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又一個好消息,


 


顧绾绾的案子開庭,檢方又找到了一些其他的證據,最終她被判了五年。


還有一個好消息。


 


喬氏珠寶遭遇重創,喬坤這個被父母管了一輩子的人,根本沒有面對挫折的能力。


 


本來還想努努力,最後直接擺爛了。


 


差不多就是房子起火他拍照,人生亂套他睡覺。


 


終於,有一回,他和他的狐朋狗友醉生夢S完,他酒駕,撞上了跨江大橋,直接躺在了他爸旁邊的病床上,從一個動物人變成了植物人。


 


他媽看著並排躺著的爺倆,開始計劃卷款跑路的事。


 


而我爸爸這邊也有喜事兒,秘書被張青鬧到流產,他也終於跟張青離婚,還被張青分走一半財產。


 


張青也沒開心幾天,方家寶被慣壞了,過年點鞭炮嚇唬人張青也不攔著。


 


結果他後來點了往井蓋兒裡扔,

直接給自己個兒炸飛了。


 


從此,世界上少了一個叫我賤人的人。


 


而我,也準備轉變從業方向,走上了刑辯的路。


 


聞嶼沒有問我原因。


 


但我想他能明白。


 


12


 


律師從業第二年,有個小明星來找我做法律咨詢。


 


林薔摘下墨鏡,露出臉上青紫的傷。


 


幾個月前她跟朋友一起出去玩,被人下了藥。


 


不僅受到了侵害,還被拍了照片。


 


那些照片成了她致命的把柄。


 


她開始被那人拿照片威脅,反復強迫。


 


不敢報警。


 


一是她沒有留下證據,也擔心對方有錢有勢,自己扳不倒他,反而丟了謀生的飯碗。


 


二是因為是藝人,她真的太怕那些照片被曝光了。


 


女性一旦遭遇這種事,

即便身份是受害者,也會受到莫大的傷害。


 


世俗的眼光是可怕的,旁觀者的審視是致命的。


 


即便事後提起名譽權訴訟,但,行業內的人都清楚,名譽權官司,成也是敗,敗也是敗。


 


即便得到加害者的道歉,影響也已經造成了。


 


我們見過好多次,談過好多次。


 


林薔跟我說過一句話。


 


「你知道嗎?人在真的很容易陷入自己的偏執和認知所帶來的困境裡,想逃,但是自己逃不掉,也找不到一個肯拉自己一把的人。」


 


不知道為什麼,我在此刻突然想到了原來的方嘉。


 


我也曾抱著書大罵男渣女賤,可當我真正成為她回頭看……


 


經歷那些事後,想真正從偏執與認知帶來的困境中出來,談何容易?


 


終於,

林薔在我的說服下開始想辦法搜集證據。


 


我們約定,在她 22 歲生日那天,一起去警察局。


 


可我沒想到的是,我在我們約定去報警的那天,卻收到了她跳樓自S的消息。


 


S前,她給我發了微信。


 


【我無法接受這樣骯髒的自己。】


 


一條鮮活的人命,隻換來網上一條罹患抑鬱症的熱搜。


 


可,明明不是這樣的。


 


我手裡有她給我的一些證據。


 


雖然知道不妥,卻也依舊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找上了她的家人。


 


她的父親顯然是收了錢,要趕我走。


 


而她的母親卻跟出來,明明還不到 50 歲的年齡,卻滿頭銀發,淚水爬滿臉上的溝壑。


 


說她不想讓她女兒枉S。


 


我跟聞嶼商量了自己要做的事。


 


本還擔心他不同意,誰知他隻是問我:「想好了嗎?」


 


我點頭:「想好了。」


 


聞嶼笑的溫柔:「放心去做,我懂你的。」


 


於是,我開始了自己的計劃。


 


我注冊了微博賬號,將我的故事發了一條很長的微博。


 


還附上我曾經被顧绾绾找人拍的照片。


 


不是原圖。


 


我將它們調成了黑白色,不能過審的部分拿色彩反差極強的彩色畫上了花朵,盡可能地保留了照片的原貌。


 


我在這條微博寫道:


 


「女性在生活中常常遭遇蕩婦羞辱,從前我也經歷過。


 


「仿佛這就該是所有女性的S穴。


 


「但其實,不是的。你要知道,人體的構造都是大同小異的,它們本無生物學以外的意義,是我們的主觀感受為它賦予了價值。

無論是珍貴美麗還是醜陋輕賤。面對隱私與性,有羞恥感是正常的事,但這是我們的道德標準,並不能也不該成為別人攻擊我們的武器。


 


「那是他們的錯,不是我們的。勇敢一點,去尋求幫助、去報警。


 


「他們朝我扔泥巴,我用泥巴種荷花。」


 


很快的,這條微博火了。


 


甚至受到了官方對於女性可能遭受的不同方面侵害的關注。


 


不少女生都分享了自己相似的經歷。


 


她們也曾或是在愛情中、或是遭遇了不好的事,被人拍下一些照片。


 


那些照片也一度成為她們的噩夢。


 


她們很需要有個人來告訴自己。


 


「這不是他們的錯。」


 


見熱度正盛,我立刻編輯了第二條微博。


 


這條微博,就隻有一張截圖。


 


是林薔自S前發給我的微信截圖。


 


我沒有屏蔽她的名稱和頭像。


 


這條微博一發,瞬間引發軒然大波。


 


林薔雖然不紅,但卻也有了一些粉絲。


 


喜歡的偶像突然自S,他們本就痛心。


 


如今了解到另有隱情,更是紛紛聞聲而動,找我了解情況。


 


我沒有回復,來到了警察局。


 


那個跟我約好來報警的女孩沒來,她的媽媽代替她來了。


 


第三條微博是定時發送的。


 


那個富二代發給女林薔的微信。


 


有文字、有語音。


 


「你報警也沒用。」


 


「你說出去別人也會覺得是你不檢點。」


 


「你有這些照片在我手裡,這輩子都得聽我的。」


 


「這個圈子就這樣,你以為誰會在乎你?」


 


他自己手裡有把柄,

說出去的話也不收著。言論粗鄙傲慢,幾乎迅速點燃了大眾的怒火。


 


警察動作迅速,中間再無可以轉圜的可能。


 


中途,還有不少同樣受害的藝人勇敢地站了出來。


 


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


 


但我們手拉著手。


 


可惜,如果林薔還在就好了。


 


如果……方嘉也能看見就好了。


 


雖然我現在以方嘉的身份活著。


 


但,在塵埃落定那晚,我還是問聞嶼:「你說,我把方嘉的照片發出去,她會怪我嗎?」


 


聞嶼沉默很久,才說:「不會。」


 


天上有一顆星星亮了一下。


 


我就當是方嘉聽見了。


 


方嘉番外:


 


我是方嘉。


 


我這輩子的夢想就是做個米蟲直接躺平。


 


奶奶疼我,去世前給我留下一大筆錢,說要助力我的夢想。


 


但,我並不開心。


 


因為世界上最疼我的人走了。


 


是的,我有個天天算計的爸,他找了個熱愛賭博的老婆,生下來一個喜歡叫我「賤人」的兒子。


 


奶奶走了,我就沒有家了。


 


有一回,我出去買醉,遇見一個人。


 


那天好冷,他眉眼很好看。


 


給我披了一件外套,擋住了吹向我的寒風。


 


我後來知道,這是我爸給我介紹的聯姻對象,心裡高興了很久。


 


最初我們相處得還可以。


 


認識我的人說我有點付出型人格,但沒關系。


 


我就想對自己喜歡的人好。


 


我以為我又要有家了。


 


但,好像不是這樣。


 


我們中間多了一個人,她叫顧绾绾,是喬坤的初戀。


 


她做了許多針對我的事,喬坤看見了,但他總是選擇相信顧绾绾。


 


就連顧绾绾給我拍那樣的照片汙蔑我出軌,也是。


 


本來我還想解釋,發現喬坤不愛聽之後就直接懶得說了。


 


在婚禮屏幕上投放的照片是我這輩子的噩夢。


 


我常常在夢境中不斷踩空下墜。


 


再醒來,外面還是喬坤和顧绾绾胡鬧的聲音。


 


跟喬坤認識越久,我越覺得這是個差勁的人。


 


他的人生目標並不是當米蟲,還有些看不起想要躺平的人。


 


自以為是富二代天之驕子有一身本事,其實就是個草包。


 


每當我們吵架,他就會說,都是我的問題。


 


是我們那方面不合拍,他才會跟顧绾绾在一起。


 


是我做飯不好吃,他才會夜夜不回來。


 


是我不檢點,才會被人拍那種照片。


 


他所做的事,都是在懲罰我。


 


我開始幻想,是不是真的是我的錯?


 


愛情本就是個偽命題,忠貞不存在,人類的底線是不可琢磨的。


 


我也想過努力走出來,卻對什麼都提不起勁。


 


我開始喜歡發呆,在院子裡,一坐就是一整天。


 


花盛開的時候真的很好看,但花期卻很短。


 


花期太短了。


 


於是,我自S了。


 


我自S後,喬坤又開始悔不當初想到我的好。


 


簡直莫名其妙。


 


我穿越到了我們結婚那天,變成一道魂魄,成為了自己人生的旁觀者。


 


好像有另一個人在指揮我做什麼……


 


姐妹確實夠野,

我願稱她為野生警局代言人。


 


她與我完全不同,敢愛敢恨,感興趣就去追,惹她了就送進局子,她看喬坤那群人的眼神……


 


完全就是看法盲的眼神。


 


我邊看邊笑。


 


喬坤他們怎麼能這麼蠢這麼自信又這麼草包。


 


而我卻竟然為了這樣一群人,不斷質疑自己,進而放棄生命。


 


我跟著她的軌跡往下走,發現人生竟然還有這樣的可能。


 


人不能不與他人交流,不能困在眼前的困窘裡。


 


不能太偏執,偏執會讓人痛苦。


 


有一回,她復習累了,看了會微博。


 


在書上順手摘抄下了一句話。


 


「人生不是一條軌道,而是一片曠野。」


 


是啊,人生是一片曠野。


 


我發誓,

她跟聞嶼那啥的時候我絕對沒看的!


 


但,後來,我聽到她說,她是一個穿書者。


 


聞嶼信了。


 


我也信了。


 


她最初好像很嫌棄我,但到後來,她工作後,遇到一個叫林薔的人。


 


有一回她跟林薔見了面,突然自言自語地叫了我的名字。


 


「方嘉,你之前也是這樣嗎?」


 


我也快忘了自己之前什麼樣了。


 


畢竟我看了這麼久的家庭倫理虐渣大戲。


 


還飄去不少地方,看了看美麗的大好河山。


 


最後,林薔S了。


 


正如當初的我。


 


現在的方嘉為了幫她,找到了之前那些照片。


 


很奇怪。


 


當初被我視為夢魘的照片,好像變得沒有那麼恐怖了。


 


事情過後,

她問:「你說,我把方嘉的照片發出去,她會怪我嗎?」


 


我不會怪她。


 


我還會感謝她,告訴我,原來人生還有這樣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