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房子拿到手之後,他就可以毫無顧忌地還貸款了。


 


兩套房產,都在他手裡。


 


看似最終的贏家是他。


 


但我接下來的話,讓所有人陷入一片寂靜。


 


「但是,根據已生效的離婚協議,該房產及其所附帶的一切權益都已屬於我,因此原告需要支付給我 260 萬首付款以及 40 萬還款部分。」


 


說完我從包裡拿出五年前的支付憑證。


 


同樣也是三百萬。


 


我看向他,眉峰輕輕地挑了挑。


 


不管結果如何。


 


我都能接受。


 


你呢?


 


也可以嗎?


 


「荒唐!這套房子早已跌破之前的價值,如今怕是三百萬都難以出手,我們此刻說的是房屋現有現值,不要扯什麼曾經投入!如果你當時就打著不還貸的主意,

那這整個協議自始至終就是一場騙局!」


 


8


 


他轉而看向主坐:


 


「審判長,這個女人利用我急於離婚的心理,設下這個財務陷阱。她現在就是一個失信之人,她說的一切都不可信!她在此期間還把房子租出去,租金也轉移了,這根本就是有計劃地惡意逃債!」


 


他繼續試圖用情感打動上位者:


 


「審判長,我才是這場騙局裡真正的受害者。我不僅要替她還債,保住我的徵信,現在她還要用一堆法律條文,再敲詐我三百萬?這世上還有公平可言嗎?」


 


我輕輕勾唇。


 


不再辯駁。


 


法官會把房子判給他嗎?


 


或許吧。


 


但概率微乎其微,且條件對周沉極為苛刻。


 


他需要拿出證據證明他籤協議的時候是被欺詐。


 


可他無法證明。


 


畢竟那份離婚協議本身就對他有利。


 


他把負資產留給了經濟弱勢的我,自己拿走了正資產。


 


所以,這才是我要把那套房子留給他的真正目的。


 


我不怕輸,因為我早已身處谷底,無所畏懼。


 


我可以坦然接受任何結局,在淤泥中沉寂。


 


但他不行。


 


他嶄新的生活才剛剛開始。


 


被窩裡還有一位需要他維持體面的溫柔鄉。


 


法官聽完雙方陳述,法槌輕叩:


 


「原告周沉,你主張被告欺詐,但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證據。離婚協議系雙方自願籤署,其間的商業風險理應由你自行承擔。你要求被告無償返還重大資產,既無法律依據,也嚴重違背公平原則。故此,本院駁回你的全部訴訟請求。」


 


周沉怒而起身:


 


「審判長!

她上月直到強制執行最後期限才支付房貸,這完全是她惡意拖延、毫無履行誠意的證明!像她這樣的人,根本不配擁有房產!」


 


法官微微蹙眉:


 


「原告,你主張被告未及時還款一事,與本案訴求屬於不同法律關系,本案不予處理,請雙方圍繞今日核心進行陳述。」


 


我長長呼出一口濁氣。


 


看似,他這場仗打得很艱難。


 


「被告江遙。」


 


法官的目光轉而落在我身上:


 


「你主張的三百萬元折價款,本質是要求原告為『變更既定的財產分割協議』而支付的必要對價。此項主張,於法有據,本院予以支持。」


 


「現判決如下:


 


原告周沉若堅持主張房屋產權,須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被告江遙支付財產折價款人民幣三百萬元。被告收款後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若原告逾期未支付上述款項,則原離婚協議效力不變,房產仍歸被告江遙所有,相關房貸債務依協議約定繼續履行。」


 


「閉庭!」


 


法槌落下,一錘定音。


 


下一秒,周沉猛地起身:


 


「我不服!這分明是偏袒!她就是個騙子!」


 


法官平靜地看向他:


 


「原告,法庭維護的是你親手籤下的協議。你若認為不公,當時為何要籤?法律,不替成年人的草率買單。」


 


這句話像一記無聲的耳光,抽得周沉啞口無言。


 


我抬起頭,微微地勾了勾唇。


 


我知道,我贏的不是法官的同情,而是他親手寫下的契約。


 


他渴望的新生,正被他自己的每一個選擇,層層鎖S。


 


9


 


自那以後,

他仿佛默認了這份高昂的月供。


 


再沒因我拒還貸款提起新的訴訟。


 


他比誰都清楚,一旦強制執行,我定會履約。


 


可他耗不起每月一場的官司。


 


是的。


 


我終究活成了自己曾憎惡的模樣。


 


這場離婚戰役,我姿態狼狽,滿身泥濘。


 


後來,保姆在電話裡告訴我:


 


「小江啊,孩子他爸最近常回父母這兒了,還天天輔導老大寫作業。老兩口整天劈頭蓋臉地罵,我聽著那意思,是逼他回來給你認錯…甚至下跪…」


 


我默默掛了電話。


 


知道他跟那個女人之間肯定出了問題。


 


但這些跟我無關。


 


過去的事,就讓它留在過去。


 


我開始著手整理母親留下的唯一遺產——


 


一座鄉下的舊四合院。


 


我站在荒草半掩的院子裡,仿佛看見童年的自己在此奔跑。


 


也許…


 


我的兒女,也能沿著我兒時的足跡,在這裡找到一寸安寧。


 


那筆錢,也足夠為他們遮風擋雨,護佑一生。


 


我請人重新修葺了屋頂,粉刷了牆壁。


 


在一個天氣晴好的周末,我去爺爺奶奶家接孩子。


 


在那裡,我見到了周沉。


 


他竟頹唐得不成樣子,眼裡的光都散了。


 


「江遙,」


 


他啞著嗓子:


 


「有空聊聊嗎?」


 


我擺了擺手,將孩子抱緊:


 


「不了,院子裡的豬和狗還等著我喂。」


 


是的。


 


如今他在我眼裡,豬狗不如。


 


「你……你哪兒來的豬和狗?


 


我沒回答,徑直將孩子抱上車,發動了引擎。


 


後視鏡裡,他愣在原地的身影越來越小。


 


如同我們那場血肉模糊的婚姻,終被遠遠拋在身後,再也追不上來。


 


某天,一個陌生號碼闖入。


 


「哪位?」


 


「你好,我是薇薇。」


 


呼吸驟然一停。


 


薇薇。


 


那個曾讓周沉拋家棄子的心頭好。


 


「戲都快散場了,你才想起來登臺?」


 


電話那頭沉默了片刻。


 


「能見一面嗎?」


 


「有話直說,我家豬狗還等著喂食。」


 


她噎了一下,語氣軟了下來:「周沉當初給你的一百二十萬裡有三十萬是我的。現在他財務崩盤,你既然拿了錢,能不能把人接回去,把這筆錢還我?


 


我幾乎氣笑。


 


「就這麼根人人嫌棄的爛黃瓜,你還當個寶似的往回塞?他既然願意賣身換錢給我花,我收著便是。這福氣你還是自己留著吧。」


 


「你!」


 


她一時語塞,轉而威脅道:


 


「你別逼我!他現在的收入全填了窟窿,我要是去他公司鬧,讓他丟了工作,你們誰都別想好過!」


 


心底某處被悄然觸動。


 


她說的,不無道理。


 


「所以,」


 


我聲音陡然轉冷:


 


「請你千萬別對他手下留情。正好讓他徹底變成老賴,你這三十萬,也算S得其所。」


 


言畢,我直接掛斷。


 


後來,從共同朋友那聽說,小三討債無門,一紙訴狀將周沉告上法庭。


 


他苦心經營的一切,終究在他親手選擇的兩個女人之間,

被碾得粉碎。


 


這無關報復,而是因果。


 


我收到法院傳票時,隻覺得荒謬。


 


那個叫薇薇的女人,起訴周沉欠她三十萬不還,而我作為利害關系人被傳喚出庭。


 


10


 


踏入法庭時,我內心平靜無波。


 


這二人於我,早已是前世的債。


 


林薇在原告席上楚楚可憐,陳述著周沉如何苦苦哀求她借錢周轉,承諾離婚後便會還給她。


 


周沉面色鐵青地坐在被告席,全程回避我的目光。


 


直到法官問我:


 


「被告江遙,你對原告主張的這筆三十萬借款是否知情?」


 


我抬眼,語氣從容:


 


「我對此事一無所知。在今天坐在這裡之前,我甚至不知道他們之間存在如此大額的金錢往來。」


 


就在我的話落音瞬間,

周沉猛地站起。


 


「法官!我有新證據!」


 


他手裡攥著一疊厚厚的銀行流水和票據:


 


「這兩年來,我花在林薇身上的錢,遠不止三十萬!這些全都是與江遙的夫妻共同財產!」


 


周沉將材料遞交上去,開始瘋狂地撕咬曾經的戀人:


 


「2022 年 3 月,給她買的價值五萬的奢侈品包;


 


8 月,帶她去歐洲旅行,開銷八萬;


 


2023 年,她弟弟上學,我轉了十萬;


 


還有數不清的轉賬,5200,13140……


 


所有這些加起來,早已超過五十萬!


 


所以她主張的三十萬,根本是償還給我的損失!」


 


整個法庭鴉雀無聲。


 


而我,就站在那裡,仿佛被一道驚雷劈中。


 


兩年多。


 


原來他們糾纏在一起,已經兩年多了。


 


那些他借口加班、出差的深夜,那些對我和孩子逐漸消失的耐心,此刻都有了最殘忍的答案。


 


身體晃了一下,堪堪扶住了面前的欄杆。


 


再抬起頭時,眼中已是一片冰冷。


 


我舉手示意:


 


「審判長!基於被告周沉當庭提交的新證據,我申請追加訴訟請求!」


 


「直到此刻才確認,我的前夫在婚姻存續期間,長期、惡意地隱瞞我,將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隨意贈與原告林薇。」


 


「我現正式提出反訴,認定周沉對林薇的所有贈與行為,因損害配偶合法權益,責令林薇,將她這兩年來收到的所有財物,一分不少地,給我全部吐出來!」


 


林薇在原告席上花容失色:


 


「你憑什麼!

那是他自願給我的!」


 


我看向她,眼神裡盡是嘲諷:


 


「自願?他用來討好你的每一分錢,都有我的一半。你用著我丈夫的錢,破壞著我的家庭,現在還敢來法庭上討債?誰給你的底氣?」


 


最終法官採納了我的申請,將案件合並審理。


 


1.確認周沉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林薇的贈與行為無效。


 


林薇需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江遙返還收到的全部贈與款項及財物折價款,共計人民幣五十一萬三千元。


 


2.原告林薇與被告周沉之間的三十萬借貸關系成立。此債務由周沉個人承擔,與江遙無關。


 


法槌落下,一錘定音。


 


林薇徹底癱軟在座位上,面如S灰。


 


她不僅一分錢沒要回來,反而背上了五十多萬的債務。


 


周沉則認真地看向我。


 


我拿起判決書,從他們中間走過,沒有再看他們一眼。


 


身後,傳來林薇瘋狂的咒罵。


 


但我內心毫無波瀾。


 


後來,林薇見事已至此,便像藤蔓般SS纏住了周沉。


 


此時的周沉早已看清她的面目,隻剩厭煩。


 


見她日日賴在家裡,他索性將分得的那套房產以 150 萬的骨折價急售,用這筆錢填平了自己 120 萬的借貸。


 


然後在律師的見證下,周沉將林薇償還的 51.3 萬中,將剩餘三十萬,直接打到了我的賬戶。


 


至此,林薇欠我的債,從 51.3 萬變成了 21.3 萬。而周沉,與她兩清了。


 


他隨即從林薇的世界裡徹底消失,借住到朋友家。


 


並拉黑了林薇所有的聯系方式。


 


林薇去他單位鬧過幾次,

他幹脆辭了職,像人間蒸發一般。


 


我沒想到的是,他蒸發到了我所在的縣城。


 


他開始天天在我四合院外徘徊,有時沉默地站著,有時試圖搭話。


 


我養的大黃狗終於派上了用場。


 


他一來,我便解開狗鏈:「將軍,咬他!」


 


我可以沒有男人,但必須得有一條忠心的狗。


 


至於林薇?


 


她在這個城市蒸發了。


 


隻留下一項失信被執行人的帽子,和一個再也還不上的 21.3 萬。


 


也加⼊了老賴團隊。


 


命運有時就是這般諷刺。


 


你苦苦追尋的,往往求⽽不得;


 


你淡然放下的,卻不期⽽⾄。


 


兩年後,那處本打算⽤以安度餘⽣的鄉下四合院,竟意外地被劃入了拆遷範圍。


 


一筆六百萬的補償款,

轟然落入我的賬戶。


 


但我沒有驚動任何⼈。


 


而是帶著兩個孩⼦,和那條⼤黃狗,悄然離開了縣城。


 


引擎發動,將過往的⼀切遠遠甩在⾝後。


 


我們開始了真正的、三⼈⼀狗的浪跡天涯。


 


我們看過漓江的煙雨,住過⼤理的客棧,在廈門的海灘上留下了淺淺的腳印。


 


最終,在某個依⼭傍海的南⽅⼩城,我們停下了腳步。


 


那⾥氣候溫潤,四季有花,我為一雙⼉⼥辦好了⼊學⼿續,看著他們背著書包跑進嶄新的校園。


 


原來——


 


沒有男人的生活,並無差別。


 


未來的⽇⼦或許依舊會有⻛雨,但我的靈魂,卻前所未有地自由。


 


這世間,再沒有什麼枷鎖能困住⼀個精神覺醒,將根系深深扎進⾃己⽣命裡的女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