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懶得和他廢話,我直接亮明條件:「那就還錢吧。拆遷款有我的份額,我要三十萬,另外,我的裝修款,總共四十七萬,再加上你媳婦手上我買的镯子,這是五十萬。所以,總共你還我八十萬,我立馬走人,那套房我不爭了。」


 


李志遠被氣笑了:「李小翠你口氣大得很啊!你怎麼不上天呢!八十萬!我給你八塊我都不是你哥!」


 


「你和我爭,你有資格嗎?」


 


「你說讓我還我就還啊?你算老幾?我還說你砸了我的房子,得你賠我損失呢!」


 


「不就是報警嗎?誰不會啊?」


 


「老子現在認識的人多的是,我怕你!」


 


他嗓門很大,旁邊不少人在圍觀。


 


「志遠……」


 


我媽提著飯盒過來了。


 


一看到我倆劍拔弩張,

趕快上前阻攔。


 


「小翠,你倆別鬧了,讓外人看笑話。」


 


我說:「怕什麼,既然做得出,還怕被人笑話?」


 


我媽一臉為難地看向我:「小翠,是媽對不住你,看在媽的面子上,別鬧了,好不好?」


 


我沒回答,而是對著我哥說:「你說不欠我說欠,既然說不清,那就等著法院見吧。」


 


說完,我扭頭就走。


 


「李小翠!你別走!你滾去把諒解書籤了把馬超給弄出來!」


 


我回頭輕笑:「想讓你小舅子出來?那就拿錢來換諒解書吧!少一分,馬超至少三年!」


 


「艹!李小翠!你不得好S!」


 


我不管身後的謾罵,出了住院部。


 


可走到門口,我才驚覺,我的手心已經被掐流血。


 


我不怕吵架。


 


可卻還是會因為和血親反目成仇,

心裡難過。


 


「小翠!你等等!」


 


16


 


「小翠,別鬧了,好不好?媽這裡還有五萬塊錢,都給你,好不好?」


 


我媽塞給我一張卡。


 


我忍著心頭的酸澀,把卡還給她:「你以為我千裡迢迢回來鬧這樣一場,是為了要你的五萬塊錢的嗎?」


 


「可多了媽也沒有啊,」我媽一臉愧色,「我知道你恨我,恨你哥。」


 


「是,我就是恨。」


 


或許是沒想到我會這麼說。


 


她突然抬起頭,像是看陌生人一樣看著我。


 


我很平靜地無視她的眼淚。


 


「爸爸不在以後,咱們家就三個人,從我有記憶的時候開始,你就告訴我女孩子要賢惠,要聽話,要體諒大人的難處。」


 


「你把自己碗裡的肉和雞蛋給我哥,

然後滿眼殷切地看著我。」


 


「一開始我不明白你的眼神什麼意思,後來我第一次把我的雞蛋和肉片夾到李志遠的碗裡,你立刻抱住了我,誇我是好孩子,知道心疼媽媽和哥哥。」


 


「你總是說我們女的飯量小,男人吃得多。我哥以後是頂門立戶的男子漢,要吃得多才能長得高。你還總是當著我的面把自己碗裡好一點的菜給我哥。」


 


「被你天天那樣念叨,天天看你那樣犧牲自己,於是,我在懵懵懂懂中,下意識地就把屬於我的那份營養全都給了我哥。」


 


「說不清是為了得到你的一句誇贊,還是單純有樣學樣模仿你。」


 


「所以,我上初中前,有三年連一隻雞蛋都沒吃過。」


 


我媽老淚縱橫:「小翠,你別說了。」


 


「不,我要說。」


 


「這些話我憋了多少年了,

我必須說。」


 


「我學習一直很好,李志遠卻是個學渣。可是你卻在明知道他考不上大學的情況下,還砸鍋賣鐵供他!」


 


「高一那年,上學期期末我考了第一名,本來想給你看我的獎狀,可你卻滿眼都是考不及格的李志遠。」


 


「甚至,在一整個寒假,都用各種唉聲嘆氣,還有眼淚來當軟刀子,逼我主動退學,把機會讓給我哥。」


 


我媽惶恐地否認。


 


「小翠,我沒有。媽媽真的沒有。」


 


我笑了,眼淚流了一臉。


 


「你當然沒有說讓我退學成全我哥的話,你怎麼會說那種重男輕女偏心眼兒的話呢?」


 


「你隻用一聲聲嘆息,一串串眼淚,就足夠了。」


 


「足夠我主動放棄自己的未來!」


 


「媽,我有時候都在懷疑,你是不是故意這樣的,

就是為了讓我愧疚,讓我主動心甘情願地奉獻!」


 


我媽伸手想擦掉我的眼淚,被我躲開。


 


她語氣很無奈:「小翠,媽知道你學習比你哥好,可你是女孩子,就算沒學歷也不影響嫁個好人家,可你哥不一樣。他要隻是個初中畢業,他連口飯都混不來!」


 


我嗤笑一聲:「所以,媽,你也是知道學歷對前途很重要的,對嗎?隻不過我的前途和我哥比,無足輕重而已。」


 


「可是你現在不是過得很好嗎?你比你哥有出息,你比他能幹,媽媽一向都以你為驕傲……」


 


「那是我打拼來的!」我咬著牙說,「十六歲我就去打工了,你隻知道我每個月寄回去的工資能管住李志遠的生活費,能給你買車子蓋房子,可你沒見過我一天隻吃一個兩毛五的饅頭!」


 


我的眼淚失控了。


 


「你也沒見過我來月經時候用舊報紙墊屁股!」


 


「我從人生第一次來月經那天開始,無時無刻都在擔心經血漏出褲子被人恥笑!」


 


「這種不受控制的恐懼已經滲透進我的每一滴血,直到今天,還伴隨著我!」


 


「媽你信嗎?我十六歲就掙錢了,可我直到十八歲才第一次用衛生巾!」


 


17


 


我媽的表情瞬間怔住。


 


這是我第一次和她說這些。


 


從前我從來都是報喜不報憂。


 


「我為了給李志遠湊生活費,去給人哭喪,得了四百塊,給你寄回去三百,怕你知道我怎麼掙錢的心疼,特意說是發傳單得的。可是李志遠為了當同學中的紅人,拿到錢就買了個遊戲機!」


 


「你連罵他都沒有!還說男孩就得多點朋友,不能S讀書。卻轉頭就讓我再多發點傳單!


 


「我學人家翻垃圾桶賣破爛,被小混混堵到胡同裡威脅,差點兒被侵犯的時候,李志遠在幹什麼?他在高價大專裡翹課!」


 


「我去撿人家吃剩下的包子,隻為了給李志遠湊夠學費的時候,他在幹什麼?他買了最新款的 mp3!」


 


「他是哥哥,我是妹妹。可他有個哥哥的樣子嗎?」


 


「媽,你告訴我?我到底欠他什麼?!」


 


我哽咽道:「媽,我有時候想,你既然隻在乎我哥,那你又生我幹什麼?」


 


「隻是為了讓我當血包嗎?」


 


「村子裡都說兒女雙全是最大的福氣,可卻沒有人說這種福氣不是給女兒的!」


 


「大家都心知肚明,兒女雙全,全的是爹媽,全的是哥哥,全的是弟弟!」


 


我媽像是被我猩紅的眼眶嚇到了。


 


她沉默了好久,

然後哭著抱住了我:「小翠啊!媽對不起你啊!」


 


「可我又能怎麼辦呢?你爸沒了,我沒有個靠山,隻能依靠你哥。」


 


「玲玲鬧S鬧活,拉著她媽坐在流產室門口,說要是結婚不結在你那套房裡,就去做引產。那可是個男孩,她要是真的把孩子打了,咱們老李家不就絕後了?」


 


「小翠,你說讓我怎麼對得起你爸?」


 


「我把你給我的镯子塞到她媽手裡,想著讓她媽勸勸,誰知道她媽收了镯子,卻不勸玲玲還火上澆油。」


 


「最後我隻能答應。怕你生氣,所以才沒敢告訴你。」


 


我心冷至極地推開了我媽:「那房產證呢?」


 


「房產證,房產證我做不了主啊!」我媽低下了頭。


 


「村子裡不是隻有咱們家沒給女兒分房子,好多都是啊。你二伯、四叔,都是把房子給了兒子,

出嫁女兒都沒的。」


 


「你哥也說歷來沒有給閨女分房子的先例。」


 


「媽不是不想給你,是沒辦法。要是再多分兩套,媽就是S也得給我閨女留一套啊!」


 


「一邊是你,一邊是你哥的兒子,你說,讓媽怎麼辦?」


 


我看著我媽絞在一起布滿皺紋的雙手,心底劃過一抹悵然。


 


「趙甜甜家怎麼分的,媽你知道嗎?」


 


我媽一愣。


 


「他們家和咱家情況不一樣。你三嬸一向厲害,甜甜那兩個嫂子都不敢說什麼。」


 


呵!


 


話不投機半句多。


 


深吸一口氣,我說:「那拆遷款的事情,為什麼要瞞我?」


 


「還有租的房子那邊,明明你們已經不住了,為什麼還要誑著我多掏一年房租和水電費?」


 


「你是我媽,

我心疼你,特意給你租的條件好的房子,可我有什麼義務養活李志遠兩口子?」


 


「甚至那個跟我八竿子打不著的馬超也要來佔我的便宜!」


 


「憑什麼!」


 


「我李小翠就那麼欠嗎?」


 


我媽啞口無言,捂住了臉。


 


然後,她失聲痛哭。


 


「小翠,你別說了,你是要媽去S嗎?」


 


我突然有些不耐煩。


 


人生第一次對她的哭哭啼啼和喊S喊活免疫。


 


「這套新房,反正東西我也賣了,房子我也砸了,你們也住不成了。」


 


「媽,不管是李志遠讓你來的,還是你自己來的,我都是這一句話。」


 


「八十萬,少一分錢,馬超就等著蹲三年吧。」


 


「哦,對了,可能比三年還多,因為他盜竊我的那個镯子,

因為現在金價上漲,價值早就超過三萬以上,屬於數額巨大,法定量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還要罰款。」


 


「我不籤諒解書,他們馬家的命根子,絕對會吃牢飯!」


 


說完我就準備離開。


 


李志遠從角落裡衝出來。


 


我立刻對著他舉起手機:「蹲三年。」


 


李志遠瞬間歇菜。


 


「行!李小翠!你有種!」


 


我點點頭:「對。我就是有種。律師我已經請好了,所以,你就等著你老婆和你丈母娘跟你鬧吧。」


 


我媽顫顫巍巍走過來,她要拉我的手。


 


我沒讓。


 


「小翠,你就這麼狠心嗎?」


 


我脫口而出:「媽,你記得我不吃什麼嗎?」


 


我媽疑惑:「什麼?」


 


我:「香菜、冬瓜、雞蛋、茄子,

這裡面哪樣是我不吃的?」


 


「香菜!媽記得清清楚楚!你不吃香菜!」我媽的眼睛裡迸發出閃亮的光。


 


我笑笑:「錯了,我不吃雞蛋。不吃香菜的,是我哥,還有他老婆。」


 


「還有,我一點也不喜歡和李志遠一起過生日,我有自己的生日。」


 


我媽和李志遠同時表情僵硬。


 


那一瞬。


 


我看到什麼東西在他們的眼睛裡徹底湮滅。


 


18


 


晚上我獨自坐在這套千瘡百孔的房子裡,看著外面黑漆漆的天空。


 


任由眼淚無聲流淌。


 


從前那些被我刻意遺忘的瑣碎,仿若帶著腐蝕性的浪潮。


 


一疊一疊噬向我的心口。


 


「媽,你咋不讓哥哥洗碗?」


 


「你哥洗不幹淨。」


 


「媽,

衣服太多我洗不完,讓哥哥也來幹活!」


 


「他是大男人,不細心,洗衣服是女人的活兒。小翠現在練勤快了,到時候去了婆家招人喜歡。」


 


「媽,你為什麼要我對哥哥好?」


 


「因為等將來媽媽走了,你哥就是你在這世上唯一的親人。」


 


「媽,你攢錢幹啥?」


 


「攢錢買房子,給你娶嫂子生小侄子啊。」


 


「那我也要新房子。」


 


「你要房子幹啥?等你嫁了人,你婆家自然給你買。」


 


……


 


兒子出生就能擁有的東西,女兒得到婆家才能得到一丁點。


 


我不否認有真的對孩子一視同仁的家庭。


 


可對我,還有一些作為「姐姐」或者「妹妹」的女生來說。


 


仿佛女孩這個身份,

在家庭裡就意味著被剝削。


 


意味著過度付出,過度責任化。


 


這真的好可笑!


 


第一次在網上看到有人說,成長的第一課就是,承認你的父母並沒那麼愛你。


 


我當時下意識的反應就是趕快劃過這一條視頻。


 


這是挑撥。


 


這是離間。


 


可是,那種如慢性毒藥滲透進骨髓,讓全身器官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隱隱陣痛的感覺。


 


卻在那天之後,揮之不去。


 


原來的我並不覺得把雞蛋和肉給我哥有什麼不對。


 


一口吃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