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一直沉默的媽媽忽然開口:「你是說,讓他忘記嗎?我看電視劇,腦袋受傷會失憶的。」


二叔公贊賞道:「對了。我也是這個想法。


「楊家給錢,買的就是你家專心治病,別追究小草究竟是自己摔的還是被人砸的,買的一個放心!把你們放在眼皮子下控制監視起來!


「那不是人過的生活,換我我也不願意。


「但我們有一個優勢:他們不知道小草的主治醫生——我和你們有什麼關系。


「知道為什麼他們一開始就選擇給錢,而不是s人滅口嗎?


「因為他們來問我的時候,我和他們說,小草情況很不好,估計會成植物人,就算醒過來,估計也是個傻子。」


撲通!


有人跪下了。


「二叔,您是我們家的恩人!」媽媽泣不成聲。


「快起來快起來!小草也是我們家的孩子,老寧我都幫到這個份兒上了,小草我能不管?


「別哭了!冷靜!當媽的人了,現在是你們家生s存亡的關鍵,

你要立起來!


「首先,把錢拿到手。


「我估摸著,等楊家確認小草的確是植物人或傻子之後,對你們的管控就放松些。


「到時候,搬家,立刻出省,斷掉和這裡的一切聯系。


「萬一楊家找到你們,就說怕窮人乍富被窮親戚盯上,還有,害怕他們反悔把錢要回去。


「你們越是表現地在乎錢,他們就越放心!


「哎,福兮禍之所倚,這事兒看起來是無妄之災,但好好利用,或許是你們家擺脫困境的契機……」


8 月 27 日,事發,小草送醫。


8 月 28 日,小草意識蘇醒,聽到上述一切。


8 月 29 日,小草睜眼,勉強開口,傷到了腦袋,舌頭不聽使喚,話音走形,含糊不清,隻有父母能明白他的意思:


「……報警……」


父母坐在床頭,病弱的父親含著愧疚的眼淚,搖搖頭:


「不行,小草。你該失憶了。」


寧家不報警,但警察早就查到小草出事的時間地點和案發有重合,

前來問話。


作為未成年人,問話時父母自然陪在身邊,也當作他的翻譯。


小草努力把當時發生的每一個細節都告知警察,但警察聽不懂他大腦受損後含糊的話語,隻能經由父母翻譯轉述:


「不知道。」


「我不記得了。」


「好像是路過,不小心摔了一跤……後面就不記得了……」


「我忘記了好多事情。」


「楊帆是誰?」


「曲溪是誰?」


「警察叔叔,我會變成傻子嗎?」


……


小草急的啊啊大叫,情緒激動,真的很像個撞壞腦子的傻子,心監滴滴直響,當場又暈了過去。


詢問到此為止。


9 月 1 日,小草沒能開學。


他家從楊家那裡拿到了 150 萬「慈善基金專款」,已經在 1 號凌晨搬空了靜安村老屋.


二叔公幫忙聯系了轉運救護車,一家人連夜出省,決定前往經濟發達的海市。


「人多,機會多,錢多,治安好,醫療條件好。

大隱隱於市。」


二叔公說:「大城市比小地方生活成本高,但你們必須要拼一把。好在你們暫時不缺錢。老寧好好治病,別忘了督促小草好好做復健。


「哪天新聞上看到楊家破產或者楊家人限制消費了,再回來。」


小草還下不來床,看著爸媽給二叔公磕了三個響頭。


他終於從幾乎把自己燒壞的憤怒中冷靜下來。


楊帆敢這麼有恃無恐,相關的證據恐怕早已經湮滅,楊家還有巨大的能量從中運作,他就算跳出來作證,沒有完整的證據鏈,結局到底是什麼,難說。


稍有不慎,就是寧家無法抵抗的打擊報復。


幸虧他當時是個說不清話的癱子,幸虧二叔公清醒仁義,虎口奪食,為他們家爭得了一線生機。


可是……可是他就太不仁義了。


他吃的穿的住的,他爸爸的透析,他們一家「苦盡甘來」的日子,都是年年的買命錢,是曲溪本該光明燦爛的一生!


父母再三叮囑他:管好嘴,

忘記吧,繼續往前走,不要糾結無法改變的事情。


可是不說出去人真的會憋瘋!


他隻能在家裡說。


漸漸地,大概也是煩了,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隻要提及靜安村的往事,父母就會用空茫的眼神望著他:


「你說什麼?我怎麼不記得這回事。」


「誰?沒印象。」


「傻孩子又在說胡話。」


父母曾和他同為見證人;如今他們卻像是真正失憶的人,用行為否認著小草的記憶。


這讓他痛苦地開始自我懷疑。


他當年看到的事情是真的嗎?會不會是腦袋受傷後的幻覺?


或許楊帆真的就是無辜又好心的有錢富二代,而自己是忘恩負義仇富到記憶扭曲的窮鬼?


病例上寫著的「失憶」,不是二叔公的掩護,而是事實嗎?


海市車水馬龍,天高地闊,曾經是他和曲溪向往去闖蕩的「外面的世界」。


但身處其間,小草卻感到漫長的窒息,仿佛有人捂住他的口鼻,在他耳邊低語:


「沒關系,

感到呼吸困難是正常的事情。你得這麼活著。」


24.


「上大學後,我通過老鄉會找到了小花,和她對了一下前因後果。


「那天她看到曲溪時,並沒有看到楊帆。我想,那時候楊帆應該正——處理我的『屍體』。我們隔著蘆葦叢。


「前兩天我和我媽說,我要說出去了,誰都別想攔著我。


「我媽告訴我,其實當年她和爸爸備受良心的折磨,搬家前偷偷告訴過鄰居二狗。


「他們想的是,二狗和村支書有仇,他很可能會為了泄憤傳出去。至於他說的話會被認為是線索還是造謠,他們就無法預料了。


"如果是前者,真相可以隱晦地、以不涉及我家的方式大白,我們會更安全;如果是後者,造謠的是二狗,我家早已遠走高飛,可以全身而退。」


綠燈。


寧森的講述戛然而止,隻有雨點打在玻璃上噼裡啪啦的碎響。


被石山英逼問時,我感到吳新朝最濃烈的感情是憤怒,

是被騙的不甘。


但寧森說完後,他的臉上顯露出恐懼。


這樣才對。我想。


因為楊帆知道石山英並不在現場;同時他也知道,寧森的確是在現場的。


他隻是不知道他竟然醒了過來,目睹了一切。


並且,沒有失憶。在 20 年後,站在了他眼前。


寧森——小草看著吳新朝,敲了敲桌子,喚回他的怔愣的思緒:


「我剛剛說的,是真的,還是我的幻覺?」


吳新朝眼神閃爍,呼吸急促:「你們要為了流量繼續冤枉我到什麼時候——」


「嗶——」紅燈。


「哦豁。」


石山英幸災樂禍:「測謊儀是根據你的腦電波和神經電流進行真假判斷的。剛剛那句話其實比較擦邊,如果你內心冷靜的話,不會觸發真假話判斷。


「但是你太緊張了是不是?緊張到說這種話都心虛。」


吳新朝:「我不玩了,你們的目的就是把我逼瘋嗎?」


他伸手要去摘下電極帽,寧森站起身,

修長的手臂越過我頭頂,牢牢按在他腦袋上:


「回答我,真的,還是幻覺?」


「寧森!我要報警!」


「好啊,我已經報了。先回答我,真的,還是幻覺?」


「我——」


他起身,站在我身後彎腰,幾乎是貼著吳新朝耳邊嘶吼:


「真的,還是幻覺?!」


不顧鏡頭形象,沒有偶像包袱,聲嘶力竭,決眦欲裂,像個被砸壞腦子的瘋子。


吳新朝被逼迫到了極限,汗水從額頭滑落,瞳孔在眼眶裡微微震動,嘴唇顫抖,終於崩潰地喊道:


「真的!真的!真的!滿意了嗎?!」


天色漸晚,陰雲翻滾,屋內沒有開燈,昏暗中驟然亮起瑩瑩綠光,照著每個人的臉,下一秒無聲熄滅。


25.


我站起身,「啪」地打開客廳的燈,暖黃光暈照亮現場。


【……我去……】


【等等,寧森就是小草?】


【前面的,人家都恨海情天了,你還在瑪卡巴卡】


【所以……留學哥真的是真兇?


【他也是蠻強的,很早就知道這群人要幹什麼,硬是撐到了最後目擊證人現身說法才崩盤】


【你們真信了?第一次看寧森直播嗎?不知道他多會演?劇本,都是劇本!】


【不得不說,所有人中,還是寧森的氣勢最強演技最好,我剛剛真的被他感染了,聽見留學哥承認,激動到不行】


【我覺得留學哥還是被逼的。一句話:沒有證據,你說個 der 呢,又不是誰聲大誰有理的】


雪貓雙手捂著腦袋,震驚到無以復加:


「不是——所以——不是劇本?!」


寧森總不至於為了一場直播,給自己腦袋上刨個坑。


我和石山英異口同聲:「不是。」


綠燈。


「我緩緩……」小丫頭瞳孔震動,緩慢地接受現實,忽然抬頭:


「如果這些都是真的,寧哥也早就知道真相,那為什麼不報警?」


吳新朝喘著粗氣,從剛才的失控中緩過神來,冷笑一聲:


「人家隻是想搞流量,

你還當他是什麼正義大使?說的不錯,真這麼正義,早幹嘛不找警察去?!」


寧森:「因為證據不足。


「我咨詢過律師,現場痕跡被大雨衝刷幹淨,年年身上隻有曲溪的指紋,口腔被溪水衝刷幹淨,沒有提取到其他人的 DNA。


「哪怕我隻告楊帆故意傷害,沒有監控,他又有不在場證明,不但不能定罪,反而可能打草驚蛇,給我家帶來災禍,整件事也會徹底失去希望。」


綠燈。


「所以,隻剩下一條路。就是逼迫當年的兇手,當眾自己承認。」


老實說,如果沒有今天這場直播,我會認為這幾乎是天方夜譚。


以我對人類的了解,兇手會哭泣著下跪承認錯誤的情節,隻會發生在《名偵探柯南》裡。


絕大多數兇手不認為自己有錯。他們隻是害怕懲罰。


「可你不是說,婷……那位姐姐,被,被……會留下 DNA 痕跡的!」雪貓一句話說的斷斷續續,但大家都聽懂了。


石山英一直放空的雙眼忽然凝神瞪大:


「……浴室。」


胡婷的記憶再次湧現,我眼前燈光昏黃,水汽氤氲。


「……媽媽給她洗澡了。」


強奸案最重要的 DNA 證據,第一時間被銷毀。


雪貓驚恐地捂住嘴,對於生長在正常家庭的她來說,這幾乎是恐怖故事一般不可想象的事情:


「——她父母被收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