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扔進火裡燃燒。
像終於燒掉了那件不適合我的千金裘。
那蛟紗很快變得灰黑,腐壞似的從中間向四周蔓延,最後變成幾塊隨風碾進沙裡的灰,隻剩夜明珠滾落下來。
夜明珠當然是要撿回來的。
上次的貿易讓我嘗到了甜頭。
不隻是錢,我是說波斯的饅頭。
他們的饅頭不大一樣,外面長得像餅,呈一種淡淡的金色地,吃起來卻松松軟軟,抿在口中有一種甜味。
我將它泡酸奶,圖蘭將它泡石榴奶油湯,都非常美味。
我們試圖帶一些回來泡羊肉湯吃,但路上壞掉,我心都碎了。
波斯人對中原的茶葉,突厥的織物都很感興趣。
我決定這次帶一批貨物過去,順便再走一趟天竺。
我心裡盤算著要組一隻商隊,
一邊往帳外走,思緒就開了小差,去想著阿媽今日要做什麼好吃的,一不小心就撞了人。
「Yalŋuk boldu.」我立刻道了歉,對方卻失魂落魄般,握住我的手腕。
「阿殊,一年不見,連我都不認識了麼?」
許久沒人這樣叫我,我心裡一跳,抬眼見謝琰一身月白的華服,黑發豔麗的披落在肩上,仍是十分打眼的美人,卻瘦弱憔悴不少。
我抽出手,下意識後退幾步。
謝琰神色一痛,想說什麼,被阿伊娜一把推開。
她老鷹一般擋在我身前:「你誰呢?再糾纏巴掌多多的給我。」
我唯恐升級成兩國外交事件,趕緊拉著阿依娜走了。
阿媽今日做了手抓飯,隔了老遠就聞到一股馥鬱的肉脂香,我簡直迫不及待就要等開飯,阿依娜卻沒心思吃,
用相當誇張的語氣說看到我被一個男人動手動腳。
「什麼?」阿媽將盤子磕在桌上。
「什麼?」小可汗和圖蘭皺眉對視。
阿叔不語,隻是一味擦拭他一米的彎刀。
飯後他們執意五個人跟我一起回去,謝琰木樁子似的等在門口,抬眼見一行人悍匪般兇神惡煞的來,也是愣了一下。
小可汗先開的口:「大齊皇帝遠道而來,有失遠迎,不知欲與突厥所謀何事呢?」
謝琰苦笑:「為私事。此刻沒有大齊皇帝,不過是個普通的苦惱丈夫,來哄妻子回家的。」
阿媽不滿道:「不是皇帝我就直說了喲,哪有娘子跑了一年後才來找的?石頭來的時候弱雞一樣的古麗被我喂成猛禽一樣你又來要回去?」
我十分慚愧。
那時在大齊日夜行軍吃不到什麼好的,
進了宮又按照貴女的標準吃得少,自然是有點瘦,但弱雞倒也不至於……
圖蘭攥緊我的手:「這裡沒有你妻子,隻有我姐姐。你也不是她的親人,我們才是。請你自己回大齊去,這裡不歡迎你!」
阿叔不語,隻是一味擦拭他一米的彎刀。
謝琰一下子孤立無援,臉色難堪,眼神下意識尋我,卻見我沒打算幫忙,慘淡一笑:
「原來當時你是這種感覺。」
謝琰終究是大齊皇帝,又是個睚眦必報的。
我唯恐他面上不顯,暗地裡記仇,便將他拉進帳篷,單獨同他說。
「你也看到了,我在這裡過得很好,他們都是很好的人,是我的親人。我不會跟你回去。」
謝琰長途跋涉,車馬辛勞,臉色差得可怕,此時竟強顏笑了一下。
「就因為幾句氣話,
你真要扔了我?」
原來是氣話呀。
是氣話的話,就沒辦法了呢。
人一時情緒上頭,就會做出無法實現的承諾,說出無法挽回的話。
這是很正常的。
就像那日,大夫說我臉上會留疤,謝琰比我還激動,眼睛紅紅,像是哭過,手指緊緊攥成拳,眼睛卻略微睜大,聲音輕顫:「阿殊,我拿命起誓,此生不負。」
他的父皇偏愛貴妃,要廢太子立裕王。
謝琰的母親居安思危,先下手弑君。
失敗的結果,讓謝琰的心留下終身的瘡疤。
他說,自己絕不會像那個人一樣。
他若為君,我便是後,不會有旁人。
他說,我們是彼此唯一的親人。
可後來,他又說我是叫花子,說我不配。
他說過那麼多話。
我哪有力氣去分辨哪句真哪句假,隻好全部都當真了。
我點點頭,「對。我這人就愛較真兒。」
「那我向你道歉,行不行?」
謝琰上前欲扶我肩膀,我揚起拳頭,他Ťųₕ又苦笑著停在原地。
「你初到京城,凡事不適應,我卻沒有站在你身邊。」
「我以為,護著你不是好事,你要學會自己面對敵意,最好學著虛偽、弄權,才能在那樣的環境活下去。」
「所以我知道衛風對你的惡意,沒有站出來,我想看你自己反擊。」
「文臣討伐你,我沒有站出來,因為如果我幫你,反而適得其反把你樹成靶子。」
「我以為,你說走是為了逃避,一時說了氣話,是想逼一逼你。」
「是我錯了,跟我回去,以後你隻要在我的羽翼下隨心所欲,
我不會再讓任何人傷害你。」
謝琰聲音很低,好像每個字都出自沉痛教訓的回音。
我搖了搖頭。
人憑一張嘴,在已經發生的事實上怎麼說故事都行。
但這件事如果讓人感到不舒服,那就是傷害,無論他如何舌燦蓮花的粉飾本意。
「你隻是對比過後,認為我是更可以得罪,更值得放棄的那一個。」
「你隻是從來沒有看得起過我,覺得我不好,不配,不值得。」
「你隻是縱容他人對我的傷害,因為你也是這麼想的。」
「但我還是很感恩,因為你,我確實變成了更好的人,見到了更廣闊的人間。」
當我平靜說出這些話時,我才意識到自己真的不在意了。
反倒是謝琰慌了神:
「阿殊,別這樣好嗎?
你明知我根本沒有那個意思。」
「要怎樣你才能相信?給你跪下?反正你現在說什麼都是對的,因為是我離不開你。」
「沒有誰離不開誰。」我淡淡搖頭。
一開始,連我自己也不相信能離開謝琰。
七年。我娘在我人生裡也隻存在了七年。
但娘離開時,我都一個人活下來了。我的人生大部分時間是沒有謝琰的,他不是必須的。
改變是痛苦的,因為人害怕損失,故而安於現狀,在不舒服的環境裡忍啊忍啊,直到再也忍不下去。
人生苦短,沒必要浪費時間白受罪。
我想要的,隻是一個溫暖的家,一碗熱湯,一群相互關照的人。
強行改變自己,穿不舒服的衣服,逢迎不喜歡的人,也不能帶給我想要的,那當然過程再痛苦也要離開。
結果是我走出來了,
現在有錢,有家,還有愛。
「總之,我現在很滿意自己的一切,你也早點走出去吧。」我微笑道。
謝琰眉宇痙攣了一下,卻仍不肯放棄,做最後的掙扎。
「阿殊,滿朝文武都在等你回去,國不可一日無後。」
「與我無關。」
「我跟衛風真的沒什麼,我不髒的,我一根手指頭都沒碰過她。」
「我不在乎。」
「我當時真的不是特意給她送的波絲綢,阿殊,你的鳳袍已經做好了,我親自督促他們做的,二十個繡娘足足花了一整年,蘇木染料,金絲線,南海珍珠,百鳥點翠……」
「我不需要。」
我沒見過鳳袍,也想不出那件華美的翟衣會是什麼樣,隻知道若是自己穿著這麼貴的衣袍,去吃餛飩沾了湯汁,
大概會十分心疼。
很不方便。
那我不要了。
謝琰許久沒有說話,竟是不堪重負般扯了下嘴角。
「你竟真這麼狠心?七年,兩千五百多個日夜,你說扔就扔了?」
我算了算,「可我未來還有兩萬五千多天要過,你連個零頭都算不上。」
從光線暗淡的帳篷中出去,阿媽,阿依娜,圖蘭,小可汗,阿叔,他們還在門口等我。
關切的目光投來,仿佛草原上碎金般的陽光。
這閃光像穿越時間,讓我突然想起兒時在貴人的腰間看到的閃光。
我叫石頭。
總有人問,你一個女孩子怎麼叫這個?
故而我小時候也覺得不好。我娘有些痴傻,我想她莫不是隨手往地上一指。
直到有一次,路遇貴人的乘御,
他腰間晃蕩著一塊玉,在太陽底下金子般黃人眼睛。
我娘興奮地指著那塊玉說:「看,石頭。」
才知道,我娘雖痴,卻是把能想到的最好的東西都給我了。
得到過全世間最珍貴的東西,哪還會被一件徒有其表的千金裘迷惑眼睛呢?
大家圍著我嘰嘰喳喳:
「姐姐,你,你不會要跟他回去吧?」
「他有沒有逼你?」
「他敢呢?溝子後面一腳我的呢。」
「……」
這些聲音裡,混雜著謝琰從身後的呼喊:
「阿殊——」
我沒有回頭。
(正文完)
謝琰認為自己娶今殊,純粹是看她可憐。
那時他伏在她身上,
迷迷糊糊,卻感受到她雙腿直打顫。
她閉著一隻眼,半張臉都是血。
他想她一定相當喜歡他。
後來有天他惡趣味上來,想聽她親口說出來,便問:「那日你為何沒扔下我?」
今殊卻十分掃興地說起她娘來。
「她是個有些痴傻的女流民。
「在寒冬臘月生下我,產不出奶水,一家一戶敲門磕頭。
「遇到善良的人家,就會讓乳母擠一點奶,或者給一碗水,加一點糖給我喝。
「遇到兇狠的,或者頑劣的小孩,拿石頭砸她,娘就會用身體將我護在懷裡。
「妓院老板看我是個女孩兒,拿出一疊蝴蝶酥,跟我娘換我。
「她饞得口水直流,卻仍SS抱著我不放。
「我始終記得,不管多麼艱難的時候。
「她從沒有拋棄過我。
「一次也沒有。」
今殊很驕傲。
謝琰涼涼潑冷水:「編的吧,你嬰兒時的事,你哪能記得呢?」
因為謝琰自己沒有這樣的娘,便急於證偽,卻忽視了,不知不覺中,今殊已經把他劃作了很親很親的人。
意識到這點時,她已經不在了。
這是謝琰從突厥回來的第三個月,也是生命ŧũ₄中沒有她的第四百六十七天,大臣們又催他選秀,謝琰挑幾個鬧得最歡的罰了,又突然想,自己為什麼沒早點這麼做呢?
她已經不在了。
曇花開了,她不在。
月色濃華,她不在。
一想到這樣的日子還要過兩萬多天,謝琰就痛苦得想S。
他想過,要拋下自己拼命掙來的一切,去找她。
可他也不知道,
自己除去帝王這層身份,還剩什麼?
她已經連他的觸碰都感到抵觸了。
謝琰記得,他的阿殊是害怕一個人睡覺的。
因為曾經流離失所,總害怕夜裡有盜匪闖進破廟,故而她夜裡睡時,總會用一層破到磨邊的毯子,將自己從頭到腳裹起來,外面還要堆一些雜物。
後來他倆在一起,謝琰就總是得睡在床榻外側,既代替雜物,又扮演毛毯,讓她從頭到腳蜷在懷裡,感到安全。
或許是她毛茸茸的腦袋抵在心髒,謝琰感到心口某一處發熱,卻從未將它聯想成一種名為「愛」的情緒。
因為今殊本人就和她的本名一樣,石子一般,太過普通,隨處可見。
如果不是那層感動,謝琰不認為自己會跟她有別的發展。
回宮後,謝琰理智地開始考慮衛風。
那才是他這樣的人應該有的妻子。
至於今殊,考慮到她的出身,能從乞丐變成皇妃,已經是天賞的恩賜,她不該貪得無厭。
可那夜,他勾起衛風的下顎,對著那張舉世無雙的臉,心裡卻止不住去想今殊,想她沒了自己能否安然入睡。
他覺得自己被控制了,故而覺得惡心,打發走衛風,又生出一種不潔感,他沐浴更衣,想試著自己入睡,最終卻還是去找了今殊。
她果然在等他。
下一刻卻說要走。
……
這是生命中沒有她的第四百九十五天,謝琰發現景與上朝時別了一枚精致的胸針,上面的綠寶石,謝琰認出是波斯產的,便知道是誰偷偷進了京。
「她好嗎?」謝琰留了景與,不給他裝傻的機會。
景與說,她這次又大賺一筆,曬黑了些,
還在寫一本遊記,初稿已經為完成了。
「聽起來很開心。」謝琰牽起一絲笑容。
景與盡可能將細枝末節的部分說得詳細,這樣就能掩去最駭人的部分。
今殊這次回來竟跟了個波斯人,模樣精致,像狗一樣黏著她。
景與知道以狗喻人非君子所行,但他沒有更好的形容。
真的,像狗一樣。
而且今殊看起來不怎麼煩他。
景與安全地帶著這個秘密離開,留謝琰獨自在空曠無人的大殿靜坐。
孤獨的時間越久,過往的回憶便越清晰。
謝琰逐漸想起他和今殊的每一分每一秒,想起自己說過的每一句話,想起她那時的表情。
想起今殊進宮以後就再沒笑過,而她曾經一定是喜歡過他的。
什麼時候呢?
是她黏著他擁抱的時候,
是她將喜歡的點心留給他的時候,是她連名帶姓叫他謝琰的時候。
謝琰再次開始想要拋下自己拼命掙來的一切,去找她。
可回憶越清晰,就越痛苦,越畏懼。
一想到這樣的日子還要過兩萬多天,謝琰就痛苦得想S。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