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20塊,我給自己打離婚官司

1.0萬字
2025-09-04

簡介

"老公晉升合伙人那天,我忍痛花了一千塊給自己買了一件 A 貨禮服裙。 但我沒能穿上。 因為老公並沒有帶我,而是帶了助理去,兩人十指緊扣,好不親密。 我找老公算賬,反被諷刺:「要不是你拿不出手,我至於找別人替你嗎?」 後來我得知老公的錢都是助理保管,而我連二十塊的買菜錢都拿不出來。 我決心離婚。 老公卻諷刺我:「你以為打官司就能贏我?你這麼窮連律師都請不起。」 可他忘了,我曾經也是律師。"

目錄

共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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