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誰知他們拿出了兩張警察證,說:「我們就是警察,她涉嫌貪汙公司財務,我們經過舉報,才找到的她。」


周圍的人開始看了好戲,說道:「看,他們有警官證,沒準兒真是她貪汙公司財務!」


 


「是啊,是啊。」


 


「這年頭一個人的人品可不好說!」


 


不得不說,和周晴,張世華玩這場遊戲,沒有過硬的心理素質還真不行。


 


9


 


我說:「我沒有貪汙公司財務,他們是假冒的!」


 


但是周圍沒有一個人相信。


 


這時候有一個賣冰糖葫蘆的小攤車從不遠處開了過來。


 


我上前一把撞翻了小攤車。


 


由於過於用力,我的胳膊被撞得青紫。


 


小攤車看到我把他的小攤車撞翻了,立馬不幹了。


 


直說:「你賠我的冰糖葫蘆,

走,去警察局!」


 


我說:「他們就是警察,走,我們一起去警察局吧。」


 


那兩個人似乎是害怕了,對我說了句:「你等著瞧!」


 


說完就打算跑。


 


周圍的人見狀,覺得不對,大聲地說道:「你們不是警察嗎?為什麼不去警察局?」


 


見他們想跑,出來了兩個壯漢就把他們抓住了。


 


他們嘲諷地一笑,說道:「既然是警察,就去警察局吧。可別在這兒亂害人了。」


 


說著,我們就一起走去了警察局。


 


經過檢查,那兩個人是拐賣人口的慣犯了,好在我足夠機智,不然就可能被拐賣到山區之中。


 


我跟警察說:「他們有可能有幕後主使。」


 


經過問話,那兩個慣犯卻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我想周晴他們是長記性了,

知道隱藏自己了。


 


看來自己之後可要小心謹慎得多。


 


10


 


我發短信問他們事情弄得怎麼樣了。


 


過了半天,他們才回復:【失敗了。】


 


我想現在周晴的臉色肯定被氣得鐵青。


 


我說:【那你接下來怎麼辦?】


 


周晴頓了片刻,回復道:【綁架她的孩子。】


 


我皺了皺眉,片刻後,恢復平靜:【好的,但不要傷到她的孩子,畢竟她的孩子是無辜的。


 


【如果你們傷害到了她的孩子,使事情失敗,小心那二百萬可就沒了。】


 


周晴回復了個:【好。】


 


當天晚上孩子放學回來,我就跟他說:「有幾個叔叔要跟他玩一場綁架的遊戲,你要在裡面擔當主人公,等著媽媽去救你了就行了。你要乖乖的,不要害怕,也不要反抗,

就等著媽媽去救你。」


 


孩子有些懵懂,但心裡非常開心,直說:「好啊,我也想玩這個遊戲,我要大戰綁匪!


 


「我要做小英雄!」


 


我摸摸他的頭,笑道:「真乖。」


 


沒過幾天,就有兩個男人把我的孩子帶走了。


 


這時有個人給我發了短信:【給我打一千萬,不然不放走你的孩子。】


 


我知道我的孩子已經被綁架了。


 


我在孩子身上裝了監控。


 


由於孩子可愛,又乖巧,那兩個綁匪很喜歡我的孩子。


 


不停地跟他說話,逗他玩。


 


凱毅也來了勁,一個勁兒地發揮他的高情商,和綁匪周旋。


 


逗得綁匪哈哈大笑。


 


綁匪還把自己買的雞,撕下來一隻雞腿給他吃。


 


看著凱毅興奮的樣子,

我心中想到:不愧是我的孩子,真棒!


 


我報了警,接著拿著一千萬的現金到了他們說的指定地點。


 


讓他們放松警惕。


 


而警察早已順著我的監控錄像,一路找到了那所廢棄大樓。


 


廢棄大樓有很多層,警察偷偷摸摸地找了半天才找到。


 


找到時,凱毅正吃著雞肉和那幾個綁匪侃大山。


 


當綁匪見到警察時,才反應過來,自己即將被逮捕了。


 


我把箱子放到了指定地點,過了一會兒,周晴和張世華戴著口罩和頭巾來過去拿錢。


 


還沒等拿到錢,就被跟在我身後的警察逮捕了。


 


經過調查,之前假冒警察的事件也是他們做的。


 


我罵他們沒有良心。


 


周晴瞪了我一眼,沒有說話。


 


張世華看著我的眼神有些心虛。


 


周晴大聲地說:「有人指使她,是因為指使她,她才這麼做的。」


 


於是把拿出手機給警察看短信,但那張卡是我想辦法搞的不記名卡,早已銷毀。


 


他們的手機裡,我也想辦法裝了病毒,別說短信了,系統消息都沒了。


 


所有證據早就被清得一幹二淨。


 


一切,與我無關。


 


我隻是個單純的受害者。


 


由於綁架幼童屬於重罪,我又不諒解,持續追責。


 


加上之前的假冒警察案,他們被判處了無期徒刑。


 


這回他們要一輩子都在監獄裡過了,足夠他們生不如S了。


 


最近一次見到他們,是我去探監。


 


張世華和周晴面色蠟黃,身上還有青紫。


 


原來他們同寢的人最看不慣傷害小孩的作為。


 


因此看到他們就想揍他們,

結果他們每天都沒少被他們揍,所以身上一身青紫。


 


不過這都是他們自己找的。


 


自作孽,不可活。


 


即使一輩子都這樣,也不值得憐憫。


 


我的兒子很快地就長大了,由於我的精心培養,不同於上一世,這一世他成長成了一個非常陽光的男孩兒。


 


我的事業也層層高升,和父母在一起過得很幸福。


 


未來,我們還會更加幸福快樂。


 


番外:


 


周晴:


 


我和那個女人是同一天生產,生產前,我本來已經和世華商量好,把她的孩子和我的孩子換著養。


 


等到以後孩子長大了,就找個機會SS她,我入住她家,成為新的女主人。


 


可是沒想到,世華給她的牛奶,她竟然不喝。


 


明明她已經很累了,為什麼不喝那杯牛奶?


 


本來那被牛奶被下了藥,她喝了之後,可以沉睡半天。


 


而我生產的時間比她隻比她晚兩個小時。


 


等到她醒過來後,我們的孩子就已經換過了,她看到的將是我的孩子。


 


沒想到她即使疲憊飢餓成那樣,她也不喝,還找了她的家人來看著她的孩子。


 


既然這樣,那孩子是換不了了。


 


我的皎月生下來後,每天就隻會哭,一點都不如那女人的孩子好看。


 


真是討厭,我甚至已經不想養她了。


 


我跟世華他們說,想讓他們認皎月為幹女兒,以後可以好好地孝順他們,就算以後跟世華的姓也行。


 


我都這麼低聲下氣了,沒想到那女人還是不答應。


 


不久幫我養了個孩子嗎?能有多難?


 


反正她也有錢,就算多養一個孩子,

也不會降低他們的生活水平。


 


可是那個女人不但不養,還要給我前夫打電話。


 


雖然我覺皎月很煩,但她也是我自己的孩子。


 


如果前夫知道我生孩子了,把她搶過去,那皎月將會過得十分艱難。


 


而且皎月是我未來的倚仗,如果她被搶走了,那我未來怎麼辦?


 


我趕緊掛斷了那個女人的電話,說道:「謝謝安安姐了,孩子她爸經濟也不富裕,孩子我自己帶就好,進修我暫時不去了,撫養好孩子最重要。」


 


本來我想出國進修一下,躲避國內的爛攤子,順便去吊點優秀的男人。


 


沒想到就這麼被打消了。


 


可是那筆錢我還是得留著,不能花在教育孩子上。


 


都給她花了,我花什麼?


 


我隻好求著世華,讓他給我點錢。


 


畢竟這個孩子也是他的,

撫養她也是他的責任。


 


但他家的錢竟然都讓陸安管,他自己身上沒有多少錢。


 


沒辦法,他隻能裝作胃病,管陸安要點醫藥費。


 


可是陸安真的是太狡詐了,她竟然要親自和張世華一起去看病,親自給他付醫藥費。


 


沒辦法,這個計謀也隻好作罷。


 


看著天天喝白粥,臉都喝成粥色的世華,我真的覺得恨鐵不成鋼。


 


這個男人真夠沒用的。


 


我和世華的私情被發現了,皎月是世華的私生子的事情也被發現了。


 


那個人說如果我們幫忙對付陸安,那麼就不會告訴陸安我們的事。


 


第一件事,我們要做的是讓陸安身敗名裂。


 


我們說有事情陸安吃飯,然後往她的飲料裡下了藥。


 


本來一切都很順利,可是沒想到,把她帶到賓館後,

竟然招到了警察。


 


那兩個警察身穿便衣,不知道我們什麼時候被發現的。


 


有可能在酒店裡。


 


他們把我們抓住了,我們被判了兩年。


 


在監獄裡,我左思右想,陸安怎麼會那麼巧,就招到了警察來。


 


是不是有人告密?


 


可是不可能有人知道這件事,而且那個人派我們對付陸安,就不可能告訴她我們之間的秘密。


 


我想了很久,覺得可能是那天兩個便衣警察在酒店吃飯,結果撞上我們迷倒陸安,所以引發了懷疑。


 


看來以後做事自己可要小心謹慎點了。


 


兩年對其他人來說,可能過的得很快,但是對我們來說,可以說度日如年。


 


好不容易,我們終於出來了。


 


那個人又找上了我們。


 


他說讓我們繼續對付陸安,

並承諾事情成功後,給我們二百萬。


 


我們剛從監獄裡出來,現在身無分文,正是需要那兩百萬的時候。


 


張世華起初不同意,後來經過我勸說,總算同意了。


 


這個男人可真夠懦弱的。


 


我們找人扮演警察去堵陸安,本來都快要得手了。


 


沒想到陸安這個人,還真是有些腦子。


 


她撞翻了路過的小攤車。


 


最後化險為夷。


 


我們不甘心,更主要的,我需要那二百萬。


 


這把我打算認真地來一把。


 


我讓兩個混混把陸安的孩子綁架了,我們管陸安要一千萬,她拿了一千萬才放人。


 


據張世華說,陸安手裡最多也就有一千萬,我們都要來,陸安絕對不好過。


 


本來我們都已經拿到錢了,結果還是被警察發現了。


 


一而再再而三,我覺得那個人可能有點問題,為什麼我們害陸安,總能被警察發現?


 


我激動地說有人指使我們,我們才那麼做的。


 


可是警察調查那個人,那個人已經去往了國外,根本找不著人。


 


警察說:「由於你們這回是綁架幼童,又不是第一次作案,所以這次可能要面臨無期徒刑。」


 


最後,我們真的被判了無期。


 


我不甘心,我覺得那個人肯定和陸安有關!


 


但是我一點證據都沒有。


 


可能我們一輩子都要被關在這裡了,回想這段時間自己做的事,真的是不夠謹慎。


 


我們被陸安害成這樣,天天被那些犯人打,身上都是紫青的瘀痕。


 


一想到陸安那個賤人我就生氣。


 


如果能出去,我還是要讓陸安好看!


 


讓她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