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11


 


送走唐隊,妹妹變得精神了不少。


 


她願意出院子裡曬太陽,恢復溝通,面對旁人的指指點點,她充耳不聞,變得毫不在意。


 


她大口吃飯,衝我笑。


 


「姐,原來心情不好,隻要多吃肉,就會好很多。」


 


看她振奮,我才放心。


 


她好,我才能好。


 


可很快,詭異的事發生了。


 


一開始,我嘴上起了很多毒瘡,又腫又疼,夜深人靜時,胃隱隱絞痛。


 


方大志仿佛還在,並沒有消失。


 


他在侵蝕我的身體。


 


妹妹足不出戶,每日在屋裡復習成人高考。


 


「姐,我不能再頹廢下去,我要重新高考,許呈祥不是嫌棄我不是名牌大學生嗎?我要證明,我也可以。」


 


許呈祥,她的前未婚夫,

差點成我妹夫的男人。


 


他本人說不計較妹妹的過去,但耐不住媽媽抗議,最後分手。


 


我一分神,碰倒了卷子。


 


掃到卷面,我呼吸陡然急促。


 


她根本沒做題!


 


那她每天奮筆疾書在寫什麼?!


 


紙上寫滿了不同人的名字,下筆力氣極大,力透紙背,充滿恨意。


 


為首的是方大志。


 


然後,許呈祥。


 


但最後的名字,讓我遍體生寒。


 


本子裡,出現了我的名字。


 


譚芮芮。


 


12


 


妹妹原來恨著我。


 


也是,那晚本來是我要給姨媽送餃子,可忙著跟男友聊電話,才換她去。


 


妹妹雖然不願,還是出門了。


 


我無數次幻想,如果去的是我,

是不是會不一樣?


 


也許,媽媽會活著,妹妹也好好的。


 


可惜世上沒有如果,這些年,我全心全意照顧妹妹,放棄事業也在所不惜,我讀的是醫學外科,要有前途必須讀碩讀博。


 


可有妹妹,我本科畢業去了私人小診所,能賺點錢,又能就近照顧妹妹。


 


我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那晚下手時。


 


我們是一起幹的,但妹妹的手壓在我手背上。


 


從始至終。


 


在刀上留下指紋的,隻有我!


 


13


 


渾身被刺骨的寒意覆蓋。


 


我來到地窖,打開工具箱。


 


那晚,妹妹自告奮勇清理現場,如果是她提前收起了這把刀,那我就是唯一的兇手。


 


晚飯,我們姐妹面對面吃飯。


 


很安靜,

誰都沒出聲。


 


直到飯見底,妹妹說:「王愛蓮一直在到處打聽,找監控錄像。」


 


我知道,那個女人固執潑辣,這樣下去,被發現是遲早的問題。


 


妹妹放下筷子,黑洞洞的眼睛盯著我。


 


「姐,我想要吃臘腸了,新鮮的。」


 


麻痺感竄上腦門。


 


我一時分不清,她指的肉到底是什麼?


 


這樣下去,不是辦法。


 


我鼓足勇氣,對她說:


 


「敏敏,用那把刀,舉報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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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早有準備。


 


在做出那個決定的瞬間,我就想到了一切後果,世上畢竟沒有完美無瑕的犯罪。


 


肉好處理,骨頭難。


 


我們姐妹面對面坐了很久,仿佛達成某種約定,我拿出一張銀行卡。


 


「一切都是我的錯,你好好備考,錢的話不用擔心。」


 


「姐姐早給你準備好了。」


 


「密碼是你的生日。」


 


妹妹張了張嘴,眼裡晦暗莫測,但很快垂下頭。


 


這時,我接到唐隊電話。


 


我被傳喚了。


 


「王愛蓮找到一段監控錄像,方大志失蹤當晚,你去後山扔垃圾。」


 


胃更痛了。


 


異物要破膛而出。


 


「你家離後山開車要二十分鍾,小譚,你到底去那裡扔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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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顫顫巍巍開口:「我知道方大志在哪。」


 


唐隊趕回警局時,額頭布滿熱汗,他的神情是那麼的錯愕。


 


我木訥地抬起頭。


 


「方大志,就在我身體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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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一切犯罪事實,

供認不諱。


 


「我妹妹不知道這些,街坊鄰居都知道,她有抑鬱症,尤其婚禮沒了,她更是常年不出房。」


 


我將練了無數遍的臺詞講出來。


 


「你妹?」


 


負責做筆錄的警察,古怪地重復了這個詞。


 


我生怕他們發現端倪,攥緊了手,點頭。


 


「我妹,譚敏敏,她真的什麼都不知道,考試快到了,請你們別打擾她,她原來成績名列前茅,都是那場事故,她輟學了,現在好不容易打起精神,什麼事都不能耽誤她考試。」


 


審訊室裡的空氣仿佛凝結住。


 


尤其唐隊的臉上,有一種我沒法形容,也從沒見過的詭異。


 


混合了震愕、憐憫、痛心、無奈。


 


他直勾勾看著我,十萬個不忍心,但艱難開口:


 


「譚敏敏,你壓根沒有姐姐。


 


「……」


 


「你的姐姐,譚芮芮,早在十年前那場強J案裡S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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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的暈眩嘔吐感湧上腦袋。


 


他在說什麼天方夜譚。


 


我才是譚芮芮。


 


我是長姐,妹妹唯一的依靠。


 


可憐的妹妹是強J案的受害者,這些年,幸好有我在,她可以安心躲在房間裡,寸步不出也無所謂,由我去替她經歷風雨。


 


「我是姐姐譚芮芮。」我大聲堅持。


 


唐隊拿來一面鏡子,逼我直視。


 


我當場愣住。


 


鏡子裡的女孩皮膚極蒼白,烏黑齊肩的長發,肩膀不停發抖。


 


我猛地彈了起來,尖叫砸爛了鏡子。


 


「不是,不是你,你不是我——」


 


砸碎的鏡片反射出我驚恐的臉。


 


「譚敏敏,你有人格分裂。」


 


唐隊懊悔:「我上次去走訪你,回來我聽錄音,發現你的自稱有些奇怪。」


 


他播放錄音。


 


【王愛蓮領人砸了靈堂,罵我勾引他男人。】


 


這裡,用的是我。


 


【我們這次做的臘肉很好吃,唐隊你也帶點啊。】


 


這裡,是我們。


 


唐隊眼神深沉又無奈。


 


「我還在想,你的『我們』指的是誰?據我所知,這個家,就你一人居住。」


 


我頭痛欲裂地跪在地上,發出野獸一樣的低吼,渾身血液結冰凍結,又在巨大衝擊下解凍。


 


記憶蘇醒,血液奔騰。


 


我想起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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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錄像裡,清晰地記錄著這一切變化。


 


無助惶恐的女孩,

在一個眨眼的時間徹底改變。


 


她抬起頭,姿態放松重新入座。


 


眼神、語氣,甚至身體語言,都跟方才截然不同。


 


「你們可以叫我小譚,因為我是譚敏敏。」


 


我帶著睡醒後的倦意。


 


「同時,也是譚芮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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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是妹妹。


 


那個雪夜我提著保溫壺,去給姨媽送餃子。


 


可姐姐那樣的勞碌命,怎麼舍得我一個人去?


 


她不放心,急匆匆掛了男友電話,也追了出來。


 


「譚芮芮,就是這樣善良有責任心的人。」


 


我被方大志侮辱後砸暈在地,模糊的視野裡,我看到姐姐出現了。


 


她在跟方大志的激烈搏鬥中,哮喘發作。


 


是的,她繼承了媽媽的好廚藝與孱弱的身體。


 


方大志逃走了,姐姐的哮喘藥落到一邊。


 


她無助地蜷縮成一團,雪花好厚,覆住她的呼吸,她的藥離我七八米的地方,我在昏迷前的最後一眼,就是她伸長手去夠藥的樣子。


 


很久後,有路人報了警。


 


唐隊抱著上救護車的人,也不是我。


 


是早就S透的姐姐。


 


那晚上,我徹底失去一切。


 


「可方大志隻判了十年,我不懂,他明明毀了我全家。」


 


家沒了,我成了徹頭徹尾的孤兒。


 


痛苦中,我分裂出兩個人格。


 


遇到痛苦時,都是由姐姐處理,她替我去處理退回彩禮,去應對男友家人謾罵嘲笑。


 


姐姐無所不能,縱容我,愛護我,絕不背叛。


 


其他警官嘟哝:「她這幅孱弱的樣子怎麼對付方大志?

還做成香腸?」


 


「她送的香腸,還有很多人沒吃,我們第一時間就檢查過了,純豬肉。」


 


「王愛蓮也吃過,嚇得她去洗胃了。」


 


「吃過的人,體內也沒查出問題,我看她是嚴重幻想症,幻想了一切,應該送她去精神病院,而不是警局。」


 


可一個消息,讓所有人臉色變了。


 


「譚敏敏後山扔的袋子被找到了。」


 


大家面面相覷。


 


「裡頭,有方大志的血跡與衣物。」


 


就是那件我在櫃子夾縫裡看到過的,老鼠灰色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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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這個消息,我也愣了。


 


難道,那晚櫃子裡真藏著人,我真搏鬥過?


 


我分不清現實與幻境,姐姐不出來,許多事我壓根不知道。


 


唐警官抓到重點。


 


「難道你們的記憶不互通?」


 


「誰使用身體,誰才有那段時間的記憶,但我們都相信彼此,不會留有秘密,我們會將每天做了什麼,寫在日記本裡。」


 


我痛苦回憶,仔細交代。


 


「姐姐去拋的骨頭,她說剩下的骨頭分了六次拋,後山山裡、寧德路的焚燒廠、江裡……」


 


可唐隊按照本子裡的地址找過去,卻一無所獲。


 


「我們去你說的點找過,壓根沒有骨頭。」


 


「而且,方大志的手機信號,最後消失的地方是在巷道,不是你家。」


 


我懵了。


 


姐姐在日記裡寫的,難道是假的?


 


那她為什麼要騙我,消失的方大志,究竟去了哪?


 


如果方大志一天不找到,我就一直會是嫌疑人。


 


我,到底是不是S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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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樁撲朔迷離的案子,被媒體大肆報道。


 


大家稱之為「臘腸S人案」,因為太過聳人聽聞,第一時間吸引了網友視線,熱度居高不下。


 


「從此無法直視臘腸。」


 


「我看也是這女的傻,為啥不搬走啊?」


 


「可笑,為什麼不是加害者離開?受害者做錯了什麼要離開從小長大的家?搬家不需要錢?你給?」


 


「什麼時候人身保護禁止令可以真正實施起來?精神傷害也是傷害,她的精神病是被恐嚇刺激出來的,方大志自作自受,不值得同情!」


 


我成了警方與醫生的觀察物。


 


攝像頭記錄我每一天的衣食住行,每一句話,每一個表情,因為我精神病人的身份,如果警方再找不出證據,我將被無罪釋放。


 


請來的心理醫生觀察我數日。


 


最後,提出一個大膽可能。


 


「她身上,還不止一個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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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行為模式看似是兩個人。」


 


「姐姐,愛看書愛做飯,社交能力較強,出去打工時的基本是她。」


 


「妹妹不愛出門,對高考有很大執念,天天讀書做題。」


 


「但在家裡,我們找到了許多她喝過的酒,還有空的酒瓶,姐姐有哮喘,行為上注重養生,滴酒不沾,妹妹也沒有喝酒的習慣,那這些酒誰喝的?」


 


唐隊想起來什麼。


 


「她來自首那天,體內也酒精含量超標。」


 


「我從不喝酒,滴酒不沾。」


 


我對他們的推測嗤之以鼻:「我隻感知到姐姐,難道我還不了解自己?」


 


醫生溫和地解釋:


 


「那個沉默的人格,

或許連你姐姐也沒察覺,對方隻在最關鍵的時刻出現,保護你們。」


 


「……」


 


「你能分裂出了姐姐,為什麼不能分裂出別人?」


 


醫生十指交叉,面容溫和。


 


「你們的父親,可是屠夫。」


 


嗜酒兇悍,沉默寡言的屠夫。


 


23


 


這話讓我全身毛孔都豎了起來。


 


「這就解釋了,你隻記得放血,之後具體分屍的細節都是你們爸爸在做,他是經驗豐富的屠夫,是他在分屍拋屍,我們在你家二樓窗臺上,找到了屬於方大志的腳印,合理懷疑,那晚他確實潛入你家想欺負你,搏鬥中被你們反S,之後你爸爸人格出現,將方大志分屍處理,日記本上的地址,不是你姐寫的,是你爸爸寫來誤導大家。」


 


我想起那奇怪的反胃感。


 


身體很重,胃仿佛在燒,那根本不是什麼心理作用。


 


原來,是酒精帶來的。


 


爸爸手藝好,在他的刀下切肉都能成為藝術,他唯一缺點就是嗜酒,我曾無數次想,如果爸爸還在,方大志一定不敢那麼囂張。


 


這個猜測讓媒體更興奮。


 


S去的父親,在替女復仇?!


 


「父愛無價,感動了。」


 


「如果確定是爸爸人格做的,那譚敏敏是不是可以減刑?」


 


「屍體都沒找到,入罪都難,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