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至少不是S害羅香蘭的兇手。
另外,鍾醫生還補充了另一個奇怪的鑑定結果。
那就是關於第一個S者的遺骸組織化驗結果,因為豬棚那裡取樣艱難,豬的胃消化極快,所以這個屍檢真的花了許多時間。
鍾醫生說,有一件事我們弄錯了。
第一個S者孩童,是男孩子!
我跟老徐更懵了。
回想起來,我們也未曾在任何人口中聽到過那具屍體的性別描述。
我們是被粉色上衣,侵犯等字樣給迷惑了,才會下意識認定,遇害者一定是個女孩子。
但這一次,被侵犯的,居然是個男孩啊!
在鍾醫生的幫助下,我跟老徐終於能確定他的身份了:
李靜。
八九不離十,他就是那個失蹤的乞討兒童。
10
跟鍾醫生溝通完後,
我跟老徐再次來到看守所,去找張興義。
但很可惜的是,無論我們怎麼諄諄善誘,張興義還是一副白痴樣。
一會兒「噠噠噠,咻咻咻」的。
一會兒又「打打打,揪揪揪」的。
反正就沒有一句正常話。
我突然靈機一動,讓人給他拿來了紙筆,讓他畫畫。
張興義也很配合,拿著畫筆就在紙上刷刷刷地畫了起來……
在這期間,我們又去找了他爹。
張振通的表述跟之前差不多,並沒有可以補充的內容,但他也坦承自己並沒能確認那具屍體的性別。
當時他看到的屍體,下體是血肉模糊的,他也是從服裝上判斷,以為S者是個女孩。
他才會以為自己的孩子,犯下了滔天罪行。
老徐再次跟他確認,
他們父子是否是左撇子。
張振通非常明確地表示,他們都不是。
老徐也信了。
因為事到如今,我們已經懷疑S害羅香蘭的兇手並不是張興義了。
甚至S害李靜的兇手,也很有可能不是。
左撇子嗎?
我突然想起來那個乞討團裡的曾國漢,他給我遞過來照片的時候……
用的是左手。
而且,他也是用左手食指指出照片上哪個是李靜的。
他的慣用手,是左手。
一定不是巧合。
因為李靜,正是跟著曾國漢的小乞丐啊。
結束對張振通的問訊之後,我馬上跟老徐說了這個疑點。
老徐立刻就跳了起來:
「我馬上帶人去那個乞丐營地,
盡快控制住他們!你再去跟那個智障聊吧,我去抓人就行!」
說完馬上就跑了。
我知道他著急,也沒多阻攔,隻能一個人回到張興義那邊。
而那時候,他也畫了好幾幅畫出來了。
說是畫有點勉強,說是塗鴉還差不多。
但我明顯在某幾張塗鴉上,看到了用純線條勾勒出來的,恐怖的畫面:
其中一個圖裡,是一個人壓在另一個人身上。
還有一個圖裡,是一個人高高舉起的雙手,手上居然拿著一顆石頭。
我ṭű̂¹指著塗鴉裡面的施暴者,問張興義:「這個人是不是你?」
張興義一邊搖頭一邊念念叨叨:「不是我,不是我,打打打,他,打打打……」
他畫的並不是自己,
而是第三者。
我頓時開竅了:「他在用石頭,打這個人,對吧?」
那之前他一直強調的「揪揪揪」又是什麼?
我隻能繼續翻查他的塗鴉,發現後來有一張圖裡,那個原本拿著石頭的人,居然躺在地上了。
看到這裡,我的手有些抖。
我繼續指著塗鴉,問他:「你把這個壞人打倒了是嗎?你是想要救那個孩子,對嗎?」
張興義「嗯嗯嗯」地點頭,像個傻子。
不,他就是個傻子。
他說的不是「揪揪揪」,而是「救」。
他不是兇手,他是想要救人的啊。
所以他才會把屍體給抬回家,因為他想讓他父親,幫他救人。
我看著張興義那張無辜的臉,也許從始到終,他都不知道那個孩子,已經S了。
他更不知道自己已經惹上大麻煩,
連自己的父親,都難逃牢獄之災了。
真是又無奈,又心酸。
11
離開看守所,我馬上給老徐打電話過去。
他已經帶人到達營地,並把人全都控制了起來。
還好及時趕到,因為陳團長已經打算帶人走了。
為了避免打草驚蛇,老徐率先跟陳團長進行了交流。
然後得知,這幾天,曾國漢確實有些不對勁。
他一個勁地勸說陳團長盡快離開這裡,但又說不上原因。
而且,曾國漢確實是個左撇子。
老徐讓所有人在外面的空地集中,然後去搜他們的帳篷,卻也沒有搜到什麼有用的東西。
所以,要指正曾國漢,我們缺少證據。
貿然審問他的話,相信他也不會輕易認罪。
一旦沒有處理好,他很有可能會徹底逍遙法外。
老徐正愁要怎麼做才好呢。
我連忙把我從張興義這裡看到的、猜到的信息,全都告訴了老徐。
「兇手大幾率不是張興義,兩個孩子的兇手都不是,都是曾國漢。」
「這禽獸!我他媽……」
「你別急,我們得讓他自己承認罪行,我有個想法……」
老徐接受了我的意見。
他放了乞丐團裡的所有人,唯獨以傳喚名義帶走了曾國漢。
但是在回去警局的途中,任何人,都不許跟曾國漢說一句話。
無論他問什麼,他說什麼,所有人一概不搭理。
這是第一步,讓他產生嚴重的猜疑跟焦慮,讓他完全不知道我們到底掌握了什麼。
回到警局的訊問室後,我跟老徐正襟危坐,無比嚴肅。
老徐一拍桌子,開始語氣兇狠地讀起了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犯故意S人罪,處S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有自首情節,或許還能斟酌……總之就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曾國漢已經瑟瑟發抖了。
我小聲勸說道:「我們是在給你機會,你把藏著那女孩屍體的地方說出來,我幫你跟法官說情。」
羅香蘭遺體被找到的事情,我們並沒有大肆宣揚,曾國漢也應該並不知情。
這是第二步,我們決定讓曾國漢以為自己擁有籌碼。
隻要說中了藏屍地點,那麼就相當於徹底把罪名給承認下來了。
而趁著曾國漢猶豫不決的時機,
我連忙把張興義的幾張塗鴉遞了過去,說道:「當時那個撞中你做壞事,還把孩子屍體給搶走的傻子,他已經全部說出來了,還畫下來了,你自己看……」
曾國漢一看那些塗鴉,頓時懵了。
最終,我說出了結論:「你坦白,我們省點事,你的罪過也輕一些。你不坦白,我們就去找,翻遍整個鎮子總能找到,到時候你就槍斃去吧你。」
曾國漢半信半疑地反問:「隻要坦白女孩藏哪裡了,就行了?」
我點點頭。
然後,他終於,坦白了。
12
真相大白了。
曾國漢是個什麼樣的禽獸,就不過多表述了。
事情的開端,是因為李靜想要脫離他們,他想留他在這裡。
因為李靜在這裡認識了一個很棒的朋友:羅香蘭。
她沒有嫌棄他是個乞丐,還跟他約好下課後一起玩。
她甚至還會教李靜識字。
所以李靜跟曾國漢說,他不會再跟他走了。
但問題是,曾國漢老早就覬覦李靜弱小的身子了,還沒得手,怎麼可能讓他脫離?
所以那天傍晚,他跟蹤李靜來到那個橋底,對他實施了不軌。
李靜奮力掙扎,但哪是曾國漢的對手。
曾國漢完事之後,用石頭砸壞了李靜的面容,砸爛了他的下體,為的就是掩飾他的身份以及他被侵犯的事情。
而恰好那時候,羅香蘭到了現場。
她跟李靜約好見面的地方,就是那個橋底。
她嚇得大喊大叫跑了開去,甚至還跑丟了一隻鞋子。
曾國漢大驚失色,急忙想要處理李靜的屍體。
但那時候,
瘋子張興義卻又突然出現——
他哇哇大叫地撞開曾國漢,把已經S去的李靜扛走了。
曾國漢權衡利弊之後,選擇了去追羅香蘭。
因為他看得出李興義有些不正常,他扛著屍體走的話,說不定還能把罪名誣陷到他身上去。
而羅香蘭,也確實因為驚慌失措,而迷失在荒郊野嶺中了。
她被曾國漢抓住了。
然後,悲劇就發生了。
她被勒S,綁在那棵樹上,還故意用樹枝隱匿起來。
而後,曾國漢就像沒事人一樣,回到營地,偽裝起自己,繼續過著乞討的生活。
他為什麼不單獨跑路?
是因為他有經驗。
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S人了。
他以前就收留過十來歲的小男孩,
一起乞討,但後來也是掩藏不住自己的獸性,把魔爪伸向了他。
最後,也是以S人埋屍為結局。
隻不過,上一次S人,他依靠乞丐團體做掩護,成功逃過了警方的追查,沒人知道他是兇手。
所以這一次,他又想故技重施。
尤其是我那晚單獨去找到他們,卻什麼也沒有查到之後,他更堅信,隻要留在團隊裡就會平安無事。
但最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惡魔,就該下地獄。
13
有兇手的口供,也有旁證,很快就能移交檢察機關了。
曾國漢的S刑是板上釘釘的。
最可憐的是羅香蘭以及她的家人,她的遺體雖然找回來了,但是也讓家人二次傷心了。
李靜,我們始終沒能找到他的戶口信息,
也找不到他的家人。
注定無人問津。
而最無辜的是張興義,還有他爹張振通。
這兩父子,一個是真傻,一個是因為太愛自己的傻兒子,而犯傻。
張振通是肯定會被判刑的,但張興義不會,他是個精神疾病患者,最多就是收容強制治療而已。
老徐答應了那當爹的傻子,說他出來之前會幫他照看一下他的傻兒子。
張振通老淚縱橫。
其實我不太明白的是,張興義,他當時為什麼會出現在那樣的荒郊Ţü₌野嶺裡?
而且還是跟羅香蘭差不多時間出現,難道他是在跟蹤她嗎?
為此,我還專程再去見了他一面。
他還是瘋瘋癲癲的模樣,我問什麼,他都沒辦法回答我。
我突發奇想,把羅香蘭還有李靜的照片,
拿給他看。
我問他,你認識這兩個人嗎?
張興義看到照片,開始嘿嘿地笑,嘴裡含糊不清地吐著兩個字:
「朋友,朋友……」
他笑著笑著,突然就哭了,眼淚哗啦啦地往下流。
原來,他知道李靜跟羅香蘭,都S了。
我突然想到一個細節,張振通說的,他想要分屍李靜的時候……
張興義「還扯著他往門外指,仿佛還想要出去」。
他是,想去救羅香蘭?
我突然明白,當時他為什麼會出現在案發現場了。
我的腦子裡,也出現了一個畫面:
夕陽西下,微風吹動著水面。
橋底下,兩個小朋友正坐在一起,看書,識字,聊天。
河邊,一個二十多歲的大傻子在滑稽地玩水。
他一邊玩,一邊轉過身來,時不時引得兩個小朋友哈哈大笑。
他也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