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葉姐臨走時對我表達了歉意,說會加急讓上面把監控安排好。


我沒跟她計較,也沒心情跟那家人扯皮,自己在醫院做了檢查買藥,回家就自個兒一個人敷。


 


對著鏡子照了一下,臉上鼻青臉腫。


 


那家人三個打我一個,還揚言要告我,我雖然覺得他們應該不會小題大做,可還是找了以前的律師同學打電話咨詢。


 


同學聽了我的情況,跟我確認了幾個細節。


 


我一一說了後,同學告訴我不要緊。


 


他說這件事我是受害者,就算那家人真的告我,我也有理由申辯,倒是我平白無故被三個人打,可以考慮告他們故意傷害。


 


我略一猶豫,還是算了。


 


我就一普通小老百姓,平時加班累成狗,哪有時間跟別人糾纏這種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計較為妙。


 


同學提醒我:「我看那家人不是善茬,

你放過他們,他們可不一定放過你。」


 


我哼哼一笑:「怕啥,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他們要真敢搞我,我奉陪到底。」


 


同學笑了笑,說我心裡有數就好。


 


……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我的傷漸漸痊愈。


 


看那家人沒什麼動作,我便再次回歸打工人的社畜生活。


 


就在我以為事情會這麼平息時,一天上班,一個女同事臉色遲疑地給我看了個視頻:「徐哥你看看,這個人是不是你啊?」


 


我疑惑看去,熱度三百萬的抖音視頻裡,一個小男孩兒雙手舉著傷情報告,正口齒不清地說話。


 


「大家好,我叫孫小宇,今年六歲。


 


「上個禮拜天有個叫徐炳的叔叔把一份變態辣比薩放我家門口,我吃了,當天晚上,我就被送來了醫院。


 


「我的嗓子被燒啞了,醫生叔叔花了好久才搶救過來,我知道吃陌生人的比薩是不對的,可那個叔叔太壞了,他故意害我,我要告他……」


 


我的腦袋嗡地一下,炸了。


 


在那視頻的後面,插有那對夫妻的痛心哭訴,還有我的照片,我的地址公司。


 


他們居然利用一個六歲的小孩兒在網上博取同情!


 


怪不得我這兩天陌生電話這麼多,若不是我給手機設置了陌生私信攔截,估計我的電話早就打爆了!


 


我憤怒難遏,就在這個時候,我接到來自法院的傳票。


 


我被告了!


 


5


 


抖著手裡的傳票,我不敢相信自己的雙眼。


 


就特麼點了一份外賣,居然會因為這種破事上法庭?!


 


二話不說,

我給方巖打去了電話。


 


他就是我之前咨詢過的律師同學,聽說我被告了,他也嘖嘖稱奇:「真離譜,他們就這麼確定是你幹的?」


 


我苦笑一聲,誰知道呢。


 


這家人從小到老,就沒一個正常人!


 


方巖電話裡安慰我,讓我不要著急。


 


隻要我開庭前找好人證物證,證實我確實沒有惡意地把外賣放人家門口,管他們舌燦蓮花,都對我沒影響。


 


我有些憂慮:「可我確實有刻意放辣,還給商家打了電話越辣越好,萬一他們調錄音咋辦?」


 


方巖反問我:「這個外賣你是點給別人的嗎?」


 


我搖頭否定:「不是啊,是我點給自己的。」


 


「那不就結了?」方巖笑道,「外賣是你點的,屬於你的合法財產,不要說加辣,就算加蔥加蒜,又有誰管得著呢?

再說了,那家人不問自取,光是偷竊都算一宗罪,你放心吧,真的沒事。」


 


有了方巖的承諾,我這才松了口氣,把抖音上的視頻也說了。


 


聽到這個,方巖倒是嚴肅了起來。


 


他建議我,讓我也發個抖音視頻自證。


 


我有些遲疑,不太想在網上拋頭露面。


 


方巖嘆了口氣,勸誡我說。


 


「不要小看網暴,這年頭網友的戾氣特別重,聽風就是雨。


 


「你覺得問心無愧,別人卻覺得小孩兒不可能說謊。


 


「相信我,我不會害你的,你一定要發視頻,越快越好!」


 


見方巖這麼堅持,我這才重視,改了抖音名字,連夜把真實的情況發了出去。


 


可一覺醒來,罵我的私信還是爆了。


 


原來真的有人不辨是非,看我拿不出證據,

竟一口咬S我說謊!


 


我被取了個「變態徐炳」的綽號,臉被做成猥瑣表情包,視頻被多次轉發後,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變態。


 


甚至有人說相由心生,像我這種臉型,看起來就不可能是個好人。


 


我平生哪受過這種氣,氣得牙痒痒一條一條解釋,可沒幾個人信。


 


大家都覺得小孩兒的心靈是純潔的,而我這種不修邊幅的大男人,就是很像那種報復社會的變態。


 


我幾欲嘔血。


 


不就是頭發沒打理沒刮胡子嗎,我是連夜發的視頻,哪還有心情打扮!


 


方巖說得沒錯,果然鍵盤俠的眼裡沒有真相,誰是弱勢群體,他們就會高舉正義的旗幟去幫誰。


 


至於有沒有反轉,誰在意呢?


 


反正法不責眾。


 


……


 


網絡發酵得很快。


 


眼見我收到法院傳票,越來越多人相信了孫家,無論我怎麼解釋,就是沒人肯信。


 


這件事給我的生活造成巨大傷害。


 


公司領導找我談話,不熟悉的同事對我側目而視,就連我的爸媽,也被神通廣大的網友人肉了出來。


 


可憐我爸媽開了一輩子餐館,兢兢業業,外賣的評分從來沒低過 4.9。


 


卻因為我,被無數人惡意地打低分。


 


甚至還有博主陰陽怪氣地打卡,說這就是把「變態徐炳」養大的好爸媽,呼籲大家抵制,不要再去我家吃飯。


 


我爸關了店面,看網上一邊倒地罵我虐童變態,氣得差點心髒病突發。


 


我媽以淚洗面,求我趕緊回家,不要再一個人留在大城市。


 


我則收到匿名送來的S老鼠快遞,跟孫敬華打架的視頻傳到網上後,

走哪都被人嘲諷暴力男……


 


一切的一切,幾乎讓我崩潰。


 


以前聽人說網暴可怕,我竟還單純地覺得不上網就沒事。


 


現在才明白,在如今這種信息透明的大數據時代,輿論一旦被利用,會比任何利劍都S人無形!


 


6


 


方巖怕我頂不住壓力,很講義氣地買了飛機票來找我,他拉著我喝酒,我抱著酒瓶灌紅了眼。


 


一想到媽媽說大不了以後餐館不開了,在電話裡堅定地信我,我就心底難受。


 


我是成年人了。


 


讓媽媽關閉餐館的理由不應該是受我連累,而是我有所成就,讓她可以優哉遊哉地放心退休。


 


我抓著頭發怒吼道:「這些人太過分了!我一定要報復他們!」


 


這裡的他們並不是指孫敬華一家,

而是那些對我爸媽出手的「熱心」網友,他們的「正義制裁」,在我眼裡跟孫敬華一樣可恨!


 


方巖冷靜問我:「你打算怎麼做?」


 


我頓住,我一個小老百姓,就是S人放火也找不著正主。


 


見我不語,他同情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沒用的,法不責眾。


 


「你眼下唯一能做的,就是搜集證據打贏官司,隻要法官判你無罪,就不會再有輿論中傷你。


 


「在此之前,你忍一忍就好。


 


「網暴這種東西是大規模的言語批鬥,你最多隻能起訴煽動網暴的大 V,可即便寄了律師函,他們也不痛不痒,對你來說,造成的傷害根本無法補償。


 


「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可網友就是盲目的,我們這些無權無勢的普通人,鬥不過那些沒腦子的善良,算了吧,沒辦法的。」


 


方巖的一番話言辭犀利,

我聽了以後,失落地低下了頭。


 


剛才還滿腹痛恨地想把那些攻擊我爸媽的網友一個個揪出來,可仔細想想,揪出來又有何用?


 


網絡自由,言論自由。


 


就算將來事情反轉,這些人也隻會輕飄飄地一句遭人蒙騙,再轉頭換個新對象,繼續施行他們的英雄贊歌。


 


他們是鍵盤上的大將,是道德裡的先鋒,隻是被小人蒙騙了,何錯之有?


 


所以我這種不小心被冤枉的人,應該「忍一忍」、「算了」,「理解他們不是有意為之」。


 


從小到大,我都是這種普通家庭的小市民心態。


 


就算在學校公司遇到什麼不平之事,也通常會選擇忍一忍,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可這一次,我不想再忍了。


 


忍一忍沒有風平浪靜。


 


退一步沒有海闊天空。


 


我決定了,我要做一次愚蠢的鬥士,向那些正義之師開戰!


 


7


 


等待開庭期間,我正常工作。


 


網絡日新月異,網暴最兇的那幾天過了,除了少部分網友仍關心後續,大部分的網友都被新熱點轉移了視線。


 


公司並沒有開除我,我幹了三年,隻迫於輿論停了我半個月職。


 


朋友親戚看了我的聲明,調笑揶揄不止。


 


隨著我每天一個自證視頻地發,開始有人相信我的說法,即便我始終找不到證據,網友也不再對我單方面開炮。


 


而孫敬華那邊,仍舊S咬著我不放。


 


他們頻繁發孫小宇的病院視頻,那哀樂配得,誰看了都心生憐惜。


 


不允許我見孩子,拒收我的慰問禮品,在直播間裡,孫小宇小朋友積極配合治療,表現得既可憐聽話,

又開朗乖巧。


 


很多人同情他們,自發地刷了大額禮物。


 


也有人義憤填膺,看開庭將近幫孫家請律師。


 


而我則靜默等待,日復一日,終於等到萬裡無雲的開庭這一天。


 


我起了個大早,把頭發梳得一絲不苟,西裝革履,提著公文包去現場的模樣不像被告,更像是參加一場相親。


 


方巖當了我的辯護律師,開車送我去法院。


 


行駛中,方巖問我準備好了嗎。


 


我拍了拍公文包,說準備好了。


 


方巖笑了,用右手跟我碰了碰拳。


 


他真的很義氣,知道我今天要奔赴一場愚蠢至極的戰役,卻依舊義氣相隨。


 


到了法院。


 


我們剛走到被告席,就看到久等多時的孫敬華一家。


 


孫敬華、孫敬華老婆、孫敬華爸媽、孫敬華兒子、孫敬華妹妹妹夫……他們拖家帶口,

一行十七八個浩浩蕩蕩。


 


再看我與方巖的孤零零兩人,勢單力薄。


 


孫敬華憤怒瞪我:「虧得你還有臉過來參庭!我要是你,躲在家裡都不敢出門!」


 


他的老婆扯了扯他,卻是故作無奈:「算了老公,不要在兒子面前說攻擊別人的話,沒準真的不是他,是誤會。」


 


一唱一和,黑臉白臉俱全。


 


這一個月以來,他倆找到了最佳流量密碼。


 


一個人咬S我,在公眾面前對我咬牙切齒。


 


一個人留後路,以軟弱的形象說可能是第三方作惡。


 


想來他們也明白不可能勝訴,所以早就想好了說辭,反正是受害者,隻要證明不了這個外賣是他們偷拿,他們最多隻能算沒看好孩子讓他亂吃東西,無傷大雅。


 


而我沒有證據,就算勝了訴,也無法徹底洗清嫌疑,

就算他們將來開直播一直拿我說事,也沒人管得著。


 


誰讓沒有監控呢。


 


S無對證,我就注定會是永久嫌疑人。


 


被他們釘在劊子手的高臺,成為搖錢樹的風。


 


好在他們有腦子,我也不是白痴。


 


為了這一天,我已經準備了一個多月,甚至連回懟的心情都沒,隻閉目養神,耐心等待著開庭。


 


8


 


庭審開始了。


 


法官在上,莊嚴肅穆的法庭裡,原告被告的兩方律師各自陳述。


 


原告方提供了孫小宇傷情報告:口腔受損、咽喉腫痛、腸胃腫脹出血。告我故意傷害,要求我賠償醫療費、公開道歉,並承擔訴訟費用。


 


我們則提供了外賣點單記錄,上樓電梯監控,證明我回家不曾下過樓,即便用樓梯下去,也不存在報復孫小宇的作案動機。


 


兩邊都沒有決定性證據,意見不一,就在法官考慮擇期宣判時,我站起身,申請傳喚能為我作證的證人。


 


對方律師的表情瞬間嚴肅了:


 


「什麼證人?是能證明我的當事人偷拿外賣的目擊者嗎?」


 


此話一出,孫敬華一家子全都臉色大變。


 


他們先前所有的囂張都建立在S無對證上,咬S我報復社會刻意投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