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已經沒有力氣再閃躲,任憑他把我撈起,送到了他的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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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


我電量低到這個程度時,是不會傷害到他的。


 


即便是不用能量壓制,即便是此刻小鹿亂撞。


 


我的半個臉貼在他的後頸上,垂下的雙手在他胸前搖搖晃晃。


 


我忽然好想抱抱他,雖然這是隻有在夢裡才敢想象的畫面。


 


今天我那麼辛苦,為什麼不能獎勵一下自己?


 


於是我定了定神,鼓起勇氣,輕輕將兩臂交疊,一點點地環住他的肩膀……


 


他耳後好聞的氣息很像是海邊薄荷味的風。


 


我深深地吸了好幾口,他的耳尖瞬間變得通紅,厲聲道:「林閃閃,你屬狗的嗎?在聞什麼?」


 


我抱得更緊了些,索性把臉埋進他的頸窩裝S。


 


半晌,他清了清喉嚨,在空曠的走廊裡留下一聲回響。


 


隨後自顧自地柔聲道:「我知道,備用電源不可能是你弄壞的。但我不想他們繼續纏著你問東問西,所以就自作主張,用自己的方式替你解圍。但這不是好方法。我一定會查出到底是誰在搞破壞,才能真正地還你清白。到時候,我會讓今天胡亂指責你的人,來向你道歉。」


 


方恆的頸間溫暖,脈搏隨著他說話的氣息輕輕震顫,讓我的眼角一熱。


 


我把頭埋在他的領口上,狠狠蹭去差點流下來的眼淚。


 


「林閃閃,我看你真的是屬狗的!又在我脖子上亂蹭什麼?」


 


他聲音暴躁,卻帶著顫抖的羞澀。


 


我抬起頭時,看到他團隊的人正在四處尋他,他們瞧見我倆後迅速圍攏過來。


 


不知道他們剛剛是看到了什麼,

還是聽到了什麼,個個臉上都寫著「吃到了大瓜」。


 


真是大型社S現場。


 


我索性閉上眼睛,繼續躺在方恆的背上裝S。


 


小於抱著香檳,憋著笑問向方恆:「方教授,今天的喜事好像很多啊。要不要再開一瓶?」


 


方恆也不含糊。


 


「開!把我櫃子裡的酒全開了!大家都辛苦了,替我多喝幾杯!」


 


說罷,他便背著我擠出人群,飛速向地下停車庫的方向走去,把眾人遠遠地甩在了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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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恆把我抱進車裡,俯身幫我系上安全帶後,我才從夢中醒來,感到有點恐慌。


 


「方恆,我不去醫院。」


 


「可是你身上很燙,連站都站不穩了!」


 


「我隻是……低血糖……你送我回家吧,

我隻要回家躺著就好了!」


 


見我十分堅持,他沉吟片刻,不再難為我,轉頭從包裡翻出一塊巧克力塞到我手上。


 


「吃了。」


 


說罷又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充電寶,也塞進我手裡。


 


「拿著。」


 


他為什麼給我充電寶啊?


 


還一副意味深長的表情。


 


顧不上了,我萎靡不振,急需充電。


 


我將充電寶緊緊摟在懷裡,眼皮重得抬不起來……


 


車窗外暴雨如注,我被雨水暴擊窗戶的聲音吵醒時,能量已恢復了一半。


 


「我睡了多久?」


 


我揉了揉眼睛,心中很虛。


 


剛剛我睡得人事不省,他會不會已經發現了我的秘密?


 


畢竟我的身體一直在瘋狂吸電……


 


「半個小時。


 


雨刮器瘋狂地搖擺,方恆聚精會神地握住方向盤,目光隻在前方和後視鏡上來回。


 


看他神色如常,我松了一口氣。


 


畢竟外面天氣惡劣,以他的性格,肯定一直在認真開車,哪有功夫會注意到我。


 


車內異常安靜,隻有我和方恆呼吸交錯的聲音。


 


我坐直了身體,發現手中的充電寶居然還有電,電流仍在源源不斷地湧入我的身體。


 


這個充電寶實力有點強。


 


通常市面上的充電寶還不夠我充十分鍾。


 


現在半個小時過去了,它居然還有電。


 


我拿起充電寶上下左右觀察了一番,一個廠牌都沒看見。


 


「方恆,這個充電寶是哪裡買的?」


 


方恆睨了我一眼。


 


「買不到。」


 


「裡面用的芯片是今天剛剛研發成功的。


 


「續航能力,目前來看,全球第一。」


 


什麼?剛剛研發?


 


「是 A 級實驗研發的芯片?」


 


「是。準確來說,應該是叫新型高密度能量存儲介質。」


 


「這麼重要的東西,你放在充電寶裡?」


 


他趁著等紅燈的功夫,扭頭瞪了我一眼。


 


「充電寶不重要麼?」


 


「我看你抱著充電寶,就像抱著氧氣瓶。」


 


我頓時覺得這個充電寶好燙手。


 


我抱著可能是世界上最值錢的專利之一。


 


真的是放在手裡怕電壞了,放到一旁,又怕一個急剎車給砸壞了,隻能緊緊地捂在懷裡。


 


方恆見我一副沒見過世面的財迷樣,眸光流轉,唇角輕輕勾起。


 


「那麼喜歡啊?」


 


「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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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把這麼重要的東西給我?」


 


方恆解釋道:「這隻是測試品,本來也需要找人試用,就讓你先用。省得你經常心神不寧地找插座……」


 


說話間,他已經把車穩穩地停在我家樓下。


 


我們小區的積水已沒過了膝蓋。


 


風刮得特別狂,根本撐不住傘。


 


方恆拿出墨綠色的雨衣把我裹成了粽子,直接抱起來衝進了樓道。


 


我的鞋子、頭發,還有懷中的充電寶都沒湿。


 


而他卻像個落湯雞,雨珠不停地從他俊朗的眉骨上滾落,我真怕他會著涼。


 


「上去坐坐吧。等臺風小點再走。」


 


湿漉漉的方恆跟我上了樓。


 


家裡居然也停電了……一片漆黑……


 


若他不在,

我還能自己供電。


 


但在他眼皮子底下這樣做,好像有點囂張。


 


於是我摸索著翻出家裡所有的蠟燭,用火柴點燃,屋內瞬間被一片暖黃色的光暈籠罩。


 


方恆用毛巾把自己擦得半幹不幹時,我扔了一套衣服給他讓他換上。


 


他看了一眼衣服。


 


「男士的?」


 


這氣氛過於曖昧,於是我胡謅道:「我男朋友的。」


 


「說謊。我問過李樂,他說你沒有男朋友。」


 


我:「……」


 


「這衣服……我爺爺也有類似的。是林伯伯的吧?」


 


說罷,他轉身去屋裡換上了老頭背心和老頭睡褲。


 


但他一點也不像個老頭,反倒像是時裝周上走秀的男模,手臂的肌肉線條如雕似刻,

還沒幹透的頭發隨意散落在額角鬢間,又純又欲。


 


我隻能又把充電寶緊緊地抱在了懷中……


 


「喂,這是充電寶,不是金元寶。」


 


他不懂。


 


對我而言,就是金元寶。


 


我嘴硬道:「這裡面有……很貴的芯片,我抱著可以沾沾貴氣。」


 


說話間他忽然向我靠近,溫暖潮湿的掌心又覆上了我的額頭。


 


「好像是不燒了……」


 


我連忙晃開頭:「我本來就沒事!」


 


方恆嘴角一揚:「那就好。林閃閃……我餓了。」


 


我早餓了,真想把他一口吃掉。


 


為什麼聊齋志異裡成精的女子都能對書生為所欲為,

可我不行?


 


我暴躁地拉開冰箱:「吃烤肉嗎?」


 


我倆在廚房裡搗鼓了半天,直到開火時才發現,家裡的煤氣也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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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恆,你出去。我來烤肉。」


 


「沒有煤氣沒有電,你用什麼烤?」


 


他斜靠在門框上,被我一把推到了廚房外。


 


「這個不用你操心。」


 


我警告他,如果他敢偷看,我就把他從樓上扔下去。


 


手中有電,心中不慌。


 


別人啃面包,我來烤個肉。


 


指尖的電流通過鐵籤,不一會兒,串在上面的肉就滋滋拉拉地冒油,飄出一陣誘人的香味。


 


「吃吧!」


 


我把烤肉端上桌時,方恆的眼睛都直了。


 


我又從廚房裡端出一碗姜湯放在他手上。


 


剛剛我切了幾塊老姜放入養生壺,用手輕拍壺底,壺中熱水翻滾,竟也能熬煮出濃鬱的姜味。


 


不知他是餓暈了還是被肉香暈了,抬眼望向我時,眸色柔軟得像團棉花糖。


 


他仰頭一口氣喝完姜湯,兩頰飄紅。


 


吃肉時卻又撲哧一笑。


 


「林閃閃,我感覺,我們好像是在偷吃供品。」


 


桌上燃著一堆亂七八糟的蠟燭,有過生日時剩下的,也有清明節掃墓時用過的,比如他手邊的那對紅燭。


 


他試探性地問我:「你到底是真的神婆,還是有超能力?其實,今天我在實驗室發現電流很不正常,如果備用電源真的已經壞了,是不是你一直在為我發電?」


 


我的心怦怦直跳,不停地低頭撸串。


 


要不要和他說呢?


 


要怎麼和他說呢?


 


我頓了頓,

目光落在唯一沒舍得點燃的生日蠟燭「7」上,然後斬釘截鐵地回他:「玄學的事情,別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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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歲那年,我第一次來到這個世界。


 


除了外公,沒人知道我是個電池精。


 


電池成精這種事,就算說出去也沒人會信。


 


但若真有人信,肯定會讓我陷入巨大的麻煩之中。


 


就算是最疼愛我的外公,也曾經差點把我關進籠子,送去實驗室。


 


他說,是我用充滿電量的小手,救下了心髒病突發的他。


 


也是我清澈無塵的眼睛,和對世界懵懂又好奇的憨態,才讓他暗如S灰的人生有了一點光。


 


所以他最終放棄了把我送去實驗室的念頭。


 


「我姓林,你可以叫我老林。」


 


「我原本有一個女兒,還有一個和你差不多大的外孫女,

但她們被車禍帶走了。你……要是想喊我一聲外公,也行。」


 


於是,我有了家,也有了名字。


 


第一次有人給我過生日,第一次讓我嘗到奶油蛋糕的味道,又軟又甜,讓我開始貪戀這個美妙的世界。


 


無論我是誰,我都想好好地在這裡活下去。


 


此刻我也貪戀方恆。


 


但我知道,我的秘密對我而言更重要,我還不想告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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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恆看了一眼零星點燃的彩色數字蠟燭。


 


「這些都是你的生日蠟燭?從幾歲開始收集的?」


 


「七歲。」


 


每一年的生日蠟燭我都舍不得扔。


 


「為什麼沒有數字 3?13 歲,23 歲,沒有過生日嗎?」


 


眼睛真尖。


 


我點了點頭:「我上大學後,

外公和保姆跑路去鄉下了。反正家裡也沒人,我很少再主動過生日。」


 


方恆單手託腮,燭火在他的眼中不斷晃動。


 


「那 13 歲呢?」


 


我定了定神。


 


「13 歲時,我不小心用電傷到了我的小狗,讓她變成了小瘸子……那年我把蛋糕和蠟燭全部扔進了垃圾桶……」


 


「小狗?」


 


方恆忽然坐得筆直,驚訝出聲:「那隻小狗後來怎樣了?」


 


「不知道……」


 


忽然想起它圓滾滾的樣子,我的鼻子一酸。


 


我隻希望後來領養它的人對它很好很好,讓它有個幸福的狗生。


 


那天一晚上都沒來電。


 


我和方恆聊著天南海北,

燒光了所有的蠟燭。


 


外面風大雨大,他說,能不能留下來睡沙發,總好過路上翻車。


 


於是,他可憐巴巴地窩在沙發裡,因為個子太高,兩個小腿隻能耷拉在扶手上。


 


聽到他輾轉反側的聲音,我抱著充電寶睡眼惺忪地晃到他身旁,指了指我的臥房:「方恆,進去睡吧。」


 


「什麼?」


 


隻聽黑暗中轟隆一聲,他從沙發上滾了下來。


 


月色下,他抱著枕頭坐在地上,莫名狼狽又莫名嬌羞:「那個……不太好吧……」


 


「你睡床,我睡沙發。我個子小,沙發對我而言正好。」


 


隻見一道黑影嗖地一下起身,仰面躺倒在沙發上,迅速用被子蓋住了自己的頭。


 


沒好氣地衝我兇道:「大半夜的,

你不要像個女鬼一樣出來嚇人。回去睡!把門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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