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懊惱地關上了防盜門,心想要是再劈準一點就好了。
回到臥室,我氣喘籲籲地丟掉斧頭,準備打電話報警。
手機屏幕的亮光一閃而過,我忽然注意到,牆角有個什麼東西在反光。
我起身開燈,拾起那個東西。
那是一串鑰匙。
上面有蠟筆小新的鑰匙扣,還有三把鑰匙。
這兩把鑰匙的形狀,我再熟悉不過了。
一把是我租的上一套房子的鑰匙,另一把是現在這套房子的鑰匙。
難怪他能毫無痕跡地進入我家。
這麼說來,我之前租房子的時候,他也曾屢次進入我家。
或許,當我毫無戒備地看小說、刷視頻或者深入夢鄉的時候,他就躲在房間的某個角落裡,SS地盯著我。
我越想越後怕。
第三把鑰匙是個小鑰匙,上面刻著兩個數字:15。
我想了半天,也沒想起來在哪裡見過這種小鑰匙。
但那個鑰匙扣,我怎麼看都覺得眼熟。
忽然,一個身影閃過我的腦海。
這個蠟筆小新鑰匙扣……是我送給前男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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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民警再次來到我家。
但這一次,他們一改之前的不耐煩,而是詳細問道:
「謝蘭,你的意思是,你懷疑長期偷窺你的人,是你的前男友?」
「對,」我斬釘截鐵地說,「而且,他很可能就是SS張衛東的兇手!」
聽我這麼說,兩個民警也有些緊張。
詢問過上級之後,民警對我說道:
「這樣,
謝蘭,你先和我們回所裡,我們會保護你的人身安全。
「這起事件會移交刑警隊,那邊會調查你前男友的情況。麻煩你提供一下他的基礎信息。」
但我回憶了半天,隻粗略記得他的名字和專業。
「他叫周文彬,專業是網絡工程,今年應該是 25 歲。」
民警記下我提供的信息,帶我回到了派出所。
他們告訴我,刑警隊已經去我家取證了,我發現的那串鑰匙,也是重要的證據。
如果能提取出指紋和足跡,這起案件就離告破不遠了。
聽民警這麼說,我倍感欣慰。
在派出所的宿舍睡了一宿,我被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叫醒。
我迷迷糊糊走過去開門,看見幾天前審訊我的兩個刑警站在門外,表情復雜地看著我。
「謝蘭,
你確定你的前男友叫周文彬,是嗎?」
我不明所以地點點頭:「是啊。」
「你確定沒有記錯?是北華大學、19 屆網絡工程的周文彬?」
我有些不悅。
「我確定沒記錯,到底怎麼了?」
其中一個刑警打開文件袋,抽出一張 A4 紙遞給我。
「謝蘭,你說的這個周文彬,兩年前就S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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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難以置信地接過那張紙,看見了白紙黑字的S亡證明。
S者的確叫周文彬,身份證號也有些眼熟。
S亡時間是我們分手之後的第二個月,S因是……溺水S亡?
我疑惑道:「警察同志,我記得周文彬很擅長遊泳,還在學校的遊泳比賽拿過獎,怎麼可能會溺水呢?」
刑警又遞給我一份文件,
解釋道:
「2023 年 10 月 16 日晚 11 時,周文彬獨自駕車經過長泰大橋。
「汽車失控墜河,周文彬溺水身亡。
「經法醫屍檢,他的血液酒精濃度達到 152mg/100ml。
「也就是說,事故發生時,他處於醉駕狀態。」
聽他這麼說,我如墜冰窟。
此前的疑惑,全都變成了恐懼。
「這不可能!」我顫抖著對刑警說,「周文彬酒精過敏,他不可能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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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刑警愣了一瞬,旋即雙雙搖頭。
「不會的,當時法醫對周文彬的遺體進行了屍檢,這是完整的屍檢報告。」
我接過屍檢報告,一行行仔細閱讀。
血液酒精濃度 150mg/100ml,
遠超醉駕標準。
肺、肝、腎均檢測出與墜河河段一致的硅藻,分布均勻,符合生前溺S。
胃內容物無異常,沒有強制灌酒的食道黏膜損傷。
肺組織常規病理切片,有充血、水腫、炎性細胞浸潤,符合溺水引發的典型肺部改變。
我不懂醫學,但這份屍檢報告看起來沒有任何異常。
刑警補充道:「我查過事故卷宗,周文彬的家屬,並沒有提到他對酒精過敏。」
我喃喃道:「因為周文彬上大學之前滴酒不沾,他的父母並不知道他酒精過敏。」
刑警嘆氣道:「也就是說,沒有證據。」
我沉默不語。
唯一能確定的,就是周文彬兩年前就S了。
可如果周文彬已經S了,那昨夜我見到的是誰?
當年我送給周文彬的鑰匙扣,
怎麼會在他手裡?
刑警忽然開口,打斷了我的思緒:
「謝蘭,還有一件事,需要向你告知。」
我抬起頭看向刑警,聽見他緩緩說道:
「你撿到的鑰匙扣,上面隻有你自己的指紋。
「我們在你家裡做了足跡檢驗,並未發現有可疑足跡。
「還有……你一直在吃藥,對嗎?」
「對」,我回答道,「我的心理醫生給我開了阿立哌唑和喹硫平,用來治療抑鬱症。」
刑警取出手機,在屏幕上點了幾下,轉過來讓我看。
「謝蘭,我搜了一下,阿立哌唑和喹硫平,主要用於治療精神分裂症。
「你患的不是抑鬱症,你是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
我嗎?
我的頭忽然痛起來,仿佛有什麼東西要撞破顱骨,逃離我的腦海。
刑警還在說話:「精神分裂症的典型症狀,有這麼幾個。
「被害妄想、幻聽幻視、認知障礙。
「謝蘭,回去就好好休息吧,記得按時吃藥。
「祝你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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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不記得,我是怎麼離開的派出所,又是怎麼走到心理診所的。
當我回過神來時,我已經站在心理診所的門口。
不,這裡不是心理診所。
周圍人流熙攘,兩臺 120 急救車停在大樓門口,一群白大褂「呼啦」一下圍上去,從車裡推出來兩個不省人事的傷者。
急救車離開了,露出這棟大樓的牌子:
春城人民醫院。
我沿著熟悉又陌生的路線,
一路走到心理衛生科,見到了王睿大夫。
王大夫帶我來到一間空診室,給我倒了杯熱水。
「謝蘭,出什麼事了嗎?」
我直勾勾地盯著王大夫,問道:
「我的病不是抑鬱症,而是精神分裂,對嗎?」
「對。」
王大夫的眼神中充滿了驚喜。
「謝蘭,你能意識到這一點,說明你的大腦功能紊亂有所緩解,神經環路與認知功能正在恢復協調。我相信,很快你就會痊愈了。」
「所以,」我遲疑道,「我一直有精神分裂症,我認為自己被偷窺,其實是精神分裂導致的被害妄想?」
王大夫眼神有些躲閃,但還是點了點頭。
「我認為是的。謝蘭,警察已經找過我兩次了,我大概知道你的情況。
「我接下來這段分析,
可能有悖於你的認知,你可以把它當成是我的猜測。
「第一,從來都沒有偷窺狂,你和張衛東有摩擦,所以你認定他是偷窺狂。
「因為你們有摩擦,他才會留下那樣的紙條。當然,你肯定不是兇手,不然警方不會釋放你。
「第二,並沒有人闖入你的家。那串鑰匙,可能原本就是你的。
「你兩年前和周文彬分手時,他歸還了你送給他的鑰匙扣,這也說得過去。
「甚至於,也許你認為你和周文彬談過戀愛,也是基於精神分裂的錯誤認知。
「現實中,沒有人偷窺你,也沒有人要害你,這兩起命案都與你無關。
「即將康復的你,擁有最美好的明天。
「謝蘭,你覺得呢?」
我捧著熱乎乎的水杯,呆呆地凝視著水杯裡的氣泡。
原來是這樣……嗎?
我患上了精神分裂症,一切不符合邏輯的事件,都是我臆想出來的。
比如,我一直都覺得王大夫所在的心理診所,特意在我居住的城市開了家分店,這太巧合了,很不符合邏輯。
實際上,王睿是三甲醫院的大夫。
我聽說他要去春城市進修,於是也來到了這座城市,繼續在他這裡看病。
根本就沒有巧合。
何況,如果王大夫隻是一個心理醫生,他怎麼可能開出精神藥物呢?
我越想越覺得清晰,仿佛一切困擾我的謎題,全都有了答案。
「謝謝你,王大夫。」
我起身握住了他的手,紅著眼眶表達感謝。
離開醫院時,我昂首挺胸,腳下生風。
「一切都是假的,我是安全的,沒有人偷窺我。」
我反復念叨著這句話,
坐上了回家的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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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中的第一件事,就是拆掉所有防止外人入內的小機關。
我決定相信王大夫,好好吃藥,好好生活。
反正這兩起命案都與我無關,我何必糾結呢?
就算有證據證明是我S了人,那我作為一個精神分裂症患者,是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嘛。
雖然這種想法很自私,但我卻覺得安心了不少。
窗外陽光明媚,我決定好好打掃一下房間,就當作是迎接我痊愈後的新生。
掃地,拖地,擦玻璃。
我忙碌了一個下午,疲憊地躺在床上休息。
哦對,還有天花板沒有打掃。
石膏吊頂的縫隙裡肯定有灰塵,吸頂燈也要好好擦幹淨才行。
我站在床上,伸手拆下吸頂燈的燈罩。
下一秒,我感覺全身的血液都凍結了。
吸頂燈的一角,赫然有一個攝像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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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髒在胸腔裡瘋狂跳動,我竭力忍住恐懼,走到門外關掉電閘。
再找來改錐和錘子,小心翼翼地把攝像頭拆了下來。
這是個微型攝像頭,我在新聞裡看到過。
有攝像頭,就說明有偷窺者。
今天王大夫的分析,前提是「被偷窺是我的幻覺」。
可現在偷窺者露出了馬腳,王大夫的分析還成立嗎?
我惴惴不安地在房間裡走了幾圈,檢查了每一個可能藏有攝像頭的角落。
客廳電視的插座裡,洗手間的排風裡,還有廚房的抽油煙機裡,都有裝過微型攝像頭的痕跡。
但現在,這些攝像頭都被拆掉了。
我猜是前一任租戶,
發現並拆掉了這些攝像頭,隻遺漏了臥室的吸頂燈。
我仔細觀察這個攝像頭,又去各大平臺搜了一下,發現它並不具備網絡傳輸畫面的功能。
它拍到的畫面,都存儲在 TF 卡內。
我拆出 TF 卡,取出筆記本電腦和讀卡器,想看看它都錄到了什麼。
點開第一段視頻,電腦音響裡傳來我的哭聲,嚇了我一跳。
這段偷拍畫面的時間,是我住進這套房子之後的第一晚。
當時我懷疑偷窺狂跟上了我,情緒崩潰大哭。
現在看來,那根本不是錯覺,是真的有個攝像頭在偷窺我!
我一連點開幾個視頻,大部分都是我的日常生活。
更衣、玩手機、玩電腦、對著空氣自說自話,都被拍到了。
隻要範圍內有人活動,攝像頭就會自動啟動,
拍下我的喜怒哀樂,留給偷窺狂欣賞。
為什麼會這樣?怎麼可以這樣?
我不由自主幹嘔起來。
恐懼、憤怒、羞恥、絕望,雜亂的情緒像一團亂麻,SS地堵在我心頭。
但我還要咬牙看下去。
凌晨一點半,我點開了第 174 個視頻。
這個視頻的日期,是我被當成S人犯那天。
時間是凌晨一點半,恰好和現在的時間一樣。
視頻裡的我正在熟睡,整個人蜷縮在床的一角,紋絲不動。
我忽然覺得有些不對。
既然「我」在睡覺,攝像頭為什麼會啟動?
我仔細地看了看畫面,忽然感覺頭皮發麻。
衣櫃與牆之間的角落,似乎有個黑影。
之前我以為是衣櫃的影子,但我端詳了半天,
才看出來端倪。
那分明是一個人。
一個男人。
一個半夜潛入我家中,躲在角落裡偷看我睡覺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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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顫抖著抓起手機,正準備撥打報警電話,畫面忽然變了。
一個人影,悄無聲息地推開了臥室門,走到我的床邊,低下頭看我。
等等,偷窺狂不是在角落裡嗎?
像是為了解答我的疑問似的,角落裡的人影突然衝出來,從背後勒住了床邊人的脖子。
下一秒,他摸出一把雪亮的尖刀,抵住了床邊人的喉嚨。
兩人一前一後,離開了我的臥室。
而「我」依然躺在床上熟睡,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我幾乎無法呼吸了,咬緊牙關控制情緒,生怕自己失控。
沒錯,
我的確是個精神分裂症患者,我的記憶和認知會出現問題。
但,錄像不會。
我的身邊,的的確確有偷窺狂,而且是兩個!
在鐵證如山之下,王大夫和那個刑警的邏輯,全部被推翻。
那麼,刑警說沒有找到指紋和足跡,會不會是因為那個偷窺狂戴了手套,又穿了刑偵小說裡的厚底勘察鞋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