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當然是不圓滿的,她的兩個謊言都很倉促。


 


第一個謊言,謊稱鍾越山沒S,但是多年來鍾洄都沒見過父親,甚至沒有通話過,時間長了必會有所懷疑,到了 2020 年,她所謂的追訴時效到期的那一年,更是會不攻自破;


 


第二個謊言,她要陪鍾越山換個地方生活,B險起見要和鍾洄切斷聯系,等安頓好再說。這樣的說辭純粹就是為了穩住鍾洄一時,時間長了鍾洄肯定要起疑。事實上鍾洄沒幾天就起疑了。


 


我了解她們母女的很多事,即便不能說,也能引導她。


 


賀遙垂著頭,沒有回答我。


 


「我想你是個很好的母親,前面的事你都做得很好,但你這樣的收尾,恕我直言,非常不負責任。你純粹隻是不想面對她,想趁著她還不知道趕緊了斷自己,那你有想過你S以後的事嗎?你的謊言瞞得了一時,

瞞不了一世,她反應過來後,一定會瘋狂地尋找你,尋找真相。如果你的案子無人問津倒也還好,關鍵是你這案子太大,你們鎮上的人都知道,現在你被抓,鎮上的人也都知道。等你女兒回了老家,都不用她主動問,左鄰右舍可能就直接告訴她了。


「到那時,你是希望你女兒相信眾人口中的真相——母親是個毫無緣由就把人S害分屍的女魔頭,還是希望你女兒知道你另有隱情?


 


「你把真相告訴我,沒有證據沒關系,我們不相信也沒關系,但我們可以幫你轉達給你女兒。她不需要證據,就一定會相信她的母親。


 


「起碼讓她知道,『我媽媽不是壞人』。有時候,你離開的原因往往比你離開的事實更重要。」


 


說這句話,我也是有底氣的。


 


因為編造過第一段謊言的賀遙比我更清楚,她的女兒鍾洄多年後還是無法接受父親S去的事實,

但更在意的是父親是否是偷煙花的壞人,為此她為女兒塑造了一個英雄的父親形象。


 


賀遙沉默,我緊張地等待著她的回應。


 


最後她終於松口:「好,我告訴你。」


 


我捏緊手機,想起剛才的短信內容,我已經有了預感。


 


就診記錄告訴我,賀遙當年被勸退後半夜離家出走,並非摔下山坡摔斷了腿。


 


她是半途中被人強暴了。


 


這是她當年精神受刺激的根本原因。


 


13


 


賀遙的講述——


 


陸律師,我所要講述的事實,除了喚起我的傷痛以外沒有什麼作用。


 


假如我S後你遇到我的女兒鍾洄,請你有所取舍地告訴她。


 


我從小渴望走出大山,不甘心一輩子待在閉塞的縣城,過空洞乏味的生活。


 


我想我是有價值的人,我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走出去,考上城裡的大學,有一番作為。


 


可對於我父母來說,我的價值僅僅在於樣貌。他們怕我離開了小鎮就再也抓不住我,隻想讓我盡快嫁個好人家,多換點彩禮回來。


 


1990 年,我因為頂撞老師,被逼著退學,這剛好遂了我父親的願。


 


他們要斷我的路,那個家我實在待不下去了。我一時氣極,趁夜離家出走。


 


一直走到無人的山路,我才發現被人尾隨,可是已經來不及了。


 


那個男人衝上來,捂著我的嘴,按住我欲行不軌。


 


我拼命掙扎著想逃,激怒了他。


 


他把我推倒在地,把我的腳踝擱在石頭上,而後對著我的小腿猛地一踩,又補了好幾腳,直到生生踩斷了我的小腿,讓他得以實施暴行。


 


我痛得想S,

但還是努力睜大眼睛,借著月光看清了他的臉。


 


是煙花廠廠長的兒子,陳殊。


 


鎮上居民都早早休息了,隻有他還在外面遊手好闲。


 


他看見了我,心中起了歹念,一路尾隨我到山路,強暴了我,還踩斷了我的腿。


 


此後我拖著我這瘸了的腿,很久很久都沒能走出我想要走出的縣城。


 


……


 


後來父親在山上找到了我。


 


他妄想讓陳殊對我負責,把我娶了;但陳殊隻是一時興起玩玩,不可能娶我。


 


父親也不敢強求,畢竟煙花廠這根枝太高也太危險,要是拿捏不好輕重,全家人都得遭殃。


 


陳廣出面賠了錢私了,又讓陳殊面壁思過,不準他再沉迷女色。


 


這事沒有報案,就這樣結束了。


 


鎮上人都不知道這件事,

隻知道我半夜離家出走把腿摔斷了。


 


後來父親帶我到市三院接腿,住院住了一段時間。


 


三院醫生發現我精神狀態不對,於是我又被帶到心理科。


 


心理科醫生給我做了檢查,她給了我很多精神層面的幫助,因為我的身體狀況不好,她沒有開藥。


 


後來腿接好了,就回小鎮了,也就不再看心理問題了。臨走時,心理醫生還送了我很多心理方面的書。


 


父母擔心我嫁人的問題,一回鎮上就給我物色親事,黃了好幾次,最後我和煙花廠工人鍾越山成了婚。


 


婚後我不敢多出門,一直待在家裡;越山對我很好,他不知道我經歷過什麼,隻是老老實實地對我好,讓我慢慢走出了心理陰影。


 


我一直很愧疚,因為當年我是瞞著那件事,嫁給他的。


 


……


 


轉折發生在越山被工人打的那一天。


 


他在廠裡被工人群毆,我氣不過,直接衝去了煙花廠車間。以往我很少出門,更不會往煙花廠的方向去。


 


那次去後我就後悔了,因為我在廠裡看見了陳殊。


 


陳殊似笑非笑地看著我,看得我心裡發毛,像是好幾年沒見我,忽然又意識到有我這麼一個人存在一樣。


 


後來我趕緊回家了,不敢再出門。


 


可陳殊已經對我起了心思。


 


他忌憚他父親。陳廣知道他闖過禍,勒令他不準沉迷女色,可越壓抑他就越想。


 


他經過我們村上,看見我女兒在外玩耍,送了兩支煙花棒,讓我不識字的女兒帶紙條給我。


 


紙條上寫著——


 


晚上十點到塘口倉庫,否則告訴鍾越山。


 


我怕越山知道後會傷心,我別無他法。


 


晚上趁越山睡著後,我拿了他的鑰匙,去了塘口倉庫。


 


我忍受著巨大的身心痛楚,又就範了一次。


 


事後我精神萎靡,終日惶惶。越山發現了不對勁,再三追問我。


 


最終我還是把前因後果告訴了他。


 


那一夜越山蹲在家門口,抽了很久的煙,而後回來抱著我,叫我別多想,他會想辦法。


 


可我知道,一時也想不出什麼辦法。


 


然後第二張紙條就送來了。


 


女兒貪玩,忘了把紙條給我,回來就隨手放在了桌上。


 


當時我在廚房忙碌,沒有看到,是越山下班回來先看到了。


 


晚上九點半,越山說倉庫那邊有事要處理,去看一下。


 


我沒有多想,可哄女兒睡覺時,心裡一直不安定。


 


女兒睡著前想起了白天的事,

她說陳叔叔又送紙條給我,但她忘了放哪兒了。


 


我預感不妙,在家中四處找尋,發現一把尖刀不見了。


 


最後又在垃圾桶裡找到了捏成團的紙條,上面寫著——


 


晚上十點到塘口倉庫,否則我讓你女兒來。


 


陳殊是個畜牲。


 


越山看到了,他帶著刀去了。


 


……


 


我趕到塘口倉庫時,正看見越山倒在倉庫裡,渾身是傷,就快要S了。


 


陳殊不在,刀也拿走了。


 


越山太瘦弱,終究是不敵陳殊,打鬥中被陳殊奪了刀。


 


陳殊自知S人,趕回去想找人來善後,就在這個間隙,我來到了倉庫。


 


越山口中咕嚕咕嚕地冒血,他緊緊抓著我的手,用最後一口氣說:「不要管,

快回家去……」


 


我哭著說:「是我害了你,是我對不起你……」


 


我被陳殊拖到樹林裡時沒有哭,被他生生踩斷一條腿時沒有哭,被他強J時沒有哭,可看見越山倒在血泊中時,我哭得肝腸寸斷。


 


我不會再乖乖就範,我發誓要讓陳殊血債血償。


 


可是仔細想想,這會有多難。


 


兇器被拿走了,這場命案中隻有我一個目擊證人,當年那個技術條件下也不敢肖想其他證據。那麼,假如就隻有我的證詞,最後能給陳殊定罪嗎?


 


我作為越山的妻子,我的證詞能發揮多大的效力?


 


當年我被強暴,這事後來私了了,沒有報案。如果報了案,最後恐怕也是證據不足,不僅討不回公道,還會激怒陳廣,全家人遭殃。


 


在煙花廠父子隻手遮天的小鎮,

我走常規渠道報案作證,不僅無法為越山討回公道,還會讓我們母女陷入險境。


 


陳廣能找到替罪羊給陳殊頂罪,陳殊隻需要在自己家面壁思過了事。


 


可我們孤兒寡母,經不起他們報復的手段。


 


我抱著越山的屍體,絕望得不知該如何是好。


 


就在那時,我看見陳殊遺落現場的煙頭,以及滿倉庫的易燃易爆品。


 


那一刻我福至心靈,想到了辦法。


 


那個煙頭可以讓陳殊自然接受接下來發生的一切,甚至讓他感到慶幸。


 


我會幫他善後。


 


我翻亂了倉庫中的煙花,讓金屬粉塵騰起,制造了一場粉塵爆炸事故,粉塵爆炸又牽動了倉庫中所有的煙花爆炸。


 


我將越山的屍體炸毀,以掩蓋其身上的刀傷。


 


我用一場意外隱藏了所愛之人真正的S因,

以麻痺兇手的神經。


 


同時也隱藏自己日後復仇的動機。


 


隻有在他們放松警惕時,孤軍奮戰的我才更有勝算。


 


事後他們朝越山身上潑髒水,我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