怎麼看我也不可能管他的。


幹嘛要自尋麻煩上身。


我是他的誰啊。


兩分鍾之後——


「把衣服脫了,給你抹藥。」我指使李喻。


李喻坐在床上,低著頭不說話,也不肯動。


「別扭捏了,你再拖下去這些傷口都得爛掉。」


我找不到李慶藏起來的錢,沒法子去醫院,隻能把家裡能搗騰出來的藥都搗出來了。


李喻開口講了他的第二句話:「裝什麼裝,你能嫁給他,你也不是什麼好人。」


「對,我不是好人,我報警是吃飽了撐的,我幫你上藥也是我不識好歹。」


李喻沉默了一會,終於上手把洗得發白的 T 給脫了。


看到他上身的時候,我心裡抽了抽。


鞭打的痕跡,被煙頭燙的痕跡,統統彰顯無遺,觸目驚心。


我不禁懷疑,如果他不是男主,會不會是根本沒辦法活下來的。


李喻抬頭看我,神色陰鬱,僵硬地問:「你哭什麼?」


「你自己照鏡子看看是個什麼樣,我被嚇到了還不能哭一哭嗎?」


李喻不屑地嗤了一聲:「假模假樣。」


「得了,你別Ţû₇在這死鴨子嘴硬。」


李喻還是個犟鴨子。


明明疼得冷汗連串地掉,卻緊咬著牙關不肯痛吟一聲,抓著床頭櫃的手都快要用力得變形。


我嘆了口氣。


這時電話響了,我去接,接起的那一刻,整顆心都懸了起來。


警局那邊說,拘留七天。


我木木地放下電話,有氣無力地對李喻說:「他七天之後就會出來。」


李喻怔愣地看著我,臉色煞白。


他突然從床上跳下來,貓著身伏進床底裡,出來的時候手上捏著一堆零散的錢,有一百塊有十塊也有一塊的,不管不顧地把它們塞到我手裡,歇斯底裡地吼:「走啊,去客運站找張票,再不走你跟我媽一個下場!」


我騰出手來拖他:「一起走。」


李喻甩開了我的手,他在這一瞬間染上了很重的戾氣,他一字一字地說:「我不走,我要帶他一起下地獄。」


2


「你是要宰了他,還是要在宰他的時候被他把刀奪過來,然後把你給捅了?」我問他。


李喻冷笑:「你也要我忍忍就過去了是嗎?你知道我媽怎麼死的嗎?所有人都勸她忍忍,等孩子大了就好了,結果我是大了,但我沒媽了。」


我盯著李喻一會,攥緊錢,強行把他拽出家門。


我在路上抓住人就問小診所在哪裡,那人給我指之後,暼了一眼李喻,隨口說了一句:「他爸這是又打孩子了?」


很司空見慣的語氣。


李喻那隻被我鉗住的手顫了顫。


連診所的醫生都和路人是一樣的反應。


我解釋道:「沒辦法ŧù₋,姓李的一喝酒就上頭,上頭了就打人,我也攔不住。」


「想個辦法,把孩子給別人帶吧。」醫生說道。


他在給李喻上藥的時候,一直在皺眉頭,還連連嘆氣。


最後沒有收錢。


回到屋子時,我翻箱倒櫃,連陽臺上面晾的衣服都拿下來一件一件地搜,總算弄了些現金出來。


我對李喻說:「現在是暑假,我帶你去外頭躲兩個月,等學校開學,你住學校裡頭別出來了。」


李喻周身的氣息立刻變得警惕起來,他神情狐疑:「你為什麼要管我?」


「他打死你,下一個打死的就是我了。」


「你不是沒到三十嗎?離了再找啊,兩條腿兩個眼睛一個嘴巴的男人滿街都是,你去天橋底弄一個回來都不會有比李慶更爛的了。」


我苦笑道:「怎麼離啊?沒到民政局我的墳頭草就長起來了。」


李喻沒有再諷刺我,他垂下頭好久,低低地說:「你不是要帶我躲嗎?躲吧。」


去客運站的路,是李喻帶著我走的,他很熟悉,應該是演練過很多次。


我們隨便定了個地方,然後急急忙忙地上車,明知李慶還有七天才能出來,卻無時無刻不在警備地窺探四周。


廉價小賓館是便宜,但住多兩天也就不便宜了,試探到這裡缺人手之後,我哀求老板娘讓我當個打雜工。


老板娘見我是從外地來的,猶豫著不肯答應。


一直在我身後的李喻終於出聲,他耷拉著頭,氣息孱弱地說:「媽,沒事,咱走吧,去客運站裡面睡睡又是一晚。」


他叫我什麼?


這是……在幹什麼?


老板娘驚訝地說:「你這麼年輕就有個這麼大的兒子,這是初中就生娃了啊。」


我尷尬地笑笑:「家裡窮,沒讀多少書,早早就嫁人生孩子了。」


「算了,幹吧幹吧,好好幹,當作房費了。」老板娘說。


住進去的時候,李喻一晚上都沒說話。


凌晨三點的時候,我看到他還在呆呆地坐在窗邊,不知道在想什麼。


白日裡,我在小賓館裡做工,李喻就在附近的小吃店找了個活幹。


我知道他在攢錢。


小說裡,李慶就想李喻把初中讀完就算了然後早早地進廠賺錢,偏偏李喻的成績很好,那些心善的初中科任老師不忍心好苗子就這樣被折掉,就幫他交了高一的學費,可是以後的花銷,總是要自己想辦法的。


中午的時候,我摸到了小吃店。


李喻正在吃午飯,是一碗小餛飩。他倒了很多辣椒,辣得嘴唇發紅。


「沒什麼人,我帶你出去逛十分鍾。」我對李喻說。他不說話,算是默認。


李喻的皮膚是瓷白色的,這好像遺傳他媽媽的,在太陽底下曬一曬就會發紅,沒走多少步,我就捎了兩根老冰棍,拉著他在樹蔭底坐著。


這麼熱的天,李喻一直穿著長袖,額頭滲出的汗就沒停過。


我知道這是為了遮擋傷痕。


不遠處有一個籃球場。


雖然是烈日,但七八個高中生正興致勃勃地在籃框下揮灑著汗水。他們穿著色彩鮮豔的球衣,很酷的球鞋,肉眼可見的意氣風發。


李喻安靜地凝視著他們。


忽然間,他把臉埋在手心裡,雙肩微微顫抖著。


李喻被他爸打斷肋骨的時候都沒有掉眼淚,卻在籃球場前號啕大哭。


我知道以後的他,會上頂尖的學校,有傲人的工作,以及高企的社會地位。


雖然我知道現在的苦難,是他在前進路上的墊腳石。甚至這些往事在小說裡都可以被輕輕抹過。


但是每一聲惡毒的咒罵,每一根打斷的皮帶,每一隻陷進皮肉的煙頭,都是真實存在過的,它們造成的疼痛永遠刻在了李喻的骨子裡。


3


冰棍在烈日下迅速融化,少年的眼淚也在快速風幹。剛才我走開了一會,回來的時候佯裝無事人一樣說:「給你買了冰袖,用這個套在手臂上吧,這天穿長袖太熱了。」


李喻的臉上已經看不出哭過的痕跡,依舊是那副波瀾不驚冷冷淡淡的神情,「謝謝。」


但李喻也是真的心細,我晚上回去翻行李包,發現他基本隻帶了長袖出來,短的也就一件,見我面露難色,李喻低頭說了一句「我不熱」,之後就去埋頭做功課。


他好像是在提前預習高中的課本。


李喻在看英語的時候,似乎弄不清某個長難句的語法,來回念了好幾次。


我下意識地開口:「引導詞在句首,從句後面是不是沒有逗號隔開?沒有的話是主語從句。」


小小的房間裡頓時陷入突如其來的靜寂中。


我看向李喻,發現他已經停下筆,神色怪異地看著我。


「你會英文?」李喻問出口。


「我……」我支吾一下,「說以前沒讀過書是騙那老板娘的,我多少讀過一點。」


李喻哦了一聲。


我坐在床上數日子,猛然驚覺現在已經是第七天了。李慶快要出來了。


我想起小說裡面,李喻之所以能徹底與吸血鬼父親割席,就是因為李慶失手將「我」打死了,被判了無期,後來病死在監獄裡。


想到這裡,我冷汗連連,甚至有即刻拾包袱逃跑的衝動。


驚懼地過了一夜,第二天頂著黑眼圈去給老板娘打雜,還被罵了好幾回毛手毛腳。


我覺得在這我也幹不長了。


晚上八點,李喻還沒有回來。


我隨口和老板娘搭話:「最近還挺多人過來這邊玩的,到處都很忙。」


「是啊,你從哪個地方來的。」


我突然噤了聲。


就在這時,我收到了李喻發來的手機短信,上面隻有兩個字:「快跑!」


我瞬間就明白過來發生了什麼。


我知道自己現在應該頭也不回地逃,跑到天邊去,不再見李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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