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家本平民小戶,在諸葛鄉開了間很尋常的藥鋪。


 


爹娘伉儷情深,是鄉裡⼈⼈稱贊的神仙眷侶。


 


五歲那年,娘突然無聲⽆息消失,爹獨身前往京城一趟後,自此飛黃騰達。


 


藥鋪由鄉裡遷⾄縣上,又從縣上開到郡府。


 


宅⼦也越換越⼤,亭臺錯落,朱甍碧⽡,進出僕婢相隨、軟轎相送,儼然已成高門顯貴之家。


 


隻有我瘋瘋癲癲,整日蓬頭垢面,像個⼩奴般,被爹新娶的繼室打罵刁難。


 


繼弟年少天真,經⼈撺掇,仰著鮮活的⼩臉跑來問我:「他們都說你娘是妖,克夫,阻了我鄭家的財路。你呢?你是妖不是?」


 


我捂住光禿禿沒有五指的雙⼿,笑了⼀下。


 


娘曾教過,要想活命,必須裝人。


 


五髒、血肉、發膚,都得常換常新。


 


她的骨頭已被爹一節節敲斷賣了去,

我的,可要萬分⼩心藏仔細。


 


1


 


「喂,問你呢,啞巴了嗎?」


 


鄭元度不滿地用樹枝抽我。


 


他才七歲,名義上是我弟弟,但在這個家裡,人人都默認他是少爺,我是奴婢,我隻能縮在地上任他欺凌。


 


「少爺,別跟她玩了,⼜髒又臭,小心汙了你的新綢衣!」


 


管家兒子嫌棄丟下一記白眼,捏住鼻子拉他走開,同一群半大小僕到院場蹴鞠。


 


我重新歪頭看向水面。


 


的確髒臭,頭發披散打結,臉上烏漆墨黑,周身還有蒼蠅繞來繞去。


 


任誰見了都得躲遠。


 


但我並不羞愧,我隻覺安全。


 


隻可惜,這麼快就被弟弟戳穿。


 


我對著水中倒影,學管家兒子方才的模樣,往上翻了個白眼。


 


誰知,

動作太大,眼珠竟差點松動掉出來。


 


我手忙腳亂,趕緊用掌心扶住,往眼眶裡狠狠按了按,待它固定後,才長長松了口氣。


 


這副皮囊用了近半年,再怎麼小心修補,也難以為繼了。


 


我昂首張望,將那些活蹦亂跳的少年挨個兒掃了一遍:鄭元度太矮,管家兒子太瘦,那些小僕,又個個獐頭鼠目。


 


我學不來這樣的,真是遺憾。


 


「少爺!」


 


繼母的陪嫁丫鬟春棠遠遠跑來,見他們鬧得正歡,當即柳眉倒豎:「沒心肝的夯貨們!裴先生都到了,夫人那邊著急上火,你們淨在這裡哄著少爺玩!」


 


小僕們挨了罵都臊眉耷眼,唯有管家兒子不服氣地挺著脖子犯倔:「明明是瘋丫頭勾少爺出來的,幹我們什麼事!」


 


小僕們心思活泛,一聽有人頂罪,立刻蜂擁而來將我架上。


 


「讓夫人罰她!」


 


「對!是她撺掇少爺的!」


 


「臭瘋子一個,幾日不教訓就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誰了!」


 


春棠用手帕掩住臉,警惕又厭惡地扯著鄭元度走在前面。


 


從背影看,她烏發雪頸,細腰圓肩,個頭也與我相仿,實在是做皮囊的不二人選。


 


更何況,在這座宅子裡,她帶頭欺辱了我八年。


 


八年間,那一顰一笑,囂張跋扈的眉眼,我整日整夜都在苦練。


 


2


 


我們骨妖在人世上生活,十分艱難。


 


狐可以化形,蛇可以褪鱗,但骨妖,就隻有骨而已。


 


瑩白如玉,剔透幹淨。


 


據說,從上古時起,就有人專獵骨妖,拿我們做成價值連城的飾品。


 


為了活命,每隻骨妖都會給自己精心縫制一張人皮,

而後把新鮮的五髒、血肉,一塊塊仔細地附在骨上,填塞進皮裡。


 


娘還在時,就常教我,裝人不能形像神不像,得模仿他們的話語、肢體行為和表情,還得理解他們為何而笑,為何而哭。


 


如若有一天領悟通透了,白骨也會因愛生情,長出一顆妖心。


 


的確,我見過她長出妖心的樣子。


 


自打爹來到藥鋪起,她的胸前就一點一點滲出紅絲。


 


鮮紅血絲扎進骨裡,在空蕩蕩的胸腔結出拳頭大的肉球。


 


隨爹的噓寒問暖、百般溫存,劇烈跳動。


 


我便是在她的心髒長成後誕生的。


 


骨妖產子,千年也難遇一次,娘因此十分歡喜,還給我起名「鄭曦」。


 


曦者,希也。


 


我既是世上無價之寶,又是她殷殷祈盼的希望——


 


她期望著有朝一日,

能生下一個真正像爹的孩子。


 


但她的願望終究落空。


 


如今爹的孩子正撅起嘴巴,被他兇巴巴罵著打手心。


 


繼母在一旁不住地勸,嘴裡叫著「老爺老爺」,那細眉杏眼、淚水漣漣的標致樣,比娘當初縫的那副皮囊,還要我見猶憐。


 


爹果然停了戒尺,讓鄭元度跪在地上給先生賠不是。


 


繼母委屈擦著眼角的淚,等他們走後,轉頭就把氣撒到我身上。


 


「都是這個小賤蹄子鬧的!哎喲老爺,你看她都瘋了,丟人敗興,還養在府裡做什麼!」


 


這麼多年,她勸也勸過,鬧也鬧過,爹都始終不松口。


 


我跪在堂前,木然注視著一言不發的鄭清徐。


 


他年過四十,保養得當,一如十六年前到藥鋪裡躲雨時那般,腰身似竹,眉目軒朗。


 


娘曾被這副外表诓騙,

以為他隻是個文氣的落難書生,招到藥鋪當上門夫婿,連一點重活都舍不得讓他幹。


 


她至S也萬難想到,鄭清徐瘦白的手腕不光提筆,更可揮刀。


 


他面目猙獰,一刀刀劈開娘的胸腹時,血肉四濺。


 


我躲在藥架後面,聽到利刃斫斷玉石的脆響,忍不住從縫隙往外看了一眼。


 


鄭清徐脖子、前襟、臉上都是血,興奮貪婪地捧起一根沁入紅絲的胸骨,激動狂喊:「發達了……我發達了!我鄭清徐終於要做人上人了!」


 


次日,他便匆忙收拾行囊,去了京城。


 


我偷溜到他埋屍的山上,拼盡力氣挖開尚且松軟的泥土。


 


隻找到一團S肉,混著單薄柔軟的皮囊。


 


娘的骨頭都沒有了。


 


從頭到腳,哪怕最小的镫骨都被爹搜刮一空。


 


我怔了半晌,試圖從S肉堆裡找出那顆曾無比溫熱、會怦怦跳動的心髒。


 


但找來找去,徒然而已。


 


爹為了取出完整的胸骨,早將它切得爛碎。


 


妖心與人肉混在一起,同樣冰冷湿軟。


 


同樣腥血淋漓。


 


3


 


想活,就得藏骨。


 


我垂下眼睛,手背到身後擋住指節斷面的疤痕,聽憑發落。


 


鄭清徐這幾年脾氣好了不少,前些日還到郡守府下棋,商討今歲朝集獻給聖君的貢禮。


 


「曦兒再有半月,就滿十六了吧?」他放下茶盞,笑盈盈說。


 


我咽了咽口水,小聲答:「不記得了。」


 


「爹記得,記得很清楚。」鄭清徐眯起雙目,注視我顫巍巍的頭頂,加深笑容,「大了,該到出門的時候了,來,

靠過來些,讓爹仔細看看。」


 


我聽話地膝行過去,剛湊近,濃重的惡臭味就隨之而上,燻得夫妻倆雙雙皺起眉頭。


 


繼母先不堪忍受,難以置信地擋在我前面:「老爺,她瘋成這樣,你還想給她找個婆家?!」


 


鄭清徐也僵住表情,不自在地往後偏了偏頭,氣急敗壞怒罵:「豈有此理!你到底怎麼掌家的?早說過,叫你不要苛待她,堂堂一府主母,竟連個痴傻的小丫頭也容不下!」


 


說話間,我頭上亂飛的蒼蠅已落到他跟前。


 


鄭清徐再裝不下去,厭惡地起身擺了擺手:「罷了,這一兩天內將她捯饬幹淨,做幾身體面衣裳換上!月底去郡守府拜會,務必像模像樣,不要丟了我鄭家的人!」


 


繼母滿臉忿忿,還要痴纏,被他警告地瞪了一眼:「茲事體大,莫再使你的小性子,否則,可別怪我動用家法。


 


說罷,一撇胡須,興致索然地揮袖離去。


 


當夜,我靠在柴堆上睡得正酣,冷不丁被人揪著耳朵拽起,S狗似的拖到城外水塘邊上。


 


「把她按進去好好洗洗!」


 


春棠掩著鼻子,指使三五個小僕,扒光我的衣服。


 


冰冷的水倒灌進來,把我全身骨頭凍得打顫。


 


小僕們嗷嗷怪叫著,趁機偷摸我的肩膀、前胸,還有更大膽的貼著我的腿內肆意掐揉。


 


我在水底瞪大眼睛。


 


要被發現了……要被……


 


濃雲遮月,漆黑夜色浸透郊野。


 


人跡罕至的淺塘中,罵聲笑聲撲騰聲響了許久。


 


個頭最高的小僕臉色緋紅,正享受地仰起脖頸,抓著我的腳踝上下亂晃,

突然發覺另外幾人都沒了動靜。


 


他笑容一僵,倉惶低頭,看到水面蕩開了層層的血浪。


 


一顆滾圓頭顱浮在當中,皮肉脫落,兩隻眼眶黑洞幽幽。


 


月華穿透雲層,一串悶響聲後,四野重歸寂靜。


 


我敞開手腳,周圍新鮮的肉塊、內髒重重環繞。


 


流水衝過,唯剩下一副泛著銀輝的骨架,隨躍動的浮光起起伏伏。


 


「沒臉沒皮的腌臜貨們!小心點別把她給溺S了!」


 


春棠在遠處大罵。


 


她早在我衣服被扒後,就扭頭走到一邊去,不想被這些髒事汙了眼睛。


 


我一步步走上岸,光滑足骨踩著湿泥,發出綿軟輕微的聲響。


 


眼眶裡搖搖欲墜的眼珠,倒映出春棠窈窕美好的背部。


 


4


 


鄭曦S了。


 


有人看見春棠夜裡指使小僕把她拖出府,

次日清早才獨自魂不守舍地回來。


 


追問之下,她害怕地坦白,說自己沒有動手,是那些僕人見色起意,企圖非禮鄭曦時,不慎被她拽著一起落了水。


 


鄭老爺七竅生煙,拿鞭子把她抽得半S,立即派出府裡所有人沿江去找。


 


三日後才在下遊一處河堤發現了浮屍。


 


五具屍體在江裡泡得發脹。


 


仵作去驗,一見皮肉都被魚啃得松散,忙捂著鼻子搖了搖頭。


 


其中的少女屍首確實與鄭曦身量一致,但鄭府僕從辨認時,卻無一人敢吱聲。


 


沒辦法,自打宅子開始建起,這丫頭就已經瘋了。


 


聽老僕說,她五歲那年目睹娘親跟人私奔,受刺激發燒燒壞了腦子。


 


鄭老爺菩薩心腸,一直把她養在後院裡,可她卻不爭氣,不去討主母歡心,還整日滾地吃泥,

絲毫沒個人樣。


 


尤其近兩年,瘋得更狠了,渾身惡臭燻天,走近一點都得捂住鼻子,誰還能記得她的長相?


 


幸而有一個標志,被老管家看出那是鄭曦——屍首的兩手沒有指頭。


 


斷面疤痕新舊不一,卻都很平整,像被人有意用利刃一下子斬掉。


 


管家立刻回府稟告。


 


鄭老爺三日來急得茶不思飯不想,聞言如遭雷殛,大吼著誰都不能動女兒的屍體,要親自到河堤接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