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是隋明川的金絲雀。


 


他曾對外聲稱:「她圖財,我為色,交易而已,何必走心?」


 


全然不知,其實我不光圖他的財。


 


還舔他的顏,饞他的身子,最戒不掉他傲人的炒菜天賦。


 


他車禍失憶後,所有人認為我會第一個跑。


 


我不僅不跑,還萌生了一個大膽的計劃。


 


失憶後的隋明川茫然問我:


 


「你是幹什麼的?為什麼會在我家?把你的手從我身上拿下去!」


 


我勃然大怒,猛拍他後腦勺:


 


「你一個金絲雀還反了天了你!養你這麼多年,難道想嘗嘗被冷落的滋味了嗎?」


 


1


 


說完這句話,我緊張得手心冒汗。


 


因為眼前這個不是別人。


 


是我舔了整整三年的金主,隋明川。


 


他被我一巴掌拍得有些蒙。


 


此刻這張帥臉上的要素太多了,震驚、慍怒、迷茫、懷疑……表情精彩紛呈。


 


我壯壯膽子,繼續狐假虎威。


 


「傻了?我還沒質問你怎麼開的車!把我幾百萬的邁巴赫撞成廢鐵,說吧,打算怎麼賠?」


 


說著,手又往他腹肌上揪了把。


 


隋明川皺起眉,一把將我的手拿開。


 


其實我隻是試探他有沒有傷到那勁頭十足的公狗腰。


 


天地良心,我還是很在意他的。


 


2


 


一個月前,隋明川工作途中出了車禍,人被送進醫院,昏迷不醒。


 


我衣不解帶地守了他七天。


 


直到無意聽見幾個醫生聊天。


 


「真可惜,據說本來打算結婚的,

突然出了這檔子事。」


 


「是啊,求婚戒指都準備好了。」


 


我的心頓時哇涼哇涼的。


 


我根本不知道他快結婚了。


 


雖然明白這是遲早的事。


 


我紀清晨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所以自那天起,我就麻溜地滾了,再沒去過醫院。


 


不過據我僱的護工傳來消息。


 


這些天,並沒有任何跟他看似關系匪淺的年輕女性去看望他。


 


真慘。


 


護工還告訴我,他失憶了。


 


這簡直慘絕人寰。


 


3


 


看不出隋明川信了還是沒信。


 


顯然他覺得,這很荒唐。


 


事已至此,他無處求證,別無選擇。


 


「我的房間在哪兒?」他半妥協似的問。


 


「二樓左手邊第一間,

立刻上去洗個澡,我不喜歡你身上有醫院的味道。」我冷酷地命令道。


 


從一個人長期生活的臥室裡能得到很多信息,他是很聰明的。


 


不過我也不傻。


 


趁他洗澡,我迅速把一切能證明他身份信息的證件和物品藏了起來。


 


隋明川下半身圍著浴巾,頭發湿漉漉地從浴室出來,跟我撞了個正著。


 


他抿了抿唇,有些羞赧。


 


「我的衣服在哪兒?」


 


4


 


標準的霸總衣帽間,各種高定西服、手工皮鞋、領帶、名表,琳琅滿目。


 


「都是我買給你的,我喜歡你這樣打扮,顯得配得上我。」我一派淡然地說。


 


隋明川的視線落在一塊手表上。


 


我裝作不經意的樣子:


 


「哦,這可是去年帶你去佳潔士……佳士得拍賣會,

你吵著鬧著要我買的,花了我四千萬!把你賣了都抵不上一根表針的。」


 


隋明川挪開眼睛,沒搭理我。


 


這塊百達翡麗冰藍盤手表是他以前最鍾愛的,具體價值多少我不清楚,他在哪兒得到的我更沒印象。


 


倒是旁邊那塊碩大的南非粉鑽……


 


是去年他帶我參加佳士得拍賣會,我纏著他要他給我買的,剛好四千萬。


 


買是買了。


 


事後他說他不做賠本的生意,要我等價交換。


 


晚上回了酒店,按住我玩得比以往每一次都過火。


 


5


 


隋明川換上了我給他找的 T 恤和長褲,清爽帥氣。


 


「你真是我女朋友?」他還是有些不信。


 


我裝模作樣地搖搖手指,糾正:「是金主。」


 


他聽到這個稱呼,

仿佛整個人都不好了。


 


平復了幾秒,遞給我一樣東西。


 


「護士說,這是我發生車禍時攥在手裡的,既然這樣,應該就是給你的。」


 


竟是一枚璀璨生輝的求婚戒指。


 


愣神的片刻,我的眼睛被晃得有些失焦。


 


看來,他確實要結婚了。


 


我迅速讓自己清醒過來,語氣微冷地問他:「你怎麼確定是給我的?」


 


「我看到你和那塊表都有種不一樣的感覺。」


 


隋明川把戒指塞給我,面無表情地說:「所以我相信我們是在一起的。」


 


5


 


鑽戒拿在手裡,分量沉甸甸。


 


卻仿佛燙手山芋。


 


我從小就擁有美好的品德。


 


不是自己的不強要,更不能搶佔別人的東西。


 


在剛得知隋明川要結婚這個消息時,

我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收拾金銀細軟,就準備下線了。


 


護工突然又通知我他失憶了。


 


他的結婚對象還一直沒現身,不知道是不是看他情況不好把他拋棄了。


 


出於人道主義,我認為我不能在這個時候拋下他。


 


可我張不開口騙他說自己是他的女朋友。


 


更無法坦誠地告訴他,我是他以前養的小情人。


 


你以為我舍不得的是這個人?


 


其實,我隻是戒不掉他天賦異稟的炒菜技巧。


 


那可謂是,人間至味、酣暢淋漓、其味無窮。


 


我還沒吃夠。


 


而且非常大的幾率,以後都找不到比他更出色的了。


 


總之,能苟一天是一天。


 


一番猶豫掙扎,我決定先替他收著這枚戒指。


 


真到了該結束的那一天再物歸原主。


 


於是我輕咳一聲,板著臉斥責道:


 


「又拿這招討我歡心!羊毛出在羊身上,說到底不還是浪費我的錢?以後別買了!」


 


隋明川表情僵了僵,一副欲言又止、自我懷疑的模樣。


 


可比以前那個冰塊臉可愛多了。


 


我伸手捏捏他的臉,放柔了聲線:「乖,收拾一下,等會兒陪我出個門。」


 


6


 


隋明川出院前的那幾天,我過得非常煎熬。


 


俗話說由奢入儉難。


 


如果離了隋明川,以後的生活品質可謂是飛流直下三千尺。


 


我的小姐妹們還整天挖苦我,幸災樂禍。


 


我一打開群聊就看到她們艾特我。


 


【@紀清晨霸總出院了?怎麼樣,不記得你了吧?】


 


【還用說嘛?估計已經卷鋪蓋走人了,

是不是正站在路邊打車啊,要我們去接你嗎?】


 


【預料之中,比想象更快。】


 


【早就跟你說了,靠男人吃飯是沒有好下場的,活該。】


 


看得我一股子無名火。


 


我忿忿地艾特所有人:【晚上 8 點,黑天鵝餐廳集合,不見不散!】


 


我要向她們證明,我紀清晨不是孬種。


 


7


 


我特意等所有人到齊才姍姍來遲。


 


推開門,迎面就是幾道譏諷。


 


「人均消費近 3k 的餐廳,紀清晨啊紀清晨,還打腫臉充胖子呢?」


 


「當初你窮到衛生巾都買不起,啃饅頭的錢都是姐妹們補貼你的,都知根知底還裝什麼?算了,今晚我替你買單,快坐吧。」


 


我白了她們一眼,朝身後勾勾手指。


 


「進來吧。


 


隋明川應聲走進包間。


 


那幾人看笑話的表情紛紛僵在臉上。


 


剛剛說要替我買單的姐妹,在我來之前就自作主張地霸佔了主位。


 


此刻忙不迭起身讓出位子,還差點撞倒杯子。


 


我領著隋明川淡定地坐在主位上,讓他坐在我右手邊。


 


順手把包遞給他。


 


「說話啊,怎麼一個個都成啞巴了?」


 


幾個女人平日堪稱人形比格,這會兒全蔫了。


 


她們在畏忌我旁邊的隋明川。


 


即使都知道他失憶了,但以前帶來的威懾力並沒有消失。


 


過去的三年裡,我這幾個姐妹隻見過隋明川一次。


 


可謂是印象深刻,此生難忘。


 


8


 


那會兒我剛跟了隋明川沒多久,天天被她們戳脊梁骨。


 


她們既瞧不上我,又恨鐵不成鋼,埋怨我自甘墮落,覺得我讓個油膩好色的中年土豪糟蹋了。


 


什麼難聽的話都給我聽遍了。


 


一次聚餐,我挨個兒還以前欠她們的錢。


 


她們覺得這是我用身體為代價換來的,S活不收,抱住我痛哭。


 


剛好這時候隋明川來電話了,催我回家。


 


「天才剛剛黑,他就催你上工了???」


 


「不準回去,我不要你被醜男人拱!」


 


姐妹們哭得更慘了,SS拉住我不放我走。


 


仿佛隻要我出了這個門就是踏進火坑。


 


我隻好跟隋明川商量能不能晚點回去。


 


我怕得罪他,又不忍姐妹們寒心。


 


打感情牌對他說,我的朋友們對我有恩情,今天我必須幹完一整瓶酒,不醉不休。


 


很害怕,說完就關機。


 


20 分鍾後,餐廳經理誠惶誠恐地走進了包廂。


 


身後跟著一身低氣壓的隋明川。


 


他站在我椅子後頭,手搭在我肩膀上,彎下腰和顏悅色地問我:


 


「幾點了?」


 


9


 


那天隋明川替我喝完了一整瓶紅酒。


 


他的身段和腔調,不容許他市侩地對著酒瓶豪飲。


 


一杯一杯優雅地倒進高腳杯,挨個兒遙敬在場的每一個人,替我還所謂「恩情」。


 


模樣卻拽得要S。


 


「是誰不放她走?」


 


他環顧四周,問道。


 


「都不說話?那第二個問題。」


 


「還有下次嗎?」


 


我嘴巴最厲害的那個姐妹沒被唬住,站起來跟他對峙。


 


「即便你不是油膩禿頂老男人,

難道就是什麼好人嗎?哪個正經男人花錢B養情人,還限制起她的人身自由了?有幾個臭錢了不起啊?我警告你做人不要太霸道!」


 


隋明川似笑非笑:「眼光不錯,能看出來我不是好人。」


 


「但是……情人,B養?」


 


他低頭問我:「你是這樣跟她們說的嗎?」


 


我很窩囊地搖頭,趕緊撇得幹幹淨淨。


 


他低笑了聲,又看回我姐妹:


 


「在我的價值觀裡,男人給喜歡的女人花錢,天經地義,合情合理,你居然聯想到B養情人,是不是太齷齪了?」


 


「你……」


 


「我就在這兒,什麼事,你說。」


 


他卻絲毫沒給人反駁的機會:


 


「這兩個詞我希望是我最後一次聽到,

紀清晨也是最後一次九點後不回家,如果誰覺得她回去太早,歡迎去蘭星大廈 31 層找我繼續嘮。」


 


他把名片推到桌子中間,牽起我的手大步離開。


 


隔天我給姐妹打電話,對自己沒有當場維護她深深道歉。


 


姐妹一向大氣:「不礙事,這男人話雖然難聽,不過我看出來了,他沒有把你當作那種給錢就能睡的女人,我倒是放了些心,但是,清晨,同時他也沒有承認你是他女朋友的這個身份啊,他到底怎麼想的?」


 


這我知道的。


 


那句「喜歡的女人」,概念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