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她應該已經不年輕了,雖然她的皮膚和身材都很棒,但她的眼神和我們都不一樣。


眾人四散聊天,我趁勢問了她一個我最關心的問題。


 


「姐姐,在我之前,他談過女朋友嗎?」


 


「既然你說他喜歡什麼類型的女生,那說明你很了解他。」


 


曾荷笑了,垂眼告誡我:「小妹妹,沈先生已經三十幾歲了,這不是言情小說,你不能指望他在遇到你之前,就為你守身如玉。」


 


我知道她誤會了,趕緊解釋:「不是的,我隻是好奇,他這麼好,他的女朋友怎麼會舍得分手。」


 


她古怪地打量我一會兒:「就我所知,除了你,他帶出來的女朋友,應該隻有一位。」


 


「在你隔壁讀的商科,從大一談到大四。年年拿獎學金。畢業後沈先生送她出國讀書,然後……」


 


我屏住呼吸。


 


「她和一位同班同學好上了。」


 


我聽得瞠目結舌:「沈執沒生氣嗎?」


 


可是我沒聽見回應。


 


因為包廂門被推開,傳來一道戲謔的聲音。


 


「呦,這是誰帶來的姑娘?挺乖的。」


 


那個聲音是沈璘的。


 


他看著的人,是我。


 


我一下子沒了主意。


 


沈璘不認識我了?


 


明明三個月前,他還大大咧咧堵在我學校裡,強硬地要我陪他看電影。


 


但沈執很快走到沈璘身邊,輕聲呵斥:


 


「胡鬧什麼,這是沅沅,我帶她來的。」


 


沈璘的表情一下子就從輕佻變為熱情:「是小嬸啊。」


 


他意味深長地說,「你可不知道,我小叔可是把你放心尖尖上了。你都不知道他為了追你……」


 


沈璘話沒說完,

沈執已經丟了個眼色給旁邊的服務生。


 


「喝醉了,帶他出去醒醒。」


 


也不知道為什麼,沈璘這句話總讓我有些不安。


 


可是沈執卻摸著我的頭發,坦然承認:「對,為了追你,我確實用了不少心。」


 


「裴沅,很少有人能讓我這麼用心。」


 


他眉眼間滿是寵溺。


 


一下子就讓我又重新沉浸在愛情裡。


 


目睹這一切,曾荷吐了個煙圈,語氣涼涼。


 


「我勸你別想太多。不過你們讀書多的女孩子,就是容易想太多。」


 


「你認為自己和我們不一樣,你腹有詩書,我們腦袋空空,隻惦記他們的錢包——但其實你和我們,都、一、樣。」


 


11


 


我不知道曾荷為什麼突然轉變了態度。


 


自尊讓我立刻渾身戒備,

下意識想反唇相譏。


 


但目光落到對方發顫的手指上,我的心突然軟了。


 


「我沒覺得我們不一樣。」


 


「我們一樣的,都值得被愛。」


 


似乎沒料到我會這麼說,曾荷臉色有些發白。


 


過了好一會兒,她面無表情地給我推了一個名片。


 


「聊聊。」


 


「這是沈執的前一位女朋友。」


 


看著微信頭像上笑容燦爛的女孩,我莫名有些心煩,不知道要不要加。


 


可是送我回學校時,沈執遞給我一個包裹。


 


裡面是一本我跟他提過的絕版書。


 


1851 年在倫敦出版,封面燙金,三口刷金。我在孔網搜到過,那價格讓我望而卻步。


 


沈執看著我,溫柔地說:


 


「你說的話,我可不敢忘記。


 


喉間忽然有點發緊。


 


這麼好的男朋友,夫復何求?


 


我又為什麼要加他前任,徒增煩惱。


 


所以下一次,沈執出差回來,我假裝遺憾,說要幫導師去外地開學術會議。


 


其實悄悄打車,直奔他的公寓。


 


我已經想好了要怎麼給他驚喜。


 


可是,當指紋鎖被打開,展現在面前的畫面,讓我傻在原地。


 


四目相對。


 


我眼睜睜看著沈執把女人從膝上撥開。


 


他裹緊浴袍,向我走來。


 


「你怎麼來了。」


 


「沅沅,其實你應該晚一點知道的。」


 


沈執的聲音一如往常。


 


面色也未有半點改變。


 


好像就是我撞見了他在喝咖啡、撸狗,或者泡澡。


 


他甚至沒說一句「不是你想象的這樣」。


 


我突然覺得心裡發慌——


 


在我以學業繁忙為理由拒絕沈執時,他之所以欣然接受。


 


是不是因為,他自有他的豔遇。


 


沈執身後那個女孩子無措地站起來,拿手背去擦嘴角的口紅,怯生生地喊:「沈先生……」


 


他隻回了一個字。


 


「滾。」


 


那個女孩子一下子就傻在那兒了,兩隻眼睛裡全是淚。


 


她踉踉跄跄地往外走。


 


膝蓋的紅腫像烙鐵一樣燙進我的眼睛。


 


走過我身邊時,她高跟鞋歪了一下,差點摔倒。


 


大腦一片混亂,但我還是扶住了她。


 


她像受驚的小鹿一樣向我道謝。


 


我的笑容比她還慘烈:「我跟你一起走。


 


可是沈執挽住了我。


 


他很平靜地說:「沅沅,你不用走,你和她們不一樣。」


 


到此刻為止,我居然還能把翻湧的情緒壓下去,仰頭問他:「哪裡不一樣?」


 


沈執眉頭也沒皺:「因為她就是一個逢場作戲、貪慕富貴的女人……平庸到,我連她的名字都懶得記。」


 


「而你,太特別了。你聰明,勇敢,強大,冷靜。」


 


我的眼淚直接掉了下來。


 


這一刻,渾身流的不是血,是冰。


 


是啊,我很特別。


 


古生物專業本來就小眾,隔年才招一個學生。女生學這個,更是寥寥無幾。


 


更不要提我還在沙漠裡救了他。


 


這些人自以為,真正的男人該去沒人的地方闖闖。


 


但沒料到,

那個沒人的地方,我一個女人也能闖。


 


這些都加重了我的獨特屬性。


 


所以沈執才視我為珍寶,向全世界展示炫耀。


 


我以為這是愛情。


 


可是我怎麼忘了。


 


對稀缺性的追逐,原本就是富人消費的核心邏輯之一。


 


想明白這些,我心裡發緊,眼淚更是止不住。


 


可是,能怪誰呢?


 


要怪,也隻能怪我那曾被金錢和浪漫攻勢所迷惑的虛榮心。


 


居然會以為,頂著這樣一張臉,又有這樣的身份,沈執還能純情。


 


我抹了把眼淚,斬釘截鐵地說:「分手。」


 


沈執卻比我更冷靜。


 


好像類似的場景,他早就猜到了。


 


他甚至幫我把我的外套裹好,輕聲細語:「裴沅,你再想想。」


 


「我是真的喜歡你。


 


12


 


我回到宿舍,被子蒙頭,哭了個天昏地暗。


 


接下來的一周,茶飯不思,瘦了五斤。


 


兩個室友都不敢勸我。


 


但我有了位訪客。


 


是沈璘。


 


他在校花的幫助下溜進寢室,大大咧咧敲響我的門。


 


餘荔和顧敏如臨大敵,把我從床上薅起來,像老母親一樣叮囑我。


 


「沅沅,你好好聽聽太子爺說什麼,不許發脾氣。」


 


「說不定他是後悔了,又來追你。」


 


按照小說的劇情,在被一個帥而多金的男人傷害後,會有另一位帥而多金的男人拯救我。


 


但我隻是面無表情地問沈璘,有事嗎,沒事就出去。


 


他態度倒很友善,甚至還埋怨起了沈執:「我是壞,所有跟我的女孩子都能看出來。

她們自願的。」


 


「我小叔也壞,偏偏他又喜歡白紙。所以才會鬧到這步田地。」


 


「其實你挺幸運的了,我從沒見過小叔為了哪個女孩子,這麼費盡心機。又是借我的名頭給他鋪路,又是大手筆捐款,制造偶遇。」


 


「我小叔才三十一歲,再過十年八年,該玩的玩夠了,未必不會想到結婚。也未必想不到跟你結婚。」


 


「就算你們結不成婚,又如何?難道每一對貧賤夫妻都能白頭到老嗎?」


 


「裴沅,你還年輕,也等得起。」


 


「哪怕他膩了,不要你,你也不會兩手空空離去。我們沈家人,分手費一向給得很大方。」


 


字字句句都是為我考慮。


 


但我隻是靜靜地看著沈璘。


 


他被我看得沒意思了,摸摸鼻頭,又瞟了眼四周:「行,你性子倔,

我不說了。」


 


「我來,就是替我小叔轉達一句——」


 


「等你回心轉意,他隨時歡迎你。」


 


你看,沈執就是這麼自信。


 


自信隻要他張開雙臂,我就會義無反顧地回到他身邊。


 


我苦笑著打開手機。


 


屏幕上,是一長串的聊天記錄。


 


「荷姐說你想跟我聊聊?」


 


「唉,其實也沒什麼可聊的。」


 


「怎麼說呢,沈執這個人,偽裝那麼完美,像我們這種單純沒見過世面的女孩子,真的很容易一頭扎進去。」


 


「你也別太天真了。小孩子才相信童話,成年人的世界,有錢就可以了。」


 


「而且你這麼聰明,借他為跳板,再在圈子裡找個男人,照樣也能瀟灑自在。」


 


我回:「我已經離開他了。


 


隔了好久,對方發了個困惑的表情包。


 


「也不是不想尊重你的決定,隻是,我就想問你一個問題——」


 


「離開這個圈子,你真的能適應嗎?」


 


「華麗的舞臺已經在你面前了,你真的甘心轉身退場,繼續做一個平凡渺小的自己?」


 


這句話有些耐人尋味。


 


卻一下子讓我冷到骨子裡。


 


13


 


我十歲那年,第一次到上海,陪媽媽看病,借住在一位親戚家。


 


親戚嫁了個有錢人,住二層小洋樓。


 


她沒兒沒女,所以很寵我,每天都塞給我一大把巧克力。


 


幾天後我回到自己家,第一反應就是,我家的客廳怎麼這麼小。


 


睡到自己床上時,第一次感覺沒有席夢思床墊,

真的很硬。


 


大小姐體驗卡用完,回歸普通生活,戒斷反應都如此嚴重。


 


更何況是從沈執帶給我的紙醉金迷的夢裡驚醒。


 


那裡長滿了未被修剪的欲望。


 


逐一清除,談何容易。


 


但我也不能因為不容易,就不做一件事啊。


 


這個晚上,我把所有沈執送的禮物都打包賣了。


 


二手收購商是曾荷推薦的,價格很公道。


 


五個月,一百五十萬。


 


被我捐到山區,眼睛都不眨一下。


 


看我這麼堅決,餘荔有些尷尬:「那個,包包被我送表妹了,她剛讀大學,我說要給她慶祝。這不能要回來啊,不然我面子往哪擱。」


 


顧敏也一臉心虛:「萬一你們復合了呢?」


 


你看,差一點,隻差一點。


 


從沼澤裡長出的觸手也會纏住我的腳踝,

帶著我陷入無窮無盡的深淵裡。


 


我什麼都沒說,隻是跟學院打了招呼,擇日搬出宿舍。


 


然後,第二天,再次向導師強調,我想讀博。


 


他眉開眼笑,誇我有志氣。


 


於是我按部就班地申博、寫論文、答辯、畢業。


 


就好像那個人從未出現在我的生命裡。


 


畢業前夕,導師又帶我去了那片沙漠。


 


人站在天地之間,當真是渺小啊。


 


我和沈執之間發生過這麼多事,這裡的景色卻一如往昔。


 


這次出差,整整三個月。


 


等我回到 A 市,滿血復活,順利開學。


 


這次運氣好,分配到了單人間。


 


搬家後,我去超市大包小包,買了不少生活用品。


 


叫車回學校時,卻意外看到車裡坐了一個人。


 


他的身影將窗外的陽光阻擋割裂。


 


也不知道是等了我多久。


 


能在沈執的臉上看到一絲憔悴,也是不容易。


 


我沒叫,沒鬧。


 


隻看了看司機,又看了看他:「想帶我去哪?」


 


「機場。」


 


「為什麼?」


 


「去香港。」


 


「做什麼?」


 


「登記結婚。」


 


我瞪著他,咬牙切齒:「沈執,你瘋了。」


 


「是,我是瘋了。」


 


他突然俯身捏住我的下巴,迫使我仰面抬頭。


 


「為什麼這麼久都不聯系我,裴沅?」


 


「你也太倔了。」


 


「沒關系,我可以妥協,再一次走向你。」


 


「給你一個身份,你是不是就能明白,我對你的心?


 


那一瞬間,他眼神裡的愧疚,讓人心顫。


 


他好像又變成了那個完美無缺的男人。


 


隻要施舍給我一點愛意,我就應該懷揣感動與報答之心。


 


我微笑著問他:


 


「為什麼是香港?」


 


「因為這樣不影響你在國內的未婚身份,對嗎?」


 


他確實很聰明,可我也不是傻子。


 


沈執的嘴唇幾乎抿成一條發白的直線:「你還想要我怎麼樣?裴沅,以我的身份,我有一百種手段讓你心甘情願地繼續陪我,但我舍不得委屈你。」


 


「相信我,我會寵著你,什麼都不讓你操心。」


 


「除了活著不能住老宅,S了不能入祖墳,你和旁人也沒有兩樣。」


 


「沈璘的媽媽是這樣,我媽媽也是。」


 


「我可以帶你去看她。

她以前研究土壤,應該會很喜歡你。」


 


我的心一寸一寸涼下去。


 


看向沈執,忽然覺得有些好笑。


 


「原來,你捐給博物館的那塊化石,是你媽媽買回來的。」


 


沈執聲音低得像哄人:「沅沅,想想你我的相遇。」


 


「想想我用了多少心,才一步一步,走到你身邊。」


 


是啊,沙漠裡的相遇很美好。


 


被他刻意制造的偶遇,更是浪漫。


 


隻要我學會適應,學會融入,也許我仍然可以擁有一份讓旁人豔羨的愛情。


 


畢竟我的男朋友,容貌無敵,溫柔多金,彬彬有禮。


 


可是,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有底線。


 


我不知道十年後,二十年後的自己會不會後悔。


 


但我害怕自己後悔。


 


所以要把後路斬斷得更徹底。


 


更何況,他們這樣的人,真的懂愛情嗎?


 


就連如今沈執的失態和步步緊逼。


 


也不過是因為,我居然沒有按照他預期那樣痛苦糾纏,畫地為牢。


 


我的自尊心,反而又激起了他的徵服欲。


 


要繼續跟他玩嗎?


 


不是不可以。


 


可是,我這樣渺小平庸的女孩子,很難衝上雲霄,更易墜入深淵。


 


我不舍得把我現在的一切葬送在童話裡。


 


我慢慢推開沈執的手,一字一頓。


 


「我從前說過,我人生中最英明的一件事,就是救了你。」


 


「現在不是了。」


 


「沈執,我做過我人生中最英明的另一件事,是離開你。」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