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你後面風扇都沒停。」
我不語。
隻是一昧的掛電話。
「別啊寶——」
世界清淨了。
15.
「小甜莘,出來吃飯啦!」
閨蜜已經做好了飯,拿著鍋鏟站門口叫我。
我嗷嗚一聲撲上去。
「媽媽!」
她踢了我一腳,「滾蛋,你哪來的媽。」
坐在餐桌上我暴風式炫入。
閨蜜手藝一如既往的好吃。
隻不過她吃幾口抬頭就要看我一下。
我嚼嚼嚼。
「咋了?」
她有些不好意思。
「剛才嘴快了。」
我擺擺手,滿不在意:「害,這有啥。」
「我早就不當回事了。
」
我低下頭繼續嚼嚼嚼。
我是個孤兒。
從小就在孤兒院長大。
上小學的時候,別的小朋友媽媽都來接他們。
隻有我沒有。
孤零零一個人走回孤兒院。
他們都罵我是野孩子,沒有人要的壞孩子。
拿石頭砸我,嘲笑我。
是閨蜜挺身而出打跑了他們。
還和我做了好朋友,為我出頭。
因為性格孤僻,沒有人願意收養我。
而我也一直期待我的親生父母能夠找到我。
結果這麼多年過去沒有一個人來找我。
我早就對他們報無所謂的態度了。
我一個人也能過得很好。
而且我還有閨蜜這麼好的朋友陪著我。
她在我心裡早已經是家人的身份了。
和姜珩在一起是大學畢業後。
我總是會被老板騷擾,辭職。
走投無路之下,姜珩告訴我。
做他白月光的替身,每個月有五十萬。
我還記得那天。
清冷,矜貴的男人在老破小樓下攔住我。
他打量著四周髒亂的環境,微微蹙眉。
「五十萬,做我白月光的替身。」
我想了想,他人長的帥,還有錢。
總比被那些臭老頭子騷擾好吧。
我不虧。
「好,但我還有一點想要你幫我。」
他問是什麼。
我低著頭。
「給我閨蜜一個房子,安排到我的附近。再給她安排一個好工作,還有不要告訴她是我讓你這麼做的。」
「好。
」
閨蜜對我很好,我不能少了她的。
姜珩給我什麼,我都要分一半給她。
16.
洗完碗後,我和她躺在床上。
「你想好了?」
我雙手撐在腦後,翹著二郎腿。
暢想未來。
「想好了。」
「假裝我還沒想起來,繼續撈點。」
「等姜珩什麼時候膩了提分手,我帶著東西火速撤離。」
「等以後我要拿著那錢買一個大別墅,再養隻小貓和小狗,想想都很美。」
「對了,你也要搬進來和我一起哦~」
從小我就夢想我住大房子,還有小貓小狗。
以前是家裡窮,給不了它們好的生活。
和姜珩在一起後,他對小動物的毛過敏,所以我也就沒養。
閨蜜在我旁邊笑了。
「你喜歡姜珩嗎?」
我想了半天,驢唇不對馬嘴的回她:
「姜珩對我很好。」
「跟他在一起後我過得很幸福。」
失憶以前是,失憶以後也更是。
當替身三年,他好像沒有因為我是個替身就做出傷害我的事。
那些我看過的替身文,什麼因為白月光故意侮辱替身的事情也都沒有發生過。
姜珩真的是個很好的人。
其實我們早在高三就有交集了。
高三那年,我都準備放棄高考去擺攤賺錢了。
是姜珩資助我上大學。
我們那時候從來沒有過多交流。
都是他每個月的按時打錢。
也是在我畢業後,我們才有了過多交集。
我可能是喜歡姜珩。
但我藏在心底。
因為我清楚的知道,我隻是一個白月光的替身。
他愛的,不會是我。
我有自知之明。
17.
閨蜜撐著頭眼睛閃亮亮看向我。
「那就好。」
「我剛剛給姜珩發過消息了,他馬上就到。」
我一個鯉魚打滾。
「什麼?!」
話音剛落。
「叮咚——」
門鈴響起。
我瞪了她一眼。
S丫頭。
雖然我是說要裝到底,但我還打算有個萬全的計劃再行動啊!
閨蜜比我快一步跑下床開門。
把姜珩迎進來。
「她就在裡面,
裡面請裡面請。」
沒見過漢奸的有福了。
這邊就有一個「太君這邊走」的人物。
我趕緊下床,眼眶微紅。
戲還是得到位。
閨蜜在他身後給我比了個贊。
呵呵。
這就是老戲骨。
姜珩抱著一個箱子走進來。
我心一顫。
這是把我放在他家的東西都打包給我了嗎?
不是吧。
我還在那做計劃呢,失業就這麼快啊。
我剛要開口,他把箱子打開了。
裡面探出一顆毛茸茸的小腦袋。
是——小狗啊!!
然後又探出來一顆毛茸茸的小腦袋。
是——小貓啊啊啊啊!
!
姜珩委屈巴巴。
「莘莘,我和大寶二寶來接你回家了。」
「原來你喜歡小貓小狗,為了我你都沒養過。」
「委屈你了。」
剛說完,他一滴眼淚流下來。
「沒事的,不用管我,我不是哭了。」
「就是一點點過敏而已。」
18.
姜珩把前因後果都給我解釋清了。
「莘莘,其實你失憶了。」
「你才是替身。」
他趕緊拍了自己嘴一下。
「不對,你其實也不是替身,江琉璃從來不是我的白月光。」
「我們就是小時候玩的朋友而已。」
「對了,你還記得今天和她一起的男生嗎,那是她的男朋友,也是我的兄弟。」
「我隻是為了讓你和我在一起瞎說的,
隻不過你倆的確是有一點點相似,都是巧合。」
「我怕我說我喜歡你想要你和我在一起,你聽了會不相信,然後嚇跑。」
我想想。
的確。
如果他真這樣說,我肯定會懷疑。
豪門繼承人怎麼會看上我一個什麼都沒有的女人。
然後火速逃離。
如果他直接說明他的目的,我肯定會深信不疑。
隻不過……
我抿住嘴。
「那那間屋子是怎麼回事,我可是清清楚楚的看到你和她的合照擺在那裡。」
姜珩尷尬一笑。
「那不是做戲要做全套嗎,那照片是 PS 的,你沒看出來吧。」
「我嫌它擺在明面礙眼,專門叩過來的。」
說完,
他眼神深邃的看著我。
「莘莘,其實我很喜歡你。」
「早在你高三那年,我就喜歡你了。」
「我一直在等著你大學畢業。」
「現在我想問你,很認真的問題。」
「我能給你很多愛……」
他看我眼神一下子暗了,趕緊補充道:
「沒有說不給錢的意思。」
「你還願意,和我在一起嗎?」
我咬住嘴,手不停的扣著衣角。
「我願意。」
閨蜜在旁邊鼓掌湊熱鬧。
「誤會解開了!」
「原來你們倆互相喜歡,恭喜恭喜啊!」
「那就趕緊回家吧。」
我幽怨的看向她,「你趕我走啊。」
她抱住我。
「沒有,你想多會回來都可以,我這裡隨時歡迎你回來。」
19.
我還是和姜珩回姜家了。
我抱著小貓小狗。
給他們重新起了名字。
什麼大寶二寶,簡直太敷衍了。
小貓叫團團,小狗叫圓圓。
一家人就是要團團圓圓的。
那天晚上,姜珩非常主動的邀請我睡葷覺。
我拒絕了,因為總感覺最近不對勁。
姨媽沒來,腰好像也比之前寬了一點。
我不知道。
被我拒絕後的姜珩默默流了一晚上眼淚。
他想不明白,我那麼色的人為什麼會突然拒絕他。
難道——
是不愛了?
他心碎了。
深夜 emo 哥這一塊/.
第二天我叫了個外賣,去廁所一看。
明晃晃的兩道槓在上面。
亮瞎了我的雙眼。
難怪姨媽還沒有來。
姜珩已經上班去了。
我給他拍了照片。
姜狗(給錢版):【莘莘你陽了?我馬上就帶你去醫院!】
我:【再仔細看看呢。】
姜狗(給錢版):【!!!】
【我要做爸爸了!?】
【你待著別動,我馬上就回家!】
他速度很快。
回家後抱著我流淚。
「寶寶,委屈你了。」
「你在等我幾天。」
我不明所以。
等第三天的時候,姜珩向我求婚了。
一個月後,
我們結婚了。
他家裡的人都沒有反對我們。
紛紛送上禮金和祝福。
婚禮那天,姜珩給我戴上了鑽戒。
他笑著說:
「我愛你。」
閨蜜在臺下看著我們交換了戒指。
她拍著手紅了眼。
她曾說過。
看到我幸福,她會感到更幸福。
我彎眼一笑。
我也是。
【男主番外】
1.
姜珩第一次遇見溫芙莘的時候,是冬季。
天空飄著鵝毛大雪,紛紛揚揚的灑落到地面上。
也落在她的頭頂。
女孩衣著單薄,站在商場賣玫瑰花。
她抬起頭,露出被凍得泛著紅的鼻尖。
跺腳,
搓手。
試圖能升起一絲暖意。
看見她的一瞬間,世界好像被按下了暫停鍵。
姜珩隻聽得到心跳的聲音。
「砰砰砰——」
他快步走向女孩。
「我全要了。」
女孩眼睛一亮,眼眸熠熠生輝,像是冬日裡的第一縷陽光,溫暖又璀璨。
「先生,一共一千塊錢。」
「支付寶還是微信?」
聽到女孩跟他說話,姜珩快要控制不住自己的滿心歡喜了。
他冷繃著臉。
「都可以。」
「對了,我們加個好友吧,我以後可能還要玫瑰。」
女孩眉眼彎彎,心想這是個大客戶,然後高興的把手機微信二維碼遞給他掃。
「我叫溫芙莘。
」
芙莘,福星。
連名字都這麼好聽。
姜珩第一次紅了臉,「那我們就是朋友了。」
「我叫姜珩。」
「花都賣完了,天這麼冷,你還是快點回家吧。」
然後姜珩把自己的圍脖取下來,慢慢給溫芙莘圍上。
「這個能暖和點。」
女孩身上的香味撲鼻而來。
姜珩心想。
這是什麼牌子的香水,真好聞。
溫芙莘則是驚訝的看著他紅撲撲的臉。
「你的臉怎麼突然被凍得這麼紅了?」
「還是你圍上吧,謝謝你的好意,但是我感覺你比我更需要它。」
剛摘下來就給孩子凍成這樣。
真嬌貴。
姜珩沉默了。
有沒有可能。
臉紅不是因為冬天雪寒,而是因為對她一見鍾情。
2.
姜珩二十年來沒有喜歡過任何一個女生。
也不愛和女生說話。
除了他家裡的女性,還有從小玩到大的江琉璃能夠和他說幾句。
他們都以為他是喜歡男人。
姜珩對此嗤之以鼻。
女朋友什麼的,對他來說就是個負擔。
吃飯要陪,生病要陪,逛街也要陪。
他不關心,也沒那個闲工夫。
直到他對溫芙莘一見鍾情。
他關心她的生活,對她噓寒問暖。
尤其知道溫芙莘無父無母,從小是個孤兒後。
他更心疼她了。
他想。
難怪在那麼冷的冬天,她穿的那麼單薄還要出去賣花。
溫芙莘說她不打算高考了,她沒錢上大學。
要出去打工兼職賺錢。
姜珩對她說。
「你去上。」
「我家裡剛好想資助一些學生上學。」
「你是我朋友,我必須幫你。」
溫芙莘表示感謝,請他吃了一頓麻辣燙。
那是姜珩吃過最好吃的一頓飯了。
麻辣燙好吃,溫芙莘也看起來很甜。
在那以後,兩人沒有見面過。
3.
姜珩從沒追過女孩。
他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隻能默默地在背地裡給她幫助。
於是就這樣護著溫芙莘直到大學畢業。
她的美貌,成了她不斷被騷擾的源頭。
姜珩氣的叫⼈把那幾個⽼板套麻袋打了好幾頓。
直到溫芙莘⼜⼀次被騷擾選擇辭職後,姜珩把她攔住。
「五十萬,做我白月光的替⾝。」
白月光是誰他也不知道。
暫時是江琉璃吧。
畢竟他⾝邊隻有這麼⼀個女性朋友。
哦。
溫芙莘不算。
她是他的愛⼈。
溫芙莘果然答應了。
姜珩面色不變,依舊是那份清冷矜貴的樣子。
實則⼼⾥放起了煙花。
當天他就去找江琉璃要了⼀張照片,然後又找人把他倆 p ⼀塊。
⼀張合照就完成了。
他和溫芙莘就這麼在⼀起三年。
溫芙莘⼀直都記得⾃己是替身的事,沒有對他做出任何出格的事。
雖然他把所有最好的東西都給溫芙莘了,
但是她仍然不相信⾃己是愛她的。
姜珩懊惱。
他是⼀個蠢貨。
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直到溫芙莘下鄉玩,被驢踢了腦袋。
天知道當姜珩聽到她叫⽼公的時候有多麼的驚喜。
他要沉穩。
沒錯,沉穩。
不過既然溫芙莘失憶,忘了⾃己是替⾝的事。
那不是說明。
他和她就能沒有隔閡的在一起了!
⽽且自從她失憶後,⾯對他肆⽆忌憚,完全暴露⾃己的本性。
姜珩跪在地上,虔誠的雙手合十。
老天,感謝那頭驢!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