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


 


我越看越眼紅。


李然昨天明明跟我說過已經分手了的,可還是在藕斷絲連著。


 


心裡悶的透不過氣。


 


我點開了那個視頻故意放大聲音讓旁邊的人也聽著,我在等著他主動解釋。


 


視頻裡喧鬧嘈雜的聲音傳了出來,李然自然聽出來了。


 


車開進一個胡同裡,停了下來。


 


他看過來認真道:「星星,如果你是因為這件事才生我氣的話,我給你認錯好不好,鹿茸是因為我才被霸凌了,那種情況下我隻能去幫她。」


 


我瞬間委屈的紅了眼,「你幫她是你的事,可你憑什麼讓她坐我的車?還有幫她用得著親密地抱著她走嗎?我當時就在那兒,可你一眼都沒有看過來,你的眼裡隻有那個鹿茸,根本就沒有我。」


 


說著說著,我的淚就哗哗地流了下來。


 


李然心裡聽著也是一抽一抽的,他單手解開安全帶,傾過身子摟住了哭的傷心欲絕的小姑娘,嗓音低低的帶著歉意:「嗯嗯,這次是哥哥不好,沒有照顧到我們星星的感受,下次不會了好不好?你原諒我好不好?」


 


我聽後更覺委屈,克制不住地抽泣,「那你是不是還要跟她在一起?」


 


李然就著白色絨毯揉了揉懷裡小姑娘的頭發,眼神寵溺:「不是昨天就分了嗎?」


 


他語氣又顯而易見地嚴肅起來,卻還是暗啞的很好聽:「可是星星,你能不能告訴我胳膊的傷是怎麼來的?必須說實話,不可以騙人。」


 


其實李然心裡已經有了答案,但還是想再確認一下。


 


我埋在他肩頭細聲嗚咽:「我控制不住自己,我隻是不想失去你,我怕別人搶走你。」


 


李然不舍得再對她說什麼重話了:「你以後有什麼委屈了就跟我直接說好不好,

不要再做這種事了。」


 


我點了點頭。


 


他將我哄好後下車去我最喜歡的一家面館買了一份牛肉面,給我打包好讓我回家後吃。


 


說起來,我喜歡吃這個還是因為他呢。


 


小學時,爸媽不在家的話,我們不想回家吃保姆做的飯時,李然就會帶我來這種小飯店吃。


 


就這樣,我們又和好了。


 


時間過得很快,眨眼間高考都已經結束了。


 


我跟李然倒是沒有參加,由於參加競賽的原因直接被保送到了北城的 A 大,隻是專業選的不同。


 


我還刻意地打聽了鹿茸的情況,幸好她的學校跟原著裡一樣都沒有在北城。


 


由於我跟林清知債權債務的關系,我們雖然一直保持著聯系,但我從沒有打聽他去哪所學校了。


 


如果跟那本小說裡一樣的話,

應該在北城 c 大。


 


7


 


又過了一年。


 


爸媽也快到退休的年紀了,他們也早看出來了我很喜歡李然,在大二暑假期間問了他的意願。


 


他們說尊重李然的選擇,如果他不喜歡我或者有心上人的話不會勉強他,還會把他當親兒子一樣對待。


 


我偷偷地躲在樓梯口聽著他們的談話,為了克服自己的焦慮和緊張,我SS地用指甲扣著手心,企圖用疼痛來壓下心裡的焦灼。


 


樓下客廳沙發上坐著的男人西裝革履,內裡是白色襯衣,露出的鎖骨分明,一看就是剛從公司回來還沒來得及換衣服就被老兩口給截住了。


 


大學的課業不是很忙,在別的舍友還天天打遊戲撩妹談對象時,他都已經能夠掌控整個公司的運轉了。


 


「爸媽,沒有勉強,星星她…很好。

」男人似乎早就料到會有這麼一天,他回答的沒有多少猶豫。


 


接下來他們說的什麼我完全聽不到了。


 


因為在那本小說裡李然為了鹿茸並沒有答應。


 


我的腦海裡似乎有巨大的煙花綻放開來,興奮到微微顫抖,那種隱秘的、歡愉的竊喜。


 


可能是因為我並沒有像那本書裡的李繁星一樣蠢到用傷害鹿茸的做法留下他。


 


我知道那樣隻會把他越推越遠。


 


就像一盤棋,隻有不急不緩地穩步進攻才能穩操勝券。


 


就這樣,我們定了下來。


 


本是說大四時訂婚,畢業後就結婚的,可是我著急,我怕出什麼變故。


 


我怕半路S出個鹿茸來。


 


於是在我的強烈要求下,我們在大三國慶節那天訂了婚。


 


我興奮地發了朋友圈:訂婚,

與歡喜的人。


 


配圖是兩隻十指相扣在一起的手。


 


底下立馬就有人點贊評論了:


 


「我勒個媽,貧窮限制了我的形象。這個藍鑽起碼得有 20 克拉重吧。」


 


「恭喜恭喜啊!祝福久久。」


 


「首先祝福 99!其次我這個窮鬼真的好奇這麼大的鑽戒到底得多少錢啊。」


 


有識品的:「你這都得 800 萬美元往上了吧。。。」


 


……


 


「這個藍色鑽戒也太漂亮了吧,但是嗚嗚嗚如果我沒看錯的話這應該是男神的手吧,男神指骨那兒就有顆痣,啊啊啊我失戀了!」


 


最後這條是季寧寧發的。


 


我好心情地先回復了她,「猜中了,我們本來就沒有血緣關系,又互相喜歡,就直接定了。」


 


這話是說給她聽的,

也是說給朋友圈裡其他高中同學聽的,更是說給鹿茸聽的。


 


我一一回復了那些祝福的話。


 


也是在這天晚上,林清知將剩餘欠我的二十幾萬一下子還清了。


 


我當初體諒他也不容易,隨便說了一個一月還一千吧,他也照做了。


 


今天是怎麼了?


 


一個窮學生怎麼突然能有這麼多錢。


 


後來我腦海裡閃過了前不久高中班級群裡活躍的話題:林清知當大明星了。


 


我看那本書時沒怎麼注意他的結局,隻知道這家伙最後成影帝了。


 


卻沒想到他是單單憑借一張在飯店兼職時的上菜照片火爆了全網,後又被扒出來是 c 大的在讀學生。


 


高顏值加高學歷,直接吸引了很多娛樂公司想跟他籤約。


 


簡直是老天爺在追著他喂飯吃。


 


再後來我就沒聽說了。


 


我也沒怎麼在意這件事,直接收了錢。


 


8


 


可是這個世界怎麼會讓惡毒女配如願呢。


 


大四很忙,忙著實習,忙著畢業論文。


 


爸媽問我還讀研讀博嗎?


 


我挽著李然的胳膊笑著回答:「不了。」


 


窗外的月亮隻剩下一絲殘線。


 


我點開那個視頻看了一遍又一遍。


 


我的手微微顫抖,神情恍惚,我在確認李然的表情。


 


就在剛剛,鹿茸高中時的好友杜佳怡給我發了個視頻。


 


喧鬧狂歡的酒吧包間裡,絢麗的燈光下,男人側臉薄冷,他正舉著酒杯跟一個嬌小白皙的女生喝著交杯酒。


 


旁邊的一群人都在亂哄哄地鼓掌起哄。


 


女生在一群人的起哄下嚇得閉上了眼睛,睫毛顫動,臉上慢慢暈染了兩團紅暈。


 


那個女生赫然就是多年不見的鹿茸。


 


杜佳怡說求求我了,讓我放過李然跟鹿茸這對有情人吧,這樣大家都難受,她說她實在看不下去鹿茸繼續淪陷了,她對我說愛是強求不得的。


 


我:「鹿茸讓你發的?李然愛的是我,我們互相喜歡,鹿茸這種小三行為真的很令人作嘔,你也跟她一樣。」


 


杜佳怡:「李然愛你?本不想跟你說的,你好好想想,如果他愛的是你的話還會投資鹿鹿寫的那本小說影視化嗎?那本小說是鹿鹿的暗戀史,記錄著他們之間的美好回憶,是你道德綁架了李然,他對你隻有責任而已。我求求你高抬貴手吧,放過他們吧。」


 


我怔住:「什麼小說?」


 


杜佳怡沒有再說話了。


 


我打電話給王秘書,王秘書似乎不知道怎麼回事,直接就告訴了我。


 


他說三個月前李然買下了一本小說《我和他》的版權,

並投資其影視化了。


 


我迫切地想確認什麼,打開手機百度了一下,這本書的作者筆名是小耳朵,書裡面的內容一點一滴都是一個勇敢善良的少女對心上人的愛恨嗔痴。


 


那些人物的名字雖然跟現實中不一樣,但我還是看出來了誰是誰。


 


鹿茸真惡心,她意淫李然最後跟她結婚了。


 


可李然竟然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投資了這部劇。


 


我的心直直墜了下去。


 


我不知道自己懷著怎樣的心情問李然的助理要了地址,親自開車去接的他。


 


我將他帶到了爸媽給我們買的用作結婚的別墅裡,將醉酒的男人推倒在床上。


 


我也跟著慢慢爬了上去。


 


我小心親吻著男人泛紅滾燙的耳,執拗地開口。


 


「隻愛星星一個人好不好?你喜歡別人的話,

星星會發瘋的。」


 


男人醉眼朦朧間含糊地點了點頭,敷衍寵溺地道,「嗯,隻愛你,小耳朵。」


 


我的身體徒然一僵,臉色霎時間慘白如紙。


 


小耳朵這個親昵的稱呼……不屬於我。


 


我想起了鹿茸的筆名,想起來那本小說裡他們彼此之間親昵的愛稱。


 


9


 


我頹然地躺在了他的身側,突然覺得身心俱疲,所做的一切仿佛都是無用功。


 


這一刻,我竟然沒有哭。


 


其實我曾經無數次幻想過現在。


 


這就像腦袋上懸著一把巨大的刀,你不知它什麼時候會落下,整日裡懸著心髒,等它終於落下後,心裡卻是終於塵埃落定的輕松。


 


我小心翼翼地拿出曾經自己攢錢買的銀色卡地亞婚戒戴到了男人骨節分明的無名指上。


 


我自己也戴上,牽住他的手,然後摟住了男人。


 


「真好,就當我們已經結過婚了。」


 


我的美夢總是被他輕易擊碎。


 


夢碎了,我也該醒了。


 


我逃了出來,這些年的擁有就像是偷來的,終日裡惶惶不安,生怕被遲來的鹿茸搶走。


 


我像無數個情場失意的男女一樣在光影迷離的酒吧裡買醉,然後被老油條搭訕佔便宜,最後一個英雄救美的男人把老油條震懾走。


 


我看著那個英雄救美的人勾了勾唇。


 


「林清知,好久不見。」


 


男人身姿高瘦清癯,帶著一頂黑色鴨舌帽,臉隱在帽子下,在燈影的照射下白的過分。


 


說來也奇怪,我一眼就認出了他。


 


他長開了些,那一張臉又添了幾分昳麗。


 


隻是眼神從沒變過,

那淡色的眸看著我時裡面依舊帶著幾分憐憫,隻是藏得更深了。


 


我恨毒了這種眼神,我已經不是弱者了,我討厭別人這樣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