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賀至立對陳因的工作了解不深,但他覺得陳因連著三個月每周都出差有些蹊蹺。而且是周二到周五出差,就周一和周六在公司,相當於大部分時間都在另一個城市。


 


賀至立在工廠附近蹲守幾天,發現陳因出現在工廠的時間其實很少。


 


他想跟蹤陳因去他住的地方,但陳因戒備心極強,行蹤詭異,好像在防備被人跟蹤一樣。


 


由此可見,他住的地方肯定不是酒店,而是一個隱蔽的私人場合,他應當是租了個房子。


既然租了房子,那有些衣物行李就可以放在那裡,不用每周帶來帶去,那麼為什麼每次出差,他都要拖一個行李箱呢?


 


原因也許是,他不能把那幾天產生的垃圾直接扔掉,要用行李箱帶走。因為垃圾可以傳遞出很多信息。


 


憑借賀至立對陳因的了解,再結合種種異常以及朱澄的遭遇,

賀至立認為陳因是故技重施,在鄰市租了個房子,非法拘禁了一個人。


 


賀至立告訴我這些,我吃了一驚,連說「不可能,不可能」。


 


但我的思緒飄回到兩個月前的某一天。那天我發現,洗衣機裡剛洗好的衣服上沾了不少紙屑。


 


是陳因外套一個不常用的內袋裡有紙沒拿出來。


 


我挑出那些碎紙片,卻發現有兩片拼在一起,隱約是「救命」兩字。


 


我想是惡作劇吧,扔掉了。


 


我不願意深思,不敢去想怎樣的惡作劇能把紙條塞到他的內袋裡。


 


我不願意面對意外、面對未知,我隻知道陳因很愛我,這就夠了。


 


賀至立告訴我這些,是想勸我和他合作,他希望我能在陳因的行李箱上安一個定位器,好定位鄰市的非法拘禁地。


 


我拒絕了,我不會為一個外人去設計我的丈夫。


 


而且萬一陳因真的拘禁了一個人怎麼辦?


 


現在公司剛拿到 A 輪的第二筆款項,這時候創始人牽扯刑事案件,後果不堪設想。


 


我想隻要再給陳因一點時間,等他不用出差了,這事就過去了,什麼都不會發生。


 


我不想關心別人的事,我自身都難保。


 


所以我拒絕和賀至立合作。


 


警察同志,你今天告訴我你們在鄰市的發現,我才想明白這一切。


 


原來賀至立的猜測是對的。


 


我也終於明白了,為什麼會發生這個案子。


 


周一那天,賀至立一定是故意刺激我的,刺激我去S了他……


 


我沒想到賀至立為了舉報陳因,竟然直接搭上自己的性命。


 


11


 


「等一下,

你等一下,我聽不下去了。」我出聲打斷,「鍾冉,我承認賀至立的懷疑確實沒錯,但整件事還是太離譜了。」


 


沒錯,賀至立是對的。


 


我們進入陳因鄰市的住處後仔細搜尋,發現他在一個十平米的小房間裡囚禁了一個女人。他用三十釐米厚的吸音材料將那個小房間包裹得嚴嚴實實,可以說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女人的精神狀態非常糟糕,看到外來人很害怕,一個勁地喊陳因的名字,像是患上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徵。


 


參考鍾冉說的,很可能是陳因來這邊籌備建廠時認識了這個女人,並且侵犯了她。女人揚言要告發他,他擔心事情敗露,就將她囚禁了起來,再假借出差的名義每周都過來住幾天,準備「調教」好了再放她出去。


 


到那時,女人身體上的傷也痊愈了,手裡掌握了什麼證據也會乖乖交出來,

這樣陳因就能成功地抽離自己了。


 


所以事實確實如賀至立所預料的那樣。


 


我說:「你剛才講的內容我聽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賀至立為了舉報陳因,為了讓陳因能受到法律的制裁,於是刺激精神不穩定的你去把他自己S了,然後他被S第二天,陳因拖著行李箱出差,這就剛好誤導警方,讓警方認為陳因是去拋屍,於是把調查方向對準陳因的行蹤,最終找到他非法拘禁他人的所在地,是這樣嗎?


 


「雖然結果確實如他所願,可是這真的不合理。賀至立他為什麼不直接報警,讓警察直接去找呢?他拐彎抹角搞這麼一出,就為了讓陳因去坐幾年牢,還搭上自己的性命,這未免也太極端了。


 


「我現在懷疑賀至立根本就沒S,而且他的屍體也確實沒找到……」


 


這時候,剛才那個同事又衝了進來——


 


「陸哥,

賀至立可能沒S!」


 


我正說得情緒上頭,都懷疑自己幻聽了,一轉頭:「啊?」


 


同事很激動,「就是剛才說的那個線索,樓道東邊窗臺的半片腳印,現在我們推測是賀至立的腳印。」


 


我把人拉出訊問室,仔細了解了情況。


 


同事說,他們順著腳印情況找到了下一個樓層,又調取了該樓層的監控,發現周一下午 4 時 51 分,經鄰居辨認身高體型和賀至立一致、疑似是喬裝後的賀至立,從下面樓層的電梯離開了,應該就是從窗臺翻下去的。


 


其實挺明顯的,就是一開始沒往這個方向想。


 


所以,鍾冉和賀至立完全是把警察耍了。


 


我喝了口水平復情緒,說:「繼續查監控,看他去哪兒了。」


 


這時,又一個同事高喊道——


 


「賀至立來自首了!


 


一口水噴出來。


 


12


 


賀至立坐在了我們對面。


 


同樣是個儀表堂堂的年輕人,面容明朗,天生一副孩兒笑臉,從面相上就能看出,和陳因是兩種性格。


 


他左手纏著紗布,滿臉歉意地說:「真的很抱歉,警察同志,我實在是著急了,才出此下策。」


 


賀至立如實供述。


 


他為了偽造自己被S的現場,提前幾天放了兩袋血,冷藏在冰箱裡。


 


為了更加逼真,還剁掉了左手小拇指,剁碎了衝入下水道,偽造分屍的假象。


 


即使賀至立沒S,這樣的做法也很極端。畢竟他也隻是懷疑陳因非法拘禁他人而已,也沒有切實證據。


 


看來賀至立對陳因的執念真的很深。


 


我問他:「你既然懷疑陳因非法拘禁他人,為什麼不直接報警?


 


賀至立說:「我報過警。本來我是想先找到陳因的住處再報警的,但這次陳因特別謹慎,我連著兩周跟蹤他都沒成功。本來還想讓鍾冉去放定位器,鍾冉不願意,就算了,我也怕定位器會被陳因發現。


 


「我擔心再次跟蹤還不成功的話,就來不及了,索性就直接報警了。考慮到跨區域出警比較麻煩,我還是在當地報的警。


 


「可是說真的,我是因為對陳因有執念,從小到大都在暗中觀察他,我才會對他特別了解。而我說的那些疑點,對外人來說根本沒有那麼可疑,更不可能和非法拘禁扯上聯系。


 


「大多數非法拘禁的報案,都是報案人接到了求救信號,或者在拘禁地外圍聽到了異常聲音,有了這些實質性的證據才去報案。而我連拘禁地在哪裡都不知道——要是知道的話,我就可以說我聽到了呼救聲,

可現在的情況就是編都編不出來,毫無說服力。


 


「所以我報案後,警察初步調查光盤問我就盤問了很久,我覺得太浪費時間,就找了個理由撤銷報案了。如果時間充裕,我當然可以和警察磨,可是時間真的很緊張。


 


「即便警察信了我,出警了,他們查陳因的住處還需要時間,去住處附近觀察又需要一段時間,如果觀察幾天發現不了明顯的可疑之處,是不能強行搜查陳因的住所的,還會有打草驚蛇的風險。


 


「而受害者的時間不多了,她已經被囚禁了將近三個月,多半已經廢了,陳因隨時可能把她放歸社會。一旦放出來了,恐怕就又找不到定罪的證據了,就又來不及了。所以警察一定得在受害人被放出來之前,有非常充分的理由直接破門而入,才更有勝算。


 


「當然您可能會奇怪,為什麼受害者消失三個月都沒人找她。

這正是陳因最可恨的地方。他接近的都是那種原生家庭不好、人際關系也少的女孩,朱澄是孤兒,鍾冉也和父母斷絕了關系,那個女人我想也是類似的情況。一方面她們出事了沒人找,另一方面這樣的女孩比較缺愛,容易被控制。


 


「我想用最快的速度把受害者解救出來,讓陳因受到應有的懲罰,所以我別無他法,隻好出此下策。我知道S人分屍這樣的惡性刑事案件優先級是很高的,警察一定會想辦法盡快偵破。剛好陳因出差時間比較規律,都是每周二到周五出差,還都會帶行李箱,我就在周一偽造了被S的現場,讓警察懷疑陳因第二天是去拋屍,從而找到拘禁地,解救受害者。


 


「鍾冉不願意和我合作,但她精神不穩定的狀態是可以加以利用的,所以我想辦法讓她配合了我的計策。


 


「這幾天我都在鄰市,就在陳因順風車下車的那個三岔路口附近等著。

我看見有警察來了,確定受害者被解救了,就趕緊來自首了。


 


「警察同志,我知道我欺騙了你們,還浪費了你們這兩天的人力物力,但是能否看在我初衷是好的而且還自首的份上,給我從輕發落?」


 


說著,賀至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又尷尬地咳嗽一聲,收斂笑意,但收不住眼中計劃成功的喜悅。


 


我沒有回答他,轉而問道:「聽鍾冉說,你住到他們對面是想伺機S了陳因?」


 


「是的,但這是一開始的想法。那時候看到我愛人那麼痛苦,我很難過;又想到陳因從小到大壞事做盡,實在是可恨。憑什麼他害了那麼多人,還能逍遙法外?所以我頭腦一熱,就有了那個想法。確實隻是想想而已,後來就改主意了。」


 


「但陳因確實S了。」


 


「什麼?陳因S了?」賀至立很詫異。


 


「昨天,

他在我們走訪後自S的。」我說道,「當時他講了一個小時候擦瓷磚的故事,講到一半臉色突然變了,然後就跳樓了。這個故事是案發前一天的周日,他和你去釣魚的路上,你講給他聽的。」


 


他說:「確實有這回事。當時我也是沒忍住講了一點,講得也很隱晦,沒想到他想明白了。但是說真的,我的初衷隻是想引導警察解救受害者,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沒想到他提前想明白了,竟然還直接自S了。」


 


賀至立想了想,又說,「不過站在他的角度,我也能理解。一方面,可能是他一直保持著很好的形象,無法接受自己的真面目被揭穿;另一方面,他的公司剛拿到 A 輪第二筆款,投資方一直在盯著,這個關口如果他犯了案,整個公司都不夠賠的。他可能無法面對這個『失控』的局面,想不開了吧。」


 


我繼續問:「所以那個擦瓷磚的故事到底是什麼?


 


賀至立坦誠相告。


 


「事情其實不復雜,發生在初一。有一天放學,輪到陳因值日,他留下來擦教室外牆的瓷磚。


 


「那時候我和陳因同校不同班,但我已經養成了暗中觀察陳因的習慣。


 


「當時那層樓已經沒有其他人了,陳因也以為隻有自己一個人,沒想到我在上一層樓的對面走廊偷看他。


 


「我看見,陳因把瓷磚擦得很幹淨,但似乎還不滿意,又去看了眼隔壁班的瓷磚。


 


「大概是覺得隔壁班的瓷磚擦得也很幹淨,無法襯託出他的勞動成果吧,陳因使了個壞心眼,把抹布扔地上粘了灰,再抹到隔壁班的牆上。


 


「這時候,有人從樓道口走出來,遠遠地說了句,『陳因,還沒回家嗎?』


 


「是隔壁班的班主任,也是陳因那個班的語文老師。她一直很喜歡陳因。


 


「陳因聽到老師的聲音,就僵住了,他不知道老師有沒有看見他使壞的全過程。


 


「我的角度有限,從樓上看隻能看到老師的肩膀以下,我也不確定老師有沒有看見。


 


「老師走過去,笑著說,『你們班的瓷磚擦得好幹淨,瞧瞧我們班的,這幫兔崽子一放學全跑了,瓷磚髒成這樣也沒人管。陳因,辛苦你一下,幫我們班也擦一擦,否則明天檢查老師可不好交差了。』


 


「老師說得懇切,陳因也不好拒絕。最後他隻好把弄髒的瓷磚又擦幹淨了。


 


「老師走後,我看見陳因的表情非常陰沉。


 


「老師可能沒看到陳因做了什麼,也可能是看到了,沒有點破,給了他一個臺階下。她用一種溫柔的辦法,讓陳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也解決了問題。


 


「可是陳因沒有對這善良的老師懷有愧疚、感激的心情,

反而懷恨在心。


 


「初二的時候,他唆使一個學生給那個老師寫情書,被家長發現了,家長來學校鬧了很久,最後把那個老師逼走了。


 


「當然,我那天跟陳因說的時候沒有揭穿他,我隻跟他了擦瓷磚的事而已。他知道被我看見後,也有點窘迫,但畢竟是小時候的事了,長大後往往就一笑而過了,沒什麼好在意的。


 


「但是緊接著,我跟他講了這個故事的另一個解讀。


 


「第一個解讀就是老師很善良,用溫柔的辦法解決了問題;第二個解讀是,假設老師看見他弄髒了瓷磚,如果直接指責,他是可以不承認的,辯解說自己就是在幫隔壁班擦,因為那個年代走廊上還沒安監控,沒有證據,老師從旁邊走過來,也可能看錯了。


 


「所以在這件事上,糾結過程是解決不了問題的,而老師的辦法很巧妙,直接從結果入手,

用一種委婉的方式,及時把結果和陳因綁定起來,讓他無法抽離。這是最好的『擦瓷磚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