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是名震京華的頭牌花魁,居然穿成了現代臭名昭著的黑料小花。


 


還被塞進一檔明星戀愛綜藝。


 


用來襯託其他女嘉賓的魅力。


 


呵,不就是從女人堆裡脫穎而出嗎?


 


身為花中魁首,我可是專業的。


 


01


 


「欺人太甚!這檔綜藝絕不能接!」


 


我被一道拍桌子的聲音猛然震醒。


 


奇怪,方才我還作為花魁之首騎馬遊街,享受萬人簇擁。


 


一轉眼,居然坐在一個裝潢奇怪的房間裡。


 


眼前有一男一女。


 


男的坐在桌案後的皮質靠椅上,桌上的名牌寫著三個字:「總經理」。


 


女的站在他面前,拍案憤然道:


 


「節目組擺明了是想讓季嵐充當小醜,去捧他們公司新籤的國民閨女和國民女神!

我作為季嵐的經紀人,不能這麼消耗藝人!」


 


她的聲音振聾發聩,讓我的頭一陣發疼。


 


疼痛中,原身的記憶一股腦向我襲來。


 


原身名叫季嵐,和我的花名季嵐嵐很像。


 


但她是個智商、情商雙低的貌美花瓶。


 


憑著一張臉拍戲出道,卻因為多次在公開場合的奇葩發言,到處招黑。


 


在「最想讓她滾出娛樂圈的女明星」榜單中,高居榜首,甩出第二名一大截。


 


但原身本質善良單純,經紀人一直很照顧她。


 


可這也無法療愈她被黑的痛苦,屢屢在心中祈求,想要結束這一切。


 


於是,我來了。


 


我是冠蓋滿京華的頭牌花魁,放在這個時代,就是首屈一指的娛樂圈頂流。


 


混圈,我是專業的。


 


理順了這些信息後,

我抬起頭,打斷經紀人的滔滔不絕:


 


「媽媽,不用替女兒擔心,這檔綜藝我接了。」


 


經紀人愣住了。


 


「你叫我啥?」


 


我眨眨眼:「媽媽呀。」Ťŭ̀₀


 


在教坊司,管理我們的老鸨,我們都稱作媽媽。


 


這位經紀人是管藝人的,應該也叫媽媽吧。


 


有問題嗎?


 


從她的表情來看,應該是有問題。


 


桌案後的總經理輕笑一聲:「你這經紀人當得不虧,還無痛當媽了。」


 


經紀人不在意地揮了揮手:


 


「當媽就當媽吧。但是季嵐,我問你,你想清楚了嗎?你要接的這檔綜藝,可是個明星戀愛綜藝,三男三女同住一周,攝像頭 24 小時對著你,會充分暴露你智商和情商的短板。你應付得過來嗎?」


 


攝像頭是什麼東西?


 


我努力在原身的記憶中搜尋,找到了幾個黑匣子。


 


感覺沒什麼可怕的。


 


我沒輕易再叫她「媽媽」,隻給了一個淡定的微笑:


 


「放心,不就是做出戲嗎?我有分寸。」


 


我的花魁生涯,就是十幾年如一日地做戲。


 


做戲早已融入到我的骨血中。


 


桌案後的總經理滿意地點點頭:


 


「這才對嘛,季嵐本來黑料就多,也不在乎多這一次。


 


「而且這回的三位男嘉賓都是重磅級人物,影帝、歌王、頂流鮮肉,絕對的頂級配置。


 


「要不是節目組想找個醜角襯託另外兩位女嘉賓,這種好事哪能落到季嵐頭上?早就被一群小花搶破頭了。」


 


他說著還安慰我:


 


「季嵐,放寬心,黑紅也是紅嘛,總比默默無聞好。


 


我點點頭,聽明白了。


 


這個時代不光有女花魁,還有男花魁。


 


把男女花魁聚在一起造聲勢,最好再傳出幾段風流韻事,可以大大提高知名度。


 


這都是我們以前玩剩下的。


 


就像每次花魁選拔前,都會傳出哪位娘子被王侯貴胄看上,從此身價大漲。


 


這用現代的話來說,叫「炒作」。


 


也沒什麼新鮮玩意兒嘛。


 


經紀人還是不放心:「季嵐,你如果真要去,得格外小心呂桂桂。她對外營銷情商高,特別擅長捧一踩一,這次肯定想踩著你上去。」


 


我勾唇一笑,臉上浮出一抹冷色。


 


「雕蟲小技,不足為懼。」


 


我,季嵐嵐,曾是禮部尚書家嫡女,詩詞歌賦樣樣精通。


 


後來被抄家,作為罪臣女眷沒入教坊司,

歷經千難成為頭牌花魁。


 


人生的大起大落,我早已經歷。


 


無論身在何處,我都能闖出一片自己的天。


 


這次,也不會例外。


 


02


 


我花了一些時間來了解這個時代。


 


不得不說,這的確是一個全新的世界。


 


我觀察著經紀人使用智能手機的樣子,摸索了很久,才掌握了基本用法。


 


一個叫微博的東西,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點開熱搜,赫然看見自己的名字排在第一。


 


標題刺眼——


 


「季嵐滾出《相愛的信號》」


 


《相愛的信號》,就是我參加的那檔戀愛綜藝。


 


下面的評論,全是罵我的。


 


「靠,這個腦殘女怎麼也來了?侮辱我的眼睛!


 


「呂桂桂是國民閨女,沈淡宜是國民女神。季嵐算什麼東西?國民笑話?」


 


「桂桂情商高,淡宜智商高。季嵐一個情商、智商雙低的傻缺,憑什麼跟兩位美女同框?」


 


各種謾罵聲撲面而來,要多難聽有多難聽。


 


但這對我而言並不陌生。


 


我所在的那個時代,人分貴賤。教坊司的花魁,哪怕再風光也隻是賤籍。


 


我深知,經得起多大的贊美,就要承受得住多大的詆毀。


 


他人的評價,不過是風過耳,不必放心上。


 


經紀人見我全程面色平靜,目光變得有些奇怪。


 


「季嵐,你今天看到這些評論,怎麼不激動了?」


 


我淡定地把手機放進包裡:


 


「不以譽喜,不以毀怒。這是我們混圈的基本素養。」


 


經紀人奇怪的目光,

瞬間變得驚訝:


 


「季嵐,你……你居然完整地說對了一ƭũ₇句詩詞,還用得恰到好處!」


 


她激動得眼冒淚花:


 


「太不容易了!這麼多年,你背詩不是背錯,就是用岔了地方,因此多了多少黑料!很好!保持剛剛那種狀態,就算咱們戀綜拿不下男人,也少招點黑。」


 


「那可不行。」


 


我抬眸一撩,眼波流轉。


 


「我的目標,是全部拿下。」


 


03


 


我收拾好行囊,前往錄制現場。


 


是一棟位於郊外的三層別墅。


 


節目組通知我,上午 11 點抵達別墅。


 


我掐著點準時進屋。


 


一看,其他人都到齊了。


 


我一出現,攝像機上方的彈幕就瘋狂刷新。


 


「我靠,這居然是季嵐!我怎麼感覺她長變了,竟然多了一種古典的氣質。」


 


「妝造而已,腦殘還是腦殘。要不然怎麼會遲到兩個小時?其他人上午 9 點就到了。」


 


「她是這裡面咖位最小的,居然還敢故意壓軸,也不看看自己幾斤幾兩。」


 


「她遲到也好,第一印象最重要。現在歌王和小鮮肉兩個人,明顯都對桂桂有意思。沈淡宜和影帝也互有好感。她來晚了正好,給帥哥美女們多騰點時間培養感情。」


 


呵,區區兩個小時,局勢尚且未定。


 


我正想開口解釋遲到一事,呂桂桂卻湊了過來。


 


「嵐嵐你今天真是太漂亮了!在家精心裝扮了很久吧?看來你對咱們的三位男嘉賓,真的很重視哦!」


 


她俏皮地擠擠眼,一副可愛的樣子。


 


這話明面上是誇我漂亮,

實則是暗諷我想要以色誘人才會姍姍來遲。


 


我當即輕笑一聲,輕巧地避開了舌鋒。


 


「別說是我精心裝扮,便是素面朝天而來,也得是這個時辰。原是我和各位被告知的時辰不同,才晚來一步。」


 


此話一出,彈幕立刻炸開了鍋:


 


「季ƭü₇嵐今天說話……怎麼感覺很有文化的樣子?」


 


「對對,有種夾雜著古風的韻味。」ťů⁰


 


「她一個腦殘女,附庸風雅而已,一會兒就得現原形!」


 


「節目組是故意安排她遲到的?安排得好啊!讓她消失就更好了!」


 


季嵐的黑料實在深入人心,無論說什麼,網友都當是裝腔作勢。


 


我轉頭當沒看見。


 


偏偏呂桂桂還不依不饒,一副為我主持公道的樣子:


 


「嵐嵐你比我們晚來,

大家認識你的時間也少了許多。不如這樣țů₀,我們給嵐嵐一個展示自己的機會吧。我記得嵐嵐會彈古箏,之前還準備上晚會表演來著。剛好別墅裡就有臺古箏,嵐嵐你給直播的觀眾們表演一曲怎麼樣?」


 


彈幕又刷開了——


 


「我不想聽腦殘女彈古箏,肯定巨難聽!」


 


「嗚嗚,桂桂好善良啊,看季嵐晚來鏡頭少,還為她爭取鏡頭!」


 


善良?這可未必。


 


原身的古箏,彈得實在是慘不忍睹。


 


她的確曾想上晚會表演古箏,但練了幾個月,還是五音不全,隻能放棄。


 


呂桂桂必定是知道這點,故意想讓我出醜。


 


但很可惜,我可是被譽為「箏壇聖手」的京華第一花魁。


 


「那便獻醜了。」


 


我未再推辭,

坐在箏前那一刻,似乎回到了宮廷樂樓之上。


 


手指輕撥冰弦。


 


箏音緩緩若疏風、急急如驟雨,勾勒出幽咽泉流的離愁,又轉為慷慨激昂的鬥志。


 


待一曲結束,眾人還久久未回過神來。


 


歌王李顯率先回過神來,「啪啪啪」地把手掌拍得透紅。


 


「彈得好!特別地好!嵐嵐,你練箏多久了?」


 


我頷首微禮:「習箏十餘載,見笑了。」


 


李顯眸中盡是欣賞之意:「那你之前也太低調了。有這樣好的箏技,也不顯山露水。」


 


呂桂桂沒能讓我出醜,臉色有些尷尬。


 


她幹笑著插嘴:「嵐嵐,你怎麼可能學了十多年?不就是之前為了上晚會,才惡補了幾個月嗎?」


 


我還沒開口,歌王已出聲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