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沒有他們,我和奶奶根本活不下去。


 


小雨桐長大一定要報答他們。


我也一直這麼覺得。


 


並且,深信不疑。


 


我每天幫著奶奶撿廢品換生活用品,賣錢補貼生活。


 


經常跑到李爺爺的小賣部,他店裡的東西雖然經常過期,質量也不好,但是比外面便宜。


 


可我從來沒有給自己買過一次零嘴,哪怕我看到其他孩子吃,饞得要命。


 


可我知道,我沒有資格亂花錢。


 


直到十歲那年的盛夏,我正彎著腰收拾廢品。


 


反光鏡裡,我看到李爺爺突然眯著眼睛,盯著我無意露出的腰肢,朝我露出他的兩顆大黃牙。


 


「雨桐啊,你想吃零食不?」


 


「爺爺給你布置任務,完成得好,爺爺給你零食吃,還給你零花錢,你說好不好?」


 


我當時開心極了。


 


我忙進忙出地幫李爺爺搬東西、拖地、擦玻璃。


 


李爺爺院子裡總有股尿騷味,不過沒關系,我都會拿著拖把,一遍遍拖幹淨。


 


我以為我的生活好起來了,我以為我會像其他孩子一樣,有很多零食和零花錢了。


 


我以為李爺爺和我奶奶一樣,是需要被照顧的、弱勢的、善良的長輩。


 


可那天,李爺爺突然神秘兮兮地問我,想不想要吃澱粉腸。


 


那東西,我們學校門口有賣。


 


香味飄得到處都是,油炸得脆脆的,裹滿醬汁。


 


我每次路過都會流口水,可我一次都沒吃過,一次都沒……


 


我興奮地點點頭,想,特別想。


 


李爺爺把小賣部的門關了。


 


帶著我進了裡屋。


 


那之後,

我總覺得哪裡不對勁,可我也說不出哪裡不對。


 


隻是在往後的兩年,一股總也無法驅散的、難聞的尿騷味好像纏住了我,怎麼也擺脫不掉。


 


我每天做著任務。


 


每天有吃不完的零食。


 


我沒覺得哪裡不對,也覺得哪裡都不對。


 


直到一天,小區裡一個叫楊小雪的小朋友過生日。


 


我看到她媽媽拎著給小雪的蛋糕,蛋糕上有個藍色衣服的外國小女孩,真好看啊。


 


小雪媽媽也看到了我,竟然笑著摸摸我的頭,請我去參加了他們家給小雪過生日。


 


蛋糕分成了好幾塊,一塊送給了小區的楠楠家。


 


一塊給了我。


 


我看到小雪媽媽抱著小雪玩鬧的樣子,心想,這就是媽媽吧。


 


那之後,我就經常去小雪家。


 


我喜歡她的媽媽。


 


如果能有這樣溫柔的媽媽,我可以拿一切去換。


 


有一次,小雪媽媽偷偷把我叫進了她家的衛生間,給了我一包東西。


 


她那麼溫柔地和我說我是大女孩了,以後不懂的就來問她。


 


「才十二歲就來例假了,不過別怕,這都是正常的。以後每個月這個時候都來阿姨家,阿姨會給你買好,好嗎?」


 


那時候,我才看到我的褲子後面的斑斑血痕。


 


她說,女孩子一定要保護好自己,這個地方,除了自己,誰也不可以碰哦。


 


我愣住了。


 


那一刻,我的世界好像顛倒一般,天旋地轉。


 


阿姨啊,你要是早點和我說該多好啊,現在,已經晚了。


 


我……


 


那天之後,不知道為什麼,我不願意去見她了。


 


我寧願攢錢用衛生紙,也不敢再找阿姨要那一包包香香、漂亮的衛生棉。


 


我害怕看到她的笑容,更怕那專屬我的笑容消失。


 


可我不知道的是,我這輩子,真的再也看不到她的笑容了。


 


小雪S了。


 


他們說,小雪是哮喘S的。


 


可阿姨說過,小雪一定是受到了什麼過度驚嚇,才會突然發病。


 


我曾想,那天的李爺爺是不是對小雪做了從前對我做的事情。


 


可我又怕李爺爺會像從前我每次反抗時那樣,掐著我的脖子,警告我,亂說話,就掐S我,再掐S我的奶奶。


 


他的力氣好大,他比奶奶年紀還大,可一隻手就能拎起我。


 


我害怕了,所以警察叔叔問我的時候,我說了謊。


 


幸好,他被抓走了。


 


可我沒慶幸幾天,

他竟又被放了回來。


 


那時,我突然意識到,警察叔叔也不一定能管住壞人。


 


他回來後,又喊我過去做任務。


 


可我已經知道,那是錯的!


 


我再也沒法好好上學,經常恍惚,走在大馬路上,經常失神到幾次差點被撞。


 


終於,我敲開了小雪家的門,哭著說出了自己的遭遇。


 


那天夜裡,我遠遠地看到楊叔叔站在陽臺上,眼睛SS地盯著小賣部的位置。


 


我突然意識到楊叔叔的目的。


 


他在計劃怎麼砸S那個老混蛋。


 


我想了又想,我覺得,他們一家都是好人,憑什麼給那老混蛋償命。


 


如果我能也站在那麼高的地方,我是不是就可以結束這一切,也可以為自己贖罪。


 


我必須趕在楊叔叔動手之前。


 


我這樣想了,

也這樣做了。


 


那天夜裡,我不管不顧地跑到六號樓,從六樓搬起一塊最大的磚頭,站在了頂樓。


 


等他來到院子,站在我知道的那個固定位置時,我直接砸了下去。


 


我聽到了那老東西的慘叫。


 


我的手在抖,可心中卻升騰起無法名狀的狂喜。


 


我快速跑了下去,站在小賣部的門口,隔著門縫,看到那老東西瞪著眼珠看我,微微蹬腿。


 


我看到四樓的燈亮了一會,又滅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幻覺,我覺得那老東西還有一口氣。


 


我就那麼一直站著,一直等。


 


我在等他S透,等著等著居然笑出了聲。


 


然後,我抬頭看看路邊,頭頂,那個碩大的監控頭,抹掉了臉上的眼淚。


 


第二天,我沒去上學,我等著警察叔叔們來抓我。


 


就像電視裡那樣。


 


可沒人抓我。


 


他們說,小區的監控壞了。


 


他們說,李老頭的S,是意外,是報應。


 


我的心裡再次升騰起一陣狂喜。


 


原來沒人會知道,那天發生了什麼。


 


原來,壞人就應該被砸S!


 


可讓我震驚的是,沒過幾天,我聽到了楊叔叔自首的消息。


 


19


 


楊文武視角:


 


原本的計劃突然在動手的前一天被打亂。


 


我聽到了那聲慘叫。


 


那聲音,化成灰我也知道是誰發出的。


 


我和妻子匆匆打開窗戶,路燈照進一樓的院子裡,院子裡有一個狗一樣的陰影趴在更大的陰影裡。


 


一個小女孩,又哭又笑地站在一樓的門口。


 


我看清了那張瘦瘦小小的臉。


 


渾身一個機靈,冰涼。


 


我立刻關上了燈,轉身捂住妻子驚呼的嘴巴。


 


「別出聲,出聲那孩子就毀了!」


 


黑暗中,我看到妻子折射著淚光的眼睛。


 


我迅速打開電腦,叮囑妻子今天晚上千萬不可以離開臥室,不可以去陽臺,更不可以去門邊。


 


那時候,已經凌晨兩點。


 


我手心潮湿,可精神卻因為高度緊張變得異常清醒。


 


時間太緊張,我能做到的隻有在五點之前,直接簡單粗暴地入侵物業系統,毀掉小區今晚全部覆蓋的監控,再抹掉我的入侵痕跡。


 


這麼短的時間,這已經是我能做的一切。


 


我成功了,監控被我徹底摧毀,不可修復。


 


我以為隻要這樣做,就能保住這個孩子,也保住我和妻子。


 


事實上,

我也差點成功了。


 


直到那天,花盆掉在李大志腳下的那一刻,我決定自首。


 


因為那天,我在人群裡看到了一臉S意的吳雨桐。


 


如果那時候我沒有推掉花盆。


 


那李大志可能真的已經命喪當場。


 


以和他那個爹一樣的方式去見閻王。


 


那天,我轉身快速離開,並不是去找李大志算賬。


 


而是衝上了頂樓,果然發現了正抱著磚頭、瑟瑟發抖的吳雨桐。


 


她雙眼通紅。


 


「叔叔,他也該S,他也該S!」


 


我抱著企圖掙扎的吳雨桐。


 


全身的血,都凍成了冰。


 


李大志固然缺德,可他畢竟和他那個爹不一樣,他罪不至S。


 


我試圖和吳雨桐說教,可我竟語塞地發現,這孩子其實一直在模仿我,

才會做這件事。


 


她隻是個孩子,這個世界對她的殘酷,早已經超過我的想象。


 


這孩子,是英雄的遺孤,她本該是別人家的孩子,活得比誰都身心健康。


 


那一刻,我在想,如果她是我的女兒,她是我的小雪,此刻我應該怎麼做。


 


妻子的腳步聲在身後停住。


 


靜靜地看著我們。


 


我緊緊抱著吳雨桐,說:「孩子,這些事都和你無關。你以後代替叔叔和小雪,陪著你阿姨,過平靜的生活。好嗎?」


 


20


 


陳警官視角:


 


這是我退休前最後一個全部了結的案子。


 


也是最讓我唏噓的案子。


 


不滿十四歲的未成年人,蓄意砸S了超過七十五歲的老年人。


 


這兩類刑法中的特殊人群對撞,別說我,就是整個刑事案件裡,

都是典型中的典型。


 


吳雨桐因為年僅十二,屬於未成年人,最後不予刑事處罰。


 


楊文武因為故意銷毀監控,幫助兇手掩蓋罪行,最後被判了兩年有期徒刑。


 


其實我曾不理解楊文武的行為,為此,我專門去找過他。


 


他的話讓我非常有感觸,他說,那時候,那孩子的意識已經開始認為自己有權去審判這個世界的「壞人」,而不受到法律懲罰。


 


而這一切的示範和掩蓋,都是因他而起。


 


他說,如果吳雨桐是他的小雪,他決不能允許自己的孩子變成這樣。


 


所以,他決定再給孩子示範一次,人世間本該有的規則是什麼。


 


這規則就是:做錯事,就應該付出相應代價。


 


他一直都知道,這孩子一定會自首。


 


隻有這樣,她才會從一條越走越歪的路上,

重新找回正軌。


 


他當然也知道,那孩子未滿十四歲。


 


這是一場魔法和魔法的對抗。


 


那一刻的百轉千回,這顆聰明的大腦,已經看到了後面會發生的一切。


 


兩年後,也就是我退休的那一天,正好是他出獄的那天。


 


我看到整個幸福小區的 106 戶人家,每家都來了人,烏泱泱地聚集在門口,等待那扇大門的打開。


 


裡面有幾個我特別熟悉的面孔。


 


很多孩子也來了,隻是長大了一些,我差點認不出誰是誰。


 


隻是那個女孩,我一直記得清楚。


 


那個叫吳雨桐的女孩,此刻一身幹幹淨淨的合身裙子,長高了也白了胖了。


 


不過還是看著很腼腆。


 


旁邊站著的是她的新媽媽。


 


那個漂亮的、曾經失去女兒的年輕女子,

再次擁有了自己的女兒。


 


後面站著的女孩,矮一些,好像叫楠楠。


 


她媽媽曾幾次衝我獅子吼。


 


「你問我為什麼,怎麼知道為什麼?」


 


其實我有時候也想問一下自己,為什麼。


 


我從來都知道,這個世界從不是完美的。


 


可我也知道,隻要我們所有人都一直在堅持本心,尋找答案、修正答案的路上,這世界一定會越來越好,越來越完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