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林楓右眼上方貼著紗布,看這樣子應該是子彈擦傷。
「好驚險,差點就打中你的眼睛了。」我對他說,「你為什麼要推開我?把你自己害S怎麼辦?」
林楓垂下眼睛,冷淡地說:「不要表演了,S了那麼多人,你還會擔心別人?」
我沒再回答。原來,他並不懂我。
「接觸我,是你的蓄謀吧?」我笑起來,平靜地問他。
「砰!」王賀猛敲了一下桌面,兇巴巴地說:「梁歡娣,你搞明白,現在是我們審問你,不是你審問我們!」
「哦,明白了,警察同志。你們想知道什麼?」我乖巧地眨眨眼。
「為什麼S那些人?」
這個嘛,沒法解釋。解釋了他們也不會明白。
見我不說話,王賀又開始嗷嗷:「不說是不是?以為我們拿你沒辦法了?」
你們當然拿我沒辦法。
我說:「你閉嘴,我要跟林楓說。」
王賀瞥了林楓一眼,林楓深吸一口氣,直起腰,拿起筆,對我說:「你想說什麼,就說吧。」
我直直望著他,「你最開始接觸我,就是有蓄謀的嗎?」
他毫不猶豫:「是。」
「我不信。」
「在某次兇S現場採集到了兇手的半個指紋,經過大數據比對,與你的指紋相似。所以,隊裡派我去做臥底。對了,我是刑警,不是片區民警。」
「原來如此啊。」我長嘆一聲,「總之很開心,你是專門為我而來。」
他來了,採集了我的指紋,以做家務的名義搜遍了我的家,拿走了我的頭發,
還有我的血液——那張沾著處女血的床單。
我想起來有一次S人,那人反抗,抓破了我的手,他的指甲裡留下了我的皮肉。
隻要拿我的血跡和他指甲裡的皮肉進行 DNA 比對就可以了。
「那你,真的是第一次嗎?」我問。
他面無表情,不說是,也不說不是。
我皺了一下眉,腰痛犯了。
忍過一陣劇痛,我疲憊地長出一口氣。
「我交代,人都是我S的。」
8
警察這次大獲全勝。
6·21 S人案破獲,兇手被繩之以法。
我將被公審,全市轉播庭審現場。到時候,人們一定會興致勃勃地觀看討論,大叫著「快把她斃了吧!」「賤人怎麼還不去S!」
——跟前世我跳樓的時候一樣。
我拒絕見律師,為我這樣的人辯護,律師掙不到幾個錢還不討好,何苦呢。其實我知道,警方程序和證據有重大瑕疵。比如用「釣魚」的方式引我出來,比如拿不出監控錄像證據。
可我現在隻想S。
這天,剛吃完早飯,就有人來提審我。
我有點不耐煩。我該說的都已經說了,還要我怎樣!
進到審訊室,我又被各種鎖拷固定在椅子上。我低著頭,任他們擺布。
「陳曦。」一個熟悉的聲音,叫了一個熟悉的名字。
坐在面前的,是林楓。
他眉骨上的傷已經拆線了,我說:「你這傷,縫得不好,以後會留疤。要是我給你縫就好了。」
他說:「你還會縫針?」
「對呀,我以前,是一名護士。」
我叫梁歡娣,
就是換弟的意思。我從小到大的夢想,是做一名救S扶傷的醫生。
可初中一畢業,爸媽就讓我去上衛校。考大學,是弟弟才有的特權。
於是,我就成了一個護士。
工作五年,表現優秀,還成了護士長。
有一天,120 送來一個被車撞傷的孕婦。孕婦情況危急,我們給她做了終止妊娠,搶救一整夜,把她從鬼門關扯出來。
當我疲憊地走出搶救室,猝不及防,被人重重打了一巴掌。
是孕婦的丈夫,他怪我們「保大不保小」。
可能是看我瘦弱好欺負,他就可著我打,當著醫院很多人的面,撕我的衣服,扯我的頭發。
我縮在角落,很冷靜地接受他的毆打。我已經習慣了,做這一行,經常被患者和家屬刁難,而我,就是那種招打體質,常常一有事倒霉的就是我。
此事過後,我辭職了。
我已經掙了足夠多的錢,下半輩子就和家人平靜地享受生活吧。
這幾年,我趁著在醫院工作的方便,私下販賣毒麻違禁藥物,並和一個販毒小團伙形成了長期合作關系。
在我攢夠一百萬後,我決定洗手不幹了。再幹下去就要暴露了,醫院那邊已經發現異常了。
我提著行李踏上漫漫回家路,已經五年沒回過家了。
到了家門口,卻發現家門落鎖,門前蕭瑟,似乎很久沒有人住了。
我給媽媽打電話,她支支吾吾,才說已經在縣城裡買了房子,一家人搬過去住了。
買房用的是我存在媽媽那裡的錢,他們都沒有跟我說一聲。
我心裡蕭瑟,隻好又回到城裡的出租屋。
林楓聽到這,問我:「販毒分子的信息,
是你提供給我的?」
我沒有說話。
「我今天來,不是為了審你。」林楓拿出一張紙,亮給我看,「我想問,這是什麼?從你家搜出來的。」
我瞥了一眼,「哦,檢驗單。」
大約半年前,我的腰開始隱隱作痛。後來,痛感越來越明顯,腿部也有很強的壓迫感。
我去醫院,醫生說,我的腰椎裡可能長了個瘤子,壓迫了神經。還需要做 CT 造影,才能看得更清楚,然後制定治療方案。
我猶豫了很久,鼓起勇氣向媽媽要錢。我工作這麼多年,掙的錢每個月都寄給她,從沒跟她要過錢。這次為了做檢查,問她要一萬塊錢,不過分吧?
可她說,錢花光了。
原因是給弟弟在省城買了房,娶老婆要彩禮、三金和小汽車,還要我繼續出錢。
我說我真的沒錢了,
她就罵我騙人精。
那天,我在極度疼痛和絕望下,選擇了跳樓。一直感謝這個選擇,因為讓我遇見了生命中唯一的光,林楓。
林楓捏著太陽穴,表情沉重。
「陳曦,我去打個申請,帶你去醫院把病看了。」
我笑了笑。
「林警官,還有這個必要嗎?」
「當然有!」
「治好我,再判我S刑?別這麼折騰我了,給個痛快吧。」
林楓抬眼,怔怔地望著我。他的眼睛很好看,蓄著清亮的淚水,更顯多情。
可惜,他是個多情而無情的人。是他親手把我送進牢獄。
「卿本佳人,奈何做賊?」最後,他哽咽著問我。
我道:「我本非佳人,不配你憐惜。」
9
一審判決我S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我當庭表示不上訴。
林楓瘋了。
他甚至在退庭時對我喊:「你上訴啊!給自己爭取一點時間啊!」
我看都沒看他一眼,跟著法警離開了。我要那麼多時間幹什麼,活受罪嗎?
林楓又來看守所找我。
「陳曦,你跟他們講,你可能得了腫瘤,需要做檢查。」
我疲憊地問他:「還有什麼意義呢?」
「有的!隻要檢查出來是癌症,看守所就會給你提供基本的救治。你再提出要求,要用更好更貴的治療,讓你家人申請保外就醫,你就能出去治病。」
我苦笑,「治好了呢?再回來行刑?」
林楓望著我,眼中閃過一縷暗光。「我不會讓你回來……」
「好了!
」我立即打斷他,我不希望他有別的念頭,他是一個堅守正義的警察。
我掛掉電話,準備起身離開,林楓卻猛敲玻璃,我回頭,他那清澈的雙眸,蓄著淚水。
我又拿起電話,聽到他顫抖的聲音:
「陳曦,你恨我騙你嗎?」
我溫暖地笑:「我怎麼會恨你,這世上那麼多人,隻有你向我伸出過援助的手。」
他有些困惑。他當然不會記得,我的前世,他努力救過我。
隻要我記得就夠了。
「我騙過你,那是為了我的工作。但是,我愛上了你,這與工作無關。你是我此生唯一的女人,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
他一遍遍重復說這三個字。
直到把我說哭了。
我這一生,弱小而可憐,卑賤而扭曲,
即便老天爺讓我重活一次,我也沒有把自己活好。
沒有人愛過我,我也不配被人愛。
林楓那麼美好的一個人,我何德何能,可以得到他的愛?
眼淚抹也抹不盡,湿了衣襟。我終於向他投降:「好,我聽你的話。」
我打了報告,看守所很快給我安排了檢查。醫生說,腫瘤的可能性很大,但要做 CT 造影才能確診。
於是,我又做了 CT 造影。
結果出人意料。
CT 圖片一片空白,拍不出任何東西。別說腫瘤了,連我的骨骼都無影無蹤。
醫院排除了 CT 機器故障,實在沒法解釋,為什麼我的身體「隱形」了。
我這才想到,我S人時,監控攝像頭也拍不到我。
出了醫院,被押上警車時,我回頭望了一眼。
豔陽天下,我沒有影子。
我終於明白。
重生後的我,已經不是人了。
那我到底是什麼?鬼?妖?魔?
又或許,我S了一半,隻活過來一半。
10
因為拍不出 CT,無法確診我的病,也就沒法治療。
可我不想看到林楓失望,猶豫了很久,鼓起勇氣給我媽打去電話,想讓她試著替我申請保外就醫。
從我被逮捕之後,我家人從沒有出現過。
電話接通,我媽平靜地:「喂?」
「媽,我要S了,能救救我麼?」我卑微地乞求她。雖然心裡極度不願,我隻想為了林楓窮盡一切努力。
「你不是要把我們全家都S了嗎?現在讓我們救你?我們家沒你這個女兒。」我媽冷淡地說。
我笑了一下,
釋懷了,我努力過了,結果就是這樣。
「好的,媽。你放心,來生我不會做你的女兒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兒,傳來我媽略帶哽咽的聲音:「別怪媽,家裡沒法子救你。」
我立即掛掉電話。
我和林楓再沒見過面。我和他都已經竭盡全力了,到此為止。
不會有人告訴我會是哪天,但我覺得我的S期將至了。我隻期待著快點結束,每天被腰痛折磨得寢食難安。
我甚至跪著請求看守所的警察,給我一點陣痛的嗎啡。
女警同情地看著我,眼裡寫著愛莫能助。
某一天,看守所給我吃了一頓餃子,我預感到,這是最後一頓了。
果然,吃完沒多久,就有法警來押送我。
按照規定,犯人還能最後見一面家人,道個別。
我家人是肯定不會來的,
這個程序在我這就可以省了。
但依然有人在等待我。
是林楓。
我們沉默對望,近在咫尺,遠在天涯。
他幹裂的嘴唇翕動了兩下,居然唱起了歌:
「紛紛擾擾的世界裡
好想曾經那個她
我睡過她的房間喝過她的水
吃過她的剩飯見過她的美
也見過她剛起床素顏的樣子
這輩子就當我娶過她了吧
我承認我這輩子都忘不了她
可是命運隻允許我喜歡她
卻不允許我擁有她……」
我終於明白,他為什麼曾在我們最甜蜜的時候,給我唱這首「不吉利」的歌。
他那時已經猜到,我們可能會有的結局。
可他還是願意愛我。
林楓,謝謝你。
謝謝你,曾用心愛我。
我衝著他露出一個陽光燦爛豬八戒的笑容,然後走上囚車。
11
3 月 31 日上午 10 點,林楓坐在小區長椅上,盯著路過的女孩。
她叫梁歡娣,看著瘦瘦小小,但可能與販毒分子有關系。
林楓盯她有一個月了。
她曾是高新區人民醫院的護士,一個月前因為醫鬧而辭職。
醫院事後發現,她偷盜了大量毒麻藥品,遂報警。
為了不打草驚蛇,他觀察了她一個月之久。
除了覺得她是個有點獨的女孩,其餘什麼也沒發現。
領導等不及了,要求林楓:「不管用任何辦法,給她把老子搞定!」
第二天,4 月 1 日。
林楓來到梁歡嫡的小區,卻發現她家樓下熱鬧非凡。
一抬頭,看見女孩站在陽臺邊緣。
臥槽,可不能讓煮熟的鴨子飛了!她可是關鍵嫌疑犯!
林楓著急忙慌爬上樓,到了女孩家門口,用提早從房東那裡配好的鑰匙打開了門。
他來到陽臺,打算從她背後把她拽住。
可惡的是樓下那幫壞逼。
一個勁慫恿她,催促她。等不及吃她的人血饅頭。
突然,她身體向前傾倒。
他撲上去拽住她的胳膊。
她回頭看向她,陽光下白皙無瑕的面容,紅腫卻水亮的杏眼,晶瑩的淚水滑落,像一個破碎的天使。
這一瞬,林楓忘記了她隻是一個不值得同情的犯罪嫌疑人。
下面又有人催促。
鄰居在陽臺上喊道:「快跳啊!
吵得我寶寶一天都沒睡好覺!」
她仰起頭,眼淚滑入鬢角。她對她說:「警察哥哥,對不起,我走了。」
她松開他的手。
他不知自己為什麼會哭喊出聲,撕心裂肺地。他心裡仿佛有對她無限的牽掛和遺憾,可他們明明從未相識。
也許,他們前世相識過。
陳曦躺在地上,身下的鮮血緩緩鋪開。她雙眼微睜,在做一個夢。
夢見自己重生了,遇見了林楓。一眼誤終生。
12
4 月 1 日這個愚蠢的日子很快過去了。
穿紅色運動衫的老頭照舊逛街遛鳥,騎三輪的大媽還在收垃圾。
女人的孩子還是愛哭,吵得左鄰右舍煩不勝煩。
年輕人用手機直播著這個城市裡每一個新鮮事物。
吃瓜群眾繼續著他們平凡無聊又惡臭的日子,
期待下一個血饅頭能讓他們再飽餐一頓。
(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