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繼承巨額遺產那天,我遇見了沈煦。


 


彼時,他剛滿十八。


 


為了湊學費,在 ktv 端盤子,好多人都想欺負他。


 


我打算資助他上學。


 


他很警惕,問我想從他身上得到什麼。


 


我開玩笑:「以身相許?」


 


他沒笑,但最終還是接受了我的資助。


 


可我知道他並不情願。


 


七年後,他成為商業新貴,再無人敢輕視。


 


還將從前我資助他的錢,百倍還我。


 


我悉數收下,他依舊冷漠,還說要和我好好談一談。


 


我知道他想說什麼。


 


所以,我先一步離開,和他劃清所有界限。


 


可我沒想到——


 


一向自尊心極強的沈煦,竟然甘心折斷滿身傲骨。


 


全城直播下跪,隻為求我出現。


 


1


 


很狗血的劇情。


 


我是真千金,卻被惡毒保姆故意抱走。


 


隻為讓她的女兒被收養。


 


我流浪了好些年。


 


活得很艱難。


 


有一天,親生父母突然找上門,說我是他們的女兒,要帶我回家。


 


但他們也不打算趕走假千金。


 


還說我是姐姐,以後要多讓讓她,否則就是壞孩子。


 


我不傻,能看得出來。


 


他們更喜歡陪伴他們多年的假千金。


 


就連全家出遊的旅行。


 


一輛轎車,卻坐不下一個多餘的我。


 


我隻能獨自坐一輛。


 


我知道,以後我的日子肯定不好過。


 


可我沒想到。


 


出行路上,

意外發生車禍,親生爸媽和假千金,當場身亡。


 


全家隻剩下了我一個人。


 


就這樣,我被迫繼承了巨額遺產。


 


從未見過這麼多錢的我。


 


想做點好事。


 


那天,我意外路過巷口,正好看見沈煦挨打。


 


和從前的我很像。


 


我想——


 


我可以幫他。


 


2


 


【公司還有事,今晚我不回家吃飯了。】


 


沈煦的消息發來時。


 


剛過十點。


 


距離我們約定共進晚餐的時間。


 


晚了整整三個小時。


 


桌子上的飯菜,都是我親自下廚做的。


 


全是沈煦愛吃的。


 


可他沒回來。


 


飯菜也冷了大半。


 


我很餓。


 


但菜量很多,我一個人吃不完。


 


過了十幾年苦日子。


 


浪費糧食,我做不到。


 


所以我將飯菜全部重新放進微波爐裡加熱。


 


又一一打包封存。


 


這個點,小區外的馬路上,有不少環衛工人正在清掃地面。


 


他們不一定能吃上熱騰騰的飯菜。


 


冷水就著饅頭,也是一餐。


 


所以我將打包好的飯菜全都送給他們。


 


「幹淨的,沒動過筷子。」


 


其中一個奶奶站了起來。


 


她衝我連連道謝。


 


又佝偻著腰,接過我手裡的保溫盒,招呼著老伴用飯。


 


我沒有立刻離開。


 


而是坐在不遠處的石墩上。


 


今晚風很大。


 


又很涼。


 


吹在人身上,很舒服。


 


奶奶捧著飯菜。


 


衝我笑笑:「閨女,這麼晚還不回家嗎?」


 


家?


 


我轉頭看了一眼身後的高檔小區。


 


這裡一棟別墅,最少也得上千萬。


 


是沈煦功成名就後。


 


給我全款買的房子。


 


是豪宅。


 


是住所。


 


卻獨獨不是家。


 


因為——


 


太冷清了。


 


可還沒等我開口,一輛眼熟的豪車忽然撞進了我的視線。


 


沈煦回來了?


 


這個認知,讓我瞬間變得很開心。


 


我立刻小跑回去。


 


剛進小區,就看見那輛豪車拐了個彎,駛向了對面那棟別墅。


 


我腳步微頓,不由看了過去。


 


車子停下、熄火。


 


沈煦下車,又繞到了副駕駛處,彎腰打開車門。


 


一個年輕明媚的女孩撞進了我的視野裡。


 


他們並肩而立。


 


沈煦垂眸,看向她時的表情,輕松又隨和。


 


不像和我在一起時。


 


冷冰冰的。


 


他們走進了別墅,又關上了門,房子裡的燈在頃刻間被全數打開,溫暖又明亮。


 


而我,獨自站在陰影裡。


 


形成鮮明對比。


 


原來——


 


他不回來吃飯,是因為早就已有了另外一個家。


 


3


 


我沒哭也沒鬧。


 


畢竟,我和沈煦並不是情侶。


 


如果一定要有關系。


 


也可以說。


 


是恩人。


 


我資助他上學,還收留了他,在他身上花了不少的錢。


 


但他功成名就後。


 


第一時間就百倍還了我。


 


那個數額。


 


足夠我這輩子衣食無憂了。


 


所以。


 


恩人的身份也算不上。


 


姑且算室友吧。


 


住在同一間房子裡,但每天說過的話不超過十句。


 


室友,是最合適的稱呼。


 


而作為室友。


 


他在外面有另一個家,我自然沒資格質問。


 


所以我隻是在原地站了一小會。


 


就轉身回了別墅。


 


廚房裡,堆放了許多碗筷,我挽上袖子就開始清洗。


 


結果還未有所動作。


 


脖子上的紅繩,

就意外斷裂了。


 


玉直接掉進了水槽裡。


 


我趕緊伸手去撈。


 


畢竟,這是沈煦的傳家寶。


 


我將玉撈了起來。


 


放在手心。


 


這是我們第一次見面時。


 


他親手交給我的。


 


忽的,我想起了從前和沈煦的初相識。


 


那條昏暗的小巷子裡。


 


沈煦蜷縮在地,三四個混混用腳踹他,嘴裡罵著髒話。


 


我意外路過,恰好撞見了這一幕。


 


我曾流浪多年。


 


挨打,也是家常便飯。


 


所以看著他。


 


仿佛就看見了曾經的自己。


 


痛苦、絕望。


 


我想救他。


 


就像救曾經的自己一樣。


 


所以我報了警。


 


又提著棍子衝進了巷子裡。


 


做筆錄時。


 


我得知了他的身世。


 


天崩開局。


 


好賭的爸、生病的媽,還有一個正在上小學的妹妹。


 


而他本人學習成績優異。


 


剛考上大學,前途原本一片光明。


 


可父親一賭再賭。


 


學費沒了。


 


生活費沒了。


 


就連母親治病的錢。


 


也沒了。


 


他拿到錄取通知書那天。


 


母親去世。


 


父親被強制送進了戒毒所。


 


至於妹妹,託人送回老家,暫時由親戚照顧上學。


 


但家裡欠了一大筆債。


 


還有妹妹的學費和撫養費。


 


這些都壓得沈煦喘不過氣。


 


他隻能一邊上學,

一邊外出打工,去 ktv 端盤子。


 


因為長相帥氣,被老板優待。


 


同樣,因為長相被同事排擠。


 


今晚被打,就是幾個同事合伙僱人下的黑手。


 


真就挺慘的。


 


而我剛繼承了巨額遺產。


 


很有錢。


 


還不知道怎麼花。


 


他和曾經的我那麼像,被欺負、被排擠,仿佛是另一個自己。


 


我好想重新再養一遍自己。


 


所以我告訴他:「沈煦,我可以幫你還債,資助你上大學。」


 


可他卻沒有我臆想中的開心。


 


而是滿眼警惕。


 


問我:「你想從我身上得到什麼?」


 


我其實什麼都不想要。


 


隻是想幫他。


 


但我又想逗逗他,所以我說:「以身相許?


 


畢竟,他隻要自己了。


 


我也一樣。


 


但我想擁有一個家人。


 


純粹的、家人。


 


聞言,沈煦沉默良久,但最終還是點了頭。


 


「好,我答應你。」


 


緊接著,他將脖子上那條由紅繩系著的玉取下來,親手遞給了我。


 


「這是我最重要的東西,以此為憑。」


 


我收下了那枚玉。


 


從此,我就多了一個家人。


 


但我知道他並不情願。


 


而所謂的以身相許,也不過是玩笑話,我想他也並沒有放在心上。


 


否則,又怎麼會一如既往地待我冷漠?


 


大學四年,我資助他所有的學費和生活費,包括他在鄉下的妹妹,我都全部包攬了對方的所有生活費用。


 


林林總總加起來,

雖然沒算過,但應該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更別提那上百萬的高利貸,也是我幫忙還的。


 


他沒有住的地方,學校的宿舍都住不起,跟從前的我一樣,在天橋底下流浪。


 


所以我讓他在我家住下。


 


他雖然冷漠。


 


總不愛說話。


 


但至少,冷冷清清的家,總算多了一絲人氣。


 


我真的很想有家人。


 


沈煦的存在,讓我覺得生活有了盼頭。


 


畢業後,沈煦就開始創業。


 


他真的很聰明,隻用了三年時間,就成為了帝都的商業新貴。


 


再無人敢小覷他。


 


而當初我為他花的錢,他都百倍還給了我。


 


很顯然,他想跟我算清楚。


 


我悉數收下,也沒覺得不好意思,反正他現在有錢,

不缺這一點。


 


我不一樣。


 


年少時流浪,連書也讀不成。


 


沒什麼本事,找不到好工作。


 


就隻能啃啃家底了。


 


好在,我的家底是越來越厚,不怕會有坐吃山空的那天。


 


思緒如潮水般湧退。


 


我摸索著那塊玉。


 


系著玉的紅繩,很有些年頭,好幾處都已經磨損得不成樣子了。


 


我小心將紅繩斷開的地方打好結。


 


又重新將玉帶上。


 


接著低頭,繼續清洗著水槽裡的碗筷。


 


以後不做那麼多菜了。


 


他總不回來。


 


十次裡就有八次失約。


 


沒信用。


 


我洗著水槽裡的碗,餘光卻不自覺上瞟。


 


廚房的位置。


 


很巧。


 


透過窗戶,剛好能看見對面那棟別墅。


 


二樓巨大的落地窗前。


 


兩道身影交疊。


 


我想,他今晚應該不會回來了。


 


果不其然——


 


我剛洗完碗,沈煦又給我發了條新的消息。


 


【今晚我睡在公司,不回家。】


 


我盯著那條消息,沉默良久。


 


其實他大可以說實話的。


 


畢竟,我根本就沒有資格管他。


 


無論是戀愛還是結婚。


 


這都和我無關。


 


我想,也或許是我的存在,讓他不好對女友交代。


 


或許,我是時候離開了。


 


4


 


但我的生日快到了。


 


就在三天後。


 


沈煦之前主動提及,

說要陪我過生日。


 


之前七年。


 


每每我生日時,他總因為各種事情在忙,不能陪我過生日。


 


我隻能一個人唱生日、吹蠟燭、切蛋糕。


 


和電視劇裡演的一點都不一樣。


 


電視劇裡的人過生日,總有一大群人圍著,高高興興唱生日歌,然後互相往對方臉上抹蛋糕。


 


而我卻一點都感受不到快樂。


 


隻有無窮無盡的孤單。


 


這次他好不容有時間陪我過生日。


 


我想,這就當我們之間的告別宴。


 


也允許我小小貪心一回。


 


貪心有家人陪我過生日的感覺。


 


我在網上做攻略。


 


最後選擇了一家評價超高的蛋糕店。


 


好看、又好吃。


 


但因為太火爆。


 


所以不接受線上預。


 


正巧我沒事。


 


隔天我就去了那家蛋糕店,想要預定一個蛋糕。


 


剛付了錢,單子還沒拿到手上。


 


身旁突然就多了個人。


 


她站在我身邊,扭頭衝我笑笑。


 


我認得她。


 


昨晚和沈煦在一起的女孩,就是她。


 


這時候,店員把單子遞給我。


 


「大後天早上,我們會派人把蛋糕送到小區門口,到時候請親自籤收。」


 


我應聲說好。


 


那女孩瞥了一眼單子,忽然驚呼:「真巧,我們同一天生日呢。」


 


聞言,我接單子的手不由一頓。


 


那女孩又自顧自說:「你訂的這款蛋糕真好看,我也訂這個吧。正好那天男朋友有空,到時候讓他陪我一起過生日。」


 


說著,她就在單子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寧瑤瑤。


 


很好聽的一個名字。


 


她又說:「我男朋友對我可上心了,知道我生日,特意送了我一條高定項鏈。」


 


我不由看了過去。


 


和我此刻佩戴的手鏈是同一款。


 


這是沈煦送我的生日禮物。


 


她也看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