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程燼:「你要的離婚,籤字吧。」
我不是心心念念要嫁給程燼嗎?
什麼時候已經嫁了?
慌亂中,我碰到了我手機上的掛件。
上面寫了一行字:
【請務必和程燼離婚。】
1.
【28 歲,我很愛這個男人】
工作人員勸導:「你們才 35 歲,有多大矛盾,要不要再考慮一下?」
「35 歲?不是 28 歲嗎?」
「白憶,你又在搞什麼鬼?」
這時我才發現,眼前的程燼有些不一樣。
他一身利落的西裝,造型簡潔,可是看著就成熟多了。
「你愣著幹什麼?你要的離婚,籤字吧!」程燼催促我,又把我拉回了現實。
我腦子裡好像少了什麼,我一時想不起來,可我認識字。
我看著面前的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內容,字都看得懂,可為什麼我一點印象沒有?
我什麼時候已經嫁給程燼了?
我嫁給了程燼,怎麼可能想要離婚?
我丟下筆,慌亂地往門外跑去。
剛到民政局門外,就看到了手裡手機上的掛件。
這是一個手機記事本掛件。
我一打開,裡面寫了幾行字。
【請務必和程燼離婚。
【如果好像忘記了什麼,回去看書桌腿下面的筆記本。
【你今年已經 35 歲了。】
這是我的字跡,我不會看錯。
可是寫下這些字的過程我早就忘了。
我又跑了回去。
這時候的程燼面無表情,
我的手機一直在響。
他看見我進來,放下手機,又問:「白憶,你後悔了嗎?」
見我沒說話,他的語氣突然變得溫和:「我們不離婚,好不好?」
我搖搖頭。
「離婚吧,程燼。
「我現在就籤字。」
2
我的記憶像遇到了橡皮擦。
動不動就被擦除。
這一次,又一下子少了五年。
33 歲的白憶成了 28 歲的白憶。
我回家就把自己一個人鎖在了房間裡。
我從桌子腿下面抽出那本書。
我給這本書的第一頁題了個名字:【失憶日記。】
起因大概是一場車禍,我在車禍裡頭部受了重創。
昏迷許久醒來之後,一開始隻是健忘而已。
我以為是因為我工作繁忙,總是熬夜失眠導致的。
後來就是頻繁地忘記。
現在記憶隨時都可能突然像是被橡皮擦擦掉了一樣,甚至我無法預測我會突然忘記幾年。
慶幸的是,日記裡告訴我,我和程燼很相愛,我想和他離婚的理由無非是我這場病。
他愛我,我愛他。
我也是現在才知道我和他不合適。
但是至少,我陪他走過了這一段路。
我的日記裡記錄了這些年發生的各種事。
我現在按照日記裡的指示,在背我的過往。
想來真是有些可笑。
日記裡記錄的事,讓我感覺我好像在看另一個人的故事。
這時候,有人敲門。
我連忙收拾好日記本。
門外站著程燼。
「你來做什麼?」我早就平定了心情。
他好像喝多了。
他的眼睛每次看我,就像小奶狗。
下一秒,我被他擁入了懷裡。
165cm 和 188cm 的身高差,讓我完全被他的寬肩包裹住。
他的氣息在我頭頂撫摸:「白憶,一個月的時間,你能不能重新愛上我?」
其實,不用一個月。
我現在也很愛你,原來也一直很愛你。
留住你和放下你,我都做不到。
離婚冷靜期是一個月。
而日記裡的我用的理由隻是:我不愛你了。
「程燼,你這樣糾纏,我就能愛你了嗎?」
我好貪戀這個身體,可我毅然決然地推開了他:「都不是小孩子了,你能不能成熟點?」
他突然說了一句話:「28 歲的白憶,
天天問我什麼時候娶她。」
我心裡嚇了一跳。
我以為他察覺了我失憶的事。
結果他又說:「你那麼一說,我都差點忘了,白憶,你已經 35 歲了。」
我看著他:「說完了嗎?一個月後,老時間,去領離婚證,別遲到。」
他走後。
我背靠著門哭了久。
那個 28 歲的我,好像已經S了。
35 歲的我,成了徹徹底底的膽小鬼。
3
28 歲的我還在娛樂圈工作。
算是個十八線的小明星。
那會程燼總是笑我,為什麼不用他的人脈,或者他直接幫我投資一部戲。
我拒絕了。
那時候我心比天高,認為我自己一定能靠自己闖蕩出一片天地。
再後來,
29 歲的我用酒瓶打破了一個制片人的頭之後,徹底退了圈。
好的是,因為熱愛這個行業,我成了一個編劇。
34 歲的時候,我因為總記不住事,寫了後面忘了前面,我也封了筆。
可日記裡又寫了一句:【可能也不僅僅是記不住事的問題,我覺得我丟失了靈氣。】
我重新給日記記上了一筆:
【2024 年 10 月 15 日,我和程燼籤了離婚申請。
【一個月後,要記得去領離婚證。】
我在日歷上 11 月 15 日那天畫了一個大大的圈。
出了房門,發現了廚房的我媽。
她什麼也不知道,還在低頭幫我洗菜。
「你這冰箱裡什麼也沒有,你是想餓S自己嗎?
「你都這麼大了,我還得天天來照顧你。
」
我一下子衝過去,從背後抱住她。
我怕她看見我的眼淚。
她在前面罵罵咧咧:「水……幹什麼?你給我松開,我的袖子都被你弄湿了。」
我趴在她的肩膀上還是忍不住哭出了聲。
「媽,我想爸爸了。」
28 歲的我還有爸爸。
可是 35 歲的我,沒有。
4
「傻孩子,你幹嗎呢?」媽媽停下了手上的活,「閨女,你這是怎麼了?」
如果沒有那本日記,我可能會更無憂無慮一些吧?
爸爸為了這個家常年在國外工作,很少回家。
可他S在了國外。
當初媽媽不敢告訴我,隻會一個人躲在屋子裡哭。
直到隱瞞了快三個月,
才被我察覺異常,發現真相。
那一次,我對著媽媽發了很大的火。
媽媽跟著我哭:「你懷孕了,我怎麼敢告訴你啊?」
後來,我才知道,媽媽才是那個最苦的人。
為了不讓我懷疑。
她還各種編造爸爸存在的痕跡,就連聊天記錄都精心編造了。
我每次和她聊爸爸的話題,她還要笑著應付我。
偶爾還要編幾句埋汰爸爸的話和我吐槽。
她一次又一次在自己心裡扎刀,心大概早就千瘡百孔了。
每每想到這些,我都忍不住扇自己幾巴掌。
可惜的是,後來,那一胎還是沒保住。
我又摟了她很久:「沒什麼,就是想爸爸了,我們去看看爸爸好不好?」
這一塊記憶的橡皮擦。
還好帶不走我的爸爸媽媽。
隻是可惜,每一次看到日記本。
我都要重新接受一次我沒了爸爸這件事。
「你想去我們下午就去,帶點你爸愛吃的。」
我帶上了白酒,順便帶了兩個杯子。
媽媽每次看到墓碑上爸爸的名字和照片,都會難過得一直哭。
可我很想來一次。
我怕我弄丟了筆記本,我就再也記不得找到爸爸的路了。
「哎呀,忘記買煙了。」我媽抹了抹眼淚,自顧自往外走,「我去買兩包,你陪陪你爸。」
【媽媽每次都會忘記買煙。】
在我的日記裡有這麼一條。
我知道她隻是想讓我和爸爸獨處,順便不想讓我看見她的眼淚。
我倒了兩杯酒,舉起了酒杯,學著爸爸的樣子和他幹杯。
「老頭子,
我跟你說,我酒量比過去好多了。
「聽說我現在能喝兩杯了。
「你知道為什麼是聽說嗎?因為我記不住事了。」
我靠在墓碑上,和他念叨:「我好怕媽媽發現這件事,可是每天背日記真的好累啊。
「老頭子,我有些怕了。
「你說到了最後,我什麼都不記得了,媽媽該怎麼辦呢?」
5
我喝了兩杯半也沒醉。
不知道日記上是不是記錯了。
但是我喝酒就上頭的話是真沒錯,我現在覺得自己臉在燒。
可是我忽略了一件事。
我開著車來的,我喝了酒,車開不回去了。
我媽直接打通了程燼的電話。
「程燼,你能不能來接一下我和小憶啊,她喝多了開不了車了。」
我暈暈乎乎,
已經忘記這是一件不對的事了。
靠在車裡不知道多久,酒勁開始上來了。
我昏昏欲睡。
模模糊糊地,我看到了程燼的身影。
「媽,我老公可真好看。」
恍恍惚惚,我突然想起來,我好像已經離婚了。
趕緊補了一句:「不,真醜。」
後來,我強忍著精神想要支開程燼,可真就睡著了。
醒來的時候,程燼坐在一邊的椅子上看著我。
「你沒和媽說?」
我真不應該挑戰日記本的權威。
兩杯就是兩杯。
多半杯都得誤事。
「不好意思,耽誤你了,我怕我媽受刺激,隻能麻煩你替我先隱瞞一段時間,以後我會慢慢……」
他突然起身走過來掐住我下巴:「白憶,
你把我當什麼?呼之即來揮之即去?」
「對不起。」
他的手一甩,我的臉落在了一邊。
「白憶,你除了和我說對不起,還會說什麼嗎?」
其實說不出來什麼。
除了對不起,我找不到更好的詞來表達我的內心。
我甚至不敢求一句原諒我。
他見我半天沒說話,突然又半跪在我跟前。
「白憶,我再問你一次,要和我離婚,你是真心的嗎?」
他這雙眼睛,每次帶著乞求的目光和我說話。
我從來沒法拒絕。
這一次,我點了點頭。
他又嘲諷我:「那你喊我老公、誇我帥是幹什麼?」
我無奈笑了笑:「我隻是喝多了。我們離婚而已,你本來就帥,這個沒必要否認。你知道的,
我本來就是顏控。」
他把手上的結婚戒指丟在了我面前。
「這個忘了還給你。」
我撿起來,直接丟到了垃圾桶裡。
「沒用的東西,就扔了吧。」
他用要出差的借口又出了門。
我媽還在那叮囑他好好吃飯,別傷了身體。
你看,我找的男人果真不錯。
即便這樣,他也會笑著應付我媽:「知道了,媽,我會照顧好自己,你幫我盯著白憶,讓她好好吃飯才是。」
這一次,他靠近我,做著他常做的動作。
他的臉靠近我頸邊。
假裝在吻我的臉頰。
人是多狠的動物,連吻都可以變成假的。
「親愛的,再見。」
我媽在一邊笑得呵呵的:「都三十多歲的人了,
你們還這麼膩歪。羞不羞?」
她在開心。
我在傷心。
我笑得嘻嘻哈哈,回到房間就哭得稀裡哗啦。
我不明白我的日子為什麼過成了這個樣子。
我又匆忙爬到垃圾桶邊翻找。
那枚戒指。
是我上大學送給他的第一枚戒指。
不貴。
隻是裡面刻了:C&B。
他說這將是他以後的婚戒,要一輩子都戴著。
記憶裡,那個一臉純真地看著我說「你若是喜歡,我一輩子做給你吃」的少年,好像碎了。
我也好像碎了。
拼也拼不起來。
可是日記裡有一句話寫得格外醒目。
甚至重復了三次。
【離婚,因為你不配。
】
6.
【23 歲,我想要告白這個男人】
醒來,眼睛腫了。
內心卻是慌亂的。
我一想到我要和程燼告白,我就止不住地緊張和激動。
但是我總覺得哪裡不對勁。
我的頭發變長了。
我摸了摸頭發,走到了鏡子前。
不,這不是 23 歲的我。
我一時有些恍惚,就連這個房間都是陌生的。
好在我看到了桌子上鋪著的日記本。
我慌亂地翻著。
才發現,記憶橡皮擦讓我又少了五年時光。
我不是要告白記憶中的少年,而是要和他離婚了。
我在桌子前呆坐了很久。
勉強才能接受這個現實。
我按著日記本上的記錄時間,
對應了手機上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