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目前的客觀情況是,賀至立被S的現場,也就是賀至立的家中,指紋、腳印、和拖曳痕跡都被刻意清除了;血跡也被擦淨,但能檢出大量血液反應;浴缸下水道也檢出了人體組織。


 


鍾冉自首時帶上了兇器,兇器清洗過,但刀柄上仍殘留一點血跡。


 


鑑定結果剛出來。結果表明,現場殘留血跡、刀柄血跡、下水道的人體組織和從現場日用品採集到的其他生物檢材上的 DNA 都是匹配的。


案發後賀至立家的用水量有所增加,但還沒到明顯異常的程度,上下鄰居也沒注意到長時間的異常聲音,所以嫌犯或者同伙應該是現場處理部分屍體後發現很困難,也擔心引起鄰居的注意,就把屍體轉移出去了。


 


所以現場的疑點主要在於,賀至立的屍體被誰轉移了,轉移到哪兒了。


 


這個疑點在調取監控的同事那兒取得了進展。


 


案發小區是兩梯四戶,電梯兩邊各有兩戶。為了保護住戶隱私,每個樓層隻有一個監控正對著電梯口,看不到住戶家門,也採集不到聲音。


 


如果陳因夫婦家和賀至立家分別處於電梯兩邊,那麼兩戶人家往來走動就會經過電梯口,就能被監控採集到。不巧的是,這兩戶人家都在東邊,他們之間的互通是很隱蔽的。


 


但我們還是採集到了重要的信息。


 


周一上午 9 時 37 分,也就是案發當天,監控顯示未有住戶進出電梯,但聲控燈亮了很久,推測是鍾冉所說的賀至立敲她家門的時間。這一點也得到了樓下鄰居的證實,鄰居有聽見長時間的敲門聲。


 


周一的監控中沒有發現鍾冉從電梯離開過,不僅如此,往後的一周,鍾冉都沒有出過門。直到今天,也就是周六,她才出門自首。


 


但是周二早上 7 時 12 分,

也就是案發的次日早晨,我們發現陳因拖著一個行李箱,走進了電梯。


 


這是關鍵線索。


 


當然,陳因每周二都會拖著行李箱出差,但不能排除這周二他用行李箱轉移屍體的可能。


 


這個可能很快得到了初步印證。


 


今天早上,陳因從臥室跳樓後,留在現場的同事勘察了現場,找到了那個行李箱,並在行李箱中發現了血跡,剛才送了檢。結果還要晚點出來,但極有可能屬於賀至立。


 


結合以上客觀線索來看,鍾冉供述的內容更加貼近現實。


 


現在要做的就是盡快找到被轉移的屍體,這是最核心、最直接的物證。


 


我們立刻展開行動,調查陳因周二的出行軌跡。


 


這個過程比較順利,無需交警大隊調取沿途監控,因為陳因沒開自己的車,他在小區門口上了一輛網約順風車。


 


我們聯系網約車平臺找到了那名司機。司機表示沒注意到陳因有什麼異常,隻記得他一直戴著口罩。


 


那筆訂單顯示,目的地是在鄰市,正是陳因租用廠房的城市。


 


下車地點在該市城鄉交界處的一個三岔路口,距離廠區還有兩公裡。


 


從陳因過往的訂單記錄來看,他每周出差都是通過順風車出行,下車點都選在那個三岔路口,即便是涉嫌拋屍的那一天也不例外。


 


這點讓我有些疑惑,會不會陳因真的隻是出差而已?


 


而且我總覺得自己遺漏了什麼細節。


 


夜幕時分,我們兩個同事到達了鄰市,聯系當地警方配合調查。


 


從下車點開始查,沿途監控表明,陳因下車後拐進了一條荒僻的小路,走了大概三四百米,從小路穿出,來到另一條大路上,又叫了一輛出租車。


 


出租車開了三公裡,最後在一個小區門口停下了。小區距離廠區四公裡。


 


陳因下車,進了小區。


 


這樣看來,陳因的行蹤非常奇怪。


 


他明明可以讓順風車直接把他送到小區門口,為什麼要在中途下車,走了一段路再叫出租車呢?


 


很明顯,陳因在掩飾著什麼。而那多走的三四百米小路很可能是個B險措施,確保他如果被人跟蹤,可以及時覺察到。


 


陳因果然有問題。


 


可是拋屍一般選擇荒郊野嶺,為什麼陳因卻去了住宅區?


 


那個小區是近兩年新建的,地理位置偏僻,剛好趕上樓市下行周期,入住率不高。


 


同事給小區保安看陳因的照片,保安表示有印象,說陳因每周都來住幾天。


 


小區物業查詢後告訴我們,陳因並非業主,

是租住在這裡,獨居。


 


所以他去這個小區的原因很簡單,就是住這裡,他這一天的行程也和以往出差沒有任何區別,好像真的隻是出差而已。


 


但還是那個問題,住這裡就住這裡,為什麼要遮遮掩掩的?


 


而且如果是為了建廠的事出差,完全可以住廠區附近的酒店,沒必要特意租個房子,離廠區還這麼遠。


 


當然,這些疑點晚點再說,重點是要盡快找到屍體。


 


這時,現場的同事來了消息,他們進了那間房。


 


現場的情況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7


 


次日,我們再次提審了鍾冉。


 


鍾冉接受了初步的精神鑑定。鑑定醫生表示,鍾冉確實存在一定的精神障礙,但她此前沒有就醫記錄,也缺乏其他間接證據的印證,所以即便她說作案時她意識不清、失去自控能力,

也不能就此確定她案發時的精神狀態,所以還不能給出刑事責任能力的評定,還要觀察一段時間。


 


也就是說,她的那段供詞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也可能是半真半假的,一切都還不確定。


 


我質問鍾冉:「你說實話,到底怎麼回事?」


 


「我說的都是實話……」鍾冉嗫嚅道。


 


「你確定你跟陳因說的,和跟我們說的是一樣的嗎?」


 


「不一樣嗎?對不起,我記不清了……」


 


她目光躲閃。


 


我無法就此判斷她的真實心理,因為她的目光一直是躲閃的,這也是長期社交恐懼的表現。


 


以前我一直覺得,心理強大穩定的人是很難看透的,沒想到心理極度脆弱的人也很難看透,因為她的日常狀態就是這樣,

進了訊問室也是這樣。


 


所以她說假話可能是這樣,說真話可能也是這樣。即便她冷靜的時候講話還是邏輯清晰的,也很難控制好身體反應。


 


正如鑑定醫生所說,接觸的時間太短,還需要觀察一段時間。


 


「警察同志,我真的記不清了。」鍾冉小心翼翼地說,「關於案發時和案發後的事情,我的記憶都很模糊,要不您還是問問陳因?」


 


「陳因已經S了。」


 


鍾冉聞言,瞳孔驟然縮緊,直接愣在那裡,眼神也定定的,不再閃躲了。


 


看樣子是真的被嚇住了。


 


我和同事商量了一下,還是把陳因自S的經過和在陳因另一間房的發現告訴她了。


 


好在她聽完後,沒有受到太大刺激,反而還冷靜一些了。


 


她苦笑道:「果然如此啊……」


 


「果然如此?

」我趁熱打鐵,「鍾冉,你們三個人之間的事還沒有講全吧?賀至立跟你講過陳因以前的事,是嗎?」


 


尤其是陳因那個擦瓷磚的故事,我想知道到底怎麼回事。


 


鍾冉的目光躲閃了片刻,還是點點頭。


 


「我本來不想講那些事,我不想毀掉陳因的形象……我一直告訴自己,我走到這個地步是我自己的問題,陳因沒有那麼壞,我沒想到賀至立說的都是真的。


 


「事已至此,我不會再逃避了。」


 


8


 


鍾冉的供述(2)——


 


賀至立發現了我的困境,想幫我。我就把他當成了傾訴對象,開解自己。


 


但後來,陳因的冷淡態度讓我忍不住怨恨賀至立,我覺得他是有意挑撥我們夫妻的關系。


 


我甚至覺得賀至立出現在我們身邊,

本來就是別有用心的。


 


事實證明,我的猜測是對的。


 


賀至立跟我說過,他已經結婚了,妻子身體不好,在成州的醫院調養,所以沒有跟著他一起過來。


 


他很愛他的妻子,還把她的照片給我看。


 


他展示了兩張照片。


 


第一張是遊客照。照片上的女生青春洋溢,坐在草地上,雙手捧臉,露出一個俏皮的表情。她身後是晴朗無雲的天空。


 


第二張是在病房中照的,一個女人躺在床上,蒼白消瘦,病容慘淡,嘴角扯出一個怪異的笑容來。


 


賀至立說,這是他妻子十年前的樣子和現在的樣子。


 


我沒想到這兩張照片竟是同一個人,差別太大了。


 


而且第一張照片中的女生有些眼熟,好像在哪裡見過。


 


我很快想起來,是在陳因的電腦裡見過一次。


 


賀至立坦然告訴我,他的妻子名叫朱澄,是陳因大學時的前女友。他們分手後就沒再聯系過,所以陳因不知道朱澄和他在一起了。


 


這事就太奇怪了。


 


賀至立不僅是陳因的老鄉、同學,還剛好住在我們家對面,他的妻子還是陳因的前女友。


 


他和陳因的關聯竟能如此密切嗎?


 


我想,除了老鄉、同學這兩個關系,其他的絕不是巧合。


 


賀至立也大方承認了,他說不是巧合,他從小到大就一直在暗中觀察陳因,甚至跟蹤陳因。


 


我嚇了一跳。


 


賀至立連忙解釋,說這聽起來毛骨悚然,但事情的起因其實很簡單。


 


陳、賀兩家父母輩關系好,按理說他們從小就應該是朋友,但他們小時候不熟。


 


因為賀至立不喜歡陳因,他覺得陳因比同齡人成熟很多,

不像個小孩,像個假人。


 


上小學時,兩人同班。陳因成績很好,賀至立的父母就叫賀至立多向他學習。


 


賀至立心中不服,但架不住父母成天念叨,久而久之,他也會下意識地去關注陳因。


 


結果越關注,越覺得陳因可怕、深不可測。


 


陳因看起來各方面都出類拔萃,成績好,待人友善,溫和穩重,其實內心十分陰暗,控制欲極強。


 


他做過不少壞事,但都隱蔽到無法被追究,因為他總能在幕後掌控全局,像個局外人一樣冷眼旁觀,很好地將自己抽離在外,絲毫不受影響,永遠一副謙謙君子的樣子。


 


賀至立說:「我想揭露他的真實面目,但說到底很多都是我的猜測,沒有證據。而且因為我總在暗處,猜不透他的想法,往往會慢他半拍,這就導致我沒能在悲劇發生前及時阻止。這讓我很痛苦,

久而久之,我對他就有了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