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盡管她不愛我。


當我握住她的手的時候,她一直在發抖。


 


所有人都說,大方的女強人沈思榆也有緊張的一天。


 


隻有我知道,她不是緊張,而是害怕,害怕那個男人不來而已。


 


但最後他還是來了。


 


他如至尊寶踏著七彩祥雲一般,來迎接他的新娘了。


 


那一刻,我清晰地看見沈思榆如釋重負地松了一口氣。


 


和那晚上一樣,她和我說對不起。


 


我慘然一笑,拉住她,留下最後的念想。


 


「沈思榆,這麼多年,你有沒有一絲愛過我?」


 


她眼裡閃過一絲錯愕,還有一些意外。


 


但她沒有回答。


 


她被沈驚馳拉走了。


 


臨走之前,沈驚馳甚至嗤笑了一聲。


 


他身上隱隱飄過熟悉的煙味。


 


我記起了,那是她最近抽的那種。


 


我看著那兩人飛奔而去的身影。


 


我腦子嗡嗡一片,面前也一片發黑。


 


曾經我視作光的女孩,終於帶走了我生命中的最後一道光。


 


8


 


那天,在所有人同情的目光中,我暈了過去。


 


我不是想逃避這尷尬的場景,而是真的病了。


 


醫生問我看東西模糊的時間多長了。


 


我想了想,快半年了。


 


其實我早就發現了,但不想沈思榆一個人忙到半夜,於是久了,我也就忘了、習慣了。


 


醫生說我的視網膜會慢慢脫落。


 


我愣了半秒才反應過來。


 


「醫生,我會瞎嗎?」


 


他點點頭。


 


「你的身體情況挺特殊的,是嚴重過敏體質。

這種體質一般移植手術都不好做。你最好有思想準備。」


 


最壞的準備,不過就是瞎掉嗎?


 


我笑了笑。


 


我現在,其實和瞎子又有什麼兩樣呢?


 


我去辭職的時候,沈思榆也在。


 


如今的她事業、愛情雙豐收,她看我的眼神不再像以前那麼漠然,反而帶著濃濃的愧疚。


 


「梁霄,對不起。」


 


我搖頭。


 


你不要再和我說對不起。


 


「你別這樣,我知道是我不好。可是沈驚馳……我真的放不下他。我們從小一起長大,後來知道我不是沈家的女兒,所有人都罵我是野種。隻有他,義無反顧地站在我身邊。甚至後來我被綁架,也是他不顧一切地救我出來。」


 


綁架?是當年那一起轟動全國的綁架拐賣案嗎?


 


也是我們倆結緣的開端。


 


在沈思榆的回憶中,她哥哥沈驚馳不顧一切,背著她從暗黑的地窖走了出來,並在荒山野嶺中不斷逃跑。


 


「在那之前,我們關系曾經很淡漠。但那之後,我知道他隻是嘴硬心軟,他是我一生的救贖。」


 


我看著面前這個熟悉的女人。


 


從她十二歲,一直到現在二十六歲。


 


十四年,我用盡了所有的力氣才走到她身邊。


 


但她把我忘了,甚至把Ťūₔ所有的光和愛都給到了另外一個男人身上。


 


隻因為她覺得那個救贖過她的人,是他。


 


這樣的我又是何苦?


 


最後,我堅持要辭職。


 


沈思榆說給我股份,又給我轉了五千萬元,讓我出去散散心。


 


她說這家公司是我和她一起打拼出來的。


 


在這個公司,永遠有我的位置。


 


我搖搖頭,大步走出公司。


 


面前一片模糊,我知道我能看見的時光並不多了。


 


但沒關系,我就這樣結束就好。


 


我永遠不會告訴沈思榆,當年地窖中那個男孩是我。


 


那個背著她逃出地窖,帶著她滿山遍野躲人販子的人是我。


 


她當時燒得迷迷糊糊,所有事情都不記得了,唯獨記得那個人是沈驚馳。


 


我一開始就輸了啊。


 


所以,我現在又怎麼可能贏?


 


我何必自取其辱。


 


9


 


離開這個城市後,我去海邊買了一個小別墅。


 


當年我和沈思榆創業的時候,兩人最窘迫的時候,一碗泡面都要分著吃。


 


那個時候,我們總是憧憬,

如果未來有錢了,出人頭地了,以後一定要去海邊買個大別墅,養上一條狗,每天曬曬太陽,吹吹海風。


 


如今,我買了房子,也養了一條叫阿圓的狗。


 


我身邊卻沒有了可以一起吹吹海風、曬曬太陽的那個人。


 


大概是意識到以後自己見不到人生漂亮風景了,我把男女情愛忽然看淡了很多。


 


我的心情也比想象的平靜。


 


這世間,有很多得償所願,但更多的是所得非所願。


 


而我現在能這麼平靜地活著,享受這最後的燦爛,已經足矣。


 


這期間,醫生給我打過電話,讓我心情平靜,盡量少用眼睛。


 


我都一一做到了。


 


其實我並不害怕黑暗,隻是有些遺憾罷了。


 


那些美麗的藍天白雲、青山綠水,我大約再也見不到了。


 


在海邊的日子,

我不再管沈思榆的事情。


 


但冥冥之中,總是有些消息傳到我耳裡。


 


原來,當年她真的是和沒有血緣的哥哥沈驚馳相戀,被沈家知道後逐出家門的。


 


她發誓要出人頭地,所以才那麼拼命搞事業。


 


事實上,她很聰明,也很厲害,最後還成功了。


 


現在的她,憑實力得到了沈家的認可。


 


沈家甚至能接受她和沈驚馳的這段不倫之戀了。


 


當然,也可能是因為沈驚馳的前一段婚姻不是那麼成功。


 


這兩人郎情妾意,哪怕沈驚馳曾經娶過其他女人,哪怕沈思榆曾經和我糾纏過六年。


 


但這都不重要,在有情人的心中,愛可以成為超越一切的理由。


 


隻是,這兩人驚天動地的愛情最後還是走向了平淡。


 


我聽到了他們幹事業的一些事跡,

卻沒聽到他們再次結婚的消息。


 


甚至在某個深夜,我接到了沈思榆的電話。


 


她說:「梁霄,我胃疼。」


 


10


 


做地下情人的六年來,我宛如田螺丈夫一般,盡心盡力地照顧著沈思榆。


 


她不會做飯也不會做家務,我縱然在外面累得像條狗,但回到家,洗衣做飯我依然做得心甘情願。


 


她不愛吃早飯,長期下來留下了胃病。


 


我總是給她熬粥,在辦公室甚至隨身帶著給她養胃的零食,希望能修復一下她的胃。


 


時間久了,她的胃病還是留下了。


 


我又給她備著很多胃藥,不管是辦公室、家裡,還是我的身上。


 


如今在這麼一個午夜的曖昧時候,她打電話問我:「梁霄,我胃疼,你把胃藥放在哪裡了?」


 


我走的時候,

已經把家裡清理得幹幹淨淨,不留下我的任何痕跡。


 


她聲音綿軟,隱隱帶著一些疲倦。


 


我發現如今的我居然也能做到心如止水。


 


「樓下就有藥店。」


 


「可是我不知道我應該買哪種。」


 


我嘆息,「那也不應該問我。沈思榆,你應該問醫生。」


 


那頭,她沉默了許久。


 


「梁霄,你去哪裡了?我找不到你了。」


 


我再次嘆息。


 


「沈思榆,我們已經分手了。而且是你不要我的,不是嗎?」


 


最後我掛了電話。


 


眼睛傳來一陣尖銳的疼痛,我知道我不能再這麼下去了。


 


明天,我一定要去換一個電話號碼。


 


11


 


隻是,我還是低估了沈思榆。


 


她向來是雷厲風行的性格,

對想要的東西從來都是不擇手段。


 


所以她要找到我,也不過是時間的事情ƭű̂ⁿ。


 


那日,我正闲適地遛著阿圓的時候,沈思榆就這麼突兀地出現在了我的面前。


 


「梁霄,你什麼時候回去上班?」


 


我閉上眼睛,忍住眼睛尖銳的疼痛,「我已經辭職了。」


 


「梁霄,你能不能有點男人的風度?就為了這點事情,你要離開你經營多年的公司,你舍得嗎?難道在你的心中,永遠隻有情情ƭŭ̀₈愛愛嗎?」


 


我終於睜開了眼睛。


 


忍著痛,我慢慢看向沈思榆,這個我尋找了多年,愛慕了多年,最後又把我拋棄的女人。


 


「所以呢,在你心中,所謂的情情愛愛就不重要對嗎?正因為不重要,所以你可以對我欺騙六年,漠視六年,不在乎六年;正因為不重要,所以你才能在我們的婚禮上公然逃婚,

把我一個人留下成為全部人眼中的笑柄;正因為不重要,所以你才能沒什麼芥蒂喊我回去給你打工賺錢;正因為不重要,你才可以這麼肆無忌憚地折辱我!」


 


這一刻,我失望透頂。


 


一瞬間,所有的負面情緒全部噴湧而出。


 


「沈思榆,我是人,我是活生生的人啊。這麼多年,我任勞任怨跟在你身邊,做你的賢內助。我是沒有能力嗎?我也是高才生!我是一定要在你這個小公司吊S嗎?正是因為我喜歡你,所以我才願意為你留下。而你呢?你隻想過你的沈驚馳,你想過我沒有?他許了年少愛戀,我難道沒有陪你同甘共苦嗎?」


 


眼睛太痛了。


 


我閉上了眼睛,也忍住了那即將泛濫的眼淚。


 


「沈思榆,我拜託你,放過我吧。我做不到你這麼豁達、這麼無情。我隻想離你們遠遠的,就這點要求,

對你而言也這麼難嗎?」


 


沈思榆很久沒有說話,再說一句,也不過是那熟悉的「對不起」。


 


而我此生最討厭的,就是她的「對不起」。


 


眼睛驀地湧出熱流,我以為是眼淚,抬手Ṱų₈想要抹去,卻發現阿圓忽然狂吠起來。


 


與此同時,我面前的一切開始變得模糊。


 


我逐漸看不見,隱隱聽到沈思榆驚恐的聲音。


 


「梁霄!你的眼睛怎麼流血了?」


 


12


 


我的眼睛終究還是看不見了。


 


對此,我表現得很平靜。


 


沈思榆似乎比我想的更加驚慌失措。


 


她慌慌忙忙找了很多醫生,在等到治不好的時候,又匆匆忙忙打了很多電話,叫來更多醫生。


 


當最後一個醫生告訴她,我思慮過多導致眼睛再也無法復明的時候,

我感覺到手背上落下一滴又一滴的熱淚。


 


我告訴她,沒關系。


 


本來,暗戀和喜歡就是一個人的天荒地老。


 


走到今天這個結局,也算我咎由自取。


 


隻是未來的日子,我隻想過得平靜。


 


沈思榆說得對,我一生執著於情愛。


 


我早就該放下了,人生不止情愛,更有各路漂亮風景。


 


我眼睛瞎後,不知道為何,沈思榆沒有離開。


 


她說擔心我一個人生活不能自理,強勢留下來照顧我。


 


其實她根本不用這樣。


 


早在我知道我會看不見的時候,我已經提前演練過我失明後的樣子。


 


我能適應黑暗。


 


我能習慣這樣的生活。


 


我甚至還養了阿圓,一條兢兢業業的導盲犬。


 


「沈思榆,

你走吧。有時候,相比於不愛,我更痛恨同情。」


 


她抓住我的手有些急迫,「梁霄,我不是同情。」


 


「那是什麼?」


 


我笑。


 


難道性格強勢大氣如她,也要開始狗血的「遲來的深情比草賤」的戲碼嗎?


 


沈思榆沒說。


 


可能她自己都分不清那是什麼樣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