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與江書砚自小相依為命,至今已有十餘載。


 


我織布、做些針線活供他讀書,入仕做官。


 


待他青雲直上、飛黃騰達後,身側卻多了一位女子。


 


她與我這鄉野村婦不同,一副嫻靜端莊的模樣。


 


在他們成婚前一日,我留下一封書信離開。


 


幾年後再遇,他滿臉的傷汙,希望我再幫他縫一個繡補。


 


我微笑著回:「軍中兒郎多靠自己,許久不做,我已經不會做了。」


 


1.


 


今天是江書砚回來的日子。


 


他因為抗雪災有功,從知縣一躍升為江陵安撫使。


 


兩個月前進京面聖,領取功名。


 


走之前他送給我一隻銀镯,對我說:


 


「長歌,若此行順利,再回來之日,我便向你求親。」


 


是以,

我穿上了新裁的翡翠煙羅綺雲裙,頭發绾成雙蟠髻,搭配絨花發簪,將自己打扮的漂亮起來。


 


小縣城的人愛看熱鬧,有人升官返鄉,街巷上擠滿了人,他們不約而同地將我簇擁在中間。


 


馬車在我家院門口緩緩停下。


 


我雙手絞著手帕,等著人從馬車中出來。


 


倒是奇怪。


 


我已在這院子門口等待江書砚歸家過多次。


 


隻這次,一顆心「突突」地,就快要跳出來了。


 


他一襲青衫緩步下車。


 


我上前兩步迎他。


 


誰料,他卻轉身,抬手去扶馬車上下來的另一人。


 


還有誰同他一起回來了嗎?


 


是一位女子。


 


一身素雅的衣裙,施施然立在他身側。


 


我喚他:「江公子。」


 


江書砚這才看到了我,

急上前兩步:


 


「長歌,我稍後同你解釋。」


 


說罷,又折返回去迎那位女子。


 


在晚飯後,江書砚同我解釋。


 


那位女子是隴西陸家的長女,陸白榆。


 


他在回京途中,正巧搭救了與家人走散的她。


 


現陛下指婚。


 


聖命不敢違,三日後就要成婚。


 


他想握我的手,我往後退了一步:


 


「江公子自重。」


 


江書砚停頓片刻,繼續道:


 


「長歌,時間緊迫,你可否幫忙操辦?」


 


「你再等等我,日後我定會娶你。」


 


我抿緊唇角,沒再說話。


 


後兩日,我忙著幫他張羅成婚之事。


 


一切準備妥當,在他大婚前一天我留下一封書信後離開。


 


2.


 


我在客棧的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


 


同江書砚一起度過的時日,走馬燈一般在我腦海裡浮現。


 


細數,已有十三載。


 


十三年,太久了,是很難割舍的。


 


我決定要走,也不是一時決定的。


 


我與江書砚自小相依為命。


 


很小的時候,他便同我講,他想讀書,想要做官。


 


做一個為百姓謀福祉的好官。


 


我羨慕他有自己的志向。


 


於是我織布、做些針線活賺錢,供他讀書。


 


終於,他考取功名,被封為知府。


 


前去赴任時,江書砚同我說:


 


「長歌,此次是我初次為官,前路迷茫,待我前去安頓好再接你同去。」


 


「你無須擔心,在家中等我即可。」


 


是以,

我將裝好的行囊又一件一件拿出來。


 


日日翹首以盼。


 


盼一封家書。


 


無奈,家書上隻有寥寥幾句:


 


【於道各努力,千裡共同風。】


 


【長歌,再等等,相見之日快矣。】


 


這一等就是一年。


 


我沒有等來江書砚接我走的家書,而是他被貶的消息。


 


江書砚從知府被貶去遼州寧安縣做知縣。


 


這一次他沒有再叫我等。


 


我陪著他,千裡迢迢赴任。


 


遼州苦寒,一路上人多凍S,路遇僵屍,便命人埋之四郊。


 


舟車勞頓終於到了寧安縣。


 


寧安縣雪盈尺,江書砚身子薄弱,害了風寒。


 


我四處打聽,因為霜雪傷莊稼,連熬一碗米粥的大米都買不上。


 


那時候洗衣做飯用水冰涼,

出門寸步難行,一日三餐飢飽不定。


 


就算如此,我也絲毫不怨他。


 


比起我們小時候的苦日子,這些又算什麼呢?


 


至少,我們還是在一起的。


 


隻要在一起,其他的都好說,總會好起來的。


 


因禍得福,他在遼州因抗雪災有功,又被召回京城。


 


這一次封他做了廣陵的安撫使。


 


他在進京前同我說:


 


「長歌,若此行順利,再回來之日,我便向你求親。」


 


這句話在我心頭翻來又覆去。


 


我心中歡喜。


 


他原是知道我的心意的。


 


江書砚說話算數,這一次必不會叫我空等。


 


沒想到卻等來了皇上指婚。


 


等來了陸白榆。


 


盡管如此,我還是念著這十三載的情誼,

還是抱著幻想。


 


3.


 


我是個孤兒。


 


小時候鄰家的婆婆收養了我。


 


誰知道好人不好命。


 


在我五歲那年,婆婆因病去世。


 


我又一次無家可歸。


 


於是就大街小巷流浪。


 


就算再省,婆婆留下的銀子也有花完的那一日。


 


路邊小攤上的饅頭實在太香了。


 


我赤腳站在路對面看了好久好久。


 


真的好餓。


 


我捏了捏空蕩蕩的口袋,咽了咽口水。


 


趁著人多,悄悄伸出手。


 


突然有人握住了我的手,我嚇得急忙抽回手。


 


卻怎麼也抽不出來。


 


「老板,這個饅頭多少文錢?」


 


我抬頭瞄了一眼,是一個隻比我高一些的男孩子。


 


他付了錢,松開了手,半蹲下來:


 


「吃吧。」


 


我點點頭,一直蓄在眼眶的眼淚流了下來。


 


我怯生生地跟著他。


 


他問:「你家人呢?」


 


我答:「沒有家人。」


 


停頓了一瞬。


 


他繼續說:「跟緊點。」


 


我十二歲那年,江書砚十四歲。


 


晚上躺在屋頂上看星星。


 


他說他想繼續念書。


 


但學塾的學費是我們付不起的。


 


我側過頭看著他眼睛裡的星星。


 


再一次捏緊衣角,輕聲道:


 


「我來想辦法。」


 


他偏頭望著我:


 


「長歌,你有自己想做的事情嗎?」


 


我想了想小時候婆婆教我識字的日子,

我也想讀書的念頭在心中久久盤桓,又被我摁了下去,最終搖了搖頭:


 


「你去做你想做的就好。」


 


我白日裡織布,一坐就是一整天。


 


手下動作利索點,有時候一天能做一天半的活。


 


晚上繼續挑著燈,幫鄰裡做些縫補衣服的針線活。


 


日復一日,手指被線磨得不再細膩,坐久了腰也總是很疼。


 


最要命的是,眼睛在晚上的時候有些模糊看不清楚。


 


一日,我將除去學費和日常用度剩下來的錢交給了江書砚,叫他去多買一些要讀的書來看。


 


臨行前他問我:


 


「長歌,你日日隻做些粗鄙的針線活怎麼能行,也要學著識字讀書的。」


 


我是想學的,隻不過我明明記得,在小的時候,我學著他的模樣捧著一本書看的時候,他猛地抽走了書,

說:


 


「你看什麼,女子無才便是德。」


 


我看著他,驚訝於他的變化。


 


最終隻能笑笑:


 


「不了,每天要織布,哪有時間讀。」


 


江書砚失望地嘆氣搖頭,而後大跨步出了門。


 


我決定要走的那日,本來無事發生。


 


我也決心要再等一等。


 


不就是幫青梅竹馬的哥哥操辦婚禮嗎。


 


沒什麼難的。


 


一切都準備就緒。


 


成婚前一日晚上,我拿了婚服準備去給江書砚試一試。


 


誰知陸白榆也在他的臥房裡。


 


兩人相對而坐,正在下棋。


 


不知道陸白榆走了什麼棋招,纖纖玉手輕捏著棋子放下,兩個人相視一眼便笑作一團。


 


堪堪一眼,直戳我心。


 


正欲轉身離開,

我聽到江書砚說話,他說:


 


「還是與你下棋有意思。」


 


「周長歌到底不會讀書,與她講話都講不到一處去。」


 


「隻懂一些粗鄙婦人才會做的針線活。」


 


傷人以言,深於矛戟。


 


雖是盛夏時分,我隻覺得身在冰窟。


 


都不知是如何走回房間的。


 


明明這院子裡的一針一線,一床一褥都是我靠自己織布置辦的。


 


卻隻收出來兩隻要帶走的包裹。


 


出門前我又回頭看了一眼。


 


熟悉的小屋子,燭滅燈黑,空空蕩蕩,隻剩下那封書信。


 


還有壓在上面的一隻銀镯。


 


4.


 


翌日,原本小小的江府,紅錦毯一眼望不見盡頭,滿城繁花失了顏色。


 


我背著包裹,往反方向的城門走去。


 


半載人生,幸而有周婆婆收養我,後又有幸遇到了江書砚。


 


雖親爹親娘拋棄了我,也不至於孤零零在人世間無依無靠。


 


隻不過自今日起,往後的路大約隻能靠自己了。


 


江書砚同陸白榆的肆筵設席,鼓瑟吹笙,更像是我退場的離別曲。


 


除去同江書砚共赴遼州,我未曾再出過遠門。


 


是以,昨夜又想了半宿,最終決定往渝州去。


 


隻不過路途漫漫,我不懂辨識方位。


 


沒過兩天,就在山裡迷了方向。


 


原本以為要在這深山裡過夜了。


 


沒想到離開了江書砚,這好運全都找上了門。


 


在天將黑之前我遇到了一支正行軍的官兵。


 


烏泱泱的一群人。


 


我選中一個看起來是個小官的人。


 


求他帶著我。


 


我說:「我不會跟太久的,隻用到渝州就可以。」


 


他不同意。


 


我又說:「我不會吃你們的口糧。」我拍了拍自己的包裹:「我自己帶了的。」


 


他還是不同意。


 


驟然間一陣煳味飄來。


 


我瞄了一眼他身後燒火的士兵,又道:


 


「我會燒火做飯。」


 


「還做得很好吃。」


 


是以,且把我帶著了。


 


劃算。


 


他們多了一個廚子。


 


我多了烏泱泱一群的活地圖。


 


就這樣日日夜夜同他們行軍。


 


都是同齡人,有的小兵還比我小上四五歲。


 


沒幾天就熟絡了起來。


 


吃飯的時候總是會闲聊些家常。


 


一日,

有人問我為什麼一個姑娘家,自己跑了出來。


 


我笑笑答:「家中無父無母,無處可去。」


 


引來一片唏噓。


 


留下我的那位黑臉大哥道:


 


「我看你也到了婚嫁的年紀,不如和我湊合過了算。」


 


小兵們一陣起哄。


 


我笑笑沒說話。


 


畢竟是大哥,總不能在小弟面前讓人下不來臺。


 


沒想到大哥還挺執著。


 


每天吃飯的時候都要問我一遍。


 


我心裡尋思,他大約隻是喜歡我做的飯罷。


 


屈指一算,距離到渝州還有約莫十天的路程。


 


這一直不回復,好像也挺駁大哥面子。


 


是以,我又翻來覆去半宿,想到了一個絕妙的點子。


 


待大哥再提的時候,我道:


 


「大哥人甚好。


 


「可惜小女子已有中意之人,此生非他不嫁。」


 


「此行,小女子就是為了尋他。」


 


大哥人真的甚好。


 


聽我如此說,隻嘿嘿幹笑兩聲:


 


「那妹妹不早說,如此,鄙人自然不會勉強。」


 


「呼」,我心中松了一口氣。


 


誰料,小兵裡有個腦袋靈光的。


 


「那你給我們講講你要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