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隻有這些?」
「對,裡外都翻遍了,水泥地都鑿了,真沒了。會不會……被法院的人搜走了?」
周沉沒說話。
他清楚法院執行流程,現金如果被搜到,當場就會有清單和收據。
沒有,就意味著錢沒被法院拿走。
那錢都去哪了?
「繼續給我找!」
他揮揮手,語氣煩躁。
鏡頭裡,清晰地捕捉到了周沉那張陰沉的臉。
我緩緩勾起唇角。
他操控的遊戲第一次偏離了劇本。
這筆錢會像一根刺,扎在他心裡。
他會疑神疑鬼,會懷疑法院,懷疑工人,甚至懷疑林薇。
而這,正是我需要的。
很快,消防員在車庫檢修時,
發現消防井裡卡著一個花色包裹。
他用檢修鉤拖出來,包裹破裂,粘連成塊的紙幣滾落一地。
消防員迅速撥打報警電話:
「發現大量可疑現金,已產生霉變,請求出警。」
五天後,手機終於響了。
「江女士,我是經偵支隊陳亮。今天在你原小區車庫消防管道內發現一批物品,需要你立刻前來協助調查。」
「經偵支隊?請問是出了什麼事嗎?」
「電話裡不方便說。」
「情況有些復雜,涉及一筆現金的歸屬。你來一趟吧,有些問題需要當面查清。」
「好。我這就過去。」
掛斷電話,屏幕暗下去。
五天。
他們手裡,一定已經拿到了銀行出具的鑑定書和冠字號記錄。
我給女兒穿好衣服,
帶她坐上車。
剛在經偵支隊門口停穩,女兒便指著路邊:
「媽媽,是爸爸!」
順著她的視線看去,周沉剛從裡面走出來。
看見我後一把推開女兒:
「江遙,你瘋了!你知不知道這樣會連累女兒,她的一生都被你毀了!」
我唇角微勾,迅速彎腰將女兒抱起。
「不,她有我就足夠了,我說過,你的遊戲已經結束了。」
然後頭也不回地推開經偵大門。
經過一間詢問室時,我聽到另一個聲音正在激動地辯解:
「錢我確實給了周沉,至於他用到哪裡,那是他的事,我是債權人,我隻關心他什麼時候還錢。」
是李明。
民警示意我繼續往前走。
很快,我見到陳警官。
一位女警負責照看孩子,
而我需要接受兩名經偵的詢問。
陳警官將現場照片轉向我:
「江女士,我們開門見山。這筆錢,是你放進這個消防管道井裡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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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時間?」
「房子被法拍後大概三五天,具體哪一天我記不清了。」
「為什麼存在那裡?」
我迎上他的目光:
「那不是存錢,那是扔不掉。」
「我拿著那包錢,整個人都是懵的,看見那個鐵門開著一條黑縫,就塞進去了。」
陳警官記錄著,再次拋出一個問題:
「但周沉告訴我們,他當時讓你把錢從窗戶扔給樓下的人,你為什麼沒照做?」
我苦笑了一下:
「因為那是五樓,下面有老人有孩子,
一包東西砸下去,萬一出事,我會坐牢的。」
陳警官沉吟片刻,隨後從文件夾裡取出那份報告:
「鑑定結果顯示現金中摻有假幣,周沉聲稱,他對假幣完全不知情,並暗示假幣可能是在你保管或藏匿期間被混入的。你怎麼解釋?」
終於等到了這個問題。
我打開手機,調出一段音頻,將手機推向桌子中央。
揚聲器裡傳出我慌亂的聲音:
「密碼多少?」
「950602……快!裝進黑色行李袋,從書房扔下去,樓下有人接應!」
錄音結束。
詢問室裡一片寂靜。
「他的行為本身就證明他知道這筆錢有問題。至於問題是什麼,是假幣還是其他的,那是他需要向您交代的問題。」
陳警官迅速記錄著。
良久,他合上筆記本。
「情況我們了解了。這些假幣已正式立案,我們會全面調查資金來源,請你保持通訊暢通,配合後續調查。」
「另外,在調查期間,請不要離開本市。」
最後,他派了一名女警將我和女兒送回家。
走出詢問室,在走廊盡頭看見了周沉。
我們沒有說話。
擦肩而過時,我勾起唇角。
從這一刻起,攻守易形了。
他面對的,不再是需要苦苦S撐的妻子。
而是刑偵案卷裡,他自己親手寫下的證據。
當晚,周沉發來信息:
「江遙,你一定會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價,用假幣做局,你以為你能逃得掉司法調查?就算我坐牢,我也會拉上你!」
我盯著屏幕,
挑了挑眉。
「別急,輪不到我,林薇會陪著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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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如我所料。
最先崩潰的不是周沉。
而是林薇。
經偵順著資金流向凍結了那套法拍房的交易,調取了林薇的購房款流水。
流水顯示全部款項來自三家空殼公司。
而三家公司的法人與周沉的債權人完全重合。
她因涉嫌洗錢與掩飾犯罪所得被正式傳喚。
詢問室裡她哭得梨花帶雨。
但在這裡沒有任何男人會共情她的眼淚。
最初的抵抗隻維持了不到半小時。
她便快速交代了二人的奸情。
周沉如何許諾她一個完整的未來。
如何將這筆錢洗白。
所有铤而走險的原因隻有一個。
她懷孕了。
而且。
是個男孩。
這對於三代單傳、執念深重的周沉而言,不亞於一枚重磅籌碼。
所以他選擇將原配全方位絞S。
林薇手機裡的聊天記錄被一一翻出。
原來周沉的手機有兩套系統。
所以才隱藏得那麼深。
堡壘從內部快速瓦解。
隨後經偵支隊調取了周沉及其關聯公司,以及三名債權人的所有銀行流水。
那幾份在民事法庭上看起來再正常不過的合同,可在經偵民警的眼裡漏洞百出:
所謂的採購款、工程款,在周沉收到後,極短時間內通過多次跨行、跨省轉賬,最終流入指定賬戶,形成了資金回流。
這在民事上是還款。
但在刑事上,
是詐騙。
所謂的供貨方,全部都是注冊在偏遠地區、無實際經營、無社保繳納記錄的皮包公司。
所謂的智能倉儲系統,根本沒有實際貨物交割、物流記錄或驗收報告。
至此,四千元假幣成了撬開整個鏈條的關鍵。
律師電話裡的聲音帶著興奮:
「他們內部已經撕破臉了,李明為了爭取立功,主動交代了周沉如何虛構合同、虛增債務,並計劃在拍賣時協助林薇購買的完整計劃。現在所有人的矛頭都指向了周沉。」
「至於你們婚內那套被林薇拍下的房子,因購房款涉嫌贓款,被依法追繳。所有的損失,我們要讓所有人連本帶利吐出來。」
掛掉電話,我望向窗外。
耳邊響起閨蜜跟我講的那句忠告:
「遙遙,你信我,法律或許會有盲區,
但因果從來不會缺席。但是你得給正義一點時間,把仇恨先放下。」
當時我以為,她勸我放下的是對周沉的恨。
直到此刻,我才恍然明白。
她真正要我放下的,是那個活在仇恨中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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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周沉迅速調整過來。
他以遭人構陷為由,重金聘請了頂尖刑辯團隊。
律師的核心策略隻有一個:
S咬假幣來源。
他向法庭提交了調查取證申請:
「假幣來源不明,而現金曾由江遙單獨控制數日,她完全有動機、有條件實施調換,意在誣告。」
此時周沉比誰都清楚,那六百萬詐騙案的證據鏈早已鐵板釘釘,他翻不動。
而這些假幣,成了他唯一能掙扎的戰場。
目前他就像一個輸紅了眼的賭徒。
賭上一切,勢必要將我拉下地獄。
警方依程序啟動了針對假幣來源的補充偵查。
調查一度陷入僵局。
冠字號隻能追溯到批次,無法鎖定經手人。
直到物理鑑定中心在紙幣夾層分離出幾縷棉纖維。
數據庫比對結果顯示:
其成分與原河縣周家村一帶的老式手工土布完全吻合。
原河縣周家村。
是周沉的老家。
警方持搜查證前往。
面對訊問,周母眼神躲閃,最終在民警平靜的追問下松了口。
「兒媳婦生了個丫頭,我心裡頭……不大得勁。覺著這喜錢給個丫頭,有點……有點虧,正巧,我找了點門路,說是高仿,一百能換五張。
我就……就去換了一點。」
「你當時知道這是假幣嗎?」
民警問。
周母把頭埋得更低:
「……知道。但我想著,反正給小孩壓兜,就是個形式,等她長大,那都不知道是多少年後的事了,誰還知道是我給的?」
證據鏈在此徹底閉環。
五年前我生女兒,他母親給我包了兩千塊當賀禮。
以後每次過年她都會給女兒 500 元壓歲錢。
到今年為止,正好 4000 元。
至於我從何時知曉這是假幣……那就是後話了。
但當時出於情分,我從沒揭穿她。
由於周母購買假幣金額恰好達到立案標準,且證據確鑿,
她將因使用假幣罪被移送檢察院。
鑑於年邁且認知有限未對社會造成重大危害,被判了緩刑。
此時,周沉那號稱從未失手的金牌律師團隊拿到調查結果後也是懵了。
折騰半天竟然把當事人他媽抓了也是沒誰了。
律師團隊迅速收拾好文件一夜之間全部跑路。
後來,周沉的判決也下來了:
作為犯罪的主要策劃和實施者,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雖然假幣源頭來自其母,但其本人作為資金控制者無法免責,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林薇因洗錢與故意毀壞財物罪,但因為懷孕獲得了緩刑。
除被追繳房產外,另被判賠償我的裝修損失三十萬元。
其餘非法收入全被沒收。
李明、吳軍等人,作為合同詐騙共犯,分別獲刑,同時歸還了我的所有理財和利息。
他們借出的本金被認定參與詐騙的資本,依法追繳,血本無歸。
我的戰場移到了民事法庭。
庭上,我的律師他隻向法官出示了一份文件:
刑事判決書。
沒有懸念。
法官當庭宣判:
準予二人即刻離婚。
鑑於周沉在婚姻中存在重大過錯,且服刑期間確無支付能力,經法庭主持,為保障未成年子女權益,將雙方婚內被追回的唯一房產 100% 產權歸女方所有。
另判決其向原告江遙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我的律師合上卷宗,疲憊地捏了捏眉心:
「終於結束了,為你的案子我每天提心吊膽,
你不是一個合格的當事人,但你打贏了一場法律教科書上永遠都不會教的戰爭。」
我微微一笑,牽著女⼉走出法院。
陽光有些刺眼。
眼前的霧霾終於消散。
很快,我得到了一個天⼤的消息。
在⼀個午後,我申請了探監。
男⼈看到我第⼀眼,神⾊⽴刻暗淡下去。
他仍然在期待他的真愛。
「你來幹什麼?我跟你沒什麼好說的,落到今天這步⽥地全都拜你所賜。」
我⽆奈地勾了勾唇:
「林薇跑了。」
他握聽筒的⼿猛地一緊:
「你什麼意思?」
「她引產了,孩⼦已經八個月了,是個男孩。」
周沉⼀時間沒反應過來。
「但她獲得緩刑的唯一理由,
就是那個男孩。現在,這個理由不存在了。⽤不了多久,你們就能在這⾥重逢。」
我迅速放出第二顆重磅炸彈:
「哦對,你判刑的消息下來那天,你媽聽了一口⽓沒上來,腦溢⾎,現在在 ICU 深度昏迷。醫⽣說,即便醒來,最好的情況也是癱瘓。你們周家,現在連個能在⼿術單上籤字的人都沒有了,這才是真正的寸草不生。」
下⼀秒,聽筒從他手中滑落。
他⽤雙⼿抱住頭,肩膀⽆聲地抖動起來。
我沒有再說話,隻是平靜地掛斷聽筒,起⾝離開。
門外,是自由的風。
我和他,已經是兩個世界的人了。
這,就是法律能給我的最公平的正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