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但這之後的路,他就得自己為自己負責了。


 


15


 


兒子的 18 歲生日如約而至。


 


我給他辦了個成人禮,按他的要求邀請了許多同學。


 


盡可能地盛大,盡可能地熱鬧。


 


算是最後的訣別。


 


蛋糕推上來時,他用在場所有人都能聽到的聲音,一字一句許下願望:


 


「我希望以後能和我爸住一起,能跟陳阿姨和弟弟成為一家人。」


 


一番話讓現場熱烈的氣氛冷了下來,有不少人覷著我的神色,大家都有些尷尬。


 


其中一個同學試圖打圓場,用胳膊抵了兒子一下:


 


「害,你沒事開這玩笑幹啥,快跟王阿姨道歉。」


 


他並沒有順著臺階下去,看向我的目光反倒露出幾分挑釁:


 


「我沒在開玩笑,

隻要能和他們成為一家人,沒有我媽也可以。」


 


我看著他洋洋得意的眼神,再一次覺得他和他爸真的很像。


 


他爸最開始對我動手時還會裝模作樣地道個歉,說是喝酒誤事。


 


到後來見我沒什麼大反應,隨時隨地,脾氣上來了就會動手。


 


而他呢?


 


一開始,他在我面前連他爸的名字都不會提。


 


到後來,動不動就爸爸長爸爸短的,還專門跟風發了視頻誇贊他們一家三口。


 


再到現在,他會直接站在我面前,當著眾人的面,高調宣稱對趙佑軍的愛,對我的厭惡。


 


他們父子倆都一樣,都很愛試探我的底線。


 


都很會將我的愛與包容當作繼續犯賤的資本。


 


我沒多說,轉身離開了宴會廳。


 


16


 


晚上,

等他回家後,我直接開門見山:「你真的想跟著你爸爸?」


 


「那當然!」他答得毫不猶豫。


 


我看著他的臉。


 


這就是我疼愛了 18 年的孩子。


 


「你知不知道他之前家暴過我?」我問。


 


「這誰說得準?」他眼神中的心虛一覽無遺:


 


「說不定我爸壓根就沒打過你呢,一切都隻是你自導自演。


 


「我可從來沒親眼見過他動手。」


 


我突然覺得很可笑。


 


是啊,他沒見過趙佑軍動手。


 


因為那時候他還小。


 


我怕嚇到他,也害怕趙佑軍打紅眼了會對孩子動手。


 


所以每次都求著他別嚇到孩子,去隔壁打。


 


但是,他真的聽不見我壓抑的哭喊嗎?


 


真的看不見我第二天身上臉上的傷痕嗎?


 


他看得見,他聽得見。


 


他那時雖然小,但也會學著我平時哄他的樣子,趕來幫我吹傷口。


 


奶聲奶氣地說:「我幫媽媽呼呼就不疼了。」


 


我不信當時七歲的他會將這一切忘得一幹二淨。


 


他隻是覺得這些都無所謂,沒必要被提起,沒必要被想起。


 


他隻是替我慷慨地原諒了他的爸爸。


 


可能是因為早已猜到了會是這個結果。


 


他的話並沒有讓我的內心再掀起什麼波瀾。


 


我隻是閉上眼,輕輕地說:


 


「那你就去吧,我同意了。」


 


17


 


終於得償所願離開家的那一天,媽媽比他想象中的要平靜許多。


 


他察覺到了一絲異樣。


 


媽媽在他的記憶裡總是風風火火的。


 


風風火火地踩著晨光衝進廚房,卻又盡量小聲不吵醒熟睡的他;


 


風風火火地伸手摸他額頭試體溫,眼裡的關心幾乎要滿溢出來;


 


風風火火地操弄著自己的小飯館,盤算著要賺夠錢給他買房子;


 


風風火火地幹家務,風風火火地關心他的成績,風風火火地教他說普通話……


 


從來沒有這麼平靜過。


 


他能夠敏銳地感覺到媽媽不太對勁。


 


但是他不在乎。


 


他想要的東西太多了。


 


他想要缺失的父愛,想要美滿的家庭,想要名牌的跑車、高檔的房子、花不完的錢……


 


他沒有多餘的精力去分給那如同空氣一般的,因為太過融入他的生活而被他徹底忽略的媽媽。


 


哦,

不。


 


還是沒有完全忽略的。


 


他知道爸爸對自己冷漠,後媽對自己嫌棄,弟弟對自己充滿敵意。


 


他對不確定的未來難免有些恐懼。


 


每當這時,他就會想,哪怕他們一家不待見自己也沒關系。


 


還有媽媽呢。


 


媽媽總是會原諒他、接納他的。


 


當需要有個人能夠無條件為自己兜底、無條件包容自己的時候。


 


母愛在他的眼裡就又變得可視了。


 


18


 


同他所料想的最差的結果一樣,那一家人並不待見自己。


 


爸爸視他為空氣。


 


唯一一次主動與他聊天,還是皮笑肉不笑地問他:「你媽沒少講我壞話吧?」


 


他趕緊貶低媽媽,應和爸爸,反正他的內心也確實是這樣想的。


 


後媽視他為碩鼠。


 


明明家裡不缺錢,可哪怕他多吃塊肉,後媽也會不滿地「嘖」一聲。


 


在她眼裡,那些東西喂他不如喂了狗。


 


弟弟視他為仇敵。


 


一旦心情不好,隨時抄起東西就砸過去。


 


此時,爸爸會拊掌大笑:「不愧是老子的種,這才有男人樣兒!」


 


後媽則假惺惺地關心道:「哎呦,沒事吧?弟弟還小,手勁不大,應該砸不疼的喔?」


 


最後他也隻能勉強自己扯出一個笑。


 


但是對於這一切,他並不介意。


 


本來他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家產。


 


親情隻是捎帶著,有的話更好,沒有的話也沒差。


 


反正還有媽媽呢。


 


在這樣難捱的日子裡,他愈加想念起媽媽做的飯菜來。


 


他想,那個女人也並不是一無是處。


 


可惜,這樣平淡的日子沒有持續多久。


 


房地產行業突然蕭條了起來。


 


爸爸的投資被套牢,家裡的經濟情況一落千丈。


 


也不知是誰先提起的,所有的壞事都是從他搬過來後開始的。


 


他被視作災星。


 


於是,真正的折磨開始了。


 


爸爸總是吩咐保鏢扣住他,扇巴掌、踹肚子、扯著頭發往地上撞……


 


他的身上沒一塊好肉。


 


暈過去之前,他想,趙佑軍現在人老了手勁都大得嚇人,年輕的時候媽媽得吃了多少苦啊?


 


他想家了,想媽媽了。


 


於是找機會給媽媽打去了電話。


 


是空號。


 


又打給跟媽媽關系很好的一個阿姨。


 


那個阿姨說:「你媽要我轉告你,

路都是你自己選的。」


 


19


 


後來發生了什麼,他已經記不太清了。


 


醫生說,是因為心理防御機制的緣故,他淡忘了許多細節。


 


隻依稀記得好像是從泰國請來了什麼大師。


 


說是隻要放幹他的血就能轉運。


 


儀式上不允許有外人存在,保鏢休了假。


 


他突然暴起,抄起放血刀就朝趙佑軍捅去。


 


也不知道是捅了多少刀。


 


他聽見趙佑軍的呼吸慢慢地弱了下來。


 


眼前視線模糊。


 


他伸手一摸。


 


原來是被血糊住了眼睛。


 


好啊,好啊。


 


被血糊了眼比被鬼蒙了眼要好。


 


當趙佑軍的呼吸聲徹底消失後。


 


他聽見了樓下傳來的警笛聲。


 


是誰報的警呢?


 


會是媽媽嗎?


 


被押上警車前,他抬頭偶然一瞥。


 


天上的星星極亮。


 


就像小時候媽媽把他從爸爸手裡搶回來的那夜一樣亮。


 


怎麼就忘記了呢?


 


20


 


再次聽到【趙佑軍】這個名字,是他的S訊。


 


他是被連捅了十幾刀,在極度的痛苦中S去的。


 


兇手是兒子。


 


兒子因防衛過當致人S亡,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這樁弑父案在我們當地引起了軒然大波。


 


具體的原因眾說紛紜。


 


我倒是知道內情。


 


但每當有人來問,我就隻是搖搖頭,說自己也不清楚。


 


那天白天,朋友告訴我,兒子打了她的電話,想要找我。


 


她按我先前給她的說法回答了兒子,之後就掛斷了電話。


 


我知道,除非被逼到絕境,否則兒子絕不會想到我。


 


我本不想再和他們扯上關系。


 


但又確實想給趙佑軍找點麻煩。


 


猶豫再三,我終於在那天晚上撥通了報警電話。


 


從警局出來後已經是下半夜。


 


我回味著警察告訴我的有關父子倆的消息。


 


內心比我自己想象的還要平靜。


 


以至於朋友告訴我陳芳欣母子倆生活困頓、到處躲債時,我甚至還有闲情跟她調笑幾句。


 


從一開始每天想方設法得知兒子的動向。


 


期待著等他幡然醒悟的那一天,我高高在上地回他一句「絕不原諒」。


 


到如今哪怕得知他判刑時內心也毫無漣漪。


 


我足足花了一整年的時間。


 


我用這一整年的時間,一邊療傷,一邊細細咀嚼往事。


 


才終於發自內心地相信,錯的不是我,是兒子。


 


他真的是因為我做得不夠好,才想要離開嗎?


 


不。


 


當我如之前的那位主播所說。


 


不再把他當做一個不懂事的孩子,而是當做一個普通的成年人來看待時。


 


我才意識到他的可恥。


 


他之所以會這樣選擇,隻是因為趙佑軍更有錢。


 


隻是因為他自以為趙佑軍能給他更大的助力。


 


隻是因為他全然不顧親情,一心隻圖利益。


 


想通了這一點,我心中的鬱結漸漸散開。


 


21


 


時光如水流,五年眨眼過。


 


那段不好的日子已經在我的回憶裡褪了色。


 


但若是說,

那些過往在我心裡沒有留下一絲痕跡的話,也是不可能的。


 


這些年來,偶爾有人出於好心給我介紹對象。


 


我倒也並不抵觸。


 


去年,鄰居給我介紹了⼀個看著挺老實的男人。


 


我跟他相處得挺不錯。


 


但在得知他家⾥還有一個十幾歲的⼉子時,我立刻拒絕了他的靠近。


 


親媽都難做,更別說要給一個陌生的孩⼦當後媽了。


 


於是我就這樣獨自⼀人操持著我的小飯館。


 


每天和店⾥的熟客搭搭話,倒也樂得個清闲⾃在。


 


這天,我遠遠地看見有⼀個跛腳的⾝影往飯館這邊⾛來。


 


原以為是哪裡來的叫花子。


 


等他走近了,我才認出他是誰。


 


不免有些嫌惡,我懶得搭理,轉過⾝去,⼀直背對著他。


 


我能夠感受到,那道⽬光正長久地落在我的身上。


 


但我一直沒有回頭。


 


直到有客人來到店⾥,拿起桌上的一個信封,好奇地問我:「這是什麼?」


 


我拆開來看,裡面隻寫了四個字:「媽,對不起。」


 


誰需要這種東西?


 


我隨手撕碎,笑著告訴客⼈:「不知道是誰落下的垃圾。」


 


快要到飯點,該忙活起來了。


 


我站起⾝來,抬頭向外看。


 


屋外天光⼤亮,⼜是一個好天氣。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