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
並沒有,我媽晚上抱著我睡覺呢,你的紗布都是醫生包扎的。
傻子,算了,不揭穿了。
我閉上嘴,默默地跟著他去找謝清辭的爸爸。
餐桌上人很齊,謝清辭和沈薇都在。
謝父喝著早茶,一看到我們,就笑了起來。
「小野,起床了?」
江馳野禮貌地點了點頭,說道:「我是來辭別的。」
沈薇手中的刀叉突然在餐盤上劃出一道刺耳的聲音。
她詫異抬頭:「你要走了?」
江馳野沒說話,低頭看向我,「小寶,說再見。」
沈薇急匆匆地走過來,「馳野,你是因為我才準備離開的嗎?你留下吧,謝家一定會對你很好的,你可以享受很多你本來得不到的東西。不過……」
沈薇看向我,
神色厭惡。
「你最好把這個小孩送走,我不喜歡她,她隻會拖累你。」
江馳野張口就要拒絕:「不行……」
「不行!」
身後傳來林驚棠的聲音。
她走過來,牽住我的手,嚴肅地看向江馳野。
「你不能隨意拋棄她,如果你真的決定好了,小寶以後就跟著我,你不準再見她。」
江馳野撓撓頭,眼神仿佛我在電視上見過的哈士奇。
「我是想說,不行,我絕不會放棄小寶。」
林驚棠的神色緩了緩。
她抱起我,準備離開。
「小寶,今天我們出去玩好不好?」
我抱著她的脖子,頻頻點頭。
謝清辭站起來,臉色不太好看。
他說:「雖然我不想承認,
但你確實是我曾經走丟的哥哥。不過一個小孩罷了,謝家養得起。別的東西我都可以讓給你,唯獨沈薇不行。」
江馳野回頭,陰影打在他的臉上,看起來有些可怖。
「謝清辭,首先,這裡沒人稀罕你的施舍。」
「其次……」
江馳野抬起頭,表情驕傲如大狗。
「我已經有家庭了,不需要第二個。」
林驚棠輕笑。
她沒有戳穿江馳野,牽著我離開謝家的大門。
謝父在背後沉沉地看著我們。
江馳野從她懷裡將我接過去,抱著我穩穩地往外走。
我好奇地問他:「爸爸,你不和沈阿姨結婚了嗎?」
江馳野慌亂地轉頭看了林驚棠一眼。
林驚棠不動聲色,似乎根本沒聽到這句話。
江馳野小聲在我耳邊說:「我不和別人結婚,你別再問了。」
那不行。
我是來折磨他的,不是放過他的。
我大聲說:「爸爸,你前兩天還說要和謝清辭打架搶沈阿姨唔唔唔……」
江馳野捂住我的嘴。
他懊惱地低下頭。
「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其實之前我和沈薇也不怎麼熟,但是每次隻要一見到她,我的身體就不受控制,總想衝上去打架。」
我總結:「闲的。」
江馳野別過頭不理我了。
我擔憂地悄悄問系統:「江馳野這樣,是為什麼呢?」
系統支支吾吾:「其實是受劇情影響啦,誰讓他倒霉,被選中當男配了呢。」
我歪著頭看他。
江馳野的眼睛一直在偷偷地看著林驚棠,
時不時理理自己額前的碎發,並跳起來來個空中投籃。
我:「……」
真是超絕不經意的松弛感。
可惜他忘了,他懷裡沒抱別的,我就是他想扔出去裝一波的那個籃球。
林驚棠手忙腳亂地接住我,怒道:「江馳野,你能不能老實點!」
江馳野不動了。
垂頭喪氣地跟在林驚棠後面。
卻還不S心,時不時騷擾我。
「小寶,你能不能說說,我是怎麼和你媽認識的。」
我努力調動記憶。
「好像是你被沈阿姨甩了,借酒消愁,去酒吧和媽媽唔唔唔……」
江馳野又伸手捂住了我的嘴。
他臉色難看。
「我做出這種事了?
不可能,我怎麼會是這種不守男德的人。小寶,你可不能喜歡爸爸這種男人。」
林驚棠突然停住腳步。
她眼神柔和:「不是這樣的。」
江馳野的臉色終於好看起來。
他期待地問:「那我們是怎麼認識的?」
林驚棠還沒來得及說話,江馳野的眼睛突然慢慢瞪大。
他詫異地開口:「你怎麼會知道未來的事?」
林驚棠笑了。
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露出這樣純粹的笑容。
「傻瓜,當然是因為,我也是從未來來的。」
8.
林驚棠的記憶和我看到的小說不太一樣。
讀書時候,她就聽說過江馳野的大名。
他桀骜不馴,像一匹無法被馴服的野馬,奔跑在自己的道路上。
唯一的逆鱗,
就是那個叫沈薇的女孩。
可林驚棠卻覺得不太對。
她曾經在放學後見過江馳野。
他努力地背著英語單詞,但永遠隻停留在第一個「abandon」上。
「怎麼回事,為什麼記不住呢?」
第二天,她又碰見他,給自己受傷的胳膊上貼著創可貼。
「怪了,明明和沈薇不熟,怎麼一見到她就想打架。」
第三天……
林驚棠驚奇地發現,江馳野是個很神奇的人。
她第一次見到有人永遠隻能停留在「abandon」上,也第一次發現有人居然會控制不住自己的行為。
像隻被觀摩的猴子。
——這是林驚棠給江馳野下的結論。
但她隻是冷眼旁觀著,
並不想插手別人的命運。
離開高中後,他們再沒有了交集。
林驚棠很快就將江馳野拋在腦後,畢竟隻是一段小小的插曲,一個人生中的小小過客,怎麼可能會在腦海裡刻下痕跡呢?
但當她在酒吧裡遇見江馳野的時候,驚異地發現——確實會有人,悄無聲息地在別人的腦海裡留下痕跡。
就像江馳野。
數年不見,她依然一眼認出了他。
那年,她二十七歲。
江馳野不是來為情買醉的。
不對,嚴格來說,他確實是來為情買醉的。
他喝了一杯又一杯,眼神卻始終清明。
林驚棠不動聲色地坐在他身邊。
二十七歲的江馳野看到她,終於露出一個真心的笑容。
「是你啊。
」
原來他也還記得。
林驚棠和他碰杯:「怎麼了?」
江馳野低頭看著酒杯,神情恍惚。
「你會有這種感覺嗎?每個人都好像一隻提線木偶,按照既定的命運參演角色。」
林驚棠仰頭,一飲而盡。
酒水順著她的脖頸流下。
她不在意地擦了擦,笑了。
「為什麼會沒有呢?人存在總是要有意義的吧,或許這就是我們被創造出來的命運。」
江馳野眼神暗淡了。
但林驚棠突然掰過他的頭。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我們要參照劇本,扮演別人賜予我們的角色呢?江馳野,你想不想越界?」
江馳野沒說話。
他的腦子已經不轉了,滿眼都是林驚棠張張合合的紅唇。
那麼鮮豔,
好像亞當夏娃偷吃的第一顆蘋果,充滿了誘人的氣息。
於是他咬下去了。
真奇怪,第一次吃到蘋果後,他就好像突然耳聰目明了。
他開始對沈薇避而不見,開始能夠擺脫那股想要揍人的衝動。
取而代之的,是想抓緊時間回家,和林驚棠一起吃蘋果。
啊,蘋果。
或許是察覺到江馳野的冷淡,沈薇漸漸地不再自討沒趣。她和謝清辭的感情糾葛一直持續至今,還沒有結果。
但江馳野的生活可謂是春風得意。
他和林驚棠即將迎來一個小生命,他們商量許久,決定先給她取個簡單的名字。
就叫江小寶吧。
等她出生了,再取個更正式,更文雅的。
於是江小寶在愛和期待中誕生了。
江小寶很聰明,
不像爸爸一樣隻能背下來一個單詞。
她很快就認識了許多字,並且偷偷在網絡上觀看言情小說。
直到有一天,她指著字,得意洋洋地和媽媽說道:
「媽媽,你看,這個人和爸爸的名字一樣哦。」
林驚棠漫不經心地瞥了一眼,笑容卻突然凝住了。
不僅名字一樣,甚至連人生軌跡都一樣。
她不動聲色地合起書。
「乖,該去寫作業了。」
直到深夜,她又翻開那本禁忌的書。
原來如此。
怪不得江馳野隻能背得下一個單詞。
怪不得拼了命為自己掙學費,考上高中,卻那麼自相矛盾地放棄學習。
怪不得他總控制不住為沈薇打架。
因為他必須維持校霸的人設。
林驚棠揉了揉額頭,
覺得有些疲憊,決定先睡一覺,明早起來再說。
可夜裡,手機卻突兀地響了。
江馳野在三十四歲這年,打拼出了自己的事業,總是忙於加班。
可他從未在深夜裡給她打過電話。
林驚棠接了。
江馳野的聲音有些嘈雜。
風聲刮亂了他的聲音。
「老婆。」
「我在。」林驚棠耐心地回答。
江馳野說:「我可能不回家了。」
林驚棠:「那你要去哪?」
江馳野聲音迷茫:「我也不知道,我控制不住自己了,隻知道我要去一個地方,救一個人。」
林驚棠:「你是說,你要回到正軌了嗎?」
江馳野沉沉地應了一聲。
相識許多年,林驚棠已經足夠了解江馳野。
所以她說:「別哭。」
江馳野答應她:「我不哭,但我回不去了,你不要掛念我,好好和小寶生活。」
林驚棠嗯了一聲。
電話便被掛斷。
她什麼也做不了,隻能機械地刷著手機看新聞。
終於,凌晨三點五十分,她刷到了。
沈家獨女沈薇遭遇綁架,關鍵時刻,今日風頭正盛的新貴江馳野衝上前去,救下了她。
但一命換一命。
江馳野再也沒睜開眼睛,嘴裡隻是無意識地呢喃著:
「老婆。」
媒體猜測,江馳野與沈薇曾是高中同學,也許兩人是青梅竹馬,念念不忘。
林驚棠的眼淚終於滴了下來。
她想,江馳野的劇本,終於翻到了結局。
可是憑什麼呢?
她回到臥室,看了眼正在睡覺的女兒,輕輕回答了那個怪異的聲音。
「我可以阻止劇情的崩潰,但我有條件。」
她的手指輕輕在椅子上扣動,一下一下,猶如心跳。
「首先,我要帶著小寶,我不放心她自己留在這。」
「然後,這一次,我要你們給予江馳野自由。」
可惜她千算萬算,卻算漏了一點。
系統抱歉地對她說:
「不好意思林女士,您女兒好像看言情小說看壞了腦子。」
林驚棠:「……」
算了,拉扯一個傻子是拉,兩個也一樣。
9.
怪不得呢。
我終於放心了。
原來我是看言情小說看壞腦子了,我還以為我是制杖呢。
我高興地抱著媽媽,朝江馳野做鬼臉。
他還沒從巨大的衝擊中緩過來。
木木地問:「所以,咱倆真是在酒吧裡認識的?」
林驚棠真的不想理傻子了。
獨留江馳野在背後懊惱。
很快他就懊惱不出來了。
時間一直在流逝,馬上就到了劇情點。
親子鑑定結果出來了。
江馳野,竟然不是謝父的兒子。
我看到媽媽輕輕松了口氣,說:「幸好。」
幸好什麼,我不知道。
隻是從那天之後,謝父便仿佛忘了他,再也沒出現過。
謝清辭和沈薇也表情尷尬,就算遇到了我們,也繞著路走。
但很快,有趣的事情發生了。
謝父竟然從外面再次領回來一個孩子,
信誓旦旦地說已經做過鑑定,這個男孩真的是他的兒子。
那男孩一見到沈薇,便陰沉地笑了一聲。
「姐姐,我找了你好久。」
我知道,新的男配出現了。
可是跟我又有什麼關系呢?
林驚棠警告我:「不準再吃肯德基了,你這個周已經吃了三次了。」
我左耳進右耳出。
偷偷拉住江馳野說悄悄話。
「你今晚帶我去吃肯德基,我就自己一個人睡覺。」
江馳野眼神亮晶晶:「成交!」
唉,我能有什麼壞心思呢?
我隻不過像爸爸無法拒絕媽媽一樣,永遠無法拒絕肯德基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