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屁嘞,上梁不正下梁才會歪,他女兒那麼心狠手辣,他會好到哪裡去?隻不過是個老狐狸,隱藏得很深罷了。」


 


聽著他們的談話內容,我卻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慢著,李心明,你說當年周老市長在我們縣當過財政局局長?」


 


「是啊,估計也就是那會兒,方興邦就認識周錦的吧……」


 


「那大概是多少年的事?」


 


「70 年代末,80 年代初。」


 


我可是天生記性比較好的人。


 


這時候,我的腦海裡出現了自己之前看不懂的一串數字。


 


77 年,財政局:40%。


 


78 年,財政局,20%。


 


82 年,財政局,30%。


 


……


 


「本子!

錢老虎記流水賬的本子,李心明你還記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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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老虎在開舞廳之前,經常接手一些政府工程。


 


而那個時候給他批款項的,正是當時的財政局局長。


 


有了這點線索,李心明和方同順藤摸瓜,果然揪出了一個大案。


 


還是我當初偷出來的那個本子,成了老幹部貪汙的重要物證。


 


平時看著高風亮節的前市長鋃鐺入獄。


 


先把大樹連根拔起。


 


然後再把樹枝樹丫,以及附著在上面的藤蔓全部鏟除。


 


經過兩個月的努力,周家搬家了。


 


全家住監獄了。


 


方愛國大學文憑都是買的,事兒是不大但也進去了。


 


都沒有人逼供,看守所清苦,實在熬不住的周錦就交代了。


 


方興邦的原配,

是被她僱佣司機故意撞S的。


 


本來想送倆母女一起上路,但那個司機看著才幾個月大的孩子下不了手。


 


司機帶著錢帶著孩子跑路了。


 


東躲西藏的幾個月,那人覺得帶著一個孩子逃亡也不是個事,就把孩子順手賣給了一戶姓林的人家。


 


去年,司機被繩之以法,但罪名居然隻是拐賣兒童。


 


避重就輕地判了幾年。


 


江左發現這起車貨有問題,執意要查下去。


 


一次感冒以後,他住院了。


 


當時負責他的護士就是周錦。


 


醫療事故嘛。


 


S了一個人,周錦付出的代價,僅僅是被停止。


 


將這些事情和盤託出後周錦竟然問了一句可笑至極的話。


 


「我什麼時候可以出去?」


 


還想出去?


 


辦案人員都被氣笑了。


 


可周錦說:「不是坦白從寬嗎,我都交代了,你們還敢不放了我?」


 


辦案人員跟她說,她犯的案子比較嚴重,一時半會兒是出不去了。


 


周錦哭喊哀號,說市委誰誰誰是他爸爸的學生。


 


誰誰誰又是她老公的同鄉。


 


「你們敢動我一根頭發,這些當官的饒不了你們!」


 


嚇得被他提到名字的人,連覺都睡不著。


 


個個巴望著她早點判S刑,還大家一個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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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興邦,雖然沒有參與S人。


 


但這些年,也有很多騷操作。


 


特別是動用資源,影響公務員考試的公平性。


 


所以他被雙開。


 


堂堂前市長,周錦的父親,臨了了,將在監獄度過殘生。


 


既然案子已經查清了,江左江警官因公犧牲,被萬局長提請追封為烈士。


 


那已經是第 2 年春節後的事情了。


 


那天天氣很好,江同帶著奶奶在墓地裡給父親上香。


 


這個素未謀面的警察,為了替一個可憐的女人討回公道失去了生命。


 


我和李心明都給他磕頭了。


 


江同問我:「還待在那兒嗎?」


 


「哪兒?」


 


「那個烏煙瘴氣的公安局啊!」


 


我笑了,更正道:「烏煙瘴氣的不是公安局,隻是個別利欲燻心的人。」


 


壞人被繩之以法,而我們更應該警醒。


 


剛正不阿,清正廉明,才能做一個真正的人民公僕。


 


江同皺起了眉頭:「不是,你一個管資料的,說話用得著這麼嚴肅嗎?」


 


我眉飛色舞地告訴他,

我已經不是管資料的了。


 


現在我接替了方愛國的位置,怎麼說也是個小科長了。


 


「喲喲喲,這麼快就如願以償了?」


 


李心明,他居然嘲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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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那個司機因為一念之差沒有S我。


 


查清楚他被關在哪裡,我便去看了他。


 


不過這時候,他已經因為數罪並罰,判了S緩。


 


逃亡多年,再加上良心的煎熬,他已是滿頭白發,連神志也不那麼清醒。


 


他認不得周錦。


 


認不得方興邦。


 


卻能認出我。


 


隔著厚厚的防彈玻璃,他給我下跪。


 


「對不起啊,我當年也是一時財迷心竅……」


 


來看他,我隻是想問問,我媽臨S前有沒有留下什麼話。


 


他搖頭:「她什麼也沒說,但在生S關頭,她選擇了S,把生的機會留給了孩子。」


 


也是這份母愛,讓司機感動,才不忍心SS當年的我。


 


同樣的故事,被不同的人轉述出來,還是讓我淚流滿面。


 


好在,這些都過去了。


 


以後我的人生,將不會再有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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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人逢喜事精神爽,沒想到我剛剛當上科長的這一天,李心明就煞風景。


 


「哎,帶上你的身份證,幫我取點錢。」


 


他向我借錢?


 


官二代找我借錢?


 


我點不信。


 


見我滿臉狐疑,李心明解釋道:「看了一下,明天是個黃道吉日,我打算和我喜歡的女人去領證了!領過證呢,可能我們要去採購一點結婚用的東西。最近我手頭緊,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這時候不會掉鏈子吧?」


 


「……原來是這樣啊?」


 


他要領證了。


 


明明心很痛,我卻強顏歡笑。


 


「行,明天我一定會準時到。」


 


這一夜我都沒睡好。


 


喝了酒,哭得稀裡哗啦。


 


我以為我會睡S過去,沒想到第 2 天還是醒得很早。


 


一看時間,還沒到 8 點。


 


民政局門口,李心明早早地等著了。


 


一看我滿臉憔悴,眼睛還腫腫的,他就顯得很緊張。


 


「你幹什麼了?林春花!」


 


總不能說他要結婚,我哭鼻子了吧。


 


很掉價的。


 


我撒謊說眼睛掉沙子裡了。


 


「哦,那你把眼睛拿回來沒?

哈哈哈哈哈!」


 


不就是我說錯了一句話嗎,李心明笑得很誇張。


 


這種時候我不想看他笑。


 


我轉身想走,李心明卻拉著我:「身份證用一下!」


 


不是說好了借錢給他嗎?


 


我拿出身份證和存折交到他手上。


 


可李心明還是不松手。


 


「傻瓜,結婚證,本人不去真辦不了!」


 


我懵了:「你說什麼?」


 


「你不會變卦吧?我說了我要跟喜歡的人辦結婚證,你可是同意了的!」


 


我看向周圍,也沒看到別人啊。


 


李心明這才道:「怎麼,你不知道我喜歡的人是你?」


 


這狗東西,居然敢耍我!


 


太不要臉了,這是騙婚!


 


我佯裝生氣:「可我不喜歡你啊!」


 


李心明笑了,

一把扯下他的外套。


 


裡面穿著的白襯衫便露了出來。


 


「不喜歡我,你還把我的襯衫珍藏了這麼多年?」


 


我慌了。


 


什麼時候被他發現的?


 


我把它藏在最隱秘的地方了啊。


 


想想應該是那次我喝醉了酒,他送我回家,看到我放在衣櫥裡的襯衫。


 


時隔多年,這件襯衫穿在他身上還是那麼合身。


 


「你怎麼亂翻別人的衣櫥?李心明,你很過分!」


 


「你喝醉了吐得滿身都是,我不得在衣櫃裡給你拿衣服換上啊?」


 


慢著。


 


這麼說,他還替我換了衣服?


 


我的臉一下就紅到了脖子根。


 


李心明不要臉地一笑:「都這樣了,你不嫁給我還能嫁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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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工作能力,

也有用得上的人脈,婚後的第 5 年,我就當上了縣公安局的副局長。


 


經歷過那麼多事情,我已經很清楚自己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雖然周圍充滿誘惑,但我常常提醒自己,本著良心本著公德心,就能做個好官。


 


工作闲暇之餘,我和李心明經常會去他給我準備的世外桃源轉一轉。


 


那漫山遍野的迎春花,那漂亮的小木屋,那叮當作響的風鈴……


 


一起見證著我們的幸福。


 


又這樣過了 5 年,我已經被提拔到市公安局。


 


即將走馬上任的前一天,家裡來客了。


 


林長生帶著他的一家子。突然衝進我家院子。


 


「一聽說我家春花當大官了,我馬上就來看你!」


 


過去 10 多年了,他還是老樣子。


 


無知無能,又無品。


 


從讀高中開始,我基本上就沒怎麼跟他們家來往,他有什麼資格來我家做客?


 


更不要臉的是嬸子,她在院子裡東轉轉西轉轉,最後眉飛色舞地道:「這個房間光線好,以後我就住這間了。」


 


大伯說:「春花啊!以後每個月給我個萬兒八千的,讓我出去打打牌唄!」


 


我爸倒是沒提什麼無理要求,隻是說了一句:「養兒防老,養閨女應該也能養老吧?」


 


李心明無奈地看著這些人。


 


我用眼神示意他別說話。


 


然後,我叫他們先坐一下,我和李心明去買點菜,然後好好招待他們。


 


林長生滿意地點頭:「這才懂事嘛!乖乖地養著我們這家人,我們不出去亂說,你也能落得個好名聲是不?」


 


都到這時候了,

還威脅我。


 


我笑嘻嘻地出去。


 


還好行李前幾天就打包快遞了,房子昨天也交了。


 


都不在這裡上班了,所以我們賣了這棟老宅。


 


我們離開了。


 


房子的主人進了院子,才懶得跟這些人胡攪蠻纏。


 


報了警,然後讓他們都進局子裡喝茶了。


 


我打了個電話給萬局長:「哎,老萬,你可要好好招待林長生他們一家,畢竟也是老相識了!」


 


萬局長連連保證,他做事我放心,有案子他絕對好好審。


 


另外老萬告訴我,在張大義老家的園子裡發現了一具屍體,經鑑定應該是小香梨。


 


哎,可憐的小丫頭,怕著怕著,還是香消玉殒。


 


我的同僚從來不打人。


 


他們也隻是一天 3 班倒地了解了解案情。


 


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也不讓睡覺。


 


這樣過了五六天,林家人哭著喊著他們不認親了,也不打擾我了,他們要回家。


 


那就放他們回去吧!


 


他們不願待在城裡享福,我總得成人之美吧?


 


養了我這麼多年,我總得偶爾聽聽他們的話吧?


 


後來,大伯賭博又輸了錢,家裡幾乎連飯都吃不上。


 


嬸子得了精神病,天天說聽到林小虎在哭。


 


可她不是心痛,是害怕。


 


「爹啊,小虎怪我們一家把他寵壞了,不然他也不會幹那些壞事不會被張大義虐S!」


 


林長生從來不會認錯,從來都覺得錯的是別人。


 


直到嬸子一把火燒了破破爛爛的房子,林長生還哭喊著:「老天爺啊,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可惜。


 


老天爺很忙,不管人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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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來了,小山村裡,漫山遍野,開著迎春花。


 


我爸痴痴傻傻,逢人就問:「我家春花回來了嗎?我想她了……」


 


我再也沒有回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