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是一個夜場女。


 


在我被確診絕症晚期的那天,我自S了。


 


S後靈魂漂浮,我看見父母認領了我的屍體。


 


他們替我辦了S亡證明,領走了我所有的存款。


 


然後給弟弟買了房。


 


而我的屍體被隨意地埋在一處山包下。


 


他們鑼鼓喧天慶賀喬遷之喜。


 


我的屍體被蟲蟻啃噬得體無完膚。


 


一瞬間,我的心裡終於浮現了從未有過的情緒——恨。


 


憑什麼我蹉跎半生給別人作嫁衣?


 


憑什麼我要在他們的安排之下嫁人、被賣、做夜場女?


 


幸好,我重生了。


 


1


 


我睜開眼,滿身豔紅。


 


我幾乎立刻知道,這一天,是 1996 年 4 月 26 日。


 


我被嫁給同村王二傻的那天。


 


上一世,嫁給王二傻後,我因為肚子一直沒有動靜,被他和他爹N待了兩年。


 


直到王二傻掉河裡淹S了,我爸媽才把我搶了回去。


 


隻不過轉手又賣給了鄰村的老家伙。


 


現在的我才十三歲。


 


外面的人在大聲商量著什麼買賣,我趁四下無人,去廚房摸了把刀揣在身上。


 


我暗自冷笑。


 


門開了,交談聲停止,我看見了兩張熟悉的臉。


 


「走嘛,幺妹,到我屋頭去。」


 


王二傻朝我伸出手。


 


我低下頭,也伸出手。


 


屋裡的人笑起來。


 


「這個娃娃倒是不害臊嘛。」


 


我低著頭往前走,沒人看得到我眼裡的瘋狂。


 


何止不害臊,

我還不怕S呢。


 


王二傻人如其名,是有些傻的。


 


我冷眼看著他憨笑著將我壓在床上,伸手握住那把刀。


 


曾經的一幕幕殘忍鮮活的畫面浮現在我眼前,那些藤條和皮帶似乎又一次無休止地落在我身上。


 


王二傻流著口水喊我媳婦。


 


我沒有半分懼色和遲疑,抽出刀捅進他的心口。


 


「啊,啊——」


 


王二傻口吐鮮血,痴傻地叫喊著:「爹,爹,她砍老子!」


 


叫聲很快驚動王二傻的爹,他破門而入,睜大眼看著我們。


 


嘴裡吼出一聲:「老子日你媽——」


 


不等他罵完,我一面抹掉臉上的血,一面抽出那把刀刺向了那個老男人。


 


得益於我的靈活和迅速,

他爹也沒有跑脫,心口湧出鮮血,雙手無力地抓著我。


 


王二傻的媽早已癱坐在地上。


 


這個女人沒有打罵過我,也是個苦命人。


 


我走過她時,告訴她:「去報警,快點兒。」


 


夜色深沉,我攥著那把刀沒有猶豫地重走來時的山路。


 


我要回家。


 


我的爸媽這會兒或許正忙著數錢,或許已經拿著錢上了牌桌,或許正謀劃著拿錢生錢給他們的兒子買點兒肉補身體。


 


但是我不會讓他們如願的。


 


他們不會有兒子了。


 


2


 


回到那個破敗的紅磚屋的時候,爸媽都在,他們的兒子也在。


 


三個人圍在一桌喝酒吃肉。


 


開門的聲響驚擾了他們,三個人一臉震驚地看向滿身血汙的我。


 


「咋回事?


 


我媽先反應過來,好聲好氣跟我說話。


 


「不是到別人屋頭去了嗎?怎麼弄成這個樣子?」


 


「等會洗幹淨,天黑了,媽送你回去。」


 


她的臉上沒有半分賣女兒的愧疚,我也終於分辨出她臉上的虛偽。


 


我爸也咂摸一口酒,喊我:「幺女,來吃點,今天菜巴適,吃飽再回。」


 


九歲的弟弟則抱著肥得流油的雞腿默不作聲地啃。


 


我躲開我媽,揪住那個吃肉的弟弟,拿出藏在外套下的刀,二話不說就砍向他兩腿之間,一刀又一刀。


 


「啊——」


 


悽厲的尖叫和哭泣混雜在一起,門外的警笛聲由遠及近。


 


我爸用蠻力將我推到牆上,口裡念著造孽造孽就抱起他兒子。


 


我看著慌亂抱著弟弟的夫婦兩人,

丟了刀。


 


兩個年輕的警察走進來。


 


不等他們問,我便主動說:「警察叔叔,是我S了人,還閹了我弟弟。」


 


「抓我走吧。」


 


我已經迫不及待地要躲進那別人避之不及的銅牆鐵壁裡了。


 


法庭上,我指控親生父母強迫未成年結婚,但是沒有成功。


 


整個村子的人都幫著他們隱瞞。


 


最終隻有我因為故意S人被判了兩年收容教養。


 


不過對我來說這也很好了。


 


畢竟我不會再被賣給老光棍,不會再被送進夜場吸血。


 


前世,我在王家遭了兩年的罪,父母沒有來看過我一次。


 


每次我被打得受不了了,就跑回去哭著求他們留下我。


 


可是我媽總是滿臉擔憂和心痛地拒絕我。


 


「媽知道你受苦了,

可是媽也沒有辦法,禮錢你媽老漢兒都花幹淨了,哪裡找錢給王家嘛!」


 


「再說你弟弟大了,用錢的地方多,沒得錢養你了呀。」


 


「你忍忍,等生了娃兒,就好了。」


 


「媽給你塗點藥,送你回去。你弟明天還要上課,別打擾他休息。」


 


徐鳳琴每次都這樣溫聲細語地打發我,還會在王家人面前裝模作樣地叫他們不要打我。


 


可是我的生活沒有因為她的任何一個字發生改變。


 


直到王二傻溺水S了,徐鳳琴和我爸陳茂軍緊趕慢趕地來了王家。


 


生怕晚一步,王二傻的爸就趕在他們前面把我賣掉了。


 


那時我正被王為民抽得滿地打滾,他把一切都怪到我頭上,說我克S了他的兒子。


 


徐鳳琴趕到時怕我被打S了,一把抓住了王為民亂揮的皮帶。


 


「你幹什麼!這是我女兒,打S了老子找你麻煩!」


 


我瑟瑟地往徐鳳琴腳邊爬。


 


她抱住我:「王二傻S了,陳青就不是你們王家的媳婦了,我們現在要把她帶回去。」


 


「帶回去?」王為民眼睛瞪大叫喚起來:「敢帶回去試試,老子花五十塊錢買的兒媳婦,你說帶就帶?她就是S,也要S在老子手裡。」


 


「給老子爬。她和你兒子都沒領證,你就是把警察喊來,也沒用!」


 


徐鳳琴拿出潑婦的架勢。


 


「你王為民今天要是敢鬧,敢攔,明天你就別想在村子裡混。」


 


就這樣我被徐鳳琴抱走了,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母親懷抱的溫暖。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我已經躺到了鄰村有名的老光棍的床上。


 


3


 


說實話,

當年的老光棍對我還算好的。


 


他六七十歲了,有心無力,最多摸摸我。


 


雖然很惡心,但是他從不打罵我,也能讓我吃飽穿暖。


 


可惜他很短命,半年後就病S了。


 


他下葬的那天,徐鳳琴和陳茂軍又來了。


 


徐鳳琴哭著看我。


 


「幺女,你怎麼這麼命苦,兩個男人都S了。」


 


「走,跟媽回家,媽給你找活路。」


 


我真的就沉溺在她的眼淚裡,相信她是愛我的,她是心疼我的。


 


都是假的。


 


她哭不過是因為,村裡都在傳,我是個掃把星,克夫。


 


我再也嫁不出去了。


 


在那間看顧我長大的紅磚房裡睡了兩夜,他們帶著我坐上了去廣東的火車。


 


那幾年廣東發展得很好,村裡很多人都去廣東打工。


 


有賺到錢的,有沒賺到錢的。


 


但是在夜場混的都賺到錢了。


 


於是很多女孩兒都被父母哄著進了夜場。


 


十六歲那年,我第一次離開了大山,坐上了綠皮火車。


 


我並不知道這對我未來的人生意味著什麼。


 


我隻知道,綠皮火車真快啊,窗外的景色變了又變,從山巒變成丘陵再變成平地,從黑漆漆的深夜變成燈紅酒綠的夜晚。


 


我以為我真的看到了我的活路。


 


我沒上過一天學,卻知道廣東是一個繁華的地方,我可以賺到很多錢。


 


哎,也確實是。


 


下了火車,徐鳳琴和陳茂軍就拉著我到了一個金碧輝煌的地方。


 


很多天之後,我才知道,那塊五光十色的燈幕上寫的四個字,是「天上會所」。


 


到S,

我都會與這裡藕斷絲連。


 


天上會所的門口,徐鳳琴早先聯系好的紅姐已經等在那了。


 


紅姐一襲紅色露肩的修身長裙,臉上化著濃豔的妝。


 


當年的我覺得她好看得要S。


 


徐鳳琴當著紅姐的面給我好好演了一出戲。


 


「乖女,媽也舍不得,實在沒辦法,家裡窮,養不起了,你弟弟要讀書要娶媳婦,媽老漢兒沒本事。你在這裡好好做,掙的錢我們都會給你好好存著的。」


 


陳茂軍也假惺惺地說。


 


「等錢夠用了,媽老漢兒親自接你回去。」


 


紅姐似乎見慣了這種場景,滿臉的不耐煩。


 


「知道了知道了,沒什麼問題我牽著她進去了,錢每天存到存折裡,有什麼事打電話。」


 


徐鳳琴抹掉眼淚點頭,走時卻沒回頭。


 


我就被牽走了,

被牽進了「天上」,真正離開了人間。


 


4


 


少管所的兩年是我人生中最安穩最充實的兩年。


 


我在那裡學會了讀書寫字,學會了繡花,學會了很多。


 


沒有人打罵我,沒有人掉鱷魚的眼淚,沒有人整天盤算著怎麼將我賣個好價錢。


 


也沒有源源不斷需要伺候或不好伺候的客人。


 


徐鳳琴和陳茂軍倒是來看過我一次。


 


純粹就是為了來罵我,罵得獄警迫不得已將他們撵了出去。


 


我看著他們凌亂的白發和橫亙臉上的皺紋,放聲大笑。


 


我就是要讓他們生不如S。


 


我要讓他們為一個閹狗兒子發愁,要讓他們為村裡人的闲言碎語發愁,要讓他們為結扎後生不出孩子發愁。


 


這樣才能讓我真正嘗到報仇的爽快。


 


離開少管所,

是 1998 年 5 月 6 日。


 


我拿著獄警給的補貼,坐上了去往廣東的綠皮火車。


 


這一世,我真的要去找我自己的活路。


 


上輩子我S的時候,徐鳳琴拿到我的S亡證明就帶著我的存折去了銀行。


 


她翻過了存折的每一頁。


 


我看到了每一個數字。


 


開始是十塊,二十塊,過了兩年漲到了五十塊,一百塊,最後才是五百塊,一千塊這樣的大數字。


 


那些都是我在每夜的煎熬之後存進去的錢。


 


而那些錢,是在經過會所抽成和徐鳳琴的剝削之後,剩下的微不足道的錢。


 


我幾乎一分都沒舍得花,全部攢著,湊夠整數就存進銀行。


 


我怕家裡用錢的地方多,他們攢不住錢,不能早點來接我,所以我也一起攢,這樣我能早點回家。


 


會所裡的大多數姑娘都跟我一樣,拿到錢都攢起來,也想著早點回家,安穩生活。


 


我在天上會所待了將近十年,從十六歲到二十六歲,我攢了九萬五千三百二十塊。


 


在我S後的第三天,這些錢一分不少全被取走,變成我弟弟的新房子。


 


在少管所裡的每一天,我都在反復想一個問題。


 


上輩子,我究竟是被下了什麼降頭,才會這麼任勞任怨地讓他們三個吸幹我的每一滴血。


 


還有那些會所的姑娘,究竟都被下了什麼降頭,會為了那樣的父母和家庭,忍受每夜無休止的凌辱。


 


究竟是為什麼,明明沒有得到多少愛,為什麼那麼甘願!


 


我想不通。


 


我更想不通的是,為什麼,在那件事發生之後,我還是沒學會恨。


 


在發生了那樣慘絕人寰的事之後,

我為什麼,還是心甘情願地躺在天上會所裡,做他們的血包。


 


在會所待了幾年,別的姑娘都學精了,會向客人隱瞞自己的身份、年紀還有家庭情況,會賣慘。


 


但我一直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