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跟我媽這才明白過來,那是之前籤的那張離婚協議,協議上表明了我們要歸還裝修這件事。


好啊,原來徐夢是在這裡等我們呢!


 


徐夢不緊不慢地說:「警察先生,這是我跟他們擬定的離婚協議。我還給他們十萬彩禮,他們返還我用彩禮做的裝修。如今我把錢都打過去了,收回裝修合情合理。」


 


看著徐夢冰冷的表情,我第一次感覺到了陌生。


 


我沒想到,她居然如此不顧夫妻情分,把事情做得這麼絕!


 


這時,我媽突然像一隻豹子一般衝了過去。


 


然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搶過了那張紙,然後揉成一個紙團,塞到嘴裡咽了。


 


我一陣錯愕。


 


錯愕之後,是狂喜。


 


這下好了,證據沒有了,徐夢現在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她這種行為就是入室盜竊!


 


我媽得意地看著徐夢,冷哼道:「這下子你沒證據了吧?趕緊把我們的損失還回來,否則把你告上法庭!」


 


10


 


徐夢好笑地看著我媽,又拿出了幾份文件。


 


「喏,你接著吃。不夠的話我可以繼續去打印。」


 


失算了。


 


我這才明白過來,原來徐夢拿的都是復印件,原件早就不知道被她藏哪兒了!


 


我氣S了,之前怎麼就沒發現她這麼狡猾呢?


 


見討不到任何好處,我媽哭了。


 


「徐夢,有你這麼欺負人的嗎?離個婚你就給了十萬塊,可被你砸的裝修和家具加起來都快二十萬了!你這麼做是不是有點太欺負人了?」


 


看我媽都哭了,我心裡也很難受。


 


我失望地看了一眼徐夢:「徐夢,你這回做得確實太過分了。


 


徐夢卻抬眉冷笑。


 


「你們也知道那些裝修我花了二十萬啊?不但彩禮,連我的陪嫁都砸在裡面了。可我提離婚的時候,你們卻要求我還那十萬彩禮。我隻不過是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有什麼錯?」


 


這下子,原本還可憐我們家被砸的警察都不站在我們這邊了,他們看徐夢的眼神無一例外都多了幾分同情。


 


他們把我跟我媽打發走了,說這是我們的家事,他們管不了。


 


如果我們還有異議,可以直接去起訴。


 


但我深刻地意識到,徐夢有那個協議在,我們就告不贏。


 


而且這件事說出去也是我們不佔理,萬一事情鬧大了傳出去,我跟我媽的名聲肯定都臭了,非得被人們的唾沫星子淹S不可!


 


我跟我媽,現在一敗塗地。


 


所以,我最終沒有報警。


 


可如果就這麼吃啞巴虧,我又實在氣不過。


 


最終,我決定以我自己的方式把屬於我的東西拿回來!


 


11


 


警察不是說徐夢來我家搬東西是家務事嗎?


 


這樣的話,想必我把我的東西搬回來也是家務事吧?


 


我知道陸瀟瀟家裡的住址。


 


既然最近徐夢跟陸瀟瀟關系這麼好,想必我家有不少東西都在陸瀟瀟那兒吧?


 


把自己的東西拿回來,總不能算偷。


 


於是,我說幹就幹,趁陸瀟瀟跟徐夢出去逛街的一個周末,我到了陸瀟瀟家門口,以忘帶家門鑰匙的名義叫了個開鎖的幫我開鎖,成功進了陸瀟瀟家。


 


可讓我氣惱的是,我家的家具沒一個在這兒的!


 


原本還想請搬家公司呢,現在看來也是多餘了,壓根用不著!


 


我氣壞了!


 


我唯一發現的徐夢的東西,就是在陸瀟瀟衣櫃裡的一個徐夢的包。


 


這個包我記得,當初看徐夢天天抱著手機看,我大發慈悲在朋友圈找人買了一個假的,花了我五百塊錢呢!


 


當時徐夢高興壞了,給我連做了好幾天紅燒肉。


 


可現在既然她做出了這種事,那她自然也配不上我買的東西了,於是我當機立斷把那個包拿走了。


 


與其給徐夢這個拜金女背,不如給我媽!


 


現在我總算發現了,隻有親媽才是世界上對你最好的人,有好東西我自然要孝敬我自己親媽。


 


走之前,我回頭看了這房子一眼,然後不甘心地上了鎖。


 


雖然在陸瀟瀟這兒沒找到我想要的東西,但是無所謂,我有時間,遲早有一天我能在徐夢身上找到什麼蛛絲馬跡,

然後把屬於我的東西拿回來!


 


我很自信地想。


 


令我感到驚喜的是,我快到家的時候才發現,這包裡居然還有一個金镯子和一條金項鏈!


 


金子沉甸甸的,加起來大概有四五十克,起碼能值兩萬塊錢了。


 


徐夢一個月工資隻有四千,這幾乎是她五個多月的工資!


 


我忍不住一陣驕傲。


 


回家之後,我獻寶似的把包和金項鏈送給了我媽。


 


我媽把我養這麼大,我還從來沒給她買過金項鏈,這就當是我孝敬她的吧。


 


我媽先是驚訝,再是高興,最後眉毛一擰,生氣了。


 


她憤憤然地罵我。


 


「這都什麼時候了,你還給我買金項鏈?家裡的房子還沒裝修呢,哪兒都要錢,你卻給我買這個!」


 


我連忙跟她解釋。


 


「媽,

這不是買的,這是我從徐夢那兒拿的!她把咱們的房子砸了,我沒找她賠就不錯了,拿個金項鏈就是小意思。」


 


知道了前因後果,我媽的臉上這才重新有了笑容。


 


她一邊高興地讓我給她戴到脖子上,一邊驕傲地誇我。


 


「我兒子這事兒幹得漂亮!幸虧媽從小就教育你讓你不要吃虧,不蒸饅頭爭口氣,否則你還不是要被徐夢那個賤丫頭欺負一輩子!


 


「嘖,這金項鏈就是好看,戴我脖子上是不是比戴徐夢脖子上好看多了?」


 


雖然我沒見過徐夢戴金項鏈,但看我媽興奮的樣子,還是趕緊點了點頭。


 


我媽開心最重要!


 


「對,我媽戴什麼都好看!」


 


12


 


我本來還想著等有時間再去跟蹤徐夢的。


 


畢竟這兩萬塊錢的金子隻是個開始,

那裝修將近二十萬,我還有十八萬的虧空呢!


 


可我沒想到,當天晚上警察就上門了。


 


給警察和徐夢她們開門的時候,我媽脖子上還戴著那條金項鏈,手上還挎著那個包。


 


警察開口問陸瀟瀟:「這是不是你丟的那個?」


 


陸瀟瀟上前確認了一下,然後點了點頭:「是的,這就是我的!」


 


警察對比了手裡的照片,又看了看我的臉,最終說道:「李先生,請你跟我們走一趟吧。」


 


我這次學聰明了,拿他們之前搪塞我的話反駁。


 


「可是,你們之前不是說徐夢進我家盜竊是家務事嗎?那我為了彌補自己的損失,去拿回徐夢的東西又有什麼錯?何況,這包是我當初送徐夢的,這金項鏈是我們婚姻存續期間徐夢買的,我犯什麼罪了?」


 


我媽一聽,也附和地點了點頭。


 


「就是,我們拿回自己的東西有什麼錯?你們可不能這麼偏心。」


 


誰知,陸瀟瀟卻笑了。


 


她的臉上帶有一抹嘲諷,她問我:「誰說這是徐夢的東西了?這是我的!這包是我爸給我在歐洲買的,名牌,一個包二十萬!這镯子和項鏈是設計師高定,十五萬!加起來一共三十多萬的東西,你告訴我是家務事?李東,你別太搞笑!」


 


我頓時如遭雷擊。


 


三……三十五萬?


 


我冷汗都要下來了,三十多萬可不是個小數目,可能我餘生都要在牢裡度過了。


 


我連連念叨。


 


「不可能,不可能……我也給徐夢買過一個一模一樣的包。這個是你的,那她的在哪兒?」


 


徐夢像看傻子一樣看著我,

笑道。


 


「你說你送我的那個假貨?我早扔了啊。那麼假的一個包,我背出去都嫌丟人,怎麼可能搬家還帶著?李東,你是不是傻?」


 


這一刻,我恨徐夢恨到了極致。


 


我依稀記得,當初見到我給她買的包之後,徐夢高興得嘴角都要裂開了。


 


她細心地把包放到了衣櫃裡,從來沒有背出去過。


 


我問她為什麼不背,她說她不舍得背,怕把包背壞了,又擔心背這麼好的包有點太招搖,所以隻把它放到衣櫃裡自己獨自欣賞。


 


虧得我當時還覺得她懂事。


 


沒想到,現在看來,她隻是嫌棄這個包是假貨,怕自己背出去丟人而已!


 


所以在搬東西的時候,她第一時間就把這個包扔了。


 


可是,她扔了沒關系,但為什麼不跟我說清楚?害我以為陸瀟瀟那個包是她的,

把自己給害慘了!


 


恐怕餘生,我都要在監獄裡度過了!


 


我都快哭了,趕緊把兜裡的手镯和我媽脖子上的項鏈取了下來,小心翼翼地放到了包裡,想還給陸瀟瀟。


 


「瀟瀟,這都是誤會。你大人有大量,原諒我吧,我願意為你當牛做馬!」


 


說著,我還給徐夢使了一個顏色,希望徐夢也能為我說說話。


 


畢竟她是陸瀟瀟的好朋友,她說話肯定比我說更管用。


 


沒想到,徐夢卻把頭扭到了一邊,直接無視了我。


 


徐夢悠悠地說:「道歉有用的話,還要警察幹嗎?」


 


就是她這一句話,把我送到了地獄。


 


陸瀟瀟最終沒有接受我的道歉,而是把我送上了法庭。


 


迎接我的,是長達十年的牢獄之災。


 


番外


 


我是徐夢。


 


因為一盒草莓,我看清了枕邊人的真面目。


 


他自私、虛偽、吝嗇,房子是他婚前貸款買的,可是婚後是我們一起還貸的,裝修的錢也是我出的。


 


可當我們吵架的時候,他卻脫口而出讓我滾。


 


隻因為他覺得這是他的房子,我隻是寄人籬下而已。


 


所以,我「滾」了。


 


懷胎三月,卻在零下十幾度的冬夜被趕出了家門,差點凍S在那個夜晚。


 


我穿著單薄的睡衣,在樓下的長椅上等了好半天,卻始終都沒等到李東出門來找我,隻看到他坐在飯桌前吃飯的影子,一口一口地,吞掉了我對他所有的期待與信任。


 


是瀟瀟發現了我,把我接到了她家。


 


我跟她其實不算熟,隻是普通同事關系,我一直覺得她很高冷,都沒怎麼敢跟她說話。


 


但我當時才知道,

她隻是外冷心熱而已。


 


真實的她,其實比任何人都熱心。


 


是她陪著我去醫院打了胎,也是她幫我在李東和他媽面前出頭,就連讓我脫身的那十萬塊錢,都是瀟瀟借給我的!


 


後來去拿回家電的工人也是瀟瀟幫我找的,那些家電也是她幫我賣的,當時賣了大概有五萬塊錢。


 


我當時就直接給了瀟瀟,說這就當利息和勞務費了,那十萬我以後還會如數還給她。


 


我不想欠她太多,怕她吃虧。


 


可她卻拒絕了,她說我現在剛剛離婚,身上一無所有,這錢讓我留著自己傍身。


 


她現在不缺錢,我以後再還也不遲。


 


她說,她幫助我不求什麼回報。


 


她這輩子最恨渣男,她幫了我,也是幫了曾經的她自己。


 


可她不求回報,但我不能不知感恩。


 


我發誓以後要把瀟瀟對我的好千倍百倍地報答回去,所以我努力工作賺錢,發了工資之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帶她去逛街,給她買些她喜歡的東西。


 


我說,我現在有錢了,她想買什麼我都買得起!


 


我讓她隨便挑。


 


可我沒想到,那次逛街給她惹了個麻煩。


 


李東趁我跟瀟瀟不在家,去了她家偷東西,把她家翻了個底朝天。


 


最終偷了她價值三十多萬的財產,不過還好有監控,讓我們一眼就認出來了李東,並直接報警讓他繩之以法,追回了她的財物。


 


我非常愧疚,但瀟瀟卻絲毫不在意。


 


「你前夫犯的錯,你愧疚個什麼玩意兒?現在東西也找回來了,也把你你前夫送進去了,不是皆大歡喜?


 


「好了,你有空愧疚,不如想想一會兒吃啥?這才是正事兒!


 


我這才抬起了頭,笑意綿綿:「那我要吃火鍋!」


 


瀟瀟滿意地點了點頭:「準了!」


 


去吃火鍋的路上,我跟瀟瀟看到了馬路對面有個神經兮兮的大媽,是我的前婆婆。


 


她在人群中張望著什麼,似乎是在尋找什麼目標。


 


我跟瀟瀟嚇得趕緊扭過了頭,就怕她是在找我倆,怕她找我們的麻煩。


 


沒想到,她最終鎖定的目標是一個孕婦。見那個孕婦在吃蘋果,她急急忙忙地湊了上去。


 


她訓斥起了那個孕婦的老公。


 


「你怎麼給你媳婦兒買蘋果?你得給她買草莓,孕婦就得吃草莓!不然你要坐監獄的!」


 


那個老公嚇得拉著他媳婦就走,生怕跟她扯上什麼關系。


 


畢竟她是個瘋子,沒人惹得起。


 


直到他們走遠,

李東他媽還在念叨:「記得給你媳婦兒買點草莓!」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