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那婦人道:「你生得這般漂亮,怎會惹人討厭?」
伏秋苦笑:「娘子莫要安慰我了,若非我惹人生厭,娘子方才也不至於那般防備我。」
「哎喲!」那婦人忙道,「不是你想的那樣!」
伏秋問:「那是?」
「我也是看你一個弱女子獨身在外才同你說實話。
「前些日子村裡來了一個道士,說我那鄰居印堂發黑,有血光之災,不日就會有仇人登門報仇,嚇得他們連夜搬走了。」
那婦人捂著胸口,心有餘悸。
「他們才走沒幾天,你就登門來找,我還以為你就是來尋仇的人呢!
「也是我太過小心,倒傷了你的心,也不想想你這細胳膊細腿的,能S了誰去?
「不過這老張向來老實,平日裡都不太同我們說話,怎麼能惹下血債呢?」
伏秋也說:「既然是老實人,
怎麼可能將人得罪得那麼狠?許是那道士胡說八道呢!」
那婦人恍然:「對啊,老張怎麼就信了呢?」
伏秋不再多言,同她告辭。
繞了一圈後,趁人不注意,翻牆進了姓張那戶人家的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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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裡總共四間屋。
正中兩間,一間是堂屋,供奉著牌位。另一間是他們夫妻二人的臥房,金銀細軟都被收走了。
東邊做了廚房,西邊則是女兒住的閨房。
伏秋翻了一圈,大致掌握了張家的人口。
倒是簡單,夫妻倆帶著一個女兒。
那最後一根骨頭,不是他妻子的,就是他女兒的。
伏秋盤腿坐在樹下,桃花燦燦,風一陣,花瓣如雨。若是她不說,誰能想到她等在春光裡,是為了S人呢?
世上的事真是奇怪。
信口開河的可以是老實人。
逼良為娼的可以是好父母。
仇人手植的桃花也可以開得很好看。
伏秋打開雲溪送她的荷包。
裡面除了幾朵風幹的花,還有幾張銀票。
銀票是蘇蠻兒偷偷塞進去的。
為什麼,沒有親近的稱呼,依舊產生了親近的感情?
又是為什麼,規行矩步,還是會被吃掉?
伏秋眨了眨眼睛,可是她已經不會流淚了。
破風聲響起,一道黃符飛來,貼在伏秋的額頭上,將她定住。
一個人站在院牆上,背著月光看不清臉,隻能看到道袍翻飛的影。
「妖孽,抓住你了!」
聽聲音是個女子。
她應當學藝不精,跳下圍牆的時候踉跄了一下,
急忙咳嗽兩聲掩飾尷尬。
她繞著伏秋走了一圈,站定在伏秋面前,得意道:
「聽好了,本姑娘就是三清山首席大弟子的便宜祖姥姥。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金明珠是也!
「今日你遇上我,也是命中注定有此一劫,我勸你莫要做無謂的掙扎。」
伏秋輕笑一聲:「哦,原來是個半路出家自學成才的道士。」
「嘶,怎麼說話呢你?」
金明珠說完,心下一涼。
「不對,你怎麼還能說話呢?」
伏秋伸手,將貼在她額頭的黃符揭下:「這些對我,沒什麼用。」
金明珠駭然,三步並兩步就要蹿逃。
伏秋伸手,青藍幽光直追金明珠而去,在她站上牆頭的那一刻,刀尖對準了她的眉心。
金明珠轉身,
對伏秋露出一個諂媚的笑容:「哎喲,都是女人,你看你這,嘖,較真了不是。」
伏秋冷道:「姓張的全家被你藏在哪裡?」
說起這個,金明珠收起了嬉皮笑臉。
「孽障,你竟真想害人?我勸你還是放下屠刀,好自為之,否則來收你的就不是我這個善良的好道士,而是三清山那個嘴尖皮厚無惡不作的首席大弟子了!」
34
伏秋收回刀,坐回桃花樹下。
金明珠得意洋洋:「怕了吧?知道怕就快點回家去吧。」
伏秋閉目不答。
金明珠又勸:
「實話告訴你吧,他們早就走了,你在這裡等到天荒地老,他們也不會回來。」
「他們會回來的。」
「怎麼可能?為了幾間破屋,他們難道連命都不要了?」
夜深,
村子裡傳來幾聲犬吠。
「金明珠。」
「怎麼?」
「你家中應當很是殷實吧?」
「算得上衣食無憂。」金明珠撓了撓腦袋,「那又如何?」
伏秋睜開雙眼,看向她天真無邪的面龐。
「這不是幾間破屋,這是姓張的所有家產。他年紀大了,已經沒有再去奔前程的心氣兒。這點產業再薄,他也不會舍得放下。
「而我不用吃喝睡覺,可以一直在這裡等著他。」
金明珠打又打不過,勸又勸不動,頗為挫敗地在她身旁坐下。
「張通就是個普普通通的老實人,我想不明白,你們之間怎麼就能結下血海深仇呢?」
「比起這個,我更想知道,你們為什麼都覺得他老實本分?」
其實金明珠也說不清楚。
好像一個男人,
隻要不太說話,眉眼低順些,又沒有什麼別的優點,大家就會覺得他很老實。
春風帶著一點寒氣,吹過金明珠和伏秋的發,它們短暫地交匯了一瞬,又極快地分開。
金明珠能感受到伏秋的仇恨。
那情緒太激烈了,哪怕伏秋的神色始終淡淡的,但金明珠就是覺得,隻要張通露面,伏秋就會毫不猶豫地S了他。
可金明珠無法理解世上有什麼仇恨是不能被放下的。
伏秋也不求誰能理解她。
就像她也從未設身處地去理解過別人。
誰沒有點苦衷?
江憬之苦於壯志難酬。
周蓮苦於母女分離。
張通苦於窮困潦倒。
若從這個視角看,朝他們揮刀的伏秋就是心狠手辣冷血無情的大奸大惡之徒。
所以伏秋隻從自己這裡看。
她不當自己的叛徒。
二人靜靜坐了一會兒,金明珠沒忍住,又同伏秋說起話來。
她說自己其實是從家中偷跑出來當野道士的,至於為什麼無門無派地野在外邊兒,主要還是那個三清山的首席大弟子不做人。
「他同我是鄰居,我們算得上青梅竹馬,這種情誼,他居然不同意收我為門人!」
金明珠一開口就停不下來,實在過於聒躁。伏秋想,也隻有這樣的人才會多管闲事。
此刻話題已經來到了金明珠引以為傲的佔星之術上。
「你要上門同張通報仇之事,就是我佔出來的。
「星星,星星多美妙啊!三垣二十八宿,底下又各有數十星官,各領數百星星……」
伏秋覺得她挺厲害的,能把屍體都說困了。
「那你再佔一佔,
我能不能S了張通?」
夜是黑的,伏秋的眼睛也是黑的。
可夜裡有月亮,有星光,還有燭火。
而伏秋的眼中沒有半分生機。
金明珠被這純然的黑嚇得打了個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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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珠頭一次覺得自己管了不該管的事。
道法自然,因果自渡。
金明珠插手了惡因,若不能得善果,那惡報說不定就要轉到她身上去了。
她心事重重地往山上走,未曾發現身後跟了人。
又爬過幾段覆著青苔的石階,幼犬吠叫著朝她跑來。
「哎喲我的寶兒!再多叫兩聲,驅驅邪!」
聽到聲音,小徑深處的木門打開,張阿花問:「金姑娘,我們能回家了嗎?」
金明珠還沒來得及回答,就見張通也賠著笑臉同她商量。
「金姑娘,家裡的房子不住久了要壞的,再說錯過了春耕,又是一年沒有收成……我想著,要不我們還是回去吧,這隻有千日做賊的沒有千日防賊的,總不能一直這麼躲著,真不過日子了……」
金明珠還是想不明白,這樣的一個老實巴交的人,怎麼就惹下了那般大的禍事呢?
她抱著狗走進院子,張阿花去關門,恰好看到順著臺階走上來的伏秋。
她不知道張通的仇人是個看起來弱不經風的女人,還同伏秋笑了笑,當作打招呼。
張阿花關上門,伏秋站在路口,任山風吹了一會兒。
小徑狹窄,一邊是崖,一邊是流著山泉水的小溝。
伏秋覺得,讓這樣的風景見血實在不好。
可誰讓金明珠多管闲事,
把人帶到這裡來呢?
她踏上被晨露浸出泥的小徑,推開剛被張阿花關上的木門。
她要去討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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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通年輕時便同表兄一同在外跑商。
做的都是小生意,但張通膽子小,笨嘴拙舌,八分好的東西經他一說便成了五分,同行的人常笑話他出來一趟不賠錢便是賺。
他的表兄更是經常對他劈頭蓋臉一頓訓。
罵他蠢笨,罵他窩囊。
「你這名兒反著起的吧?我看一竅不通才是!」
張通對此向來是逆來順受,訥訥稱是。
可那日,不知是被罵太久還是酒壯慫人膽,他和同伴們說:「信不信,我能騙那漢子賣了他的女兒。」
在眾人的起哄聲中,他走向伏秋的父親。
「你這女兒,骨頭輕,
命賤,這輩子隻能賣肉。」
這是張通窩囊老實的一輩子裡,做過的唯一一件出格的事。
伏秋的臉漸漸同那女娃的臉重合。
隻不過女娃的眼睛天真純粹,對撲面而來的惡意一無所知。
她抱著父親的腿,對張通笑了笑。
張通撲通一聲跪倒在伏秋的腳邊,想求饒,又不知從何說起。
他向來笨嘴拙舌,他也不知那天為什麼鬼迷心竅。
張阿花撲過來給伏秋磕頭:「娘子、娘子,求你放了我爹吧!」
頭發花白的女人聽得動靜,也從廚房跑出來。
但顯然她比女兒知道得更多一些,她對伏秋說:「他也是被他們欺負的……被欺負得腦子壞掉了……」
解釋完,她又去拍打張通。
「你那表兄吃喝嫖賭樣樣都沾,至今沒說到媳婦兒,你以為他為什麼總是罵你?他那是眼紅你家裡有老婆孩子!
「再說你們商隊那些人,拿回家的錢都沒有你的多,你以為他們為什麼總是一同笑話你?他們那是眼紅你賺得到錢還攢得住錢!
「我同你說過多少次,他們不過是怕你過上好日子!你偏不聽!
「我說什麼你都不聽!你就想被他們捧著誇幾句!
「你去害人,他們倒是真的誇你了,而今得拿命去償、拿命去償啊!」
金明珠見伏秋追到這裡,知曉大勢已去,便不再阻攔,抱著奶狗旁觀。
聽完來龍去脈,一時之間五味雜陳,不知該說什麼,隻嘆出一句時也命也。
伏秋卻不想信命了。
她喚出刀,刀尖對準張通的眉心。
「你當初給我稱骨,
今日不如也給你的妻女稱稱吧。
「若她們是好命,我就放過她們,如何?」
張通頹喪道:「好。」
他說:「劉氏生辰,丁亥年正月廿九卯時。」
伏秋說:「四兩八錢。此命走的晚運,是好命。」
「阿花生辰,丙辰年十月十四日巳時。」
「四兩九錢。此命一生順遂,是頂好的命格。」
張通雙眼通紅:「該S的隻有我一個。」
伏秋點頭,一刀捅進他的心髒。
張阿花哭著要同她拼命,被母親劉氏抱著腰往後拖。
伏秋將刀從張通的屍體中抽出,朝張阿花走去。
金明珠將小奶狗放到地上,也拔出配劍。
「報仇可以,但是誰準你在我的地盤濫S無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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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秋重傷金明珠,
卻也被她砍碎了左手的镯子,失去了引路的羅盤。
不過,她已經知道袁生在哪裡了。
包袱裡,第三根骨頭的血還未幹,伏秋又踏上了前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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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生並不難找。
像他那般豐神俊朗的郎君,很容易引起轟動。
伏秋剛進城門,就聽到不少人在議論,新來辦私塾的先生雖然年輕,卻比城裡最為德高望重的老夫子還要淵博,剛結束的清談會,便是他拔得頭籌。
伏秋問:「那位先生,可是姓袁?」
原本討論得熱火朝天的茶客們突然安靜下來,其中一個男子更是不懷好意地將伏秋從頭到腳打量一遍,末了,朝她露出一個極盡嘲諷的笑。
「你模樣雖然不錯,衣著打扮卻寒酸至極,一看門楣便不相當,配不上袁先生,還是哪兒涼快哪兒呆著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