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這也是我最害怕的一句話。
因為我知道呀,他說的是事實。
站在我面前的林子朝,空有一米八的身高,卻瘦得像個紙片人,好像我吹一口氣,他就能直接散進風裡。
彼時是炎熱的七月盛夏,他穿著長衫長褲,蒼白而稜角分明的臉上,始終沒有一點血色。
我看著他,心頭一軟,鼻頭一酸,瞬間就啞火。
然後我就搬出了福利院,去讀高中,還和我哥住在了一起。
那個時候他已經在研究仿生科技,每天都忙得要死,但還是堅持每晚都要回來幫我補習。
後來他發現我實在是塊朽木,但在美術方面還算略有天賦,他立馬就給我找了最貴的美院老師培訓,一副定要將我培養成才的架勢。
我當然明白,他是怕他死了以後,我養活不了自己。
所以為了不讓他太操心,我也真的是咬碎了後槽牙地努力過了。
三年後的高考,
我如願考上了本地最好的美院。我哥百年不遇地誇了我一次,他摸著我的小腦袋瓜,薄涼的唇勾出欣慰的弧度,好像很是替我松了一口氣的樣子。
結果這口氣一松,第二天他就住進了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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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的高強度學習和工作,早已讓我哥那脆弱的心髒超負荷。
如今他已是強弩之末,隨便一丁點的風吹草動,都能直接要了他的小命。
看著他靜靜躺在病床上,靠著呼吸機過活的那幾天,我大概是終於體會到了什麼叫作一夜長大。
我早就知道他是會死的,隻是我沒想到會這麼快。
我早就知道我又會是被扔下的那一個,但這樣的心情,實在算不得好過。
看來,朝夕相伴,終究是句屁話。
於是那時我坐在他的床邊,握著他骨節越發分明的手,每天以淚洗面。
我還會賭咒立誓般地和他念叨:「哥,我以後再也不惹你生氣了,我一定乖乖地聽你的話。
「你再睜開眼看看我吧,
再回來,多陪我兩年吧。「起碼等我大學畢業,起碼等我可以自食其力了再說啊,哥。」
也不知道他當時到底有沒有聽到,我的那些卑微與懇切。
等他終於幽幽轉醒的那一天,他長睫微顫,墨黑的瞳仁逐漸定焦在我身上時,深不見底色。
最後他隻啞著嗓子,淡淡地埋怨了我一句:「我還沒死呢,林子夕。
「你別哭了。好吵。」
你看吧,他這個人,對我真的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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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後來的後來嘛,這故事就要到頭了。
我讀大學期間,他的身體每況愈下。
時常住院,大把吃藥,可他卻堅持留在了仿生科技的項目組,誰勸都沒有用。
我那時並不知道,他到底在堅持什麼。
我總悲哀地在想,天才嘛,總是偏執的。
隻可惜他的偏執,與我無關。
去年夏天。
某個悶熱午後,大楊突然給我打電話,說我哥又在實驗室裡暈倒了。
我匆忙從畫室趕到醫院時,病危通知書直接就遞到了我面前。
而我哥已經躺進了 ICU,大楊一臉沉痛地和我說,這次怕是熬不過去了。
我閉了閉眼,倒是出奇地,沒流出一滴淚來。
痛到極致的時候,大抵都是沒有淚的吧。
而且一切都結束得很快。
他隻在 ICU 裡躺了兩天。
第二天晚上,我換了防護服,被放進了他的房間。
慘淡的白色,消毒水的氣味,和各種精密儀器的滴答聲。
悉數讓我窒息。
我顫抖的手,握上他冰涼手指的那一刻,他眼皮輕輕掀起,看向了我。
那大概是我第一次在他的眼裡,看到了溫情,看到了霧氣,和一閃而過的星光。
他說:「夕夕,對不起。」
他說:「夕夕,如果你還需要我,我還會在。」
他說:「夕夕,帶我回來,好嗎?」
我不明所以,隻能點點頭,說好。
然後他眼底的星光熄滅了。
然後他閉上了眼睛。
然後他,再也沒有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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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朝死後的第三天。
我躺在如今隻剩我一個人的,
曾屬於我們兩個人的家裡。很認真地思考著,是吃安眠藥比較無痛,還是直接跳樓比較刺激。
我真的,真的很討厭做被剩下的這一個。
沒有了我哥,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活著。
也實在不想活著。
然後大楊就帶著那個編號 001 的機器人,來拯救我了。
大楊說,001 是目前實驗室裡性能最完好的一隻,也是由我哥親自監督完成的。
他在遺囑裡寫了,001,必須留給林子夕。
而這個 001,有一張和我哥一模一樣的、淡白又俊美的臉,身材卻比他更健壯、高大,渾身都寫著滿滿的安全感。
他說話的聲音、腔調,看我的眼神、情態,都和林子朝如出一轍。
隻是他的眼睛是藍色的。
大楊說,這是研究院的要求。
眼睛,是唯一能從直觀上,辨別真人與仿真人的憑據。
所以,這是他們在告訴我,這個機器人,不過一個替代品。
我的林子朝,還是不在了。
呵。
何必呢。
我比任何人都清楚啊,這個按照代碼行事的機器,又怎麼可能是我的林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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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沒想到,時過境遷後的今天,我會從大楊的口中,聽到另一個版本的林子朝。
「前幾年,你哥的身體情況實在不太好,我就勸他,轉到輕松一點的項目組去。
「以他的天才大腦,推進機械器官的研究進程,一定輕而易舉。
「他大可以先搞出個機械心髒給自己換上,起碼也能再多活個十幾年。
「但他不肯,他說,他隻想做能替代真人的,仿生機器。
「最後我問他,到底為什麼這麼執著於此,那天的他坐在輪椅上,隻給了我一個無限悽涼的笑。
「他說,他已經殘破至此,在你身邊的每一天,都是拖累。
「他說,他欠你的實在太多,他隻能賭上一切去彌補。
「他說,他隻想留給你,一個完美的、無所不能的哥哥。
「他說,他的林子夕,永遠值得最好的。」
大楊啞著嗓子,
一句句地復述著我哥的話,而我幾乎可以想象出他當時說出這些話的神情。一定是清冷落寞,在陽光的映襯下,美得很破碎。
我還以為對他來說,我一直隻是個不懂事的負累。
卻沒想到。
卻沒想到啊。
「從那天開始,我才知道,你哥他,應該一直都是愛著你的。
「所以,在他把 001 留給你的時候,我就猜著,他肯定會在裡面藏著什麼,隻有你才能觸發的程序。
「但是子夕,我希望你能了解,就目前來講,讓機器人擁有情感,還是一件違法的事。
「他的數據庫,每天都會備份給研究院,雖然我知道你哥是個天才,一定會把一切都做得天衣無縫。
「但萬一呢?萬一你們被發現了呢?你知道會發生什麼嗎?
「他會被沒收,被拆解,甚至被銷毀。
「到那個時候,你又該怎麼辦呢,子夕?」
大楊指尖的香煙早就燃盡,空氣中彌漫著一股很清苦的味道。
他蹙起眉心看我,
眼裡是明晃晃的擔憂和勸慰。讓我有一瞬間的動搖。
但是,我和我哥一樣,都是離經叛道,又孤注一擲的人。
轉身飛奔在回家的路上時,我腦子裡隻有一句話始終清晰,如果林子朝愛我,那我要聽他親口告訴我。
哪怕隻有一天,一個小時,一分鍾。
我也要他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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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家的時候,我哥已經充電完畢,正坐在書房裡敲代碼。
他像往常那樣淡淡掃我一眼,用的還是他慣有的腔調:「今天這麼早就回來了?畢設結束了?」
我懶得和他多廢話,直接撲上去吻他:「林子朝,你給我出來。」
他眨著眼睛,很順暢地切換了模式,然後他的修長手臂一攬,我坐進了他懷裡。
我看著他的深邃眼睛,瞬間就是淚如雨下。
他伸手來擦我的淚,眉眼彎了彎,滿是動人的溫情:「哭什麼?是大楊和你說什麼了?」
「林子朝,解釋一下,你愛我的事。」
他手指頓了頓,
繼而輕笑:「這還有什麼好解釋的,我愛你,不是理所當然的嗎?」「那為什麼不告訴我?為什麼你總是對我兇巴巴的,為什麼你能那麼狠心地,一點希望都沒給過我?」
他眼裡帶上幾分悽然:「因為我自卑啊,夕夕。
「我這樣一個破敗到沒有明天的人,哪裡有資格談愛你?
「我知道,你從六歲起,就隻信任和依賴我一個。
「可是我不能回應,不能耽誤你的人生,也不能給你任何的希望。
「我把自己留在了這隻機器裡,又被你找到,已經是最好的結果。
「如果我當年失敗了,那我早就永遠地離開你了。
「所以,在這之前,我根本不能愛你啊,夕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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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言辭懇切,我卻笑得比他更悽然:「林子朝,我問你,如果我始終沒有觸發隱藏模式呢?我還不是永遠失去你了嗎?
「你找不到我,就證明你已經心不在我,那很好,那麼這隻機器,就會是你永遠的哥哥。
「你能找到我,那也很好,這樣我就可以回來,用全新的面貌來愛你,恆久地陪著你,和你朝夕相伴,歲月不離。
「我當年孤注一擲地做這隻機器,從來都不是為了我自己。
「001,完全是因為你才存在的,我的笨蛋夕夕。」
他淺笑著,似是雲淡風輕,用微涼的手指抹幹我臉頰上的淚。
而我望著近在咫尺的這副眉眼,隻覺得心痛難抑。
他離開了的這一年裡,我每天都在怨恨他的無情。
我恨他,能為了研究一隻機器,就耗光了自己僅存的時光,狠心地扔下了我一個。
可事實上,他是賭上了餘生,在彌補我的缺憾。
從沒考慮過他自己。
在他眼裡,我遠比他自己更重要。
而他的愛,深沉而隱晦,喧囂,也靜謐。
沒有一個人知道。
這個傻瓜。
他才是這世上,最傻的傻瓜。
我趴在他肩上,終是哭得撕心裂肺。
他卻又拿出幾分不正經的樣子來問我:「別哭了好不好?
嗯?「要不然,哥哥親親?」
我氣不打一處來,扭頭就咬上他的唇:「好啊,親吧。那就把過去十幾年的都補給我,才能停。」
「真的?那這可是你說的。」
「等一下,你可別繼續哭哦,夕夕。」
他勾起嘴角輕笑,又直接將我打橫抱起,從書房回到了臥室。
我被他摁在床上,親到差一點窒息的時候,才發現他的身體,早就已經有了正常男人才會有的反應。
我臉皮一紅:「林子朝,你流氓!你給你的機器人,都做了些什麼功能啊?」
他慢條斯理地去脫衣服,笑得像一隻勾人的狐狸精:「怎麼了?不喜歡?
「我的所有模式都是為你量身打造的,我可以滿足你的任何需要。
「是你說,我不能停的。
「那你準備好了嗎?嗯?
「我的小主人。」
半掩著窗簾的臥室裡,日光稀薄,氣息卻灼熱。
他落在我耳邊的語調,曖昧又繾綣。
我一時被他蠱惑了心神,
便又任由他,慢條斯理地來剝我的衣服。然後我才知道,我哥做出來的機器人,竟然可以仿生到這種地步。
於是我們沉淪得十分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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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尋回林子朝的這一天,我們以肌膚相貼的距離,朝夕相伴。
我們以互相融合的方式,歲月不離。
原來不顧後果的相愛,是這般蠱惑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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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一天之後,我和我的機器人林子朝,就變成了這世上最普通的一對小情侶。
我們逛街,約會,看電影,去遊樂場玩通宵。
他牽著我的手,拎著我的小挎包,笑眯眯地給我買冰淇淋、大公仔,和各種別的女孩子都有的亂七八糟。
老套俗氣,也意外甜蜜。
然後半夜回了家,他就將我抵在牆上,摁在床上,絲毫不願節制。
不公平的是,他隻要充電兩個小時就又能元氣滿滿,我卻是每每被他折磨到整天都下不來床。
我不止一次地罵他:「林子朝,你真的是個變態,是斯文敗類!
」他卻輕咬著我的耳垂,笑得賤嗖嗖壞兮兮:「可你明明就很喜歡啊,小主人。
「還是你不太滿意這個姿勢?那下次,我們再試試別的?嗯?」
我埋在他肩頭的一張小臉,憋得通紅。
從此我再也不敢和這個人面獸心的家伙,討論這種話題。
後來我也問過他,他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知道,我是喜歡他的。
他一臉炫耀地說,從我六歲時,每天都要拉著他的手才能睡覺的時候,從我總在和福利院的孩子們炫耀,我叫林子夕的時候,從我明明笨得要死,卻總是纏著他問數學題的時候,從我剛學了美術,就畫了一整面牆,他的畫像的時候。
他就知道了。
原來,孤獨的我們,隻有彼此。
原來,孤獨的我們,默然相愛。
但他也一直都知道,
他是個大概率活不到 30 歲的病人。他給不了我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