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就是這短短幾分鍾通話,讓杜培武冤案的真相浮出水面!
據嫌犯交代,王老板已經被殺死,車子賣掉了,他倆隻是銷贓的小嘍啰。
整個團伙自稱「公司」,組織嚴密,等級森嚴,專門持槍攔車搶劫,犯下至少十幾樁血案。
首領是一名中年男子,下屬叫他「政委」,人高馬大,心狠手辣,行蹤飄忽不定。
他們把作案叫「活動」,每次活動前會詳細講解方案,誰負責拉車門,誰負責開槍滅口,誰負責銷贓,各司其職。
搶劫所得,公司抽兩成,餘額依照出力比例,按勞分配。
最令警察意外的是,這個團伙的作案手段,居然和警方巡邏執法流程一模一樣!
他們會在公路上設崗,發現目標後,假警車閃著警笛上前逼停,穿警服的劫匪走過來,「啪」地舉手敬禮。
「請出示您的駕駛證件,並下車接受檢查!」
控制住目標後,
其他劫匪一擁而上,奪車殺人毀屍銷贓,行雲流水。這幫家伙演得太逼真了,好幾次撞上真交警,對方以為是兄弟轄區執法,愣是沒看出破綻。
好家伙,李鬼演技太好,連李逵都走了眼!
小嘍啰說,這要歸功於「政委」主抓的訓練制度。
「他脾氣兇,槍法準,立起眼睛就要殺人,我們都怕他。」
每個新成員都會被帶到山裡的秘密基地,進行嚴格軍事化訓練。
站軍姿、走正步、敬禮、執法用語……全程親自指揮,玩命苦練。
練得差不多後,把隊伍拉到偏僻路段,反復演習實踐,總結改進。
正因如此,劫匪的執法動作比警校教出來的還標準。
警方吸口涼氣,看來這家伙非同尋常,確實有兩把刷子。
必須盡早將其抓獲,否則天知道他還能幹出什麼大案!
一張天網迅速展開,但神秘「政委」的真實身份仍然是個謎。
關鍵時刻,嫌犯無意中提及一個細節,讓案情峰回路轉。
兩名嫌犯交代,「政委」有個奇怪的嗜好。
每次作案時,他總要穿上警官制服,大模大樣坐在偽造警車裡,對受害者進行「審訊」。
不是簡單問幾句話那麼簡單,而是正兒八經地盤問,從姓名家庭到生活作風,雞毛蒜皮什麼都問。
受害人不明所以,大多數乖乖配合,老實交代。
遇見不肯配合的,「政委」則大耍威風,吹胡子瞪眼恐嚇。
「你的問題很嚴重,敢不配合警方調查,後果要想清楚!」
他問話的時候,旁邊要安排專人做筆錄,等問話結束,還要求對方籤字確認,流程極為正規。
這樣的「審訊記錄」,在公司裡有幾大摞。
直到這套把戲演完,他才心滿意足把人拖出去殺害。
下屬們私下咬耳朵,「政委」一定是想當警官想瘋了,抓住機會過幹癮。
警方卻敏銳地嗅出異樣。
不管警員訓練的全套科目,還是交警巡邏標準,普通人很少接觸,絕對不是看電視能學會的。
審訊人犯的技巧流程,更是隻有警隊內部人員才熟悉,外人根本學不像。
綜合來看,此人大概率當過警察。
甚至,他此刻仍有可能正潛伏在人民警察隊伍當中!
辦案人員嚇出一身冷汗,緝兇通告立刻撒出去,迅如野火,疾如流星。
很快,匪首「政委」在昆明落網,此人真名楊天勇,曾是昆明東站派出所的警察,不久前因長期曠工被辭退。
他帶領團伙多次搶車殺人,手上血債累累。
其中一起劫案令辦案人員大感意外,據楊天勇交代,曉湘和王俊波是他帶人殺害的!
警方懵了,怎麼回事,這案子的「真兇」杜培武不是正在監獄服刑嗎?
「你想清楚再說,不要亂扯。」
「我亂扯?」楊天勇瞪起眼睛,「那個女警察俏得很,我開槍的時候還有點舍不得呢。」
「後來我看新聞,法院拿她男人當替罪羊,真是個倒霉蛋兒,樂死我了,哈哈!」
兇犯清楚回憶出案發時間、地點以及種種細節,
像講段子一樣有說有笑。辦案人員的心情卻無比沉重,不僅僅是因為發現了一樁錯案。
這說明,一個好人被誣陷冤屈。從警方到檢方院到法院,本該保護公民的層層大門,卻集體破了防!
假若真兇一直逍遙法外,杜培武要在冤牢裡待上多少年?
沒人敢想。
而回到兩年多前那個血腥夜晚,他妻子的遭遇,同樣令人不寒而慄。
當晚八點許,楊天勇帶著幾個手下到昆明市滇池路闲逛,打算「搞點錢用」。
走到海埂練車場附近,這裡地處偏僻,夜裡更是少有人經過,不料居然有輛面包車停在角落,車裡似乎還有人。
楊天勇樂了,嘿,送上門的買賣,正好開張!
他走到車前,用強光手電晃向裡邊,心裡頓時有了底。
刺目亮光下,一對中年男女驚慌分開,顯然是對兒打野食的露水鴛鴦。
楊天勇一把拉開車門,高聲詐唬。
「我們是公安緝毒隊的,你們在這裡幹什麼?請下車接受檢查!
」同時,手下兩個綁匪掏出手銬,準備和往常一樣銬人搜身。
車內男子沒說話,神情有些慌張,不料女的態度潑辣,並不吃這一套。
「我倆也是公安局的,你想幹啥?」
「沒有市局的命令,敢動我根頭發試試!」
她說著就掏手機撥號,聲稱要給市公安局領導打電話,問問到底什麼情況。
第一次遇到這種場面,楊天勇眉頭一皺,看來目標不簡單,碰到硬茬子了。
他急中生智,把假警官證遞給女人,吸引她的注意力。
趁對方分神之機,綁匪一擁而上,強行奪下手機,把兩個人牢牢銬死。
女子拼命掙扎,高呼救命,喊聲在夜裡尤為刺耳。
與此同時,負責搜身的綁匪驚慌地向楊天勇報告。
「糟了,這男的身上有槍!」
楊天勇接過手槍,心知情況不妙,眼前倆人定是警察無疑,事情搞大了。
他一咬牙,去他娘的,一不做二不休,幹就幹到底!
兩聲槍響過後,
一切歸於沉寂。怕目標沒死透,綁匪們抡起扳手猛砸死者頭部,頓時血肉橫飛,車壁濺滿血漿。
事後,綁匪把面包車開進某公園,搜光值錢物品後迅速拋屍逃跑。
這兩名受害人便是杜培武的妻子曉湘,還有他的好哥們王俊波。
據楊天勇交代,事後他提心吊膽躲了一陣子,畢竟槍殺警察非同小可,警方必會全力破案。
他萬萬沒想到,法院居然抓了個替死鬼,還堂而皇之判處死刑!
諷刺的是,殺害曉湘和王俊波時,楊天勇還沒被派出所開除。
也就是說,杜培武蒙遭冤獄的元兇,正是他的同行。
一名警察殺了兩名警察,引來一群警察,把一名無辜警察打入死牢……
什麼逆天劇情,連電視劇都不敢這樣編,偏偏真實發生了!
楊天勇當然是樂出大鼻涕泡兒,自以為有神明護佑,從此殺人越貨更加猖狂。
很多人都好奇,一邊執法一邊殺人,這家伙到底是怎麼煉成的?
楊天勇是雲南楚雄人,
曾經在部隊服役,業務素質過硬,反偵察意識極強。退役後他被分配到派出所工作,基層崗位工作辛苦待遇不高,他很快心生厭倦。
楊天勇喜歡車,苦於囊中羞澀,在街上遇見豪車,他總要注目良久,恨不能據為己有。
最初這種念頭不過想想而已,直到他遇一個混黑道的朋友,兩人一拍即合,合伙開辦「公司」搞錢。
他倆分別自稱「司令」和「政委」,帶著幾個爛仔小弟,專攻搶車殺人賽道。
前面說過,楊天勇抓業務很有一套,把手下調教得服服帖帖,忠心不二。
為了鍛煉下屬膽量,他特意帶人去火化場「參觀」屍體。
每次搶劫後,手下必須按他的要求殺人,要麼大棒砸死,要麼活活掐死,團伙成員個個手上沾血,行兇時毫無心理壓力。
至於犯罪中最麻煩的毀屍環節,楊天勇根據多年從警經驗,想出一套高招。
團伙在昆明市郊租了三個農場,均位於偏僻的山林中,
既能當訓練基地,也是處理屍體的地方。每次殺完人,他們都把屍體帶回農場,剁碎後煮熟。
農場裡養著幾十頭豬和狗,屍塊被當成飼料,消失在豬圈狗窩裡。
楊天勇頗為自得,「用這個辦法處理屍體,別說法醫了,神仙來了都沒咒念!」
辦案人員曾問他,為什麼沒有銷毀曉湘和王俊波的屍體?
楊天勇表示,兩名警察失蹤動靜太大,與其冒險毀屍,不如偽裝成情殺現場,迷惑警方。
陰差陽錯,這步棋被他蒙對了。
他的另一個「創舉」是隨機下手,飄忽不定。
一次他開車出去玩,路邊遇見一名「三陪女」,楊天勇把人喊上車,一番蹂躪後殺害。
在這名受害者的挎包裡,總共隻翻到一角錢!
之所以這樣做,楊天勇自有一番道理。
身為警察,他很清楚,最難偵破的案子就是沒有章法,隨機殺人。
所以他窮人富人一起殺,故意讓警方摸不著規律。
不得不說,內鬼一扭臉兒變惡魔,
是最恐怖的敵人。短短三年內,楊天勇團伙一共作案 25 起,搶車 25 輛,殺死 19 人,竟然毫發無損。
直到被一部手機意外掀翻,隱形惡魔終於現出原形。
當然,在杜培武看來,這就是老天顯靈,助他冤情昭雪!
真相大白後,楊天勇等兇犯被押赴刑場,結束罪惡的一生。
杜培武則重獲自由,並獲得國家賠償。
但經此冤獄,他的身體受到極大傷害,內心也橫遭摧殘。
杜培武經常回想事發前的生活,那時雖然日子平淡,總歸幸福美滿。
那時,他踏實工作,正在積極備考法律本科學歷,夢想事業更上層樓。
那時,一幅熱火朝天的藍圖在他眼前徐徐展開,等待他去奔跑實現……
如今,哪怕真兇伏法,他的人生卻永遠被撕裂,再也回不去了。
他悲憤地追問,為什麼?
為什麼明明出現那麼多漏洞,有關部門仍一意孤行,把無辜者打入死牢?
根據資深法律人士復盤分析,
辦案中至少出了三個方面問題。第一是刑偵部門視野狹窄,思維單一。
當發現兩名死者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後,辦案人員的思路始終圍繞「情殺」打轉。
他們認為,正常男人得知自己戴綠帽子後,必然懷恨在心,必然伺機報復,必然無所不用其極……
但細究這一系列推演的源頭,不過是「可能」而已,根本不是「必然」!
事實上,在警方告訴杜培武之前,他根本不知道妻子與好友存在特殊關系。
退一步講,就算杜培武知道妻子出軌,就一定要殺人嗎?
現實中夫妻感情破裂後,大多數通過協商解決,演化成極端暴力案件的佔比極少。
哪怕要報復,作為一名工作十餘年、心智健全的民警,光天化日之下槍殺兩名現職民警,後果有多嚴重,誰會第一個成為懷疑對象,杜培武最清楚不過了。
可惜的是,刑偵部門一頭鑽進牛角尖,忽視其他可能,最終釀成大錯。
第二是不合理的破案壓力。
我國公安系統向來有「命案必破」的傳統,尤其這種惡性案件,往往要求限時偵破。
家裡、娘家、單位全問了一圈,全然不見蹤影,兒子哭啞喉嚨,杜培武心急如焚,種種可怕的猜想縈繞心頭。
「新張」若上級一再施壓,隻會讓基層人員壓力山大,為了交差不擇手段。
以此案為例,兩名警務人員遇害震驚全省,各級領導紛紛批示,高度重視。
杜培武遭受的非人折磨,其實都是辦案人員壓力轉移的必然結果。
正常審訊問不出滿意的口供,就上私刑,打到他招供為止。
然而被拷打來的供述有什麼意義呢?
別忘了,哪怕竇娥被押赴刑場時,昏官手裡也有一份完美供詞!
第三是部門交叉監督的失效。
我國法律的宗旨是,「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
為了防止冤案,我們設立了復雜的分權監督機制,公檢法各司其職,彼此制衡。
然而在杜培武案中,由於各部門沒有嚴格遵守法規,
精心設計的制度被層層攻破。比如一開始,公安部門僅憑一紙傳喚證,就敢超期收押杜培武數月之久。
再比如測謊儀的結論本不該成為證據,卻被審判者全數採納。
甚至缺乏殺人兇器、杜培武當眾展示血衣等等極反常理的現象,各部門統統視而不見。
本該嚴守的城門大敞四開,守門人在一旁呼呼大睡,怎麼可能不出事?
塵埃落定,教訓慘痛。
幸好,有關部門認識到問題所在,主持刑訊逼供的昆明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領導被判處有期徒刑。
其他負有責任的涉案人員,也受到相應處罰。
在制度層面,雲南省公安廳設立六道防線,重點防範刑訊逼供事件。
每一條規定的背後,都有鮮血淚水為代價,希望自杜培武以後,噩夢不再重來。
參考資料:
陳昌雲:《從民警到死囚 從死囚到民警——民警杜培武故意殺人冤案昭示了什麼》
新華網雲南頻道:《刑訊逼供杜培武被判刑》
張桂勇 李新天:《對杜培武一案的分析》
新華每日電訊:《昆明兩警察一審定罪》
本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