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林薇,你欠我的,我要讓你用命來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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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我將滿目瘡痍的景象一一拍照取證,並堅決報了警。


然而,出警的民警在撥通對方電話後,得到的依舊是那套輕描淡寫的說辭:


 


「哎呀警官大人,那都是小孩子玩耍時不小心弄的,我們也不是故意的,而且法院讓我們還房子,又沒說還要求我們把房子打掃幹淨吧?大家都是帶孩子的女人,別強人所難行嗎?」


 


後來周沉找了人,打點了關系,把這件事定性為民事糾紛而非刑事毀壞。


 


甚至連面都不必出。


 


帽子叔叔也隻能記錄在案,無法採取強制措施。


 


我知道,他們聯手擺了我一道。


 


憤怒之後是極致的冷靜。


 


我通過物業驗證,加入了小區的業主群。


 


沒有急於發言,

而是耐心地觀察了幾天群裡的討論氛圍。


 


隨後,又拉進來兩個小號。


 


在此期間,我看到周沉父母名下的那套曾經屬於我的婚房以近乎骨折的價格緊急售出。


 


更誇張的是,他們持有的另外兩處核心資產,也同時以低於市場價一半的價格掛牌拋售。


 


三處產業在短時間內集中變現,迅速回籠了八百多萬資金。


 


我想,他們應該是再次湊夠了錢準備給周沉買別墅了。


 


那既然這樣,我可以收網了。


 


於是,我選擇在一個周末的晚上,發送了一張最具衝擊力、能清晰看到惡意刻字和汙穢的圖片,並配上了這樣一段文字:


 


「各位鄰居晚上好,打擾大家。


 


我是 28 號樓 801 的新業主。我與前夫離婚時,法院明確將第三者這套房子判歸我和我六歲的女兒所有。


 


然而,在辦理交接前,第三者將這套房屋惡意破壞。


 


報警後,對方僅以『孩子玩耍不小心』為由推脫。


 


作為一個聽障女兒的單親媽媽,我們本應開始新的生活,如今卻要面對如此困境。


 


我在此誠懇求助,如果有人曾目睹 801 室前居住者的異常舉動,懇請能與我聯系,萬分感謝。」


 


在群裡陷入短暫沉默後,終於有人小心翼翼地發聲:


 


「這……是不是有什麼誤會?801 的林小姐不是說是獨立珠寶設計師嗎?」


 


「確實讓人難以相信,她談吐舉止都很得體,怎麼會是個三啊...」


 


這時一位業主直接@我:


 


「這位鄰居,話不能亂說,誹謗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我平靜地拍下調解書關鍵部分上傳——


 


「我理解大家的質疑,

我無意詆毀任何人,隻是作為新房主,面對這樣的局面需要討個公道。」


 


漸漸地,群裡開始出現支持我的聲音。


 


就在此時,我點開成員列表,赫然發現還有一個「28-801」的賬號。


 


我果斷@林薇:


 


「既然本人在群,不如由你來說明,這套法院判你歸還的房產為何會變成現在這個模樣?」


 


大家等了許久之後,隻見她的頭像直接消失了。


 


林薇退群了。


 


呵呵。


 


隨後群裡的女人迅速反應過來,開始棒打落水狗:


 


「怪不得!每天拎著名牌包在小區招搖,原來是花著別人老公的錢!」


 


「前天我還親眼看到周沉抱著孩子,林薇挽著他胳膊,三個人有說有笑從地庫上來,根本就是一家三口!」


 


小號帶動節奏:


 


「801 業主,

你怎麼稱呼?需要什麼幫助盡管說,大家一定要相互幫忙啊,畢竟這種事指不定哪天會發生在咱們誰的身上。」


 


另一個小號繼續帶動節奏:


 


「就是就是,小三這類群體畢竟還是少數,還是無辜的原配居多啊!」


 


隨後,我在對話框裡鄭重打下:


 


「感謝各位鄰居的信任,我叫江遙,如果大家曾目睹他們二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歡迎私聊我,我一定要讓藐視法律的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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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發出後,微信很快收到了幾條好友申請。


 


一位頭像是個可愛寶寶的媽媽發來信息:


 


「801 你好,我跟林薇是遛娃時認識的。上個月我們一起去格林皇家幼兒園報名,我親眼看到她丈夫在『父親』一欄籤了字,當時我們還聊起孩子的教育問題,他看起來特別專業特別耐心,

萬萬沒想到,那女人竟然是個第三者啊。」


 


我心下一緊,呼吸都停滯了半秒。


 


這簡直是絕處逢生的意外之喜!


 


有了這位目擊證人,就等於拿到了重婚罪的初步證據。


 


緊接著,菜鳥驛站的老板也發來好友申請,通過後他發來一段語音:


 


「大妹子,我是驛站的。那個男的天天來給 801 拿快遞,母嬰用品、高檔化妝品啥都有。你需要我怎麼幫你?我店裡有監控!」


 


我強壓激動,謹慎回復:


 


「老板,太感謝您了!這些記錄對我非常重要。請您務必保存好相關時間段的監控錄像,請您放心,所有流程都會合法合規,不會給您添麻煩。」


 


放下手機後,我第一次感受到,原來真相和正義雖然會遲,但一定會到!


 


正在此時,對面的門『咔噠』一聲打開了。


 


一位面容和善的女士探出身,看到我房內的景象後倒抽一口冷氣:


 


「我的天……你就是群裡那位新鄰居?」


 


我疲憊地點點頭:


 


「是,我叫江遙。如您所見,那位第三者給了我一個超大的『驚喜』。」


 


她臉上露出強烈的同情,有些不好意思地掏出手機:


 


「江小姐,我……其實是個生活博主,平時會拍些 vlog。你家這個情況,我能不能做個記錄?實在是太炸裂了,我覺得這條賽道一定可以大火!」


 


我側身讓開通道,做了一個請的手勢:


 


「當然可以。不過,冒昧問一下,您對之前住在這裡的那對男女有了解嗎?」


 


「太了解了!」


 


她一邊開始拍攝,

一邊語氣肯定地說:


 


「那個周先生,幾乎把這當自己家,他每周至少來三四次,經常過夜,好幾次早上我出門上班,正好碰見他從 801 出來。」


 


她調出手機上的 App:


 


「哦對,我家的可視門鈴拍得清清楚楚。」


 


隨後,她向我展示了幾段錄像回放。


 


畫面清晰地記錄著周沉在不同日期、不同時間段頻繁出入 801 的身影。


 


「去年一家三口在門口貼春聯時,我剛好出門看到了,當時我還覺得這對夫妻感情真好,沒想到她竟然是個小三啊……」


 


我顫抖著看向她手機裡的錄像,激動地落下眼淚。


 


十五分鍾後,李律師到了。


 


他用最快的速度幫我取證錄音。


 


踏進房門時,腳步明顯一頓。


 


他環視著被汙泥浸透的牆壁、割裂的沙發和砸碎的吊燈,目光最終落在那些用利器刻在牆面的汙言穢語上。


 


這位見慣風雨的資深律師,也忍不住倒吸一口涼氣。


 


「這已經遠超民事糾紛的範疇了,故意毀壞財物罪,加上我們掌握的重婚罪證據——林薇的『福氣』,確實到頭了。」


 


三日後,我們將整理完備的刑事控告狀紙遞交至法院。


 


這一次,訴訟請求隻有十個字:


 


追究周沉、林薇重婚罪責。


 


17


 


當周沉收到法院傳票時,終於撕破了淡定的偽裝。


 


他打來的電話裡,聲音是壓不住的顫抖:


 


「江遙!你是不是瘋了?我們都離婚了!你憑什麼還要告我重婚?!」


 


我握著手機,

走到窗邊俯瞰著車水馬龍:


 


「周沉,你以為我非要這套惡心人的破房子是為了什麼?」


 


電話那頭呼吸一滯。


 


「學區房?資產?還是看你們曾經那些惡心的回憶?」


 


我輕笑:


 


「我要的是你親筆籤下的入園登記表,是鄰居門鈴裡你們『一家三口』的影像,是監控系統裡你們共同出入的記錄——」


 


「我要的,從來都是把你們一起送進地獄啊。」


 


電話那端傳來他粗重的喘息聲:


 


「你簡直是瘋了!你這個瘋子!你給我去S!」


 


我微微一笑,掛斷了電話。


 


是的。


 


當我知道他出軌那天,我就瘋了。


 


其實,我從他一次次夜不歸宿開始,就有所察覺了。


 


但我沒有攤牌的底氣。


 


我隻能慢慢籌謀,等待時機。


 


終於,第二天清晨,周父的電話打了進來。


 


聽筒裡傳來的不再是往日的威壓,而是一種強撐的疲憊:


 


「江遙,做事總要講點分寸。當初和解協議白紙黑字,你現在出爾反爾,不怕遭報應嗎?」


 


我對著聽筒,輕笑一聲:


 


「周董,我給您看個好東西。」


 


說完,我將林薇那滿屋狼藉的傑作精準地發送過去。


 


「您看清楚了,真正不肯罷休、把事情做絕的,是您那位千挑萬選的好兒媳。我能有什麼壞心思呢?我不過是想讓該付出代價的人,付出代價而已。要怪,就怪周沉眼光太差,被這樣一個女人拖進了泥潭。」


 


電話那頭傳來沉重的呼吸聲:


 


「當初我想給你現金,但你非要這套房子,薇薇性子是烈了些…這樣,

我找最好的裝修團隊,給你恢復原樣,你撤訴,行不行?」


 


「呵,」


 


我幾乎要笑出聲:


 


「恢復原樣?然後讓林薇毫發無傷,躲在你們身後繼續當她風光的周太太?」


 


「那你到底想怎麼樣!」


 


他的耐心終於耗盡。


 


我等的就是這一刻。


 


「簡單。」


 


我的語氣輕快:


 


「我要你們,以八百萬的價格,把這套被她糟蹋完的破房子,原樣買回去。」


 


「然後,當作獎勵,再次過戶到林薇名下。」


 


「隻要拿到錢,我會立刻撤訴。並且您應該清楚,這種刑事案件,一旦我撤訴,就永無回頭之箭。」


 


對方終於放下了姿態:


 


「好,明早九點,房管所門口見,我希望你言而有信。」


 


「一定。


 


事實上,周沉是否會鋃鐺入獄,對我而言早已不重要。


 


我真正要的,是讓女兒的未來再不受風雨侵襲,是讓我們母女的餘生再不必仰人鼻息。


 


這一晚,我再次帶著睡袋住進了派出所值班室。


 


既然惡人總能肆無忌憚,那麼守法的人何必困守所謂的體面?


 


僱保鏢要花錢,而這裡燈火通明,安全無虞。


 


此刻,我拿出手機,看到父母下午發來的視頻,女兒在三亞的沙灘上堆城堡。


 


小家伙舉著貝殼,笑聲清脆。


 


這段日子,是他們人生中最無憂無慮的時光。


 


看著屏幕上的笑臉,我終於觸摸到了生命真正的重量。


 


所有的選擇,我都不後悔。


 


次日清晨,我們如約在房管局相遇。


 


時隔多日再見到林薇,

我幾乎認不出她——


 


18


 


曾經精心打理的發髻松散地耷拉著,眼底掛著濃重的青黑。


 


整個人像朵失水的菊花,一夜之間老了十歲。


 


原來如此精致的女人,失去金錢的加持,竟也會迅速凋零。


 


呵……


 


她往後的日子,我可太期待了。


 


然而在過戶窗口,周沉竟將自己的身份證一同遞了進去。


 


「什麼意思?」我蹙眉。


 


他疲憊地揉著眉心,語氣透著急躁:


 


「快點辦手續,我趕時間。」


 


我瞬間了然,唇角勾起嘲諷的弧度。


 


原來如此。


 


周家這是要把房子登記在兩人名下。


 


既用這套破房子拴住林薇,

又用共同產權斷了她日後變賣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