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夫君中了探花,婆母催促我們趕緊要個孩子。


 


當晚一壺酒下肚,醒來卻在公爹榻上。


 


婆母衝進來扇我耳光,「你個不知羞的小娼婦!」


 


夫君神色冰冷,「看在你為我崔家操勞十三年的份上,是自請下堂還是毒酒一杯,自己選吧。」


 


我知道,今早是夫君把我抱到公爹榻上。


 


他不曾猶豫,更不曾發現我眼尾劃過的淚。


 


我垂下眼睫,「和離吧。」


 


崔凌一紙休書扔我臉上。


 


我轉身去了縣裡找到林媪。


 


她是平陽侯夫人的乳母,前來找尋丟了十三年的嫡小姐。


 


我上前跪下:「冬娘願意認祖歸宗。」


 


1


 


林媪激動落淚,連忙將我扶起,「好好好,咱們這就啟程回家。」


 


見我失魂落魄,

林媪大概猜到是怎麼回事。她輕嘆一聲,握住我發涼的手,「小姐莫傷心,侯爺和夫人,還有世子,他們一定會為您討回公道的。」


 


林媪說父親母親是而立之年才有的我,之前母親生兄長時傷了身體,太醫說想要再孕是一件很難的事,於是在母親懷上我之後,全家人慎之又慎。


 


十個月後,六斤八兩的我呱呱墜地。父親母親對我這個來之不易的女兒分外疼惜,從來都是有求必應。


 


那些年的長安城裡流傳著這樣一句話:


 


「平陽侯府的小姐乃是長安第一寶!」


 


父親有從龍之功,是朝中重臣。


 


母親出身更是貴重,她是皇太祖一母同胞的小妹,又曾在奪嫡之爭中助力當今天子登上帝位。


 


深受天子敬重,可謂是天底下最尊貴的女人。


 


而兄長年紀輕輕便已是戰功赫赫的骠騎將軍。


 


崔凌於他們而言,微小如蝼蟻,他們輕而易舉便能讓崔凌陷入萬劫不復之地。


 


我走丟這十三年,每年都有人上門冒充相認。


 


多少人削尖了腦袋想往平陽侯府鑽,我卻在被林媪找到的時候,告訴她:「這裡有我的夫君,我的家。」


 


「崔凌?鳳陽郡主榜下捉婿相中了他,婚期就定在下個月十五。」


 


我不信。


 


崔凌走之前明明跟我承諾,「倘若高中,定不負冬娘。」


 


崔凌樣貌好,會讀書,是十裡八鄉有名的俊才子。


 


喜歡他的女子猶如過江之鯽,比我會掙錢的比我能幹的比我好看的多得是,但崔凌從未多瞧她們一眼。


 


他總說:「她們再好也不及冬娘半分。」


 


可在昨晚,我偷聽到他們一家三口商量如何把我解決掉,好讓崔凌沒有後顧之憂地去和鳳陽郡主完婚。


 


向來親切的婆母說要用砒霜把我毒S,對外就稱我給豬圈S蟲的時候不慎誤食。


 


和藹的公爹則說給我的牛下藥,讓它在幫我拉車進城賣豬肉的時候發瘋發癲,將我拖下山崖摔S。


 


細心溫柔的夫君冷聲否掉他們的提議,「我剛中探花,冬娘就S掉,外人定會起疑。而且我們崔家能發達全靠冬娘,她要是就這麼S了,我良心難安。」


 


原來話本子裡說的都是真的,寒窗苦讀的書生一旦高中,便瞧不起家中任勞任怨的妻子。


 


後面的話我不敢再聽。


 


輕手輕腳回到房間躺下,我縮成一團抱緊自己,靜靜等著天亮跟崔凌提和離。


 


昏昏欲睡間,崔凌把我抱到了公爹榻上。


 


他沒要我的命,選擇以清譽為要挾。


 


這世道對女子尤為嚴苛,女子名聲一旦壞了,

這輩子也就毀了,到時說是生不如S也不為過。


 


說什麼最毒婦人心,男人分明才是最狠的。


 


他們權衡利弊,懂得取舍,真心在他們面前一文不值。


 


我不要崔凌陷入萬劫不復之地。


 


我要讓他整日活在前程盡毀的惶恐之中。


 


2


 


啟程前,我去找摯友林燕告別。


 


三年前,我剛到縣裡擺攤,被人笑話哪有小姑娘家家出來賣豬肉的,他們欺負我隻有一個人,找借口掀了我的攤子,搶走我的豬肉。


 


多虧有林燕仗義相助,才沒讓他們得逞。


 


後來也是林燕幫忙找了個合適的攤位,我才能安心賣自家的豬肉。


 


得知我要去長安,林燕很無奈,「別告訴我你是要去找崔凌。平時你進城賣豬肉,一個人風裡來雨裡去,沒見他接送過你一次,

我說他是個沒良心的,你說他忙著備考,不能分心。


 


「現在崔凌中了探花,朝廷肯定給了他回家報喜的時間,這種時候都不來接你,可見他就是一個白眼狼。


 


「要不是你把崔家打理得井井有條,起早貪黑賣豬肉掙錢供他念書,就憑他家那一畝三分地和好吃懶做的爹娘,他哪能有今日的風光?


 


「他若是知感恩,就該八抬大轎接你去長安享福,而不是讓你自己過去。」


 


說起崔凌,林燕就一肚子氣。


 


記得三年前我剛及笄,林燕說想撮合我跟她兄長,可我告訴她自己喜歡崔凌,那會兒的林燕也像現在這樣,氣得不行。


 


「那崔凌就是個五谷不分,四體不勤,隻知道念書的書呆子!


 


「而且他會試考了兩次都落榜,能有什麼出路?


 


「他爹娘又是遊手好闲的德性,

養家的擔子全在你身上!


 


「冬娘,你才十五歲,難道真的要為他們崔家當牛做馬一輩子嗎?」


 


那時候我覺得婆母和公爹雖然懶了些,但他們能拿我一個外人當親女兒對待,再差也差不到哪兒去。自己年輕又還能掙錢,撐起一個家並非什麼難事。


 


至於崔凌,我對他在仕途上並沒有什麼要求,隻願他平安快樂就好。


 


如今看來,自己真是愚蠢可笑至極。


 


人不是突然壞掉的,是因為他們秉性如此。


 


怪我自己識人不清。


 


我勉強打起精神笑笑,「我們已經、」


 


「我就知道你會來這兒。」


 


是崔凌。


 


他朝我遞出一個包袱,眉宇間盡是冰冷和厭惡。


 


「拿了休書就來找別的男人,你就不怕旁人議論你和林縣尉早有勾連嗎?


 


我和林縣尉總共見過不到三次,崔凌是怎麼敢說出這種話的?


 


曾經我以為光風霽月的人,原來是如此的令人作嘔。


 


林媪還在等著,我不願浪費時間同崔凌爭執這些莫須有的事,林燕卻忍不住,她指著崔凌的鼻子罵:「嘴這麼臭,看來沒少吃屎!冬娘在你家累S累活十三年,將將及笄就嫁給你這個大她十三歲的老男人!


 


「她為人如何,你再清楚不過,現在跑來說這些詆毀她的話,你就不怕被雷劈嗎?別忘了你能有今日,全靠冬娘!


 


「誰不知道你崔家以前半年都吃不上一回肉,是冬娘到了你家,你們日子才好起來的!人在做天在看,你敢負冬娘,必定遭天譴!」


 


「我負她?」崔凌輕扯嘴角。


 


他看向我:「是不是你自己提的和離?」


 


「是。」


 


崔凌眼裡是明晃晃的威脅。


 


但凡我敢說不是,他就會說我勾引公爹。


 


我曾看過一個話本子,裡面有一女子被人汙蔑與小叔有染,無人在乎事實是什麼,都傳她不知檢點,對她口誅筆伐。


 


即便大家後來知道沒有這回事,可還是說什麼無風不起浪。


 


反觀另一個男子,趁著醉酒輕薄了大他二十歲的嫂嫂,旁人都說:「不可能,他嫂嫂一把年紀,又沒什麼顏色,他怎麼可能看得上?」


 


真相曝光後,無人譴責男子醉酒胡來,都道定是嫂嫂勾引了他。


 


這世道對男女總是區別看待。


 


話本子如此,現實更如此。


 


林燕不可置信地將我盯住,「為什麼……」


 


「我不願與人共侍一夫。」


 


輕飄飄的話從我嘴裡出來。


 


最心痛的時候已經熬過去了,

我衝林燕笑笑,「不難受,我馬上就要到長安去過好日子了。」


 


林家出來人,說林母身體不適,叫林燕進去。


 


林燕紅著眼睛緊緊抱住我,「有什麼需要盡管來信。」


 


「好。」


 


林燕走了,崔凌將包袱往我腳邊一扔。


 


東西散了一地,都是我穿過的用過的。


 


在崔家待了十三年,原來也就這點東西。


 


我把它們挨個撿起來裝好,送給了路邊的乞丐。


 


東西雖舊,但都幹淨完整。


 


隻剩一根木簪在我手裡。


 


它是崔凌親手為我雕刻的及笄禮。


 


崔凌見我留下它,以為我這是放不下,「你我如今已是兩條路上的人,正所謂什麼樣的鍋配什麼樣的蓋,你一個S豬女該去找個屠夫才合適。」


 


不料我輕輕一折,

便讓木簪斷成了兩截。


 


正如我和崔凌的感情,是那麼的不堪一擊。


 


崔凌薄唇微抿,壓下眼眉,「你去長安做什麼?」


 


「探花郎這是怕我皇城擊鼓,告你拋棄糟糠妻?」我拍去手上的木屑,笑著抬眸。


 


崔凌眼底生出戾氣,「別忘了,十三年前如果不是我崔家買下你,你現在就是青樓裡千人騎萬人枕的妓子。」


 


「謝謝啊。」我輕描淡寫回了一句,轉身走在前頭。


 


崔凌追上來抓我的手,咬牙切齒,「你要敢胡鬧,別怪我翻臉不認人!」


 


我常年幹重活力氣大,輕而易舉就把人甩了開。


 


甚至還震得崔凌踉跄了兩步。


 


崔凌沒想到會被一個女人險些推倒,白皙的臉瞬間染上怒色。


 


我不看他,徑直朝著不遠處的林媪走去。


 


身後傳來崔凌的哂笑:「還以為你有多大本事,

原來是要去長安給人當丫鬟。也是,你一身蠻力,不當丫鬟保護主子,可惜了。」


 


我停住回頭,「探花郎敢不敢跟我打個賭?賭你下次見到我,笑不出來。」


 


「有何不敢?」崔凌袖子一甩,手背到身後,「堵住為何?」


 


我莞爾一笑,「若被我說中了,探花郎就學狗叫澆柱,反之,我任由崔公子處置。」


 


崔凌胸有成竹。


 


我向林媪借來紙墨遞給崔凌,由他立下字據。


 


等他籤好名字,我再摁下手印。


 


收好字據,我很期待下次見面。


 


3


 


五歲那年,我上山撿柴腳滑踩空滾到山腳。


 


途中腦袋撞上石頭,等我再次醒來,從前的事已忘得一幹二淨。


 


額頭上碗底大的一個疤,和手臂上三指寬的疤都是那時候留下的。


 


路上林媪同我講了許多五歲以前的事,希望能讓我想起一些,但我還是一點印象也沒有。


 


可在見到全然陌生的家人時,我的一顆心跳得極快。


 


快到發痛。


 


痛到難以呼吸。


 


母親擁我入懷,輕拍我的後背,「央央不哭……」


 


我這才發覺自己哭了。


 


眼淚跟斷了線的珠子一樣,止不住地往下掉。


 


央央是外祖母在世時為我取的乳名,映貞則是外祖父在世時為我取的大名。


 


聽林媪說兩個人為了取這兩個名字,還吵了一架。


 


他們都覺得對方取得不夠好。


 


父親母親無奈,隻好拿出紙條寫下名字,讓我自己挑選。


 


最後選到央央和映貞,外祖母和外祖父高興得不行,

立馬當場和好。


 


林媪還說,其實所有紙條上寫的都是央央和映貞。


 


可見我從出生起,就被家人濃濃的愛意包圍。


 


我走丟後,父親母親一夜白頭,愛說笑的兄長變得沉默寡言,他們每一天都在盼著能從茫茫人海中找到我的身影。


 


外祖母和外祖父臨終都在為我祈禱,希望我能早日歸家。


 


他們思我念我,我卻在被林媪找到的時候,不願歸家。


 


心如刀絞,淚水愈發洶湧,母親低頭為我擦拭,溫柔的雙眼滿是心疼,「央央不哭……不哭……」


 


叫我不哭,她自己卻哭得厲害。


 


我伸出手,拭去淚,「母親不哭。」


 


父親也紅了眼睛,他背過身去,悄悄抹掉淚花。


 


兄長姍姍來遲,

手上拎著香滿樓的荔枝酥山和透花糍。


 


是我從前最愛吃的兩樣東西。


 


林媪說我有次生病,特別想吃荔枝酥山,可那是冰涼之物,得等病好了才能吃。


 


父親母親不同意,我就抓著兄長軟磨硬泡。


 


兄長實在拗不過我,夜裡跟做賊似的溜進我房裡,結果剛要給我喂一口荔枝酥山就被母親當場拿下。


 


這些我都不記得了,可在看見兄長遞來的東西時,仍舊會情不自禁揚起嘴角。


 


「謝謝阿兄。」


 


分別十三年再見,我和這個家並沒有想象中的生疏。


 


而我在長安的日子也沒有想象中的艱難。


 


我在村裡生活了十三年,去過最熱鬧的地方是縣裡的廟會。


 


長安繁華,我以為自己會很難融入,沒成想還不到半個月,就適應得差不多了。


 


期間父親與兄長告了假,每天和母親一起陪著我四處走動。


 


一時間整個長安城的人都知道平陽侯府走丟十三年的女兒回來了。


 


數不清的帖子遞進平陽侯府,都在問什麼時候辦團圓宴。


 


時間定在下個月十六。


 


崔凌和鳳陽郡主完婚的第二天。


 


按輩分,崔凌到時候得隨鳳陽郡主給我下跪敬茶,喊我一聲表姑。


 


4


 


崔凌在返程途中去益州叩謝了他的恩師。


 


這次會試,他被人陷害牽扯進了一樁舞弊案,是主考官方太師親自查明真相,還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