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沈明朗剝了糖紙,卻把糖塊塞進我嘴裡,語氣輕松:「為什麼不可以?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比你更有資格報警。」


 


我抿了抿嘴角:「如果她沒有出現,我不會報警。可她偏偏又闖進了我的生活,讓那些被我刻意遺忘的痛苦記憶又浮了出來。


 


「我不甘心就這麼放過她,我想讓她付出代價。


 


「可我還害怕,萬一爸爸媽媽知道了,他們會不會覺得我是一個狠心得連親生母親都不放過的人。」


 


沈明明沉默了一瞬:「親生母親?我一直以為,你和我的親生母親是同一個人。」


 


我愣住了。


 


沈明朗笑著揉了揉我的頭發:「你轉學的事情,我已經在辦了。如果不出意料,九月份你就能成為我的小學妹了。」


 


哥哥的溫柔,讓我突然好想哭。


 


沈家人,用溫暖一點一點治愈著我痛苦的童年。


 


我要親手為我痛苦的童年畫上句號,我不再彷徨猶豫,直接報警了。


 



 


我鼓起勇氣,走進了警察局。


 


我告訴警察,十五年前我的親生母親用二十萬賣掉了我。


 


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拐賣兒童的打擊力度,盡管我說的事情已經過去十五年了,依然得到了警方的重視。


 


警方立即逮捕了林鳳枝。


 


林鳳枝自然不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她一口咬定我是被拐賣的,而這些年她為了尋找我,丟掉了在編教師的工作,走遍全國各地尋找我。


 


身體拖垮了,家散了。


 


不得已才出來當保姆營生。


 


「挨千刀的人販子毀了我一生啊!


 


「十五年了我走破了數不清的鞋子,被人騙了一次又一次,我老公不理解我出軌找了小三。


 


「我的大女兒她有白血病啊,我為了找小女兒我連她都顧不上了。


 


「我好不容易找到小女兒了,她卻報警說……她太讓我寒心了。可我不後悔,她是我身上掉下的一塊肉啊,她恨我怨我也好,我總是要找到她知道她還活著。」


 


不愧是當老師的,一番「肺腑之言」情真意切,把現場辦案人員感動得都快哭了。


 


「沈家就是人販子!我在他們家當保姆的時候,我就聽別人說他們家兒子身體不好,算命的說要找和他八字互補的人才能保他平安健康。


 


「我女兒多多就是他們花大價錢買來的!」


 


「警察同志我求求你們,我可以不認女兒,可我必須要讓沈家付出代價啊!」


 


林鳳枝反咬一口我爸媽是這場「拐賣」事件中的主謀,對自己當年為救大女兒二十萬賣掉我的事情絕口不提。


 


幸好我早有準備。


 


我拿著爸媽當年收養我的合法手續到了警察局。


 


「買我的人,是當年給我……給我姐姐於嘉柔捐獻骨髓的人。


 


「他親口承認,他給我了我媽二十萬。我媽把我賣給他兒子做童養媳,他答應給我姐姐捐骨髓。


 


「於嘉柔的手術是在省醫院做的,省醫院應該會有當初捐獻者的資料。隻要找到他,一切就都清楚了。


 


「至於我是怎麼被我爸媽收養的,這份資料裡寫得清清楚楚。」


 


買我的老頭子是個變態,他不僅要給他的傻兒子找童養媳,他還想猥褻我。


 


如果不是我奮力反抗,用啤酒瓶子打破了他的腦袋趁他昏迷的時候逃出來,我恐怕早已經跌入地獄了。


 


逃出來後,我不敢回家,害怕再被賣掉。


 


就四處流浪。


 


一個寒冷的冬天,我暈倒在了我爸媽的車邊。


 


他們帶我去了醫院,又聯系了警察。


 


林鳳枝恨我救不了於嘉柔,根本沒有給我上戶口。


 


又是她親手把我賣了,所以更不能去報案。


 


以至於警方那邊根本沒有我的任何信息,無奈之下隻好將我送去福利院。


 


爸媽心疼我,於是走了合法手續收養了我。


 


從此以後,我有了新家,有了爸媽,有了這一生的依靠。


 


我將資料遞給辦案人員。


 


辦案人員快速掃了一眼資料,隨後看向我的眼神中充滿了同情和憐惜。


 


是啊,連陌生人都會心疼我。


 


可偏偏,我的親生母親不會。


 


不對,林鳳枝不是我的母親。


 


我的母親,

是沈夫人,我和沈明朗是一個母親。


 


離開警察局前,警察問我要不要去見一見林鳳枝。


 


我搖頭拒絕了。


 


見她做什麼?質問她為什麼這麼偏心嗎?


 


「小賤種你姐姐還住院呢你就穿這麼好看的衣服,你故意氣她是不是?你怎麼這麼歹毒啊!


 


「你姐姐身體不好去不了夏令營,你也不許去!


 


「瞪什麼瞪,要你有什麼用,連姐姐都救不了你怎麼不去S!


 


「你姐姐是天生的月亮,你是見不得光的小賤種!」


 


一想到她當年的種種偏心,那些被我刻意埋藏在內心的委屈和憎恨瞬間從腳底板蹿到天靈蓋,我再也控制不住情緒。


 


我怕見到她,會忍不住像她打我一樣打她。


 


媽媽說,我是小仙女,小仙女怎麼可以動手打人呢?


 


小仙女自有小仙女的報仇方式。


 


於是,於嘉柔終於「主動」找到了我。


 



 


我好整以暇地看著坐在我對面哭哭啼啼的於嘉柔。


 


「多多,這麼多年你去哪了啊?你知不知道我發現你被媽賣了以後,我跪下求她把你找回來。」


 


如果不是她連續瞟了我手腕上的卡地亞手镯好幾眼,我差點就信了她的話。


 


不得不承認,這麼多年過去了,於嘉柔還是這麼……擅長演戲。


 


看著她,我就忍不住想起小時候,她是怎麼次次表面上看起來像是替我求情,實際是拱火讓我被N待的畫面。


 


「我還記得,小時候有一次,你也是給林鳳枝跪下來,替我求情。」


 


我不動聲色地將媽媽送給我的愛馬仕铂金包放在桌子上,又摸了一下脖子上的鑽石項鏈。


 


於嘉柔眼睛都看直了。


 


眼底湧動的羨慕和嫉妒,是那麼的不加掩飾。


 


「可最後,林鳳枝打我打得更狠了,更是罰我跪在院子裡兩天不給我飯吃。」


 


本以為,那些痛苦的回憶變得模糊了。


 


可現在才明白,不是變得模糊了,而是太痛苦不想記得了。


 


這個世界上,有幾個母親會因為小女兒多吃了幾口姐姐碗裡的肉,而瘋狂扇小女兒嘴巴子的?


 


林鳳枝就是其中一個。


 


「你嘴就這麼饞?那是你姐姐補身體的,你哪來的臉吃?


 


「你要是能救你姐姐,她身體會這麼虛弱?


 


「小廢物還想吃肉?你怎麼不去S啊你。」


 


於嘉柔撲通一聲跪在林鳳枝的面前,泫然欲泣著:「多多抱怨媽媽偏心不給她肉吃,我怕她對你有抱怨,所以才……媽媽,

都是我的錯,你別打妹妹了。」


 


跪在冰冷地板上的兩天是什麼滋味,我早就忘記了。


 


「多多……哦不,我聽說你現在叫沈明珠。我就叫你明珠了!明珠,其實我很不喜歡媽……很不喜歡林鳳枝的。這些年,她總是用她為我付出多少來道德綁架我,我早就受夠了!」


 


於嘉柔抱怨的聲音,將我的思緒拉回來。


 


我淡淡地瞟了她一眼。


 


林鳳枝要是知道,她付出一切疼愛的女兒卻是如此厭惡她,是不是會氣得吐血?


 


真想錄下來給她看一看呢。


 


「是麼?」我輕描淡寫著,「她要是知道了,該有多少傷心呢?」


 


於嘉柔冷哼一聲:「她傷心?她有什麼臉傷心。當年她喪心病狂地賣掉你,就應該料到會有今天的報應了。

明珠,幸好你沒事,不然我得多內疚啊。」


 


好一番虛情假意啊。


 


奧斯卡不給她頒個最佳女主角都是不識抬舉了。


 


為了讓於嘉柔相信我接受了她的「投誠」,我開始頻繁地帶她參加各種上流社會活動,並介紹了不少圈子裡的好友給她。


 


她自恃美貌吊了好幾個富二代。


 


殊不知,他們不過是看在我的面子上對她的虛與尾蛇罷了。


 


「明珠,把你那天背的愛馬仕铂金包借我一下可以嗎?我今天要和許家大少一起參加晚宴。」


 


我:「可以。」


 


「明珠,你上次買的那條黑絲絨裙子好漂亮,可以穿出去和李少約會嗎」


 


我:「可以。」


 


「明珠,宋少送了我一套耳環,和你櫃子裡的那套珠寶很配,我想我都戴上肯定能迷倒宋少。


 


我:「可以。」


 


無論於嘉柔明裡暗裡問我借什麼,我都毫不猶豫地答應她。


 


直到,她的胃口越來越大。


 



 


「明珠,宋少說今晚帶我見幾個朋友。」


 


剛從警察局回來,於嘉柔就迎了上來,親昵地挽住我的手腕,難掩激動:「其實我私底下打聽過了,他今天要和我求婚!雖然宋少有個哥哥以後沒辦法繼承家族生意,可他頭腦簡單容易被忽悠,要是能嫁給他,也算是握住宋家一半家產了。


 


「到時候以我的聰明手段,把他哥哥趕出宋家也不是不可能的。」


 


聽著於嘉柔的喋喋不休,我不由譏笑:「警察說,雖然暫時還沒找到確切證據證明你媽賣女兒,但我爸媽已經正式起訴她造謠誣陷侵犯他們名譽權。


 


「所以可能還會被抓起來。」


 


我之前報警說她賣女兒,

因為一時間無法找到確切證據,警方暫時隻能因她撒傳單為由以尋釁滋事罪拘留十五天。


 


「啊?」於嘉柔愣了一下,隨後一臉憤慨,「那是她自作自受,是她的報應!哎,明珠你不會把這些事情告訴宋少吧?」


 


「怎麼會。」


 


我不說,但不代表別人不會說。


 


當初林鳳枝堵在門口撒傳單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圈子裡誰不知道?


 


不過是將她當個玩物,逗個樂子罷了。


 


「明珠,我打算今晚徹底拿下宋少。」


 


我瞟了她一眼,將她對林鳳枝漠不關心和嫌棄的表情盡收眼底:「你身體很不好,特別虛弱,宋家可能……」


 


於嘉柔不以為然:「所以我想過了,我要趕緊懷上孩子,而且必須是男孩。有了孩子,他們不僅不敢嫌棄我身體不好,

還得花錢給我養身體呢!」


 


我勾了勾嘴角,不得不說於嘉柔挺會做夢的。


 


「你能不能……把你剛到的那輛極光粉蘭博基尼借我開一下?」


 


「這和你拿下宋少有什麼關系?」我不解地問。


 


於嘉柔一臉理所當然:「當然有關系啊!宋家的兒媳婦身價總不能太差吧。」


 


我又掃了她一眼。


 


隻見她身上從頭到腳都是我的,而且都價值不菲,加起來小一千萬了,確實像個豪門千金。


 


「可圈子裡的人都知道,極光粉蘭博基尼是我哥定給我的生日禮物。」


 


「所以,他們才會相信,沈家收養我了,我也是沈家千金啊。」


 


我:?


 


「沈家什麼時候收養你了?」


 


於嘉柔臉上閃過一抹不自在,

尷尬開口:「你是我妹妹,你是沈家養女,就等同我也是。不過你放心,我不是想要和你爭寵。」


 


於嘉柔的厚顏無恥,已經超出我的認知範疇了。


 


「再說了,我嫁入宋家對你鞏固你在沈家的地位也有好處啊。明珠,我們是姐妹,我們要同舟共濟。」


 


我止不住冷笑,後退兩步和她保持一定的距離:「讓你失望了,我在沈家的地位不需要任何手段鞏固。因為,沈家是我的家,我永遠的家。如果對家人還要使用手段,那我和畜生有什麼區別?


 


「當然,對你和林鳳枝這種來說,你們是不會明白的。


 


「畢竟,你們連畜生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