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他愣住。


 


「後來你沒買。因為弟弟想要遊戲機,你把錢給他了。我哭了三天,你說我小氣。」


 


他張了張嘴。


 


「初中,我參加演講比賽得了獎。你說女孩子拋頭露面不好,沒去參加頒獎禮。


 


「高中,我想學文科,你說理科好找工作。我聽了你的。


 


「大學,我想考研,你說早點工作幫家裡。我又聽了。


 


「工作後,每一次你們要錢,我都給。因為你們說,我是姐姐,要幫弟弟,要孝順父母。」


 


我蹲下來,平視他:「我聽了二十八年。現在,我不想聽了。」


 


他松開了手。


 


我站起來,看著窗邊的母親。


 


「媽,你想跳就跳吧。三樓,大概率S不了,但會殘廢。到時候,弟弟要照顧你一輩子。」


 


母親僵住了。


 


「或者,你們選另一條路。籤協議,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我每月給你們一千塊赡養費。


 


「除此之外,不再有任何經濟往來。你們不再打擾我的生活,我也不再追究過去的欺騙。」


 


「一千塊夠幹什麼!」弟弟吼。


 


「不夠你們自己掙。我才二十八歲,不是你們的終身飯票。」我冷靜地說。


 


護士帶著保安來了。


 


病房裡一片混亂。


 


我離開醫院後,給李律師打電話。


 


「我要做公證赡養協議。每月一千,自動轉賬。附加條款:如果他們再騷擾我,或散布不實信息,立即終止支付。」


 


李律師同意,「我擬協議,發你郵箱。」


 


「還有。我要起訴他們詐騙未遂。有假病歷、假檢查報告為證。」


 


「這個……可能立案困難。


 


「沒關系。我要的是報警記錄和立案回執。有這些,他們再鬧,我就有證據告他們敲詐勒索。」


 


李律師沉默了一會兒:「林思楠,你真的變了。」


 


「被逼的。」我說。


 


蘇琪發來消息:【怎麼樣?】


 


我回:【假的。在處理。】


 


她發來一個擁抱的表情。


 


我打車去火車站,買最近一班回上海的車。


 


候車時,弟弟追來了。


 


他跑得滿頭大汗,在候車室找到我:「姐!」


 


我沒理他。


 


他在我旁邊坐下,「姐,對不起。我們……我們真的沒辦法了。爸做生意賠了錢,欠了債。


 


「我的工作也丟了……我們走投無路,才……」


 


「才騙我。

」我幫他說完。


 


他噎了一下,繼續說,「媽其實很想你。她天天看你照片,哭。」


 


「那為什麼不直接說想我?為什麼要用生病來騙?」


 


他不說話了。


 


我直接戳破真相。


 


「因為你們知道,隻有用這種方式,我才會回來。因為你們知道,我對你們還有最後一點心軟。」


 


「姐……」


 


我看著他的眼睛,「林耀,這是我最後一次幫你。回去告訴爸媽,協議籤了,每月一千,我按時打。不籤,一分都沒有。


 


「再鬧,我就把假病歷送到公安局。」


 


他臉色蒼白,眼淚掉下來:「姐,你真的……再也不回來了嗎?」


 


「這裡不是我的家。我的家在上海。」我冷漠地說。


 


廣播通知檢票。


 


我站起來,拎起行李箱。


 


弟弟突然抓住我的手腕:「姐……對不起……真的對不起……」


 


我看著他哭得扭曲的臉,用力掙脫了他的手。


 


「保重。」


 


高鐵開動時,我打開手機相冊,刪除了所有家庭照片。


 


最後一張,是七歲那年,一家四口的合影。


 


我抱著破布娃娃,笑得很勉強。


 


刪除。


 


9


 


協議籤好的第三天,我收到了快遞。


 


牛皮紙信封,老家寄來的。


 


裡面是兩份籤好字的《赡養協議》,還有一張紙條,父親的筆跡。


 


【按你說的,每月一千。

別再聯系我們了。】


 


我把協議鎖進抽屜,紙條扔進碎紙機。


 


生活似乎回到正軌。


 


新工作順利,我負責的項目拿到了第二輪融資。


 


楊總給我加了薪,團隊擴充到五個人。


 


我開始學瑜伽,每周三次,在墊子上拉伸時能聽見自己骨節的輕響。


 


蘇琪說我看起來不一樣了。


 


十月的上海,桂花開了。


 


小區裡處處飄著甜膩的香氣。


 


我以為日子會繼續這樣平淡下去。


 


在一個周二的早晨,手機響了。


 


我正要去開會,看到來電顯示李律師,心頭莫名一緊。


 


他的聲音很嚴肅,「林思楠。你父母把你告了。」


 


我停在電梯口:「告我什麼?」


 


「遺棄罪。還有,要求你支付過去七年『拖欠』的赡養費,

按每月三千算,一共二十五萬兩千。


 


「以及未來的赡養費,每月五千。」


 


我靠在牆上,瓷磚冰涼。


 


「什麼時候的事?」


 


李律師說,「昨天立案的。我剛收到法院傳票。開庭日期是下個月十五號。」


 


我心裡一片冰涼,「他們怎麼敢?」


 


李律師冷笑,「狗急跳牆。協議籤了,每月一千他們不滿意。想用這種方式逼你就範。」


 


我閉上眼睛,深呼吸。


 


再睜開時,電梯鏡面裡的自己,臉色蒼白,但眼神很冷。


 


「應訴。」我說。


 


「當然。而且這次,我們要反訴。告他們詐騙、誹謗、惡意訴訟。


 


「證據都在我們手裡。這次,讓他們徹底閉嘴。」


 


掛了電話,我走進會議室。


 


楊總正在講話,

看到我,點頭示意。


 


我坐下,打開筆記本。手很穩,字跡工整。


 


會議結束後,楊總叫住我:「小林,臉色不好,不舒服?」


 


「家裡有點事。下個月可能要請幾天假。」


 


她拍拍我的肩:「有事說話。」


 


那天晚上,我熬夜整理證據。


 


七年轉賬記錄,拆遷文件,假病歷照片,錄音文件,聊天截圖,協議復印件……


 


所有文件分類編號,做成 PDF。


 


凌晨三點,我發給李律師。


 


郵件正文隻有一行字:【【這一次,結束它。】


 


李律師凌晨四點回復:【收到。這次,我們贏定了。】


 


開庭前一周,弟弟突然給我發短信。


 


【姐,爸媽知道錯了。隻要你同意每月給三千,

他們願意撤訴。】


 


我回:【法庭見。】


 


開庭日,陰天。


 


法院在老家縣城。


 


我提前一天回去,住酒店。


 


一大早,李律師在法院門口等我。


 


「記住,無論他們說什麼,做什麼,保持冷靜。法官看的是證據,不是眼淚。」


 


我點頭。


 


九點,準時開庭。


 


父母和弟弟坐在原告席,我坐在被告席。


 


法官表情嚴肅。


 


父親先發言。


 


他拿著稿子,聲淚俱下:「法官,我女兒林思楠,在上海掙大錢,一個月好幾萬!可她不管我們老兩口啊!


 


「我老伴身體不好,有病,她一分錢不給!我們沒辦法才告她啊……」


 


母親在旁邊抹眼淚,

配合得天衣無縫。


 


弟弟低著頭,不說話。


 


法官聽完,看向我:「被告,你有什麼要說的?」


 


李律師站起來:「法官,我方有大量證據證明,原告陳述與事實嚴重不符。請允許我出示證據。」


 


法官點頭。


 


投影儀亮起。


 


第一張,七年轉賬記錄匯總:860,000 元。


 


父親跳起來:「那是她自願給的!不算赡養費!」


 


「請原告保持安靜。」法官敲法槌。


 


第二張,拆遷協議:688,500 元。


 


紅線標出現金領取的 168,500 元。


 


母親臉色變了。


 


第三張,假病歷照片,與真實病歷對比。


 


拼寫錯誤,錯誤日期,假公章。


 


第四張,聊天記錄截圖。


 


父母弟弟三人群裡。


 


【怎麼從姐姐那裡再弄點錢。】


 


【裝病吧,她心軟。】


 


【把拆遷款藏好,別讓她知道。】


 


法庭裡一片寂靜。


 


父親張著嘴,說不出話。


 


弟弟突然站起來:「這些……這些不能說明什麼!」


 


「請坐。」法官說。


 


李律師繼續:「此外,我方還有證人。」


 


門開了。


 


婷婷走進來。


 


弟弟猛地回頭,眼睛瞪大:「你來幹什麼!」


 


婷婷沒看他,走到證人席。


 


宣誓,然後開始作證。


 


「我是林耀的未婚妻。我親眼看見、聽見他們全家合謀騙林思楠的錢。裝懷孕、裝生病、隱瞞拆遷款……


 


「所有都是計劃好的。

林耀親口跟我說,姐姐的錢不騙白不騙。」


 


「你胡說!」父親吼。


 


法警上前制止。


 


婷婷繼續說:「我這裡有錄音。」


 


播放。


 


父親的聲音:「等她回來,我們就哭,就說沒錢治病。她心軟,肯定給。」


 


弟弟的聲音:「姐那套上海公寓,得想辦法弄到手。」


 


母親小聲說:「這樣是不是太過分了……」


 


父親:「過分什麼!她是女兒,就該給家裡掙錢!」


 


錄音結束。


 


法庭裡落針可聞。


 


法官看著父母:「你們還有什麼要說的?」


 


父親頹然坐下,雙手抱頭。


 


母親突然嚎啕大哭:「法官!我們錯了!我們撤訴!我們不告了!」


 


「現在撤訴,

晚了。被告,你們有什麼訴求?」


 


李律師遞上反訴狀:「我方要求:一,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二,判決原告行為構成惡意訴訟,賠償被告精神損失費五萬元;


 


「三,鑑於原告長期欺詐、誹謗、嚴重損害被告權益,請求免除被告未來所有赡養義務。」


 


父親抬頭,「免除?憑什麼!」


 


「憑這些。」李律師指著投影儀上的證據。


 


「憑你們把女兒當提款機,憑你們一次又一次欺騙,憑你們在她最艱難的時候落井下石。」


 


法官沉默地翻閱卷宗。


 


十分鍾後,她抬起頭:「現在休庭,下午兩點宣判。」


 


不知誰通知了媒體。


 


走出法庭時,父母和弟弟被記者圍住。


 


父親遮著臉,弟弟推搡記者:「別拍了!


 


我走側門離開。


 


李律師跟在後面安慰我:「下午就結束了。」


 


我們在附近找了家面館。


 


我點了碗素面,吃不下,隻是用筷子攪著。


 


「他們會怎麼樣?」我問。


 


「敗訴,可能還要賠錢。最重要的是,以後他們再也沒法用赡養來綁架你了。」


 


我點頭。


 


下午兩點,準時開庭。


 


法官宣讀判決書的聲音平靜而有力量:


 


「經審理查明,原告林建國、趙秀英長期以欺詐手段向被告林思楠索取錢財,隱瞞家庭財產,編造事實誹謗被告,已嚴重損害被告合法權益……


 


「被告林思楠在過去七年已支付遠超合理範圍的款項,履行了赡養義務……


 


「原告本次訴訟屬惡意訴訟,

浪費司法資源,對被告造成精神損害……」


 


「判決如下:一,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二,原告賠償被告精神損失費一萬元;三,鑑於原告的嚴重過錯,免除被告未來所有赡養義務……」


 


後面的話我聽不清了。


 


隻聽見最後一句:「本判決為終審判決,立即生效。」


 


法槌落下。


 


咚。


 


結束了。


 


父親癱在椅子上,母親在哭。


 


弟弟呆呆地看著前方,像丟了魂。


 


記者們湧進來,長槍短炮對準他們。


 


「林先生,你對判決有什麼看法?」


 


「你們以後還會找女兒要錢嗎?」


 


「有沒有後悔?」


 


父親推開記者,踉跄著往外走。


 


母親被絆了一下,差點摔倒,沒人扶她。


 


走出法庭。


 


門口,父親在等我。


 


他老了,真的老了。


 


背佝偻著,眼睛渾濁。


 


我們隔著三級臺階對視。


 


他聲音沙啞,「林思楠。你真要這麼絕?」


 


「絕的是你們。」我說。


 


他張了張嘴,想說什麼,最終隻是轉身走了。


 


腳步蹣跚,像一片枯葉在風裡飄。


 


母親坐在遠處的花壇邊,還在哭。


 


弟弟蹲在她旁邊,抽煙。


 


他們都沒再看我一眼。


 


也好。


 


李律師開車送我回酒店。


 


到酒店門口,李律師遞給我一個文件袋:「判決書副本。收好。」


 


「謝謝。」我說。


 


他笑了,「不客氣。你是我見過最堅強的當事人。」


 


我搖頭:「不是堅強,是沒得選。」


 


回到房間,手機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