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錯愛:我和兩個男人的秘密

第1章

字數:3497

發佈時間:2025-07-15 15:25:57

一、小美篇


 


我有一個秘密:我跟一個富二代「好上了」。


 


但我有男朋友。


 


當時我剛洗完澡,走出那個比我和男友租的房子還大的浴室,我的手機響了。是我男朋友張明朗。


 


鬼使神差,我接了。


 


電話裡他挺高興的,「你今天能準時下班回家吃飯嘛?」


 


我正在盤算怎麼回他,他又神神秘秘地補充一句:「我……有點事想告訴你。」


 


不等我說話,劉遠航就從我身後拿過手機,替我掛了電話。他是這別墅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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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從我身後襲來時,我感覺到了他的興奮。


 


「小美,你讓我等了太久。」


 


然後——我們做了預料之中的那件事。


 


對此我有些愧疚,也很迷茫。


 


但你問我後悔嗎?我可以很肯定地回答——並不。


 


劉遠航是一個富二代,我從認識他的第一天起,就期待著今天了。


 


你們可能會覺得我是壞女人,但我已經過了相信「有情飲水飽」的年紀了。


 


我想要錢,很多很多錢,這是張明朗給不了的,但劉遠航可以給我。


 


用我的朋友林嬌嬌的話說:嫁給一個富人,就算離婚也能分他一半財產。


 


所以,我擔心什麼呢?


 


?


 


我跟劉遠航是在便利店認識的。


 


我用業餘時間在這兒打零工。他當時進來買水,沒帶錢,也忘記拿手機了。


 


他看上去有三十五六歲。我認出他身上那件西服價值不菲;他停在路口的那輛大奔也是高端系列。


 


說不清在期待什麼,我幫他付了水錢。


 


我跟他說,以後他要是路過,再還我就行。


 


他喝了一口水,笑了:「那就一言為定。我叫劉遠航,你呢?」


 


「我叫李小美。」我盡量平靜地回答。


 


「謝了!」他沒有加我的微信就走了,也許不會再出現了。


 


沒想到幾天以後,他又來了。還是開著那輛大奔。他進門之前,我就看到了他的車——上一次我記住了車號。


 


他進來後,二話沒說就將一個 LV 包包遞給我。


 


「你別多想啊。這是我送客戶的禮物,客戶說她有一個一樣的,奢侈品又不好退貨,我就想著送你得了。」


 


看著這個包,我情緒特別復雜。


 


曾經讓我和張明朗大吵一架的包,對另一個男人來說,隻是隨手就能送給陌生人的東西。


 


「女孩應該用好一點的東西。這包對我來說,就像你給我的那瓶水一樣。收下吧!」


 


可能怕我覺得有負擔,劉遠航眼睛裡都是真誠。


 


也正是這句話,讓我看清了橫亙在人與人之間巨大的財富鴻溝。我隱約感覺到了劉遠航想要什麼,但我有點猶豫。


 


後來劉遠航又約過我兩次。我拒絕了一次後,第二次才赴約。我不想讓他覺得我太好上手。


 


那次劉遠航帶我去了一家日本餐廳,吃完飯之後我根據菜單上的價格算了一下,人均 2000 塊。


 


那天是我吃過所有飯裡最愉悅的一餐。不是飯菜有多好吃,而是服務員對我的態度,讓我感覺自己仿佛是世上最值得被善待的人。


 


劉遠航也讓我如沐春風。他細心地為我拉開餐椅,溫柔地跟我介紹每道菜的特色。


 


「這家店的魚生,全部是從日本空運過來的,最大程度上保留了食材的新鮮度,口感還不錯。」


 


「海膽配三文魚籽,一定要配這個甜蝦刺身一起吃,鮮甜,還不腥,你嘗嘗。」


 


我望著劉遠航並不出眾的五官,此時隻覺得他帥爆了。我心想,怎麼會有男人這麼懂生活。


 


劉遠航還告訴我:「我們家是做燈具生意的,在青島有家分公司,每個月我都會過來幾天看看情況。下次我再來,還約你呀!」


 


我當時想,如果劉遠航再約我,我就和張明朗分手。


 


可是這之後,劉遠航突然就不怎麼找我了。我有點心慌,覺得自己可能被玩了。


 


但我又想不通,他玩弄了我什麼呢?他連我的手都沒拉。


 


這麼想著,很多天之後的一個下午,我在朋友圈刷到了劉遠航的一條朋友圈:


 


「被鴿了!有沒有在新都心附近的朋友,出來陪我吃個飯!」


 


我心動了,我不知道自己該不該留言。我怕留言後,他又說已經約到人了。但我更怕不留言,就沒有跟他見面的機會了。


 


於是我留言給他說:「有空!舉手!」


 


他幾乎秒回:「你在哪,我去接你。」


 


就這樣,我倆又聯系上了。


 


但僅僅是聯系上而已。


 


劉遠航對我,還是朋友之間的感覺。


 


在跟不跟張明朗分手的事情上,我有些拿不定主意。


 


但好在我有個特別會「對付」男人的軍師——林嬌嬌。


 


她已經用這種方式改變了自己的命運。我相信她的經驗。


 


我問林嬌嬌:「你說我到底怎麼選啊,是跟張明朗分手,還是選劉遠航啊!」


 


林嬌嬌不愧是情場老手,「當然要選劉遠航,傻子才會放過他!不過,美子,你也不能跟張明朗分手!」


 


我不明白嬌嬌的意思,傻傻地望著她。


 


嬌嬌篤定地笑了:「對劉遠航這樣的富二代來說,追女人最重要的是刺激。而你正好有一個深情前男友,沒有比這更刺激的事情了。」


 


嬌嬌果然很了解男人。得知我有一個交往七年的男友之後,劉遠航果然對我越來越放不下了。


 


他隻要一有空就找我,我們同進同出,儼然是一對情侶了。


 


為了不被張明朗發現,我絞盡腦汁找了很多借口外出。事實證明,隻要女人鐵了心想騙你,你就什麼都發現不了。


 


但我還是很猶豫,是否要跟劉遠航走出「關鍵性的一步」。我仍然怕劉遠航隻是騙我。


 


我和嬌嬌說了我的顧慮。


 


嬌嬌讓我放心:「以過來人的身份跟你講啊,跟劉遠航在一起的未來的確是不可預測,他可能騙你,可能上過床之後就再也不理你了,但他肯定會支付上床的費用。而且——如果幸運的話,你還是有希望和他在一起。聽我的!跟張明朗這種窮鬼搞對象,能得到什麼?跟他一起背房貸嗎?」


 


我覺得她說得對。


 


所以前幾天,劉遠航約我到他的別墅過周末,我同意了。


 


聽著海浪的聲音和劉遠航輕輕的鼾聲,我閉上眼睛。


 


不知道明天早晨醒來,我的未來會不會改變。


 


?


 


二、張明朗篇


 


我有一個秘密。


 


我女朋友小美跟別人上床了。我知道這件事,但她不清楚我知道。


 


那天,是我去辦理房產證的日子。去之前我沒告訴小美。我想給她一個驚喜。


 


我買的那套房,位於小美曾經最向往的小區——菩提小區,在那兒的房間裡能看到海。


 


我大學快畢業的時候,找工作不是很順利。當時心情很鬱悶,小美陪我從面試的公司回學校,正好路過這裡。這是青島市內最便宜的海景小區之一。


 


當時是傍晚。小區外路燈昏暗,小區裡燈火通明。


 


我心情糟透了,感到自己的人生猶如頭頂那盞路燈,注定隻能成為這個城市暗淡的陪襯。


 


但是小美卻興致勃勃。她指著小區裡的萬家燈火對我說:


 


「明朗,這份工作不行,我們可以找下一份!我相信,咱們以後肯定能在這個小區裡擁有一盞燈。」


 


我永遠忘不了她那天的樣子。


 


在路燈昏黃的光暈裡,她整個人猶如披上了一層金紗。那個瞬間,她仿佛具備了神的光輝。她是那麼雀躍,那麼飛揚。在她的感染下,我的失落一掃而光。


 


我愛的女人堅信我可以在這個城市裡給她一個家。


 


我決不能讓她失望。從那一刻起,我隻為了小美的願望而活。我充滿幹勁、馬不停蹄,終於在畢業五年後的今天實現了它。


 


從房屋管理中心出來,賣家大哥將房屋鑰匙交給了我。


 


他拍拍我的肩膀,「小哥挺厲害昂。這麼年輕能靠自己在青島買房,不容易!這是你的婚房?祝福你!」


 


我聽出了大哥話裡的鼓勵和佩服。


 


說實話,我也挺佩服自己的。


 


我幻想著把鑰匙交給小美時她的反應,她一定很開心——自從她大學畢業之後進入那家國企,她就很少開心了。


 


她總是向我抱怨她的同事有多麼勢利。


 


「好像租房的人就不配活著一樣!」小美皺著眉頭的樣子讓我心痛。


 


現在好了,她在能看到海的小區有了一套房,以後誰還敢小瞧她!


 


我還買了戒指——找同學代購的卡地亞情侶對戒。


 


雖然在我看來,花兩萬多買這麼普通的對戒,實在不太值——況且還不是黃金的,不知道能不能保值——但小美喜歡這個牌子。她說,她結婚一定要買這個牌子的戒指。


 


我知道小美不是虛榮,她隻是不想在同事面前丟面子。


 


花兩萬多讓小美高興,我想,還是非常值得的。


 


我想盡我所能,讓她風風光光地嫁給我。


 


當我滿腦子都在計劃如何向小美求婚的時候,一條匿名短信徹底擊潰了我的生活。


 


那是一張小美隻穿內衣、躺在一張陌生床上的照片。


 


在看見照片的一剎那,我腦子裡一片空白。


 


說實話,當時我的第一反應並不是想「那男人是誰」。


 


讓我心碎的,隻有這一件事——小美背叛了我。


 


五年前因為小美重新活過來的男人,再一次S了。小美是我奮鬥的動力,如果她離開我,我奮鬥的目標也就消失了。


 


我想,我一定是做錯了什麼,才讓小美這樣做。


 


?


 


我是小美在大學的學長,大她兩屆。


 


像我這樣來自十八線小縣城的窮小子,原本是不指望能在大學裡談戀愛的。現在的姑娘眼光都很高,誰能看上像我這樣家庭條件不好的男人呢?


 


但小美卻是那麼不一樣。


 


我們是在迎新的時候認識的。她那麼好看,我對她一見鍾情。不過那個時候我也不敢想自己能與她發生什麼。


 


但我還是願意跟她待在一起。


 


我以「大哥哥」的身份,帶她熟悉青島這座城市。我帶她去海邊喝扎啤,帶她進入學生會……雖然我嘴上說她是一個「彪呼呼的小嫚兒」,但在我心裡,她卻是個不容褻瀆的小仙女。


 


我不指望跟她在一起。


 


我就希望,我的存在能讓她活得輕松一點。


 


直到有一次,我跟小美,還有幾個學生會的朋友一起聚餐。結束後,有人提議一起去喝星巴克。


 


小美隨口贊嘆說,星巴克的咖啡太好喝了,這是她第一次喝。


 


當時同行的人中有個富二代。他當場笑話小美,「以後不要這麼說,丟人現眼!星巴克這種流水線大路貨,隻有農村人才愛喝。」


 


小美的臉「唰」地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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