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家人們,我今天要零元購。」
彈幕瞬間炸鍋:「瘋了吧,直播偷東西,是想進局子嗎?」
我沒理彈幕,一個勁往購物車拿東西,拿完就直接推著車跑了。
很快警察就通過直播的定位逮捕了我。
前世,我的雙胞胎姐姐S了前男友富豪,卻和情人一走了之。
而我因為獨自在家,沒有任何人能證明兇手不是我,被判了S刑。
再睜眼,我回到了她S人的當天。
既然她能偽造我在場的證據,那我就讓全網的直播和警方的記錄證明:
案發時,我正因為超市零元購,在派出所裡蹲著。
這一次,我要讓她自己,成為那個無處可逃的兇手。
1、
我站在超市入口處,
手指微微顫抖著點開了手機直播。
屏幕上映出我緊張又蒼白的臉。
深吸一口氣,我對著鏡頭扯出一個誇張的笑容。
「老鐵們,今天我要零元購!」
彈幕立刻炸開了鍋。
【主播瘋了?現在的起號方式都玩這麼大了?】
【超市偷東西?等著進局子吧!】
【已舉報不謝。】
我無視那些飛速滾動的評論,推著購物車徑直走向零食區。
超市的監控攝像頭閃著紅光,像前世法庭上那些對準我的鏡頭。
我的喉嚨發緊,但手卻很穩,直接衝著貨架瘋狂拿東西。
購物車裡很快堆滿了高價商品:大包的薯片、餅幹、水。
看起來金額不大,但實際上非常佔位置的東西。
彈幕還在一直刷。
【拿的全是便宜貨,都不值錢。】
【是啊,感覺博主就是起號的,就這些東西,裝滿一車也不會超過 1000 元。】
【但她真的會不結賬就出去嗎?就算不滿一千元,也還是會被抓啊。】
【真慫啊,要偷就偷點大的,這麼小金額有啥可看的。】
【說不定也隻是演戲的,一會兒還會乖乖去結賬,這年頭為了火真是無所不用其極啊。】
因為有爭論,直播間的人數暴漲,不少人都在看我瘋狂往購物車拿東西。
因為我開了定位,很快有人認出了我所在的超市位置,超市的安保人員也注意到了我的行為,但沒有出手制止。
感覺到全世界的目光都投來之後,我大笑著衝著直播見喊了一句:
「家人們,看好了,我現在就要去結賬了。」
說完我推著滿滿一購物車的東西,
直接朝外衝了去。
我剛一衝出去,警報就響了。
但我沒管,還一個勁往前衝,我能感覺到有人在身後追我。
直播間再一次刷屏:
【我擦,玩真的啊。】
【這真不是劇組演戲嗎?她剛剛真沒結賬就走了?】
【哈哈哈,你們看她身後的保安跑的鞋都掉了,不像是演的。】
【警察來了!!快看啊。】
我抬頭往前一看,兩個警察已經舉著槍站在了前面,他們肯定一早就接到了舉報的電話。
不等他們喊話,我立馬松開了推著購物車的手,雙手舉過頭頂:
「別開槍,我自首!帶我回去吧。」
年輕警察皺眉看著我反常的配合態度,而年長的警官已經掏出了手銬。
金屬環扣上手腕的冰涼觸感讓我渾身一顫,
這和前世被捕時一模一樣,但這次,是我主動選擇的。
帶走。警官簡短地說。
我被押上警車時,特意回頭看了眼超市門口的監控攝像頭。
這個角度一定能清晰記錄我被帶離的時間:15 點 27 分。足夠早了。
警車駛離時,我透過車窗看到幾個路人正舉著手機拍攝。
很好,這些視頻也會成為我的證據鏈一部分。
我靠在座椅上,閉上眼睛,任由記憶如潮水般湧來。
2、
前世最後的畫面是S刑執行室慘白的燈光,而現在,我要從那個噩夢開始講起。
我是一名懸疑小說作家,筆名簡夜,在圈子裡小有名氣卻始終不溫不火。
前世的今天,也是我被捕的日子。
我正在趕出版社的截稿日,新書《完美替身》寫到最關鍵的一章:主角發現雙胞胎兄弟冒用自己的身份S人。
寫到「他看著監控裡和自己一模一樣的人,突然意識到這世上能完美復刻自己的隻有血脈相連的另一個人」這句時,我的鍵盤突然卡住了。
現在想來,這簡直是命運惡意的玩笑。
警察破門而入時,我正蹲在地上用螺絲刀修理鍵盤。
他們踹開門的巨響嚇得我失手劃破了食指,鮮血滴在鍵盤縫隙裡,後來這成了法庭上「我有暴力傾向」的證據。
「簡安,你涉嫌謀S李文博並搶劫巨額現金。」
我癱坐在地上,看著他們從我衣櫃深處拿出了一件帶血的衣服,上面有我的指紋,也有李博文的指紋痕跡。
「這不可能...」我的聲音在發抖,「我整整三天沒出門,這些不是我的東西...」
但監控錄像擊碎了我所有辯解。
畫面裡,我戴著那頂我常戴的黑色棒球帽,
背著我的雙肩包,那是粉絲見面會上粉絲送的,上面有很多粉絲的籤名,全世界隻有這麼一個。
我順著監控出現在李文博的頂層公寓。
監控清晰地拍到我用匕首刺入他胸口,然後從臥室B險櫃取走一疊文件。
最諷刺的是,李文博臨S前的表情不是恐懼,而是震驚,他一定也認出了那張臉。
「你是說你有個雙胞胎姐姐,她是李博文的情婦?」審訊室裡,刑警隊長用筆敲著案卷。
「對,你們可以去查李博文的手機,肯定會有很多我姐姐的信息。」
審訊我的警察交頭接耳幾句之後離開了。
可他們再回來的時候,給我看了一張照片。
是我父母提供的照片,姐姐站在機場登機口微笑,背後電子屏清晰地顯示著日期和時間:正是案發當天上午 12:15。
而案發時間是 15:50,那時候她乘坐的飛機還沒有落地。
我的編輯小鹿曾說我小說裡的不在場證明都太理想化,現實哪有這麼巧的事。
現在我知道了,確實沒有,我下意識就覺得那張照片是偽造的。
但沒有人相信我的話,我爸媽出庭作證更是致命一擊。
媽媽哭得幾乎昏厥,卻堅持說那天早上他們親自送姐姐去的機場。
爸爸更是拿出機票存根和停車小票作為證據。
「她從小就沒有姐姐聰明,一直暗中妒忌姐姐,小時候就愛用剪刀把姐姐的玩偶剪碎。但我沒想到,她會連姐姐的男朋友也妒忌,都是我們沒教好。」
他們在庭上哭暈過好幾次,所有人都相信我從小就心狠手辣。
而我,一個整天把自己關在家裡寫稿的宅女作家,
連小區監控都很少拍到我的身影,案發當天沒人能證明我不在現場。
「被告長期獨居,有嚴重社交障礙...」檢察官的話像刀子一樣剐著我的耳膜,「其小說中多次描寫完美犯罪情節,證明有預謀能力...」
直到S刑宣判那天,我才想明白了所有的環節,但沒用了,一切都晚了。
我成了姐姐完美的替罪羊。
注射S刑前最後三小時,姐姐來探視。隔著防彈玻璃,她塗著斬男色口紅的嘴唇一張一合:「對了,你新書結局我幫你改了。主角最後認罪了,多棒的懺悔文學啊。」
她甚至沒留著給我收屍,她終於可以跟自己養的清純男大雙宿雙飛了。
3、
但沒想到,一睜眼,我重生回到案發前兩小時,我正坐在電腦前,文檔顯示著最後保存時間:13:27。
而姐姐的謀S案發生在 15:50。
我用了前二十分鍾做了三件事:
第一,查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確認盜竊 1000 元以下財物屬於治安案件,最多拘留十五天;
第二,搜索了轄區派出所的出警速度,佳佳超市所在的分局反應最快;
第三,檢查了姐姐的社交媒體,她今早發了一張機場自拍。
我抓起外套衝出門時,我特意帶上了那頂黑色棒球帽和限量版雙肩包,前世姐姐就是用這兩樣東西嫁禍於我。
但現在,它們會和我一起出現在超市監控裡,成為我清白證明的一部分。
「姓名?」審訊室裡,警官的聲音將我拉回現實。
「簡安,筆名簡夜。」我故意提到職業,為將來可能的媒體報道埋下伏筆。
警官挑眉:「作家?寫什麼的?」
「懸疑小說。
」我露出苦笑,「現在想來,生活比小說荒謬多了。」
牆上的時鍾指向 15:45,姐姐現在應該已經進入了李博文的家裡。
按照前世警方提供的案件時間線,姐姐此刻應該正用我的門禁卡刷開李文博的公寓大堂。她會對著監控露出我標志性的抿嘴笑,那是她花了三個月模仿的微表情。
「你說你在超市故意鬧事?」警官的聲音像是從很遠的地方傳來。
「是的。」我的指甲掐進掌心,眼睛不受控制地瞟向牆上的時鍾。
警官推過來一張現場照片:「你搶的東西總價值現場核算過了,不到一千塊...」
15:48。
我的太陽穴突突直跳。現在的監控畫面裡,姐姐會摘下棒球帽甩了甩長發,和我一模一樣的及腰黑發,連分叉的位置都精心復制過。
李文博開門時一定會愣住,
他最後一次見我是在新書籤售會上。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警官翻動文件的聲音像極了前世法庭上法官翻閱判決書的響動。
15:49。姐姐現在應該已經反鎖了房門,她會用左手持刀,雖然她不是左撇子,但為了完美模仿我,她特意練習了左手寫字吃飯。法醫報告說過傷口角度顯示兇手用的是左手。
「簡小姐?你在聽嗎?」
我突然抬頭:「能給我杯水嗎?」
警官皺眉,但還是示意同事去倒水。
15:50 整。
我的喉嚨發緊,仿佛能聽見秒針走動的聲音。
就是現在,姐姐的匕首應該已經刺入李文博第三根和第四根肋骨之間,和我在小說裡描寫主角S人的位置分毫不差。
冰涼的一次性水杯塞到我手裡。
我盯著水面上的倒影,恍惚看見姐姐正把染血的現金塞進我的雙肩包。
「你在發抖。」警官突然說。
我這才發現水杯表面已經泛起漣漪。
15:52,姐姐應該開始清理現場了。
她會用我常用的那個牌子的湿巾擦拭門把手,卻故意在茶幾上留下半枚指紋,那是我的指紋,她提前用膠布採集的。
「我有點低血糖。」我勉強扯出笑容,看著警官在筆錄上寫下「情緒不穩定」。這些字跡將來都會成為我的護身符。
後來警察說的什麼,我一個字都沒聽進去。
我知道姐姐已經得逞了,現在應該去我的公寓了,準備把那件帶著李博文血跡的衣服丟進我的衣櫃。
前世這個點,我午睡還沒睡醒,她動作極輕,所以我並不知道她來了。
但這一世我不會讓她得逞了,
她不知道,我的公寓裡等著她的將是一份精心準備的驚喜,我出門前特意打開的電腦屏幕上,正顯示著《完美替身》的最新章節:
「當替身以為自己贏了的時候,才是主角反擊的開始。」
警察不管問我什麼,我都不再做聲。
我的目的已經達到了,接下來的事我連敷衍都覺得費勁。
「籤字吧。」警官推過筆錄,「按照目前的情況,你要被拘留幾天,你要請律師嗎,或者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