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許春曉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了,她癱在輪椅裡,泣不成聲,積壓了十年的秘密和痛苦終於決堤:「我說……我說……我全都說……」


 


29(許春曉自述)


 


我叫許春曉,青山鎮人。


 


高三畢業那年,我考上了一個二本大學,本以為人生會沿著一條平坦的軌道向前,安穩地度過一個普通女孩、普通女人的一生。但那個暑假,我和交往兩年的男友偷嘗禁果,沒想到,竟然懷孕了。


 


我嚇壞了,不知所措。


 


說到這兒,得先講講我的家庭。我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他們各自成了新家,我判給了母親。後來,母親給繼父生了個兒子,心思就全撲在了新家上,對我越來越冷淡,越來越不耐煩。


 


當然,

這些和案子本身沒太大關系。我想說的是,從那時起,我就暗暗發誓:將來如果我有孩子,不論男女,我一定要給他全部的愛,絕不讓他嘗到我曾經歷過的半點委屈和心酸。


 


可命運弄人,我自己還是個剛離開高中的孩子,就要面對另一個小生命。我還要上大學,理智告訴我,最「正確」的選擇是打掉,於是,我鼓起勇氣告訴當時的男友,向他討要人流的錢。


 


但他的回答,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他說,他家裡人希望我把孩子生下來。他們承諾,隻要我生,孩子他們來養。我可以對外說是復讀一年,他們還會請人給我補課,說不定來年能考個更好的大學。


 


我父母幾乎對我不聞不問,我常年住校,孤獨慣了。他的這些話,和他家人勾勒出的那種「負責」的承諾,我心動了。更可怕的是,在短短的猶豫和恐懼中,我竟然真的對肚子裡那個悄然生長的小生命,

生出了一種濃烈的感情。


 


最終,我妥協了,休學一年,躲了起來。


 


懷胎十月,生下了孩子。


 


可男友和他家裡人,並沒有因為這個新生命的到來而感到喜悅。我知道,就因為她是個女孩,不是他們心心念念的男孩。他們來看我的次數越來越少,那個我曾深信不疑的男友,更是徹底消失了蹤影。


 


就在我準備出院的前一天,男友的母親來了。她不是來探望,是來談判的。她冷冰冰地告訴我,這個孩子,他們家不認了。說完,她便頭也不回地走了。當初所有信誓旦旦的承諾,全是口頭的空話,他們矢口否認,我毫無辦法,一個還未出月子的女孩,能做什麼呢?


 


走投無路之下,我隻好硬著頭皮聯系了我母親。見到我的第一面,她劈頭蓋臉就是一頓臭罵,罵我不知廉恥、自輕自賤,年紀輕輕就跟男人鬼混,居然還有臉把孩子生下來。

我無力反駁,隻能任由她罵。後來,母親去找了那男孩一家,揚言要把事情鬧大。對方怕了,最終掏了一筆錢,算是了事。


 


因為生產加上這番折騰,我的身體垮了,不得不在醫院多住幾天。母親很少來看我,更不願多看那孩子一眼。她給我留了少許錢,每到飯點,我隻能低聲下氣地求護士幫忙帶份飯。


 


我未婚生子、最終又被拋棄的醜聞,成了醫院裡人盡皆知的談資。我覺得最對不起我的女兒,她才剛來到這個世界,就要因為我的無能而承受這些指指點點。我暗下決心,孩子是我的骨肉,等我出院了,就去打工,無論如何也要獨自把她撫養長大。


 


那時,醫院裡有個護工,總是噓寒問暖,心疼我的遭遇,也常來逗弄我的女兒。我天真地以為,自己終於遇見了一個好心人。卻沒想到,我遇上的,是披著人皮的惡魔。她竟然趁我上廁所的短暫間隙,

偷走了我的女兒。


 


我瘋了似的報警,可孩子就像人間蒸發一樣,再也找不到了。我母親卻說,反正是個來路不明的野種,丟了也許是天意,叫我別再想了。可轉過身,她卻又以「醫院管理不善」為由,去找院方討要了一筆賠償金。


 


錢,錢,錢!我最親近的人眼裡隻想著錢。


 


沒有人在乎我的孩子是S是活,沒人為我主持公道,更沒有人真心實意地幫我找過她。


 


可她是我十月懷胎生下的親骨肉,他們不找,我找。就算找一輩子,我也要找到她。


 


那些年,我一邊打著最辛苦的零工,一邊瘋了似的尋找我的女兒。我跑遍了一個又一個城市,問遍了所有能問的人,得到的卻隻有一次次失望。我不S心,一次又一次地跑回那家醫院,想查出那個護工的下落,可最終才知道,她留下的所有信息——名字、地址、身份證號。

全是假的!


 


我之所以會去楊家村,是因為我又一次去了那家醫院。這些年,我早已成了那裡的常客。醫院的工作人員已經習慣了我這個定期出現、執拗地打聽女兒和那個護工下落的可憐女人。我知道,當年母親收了醫院的錢,那筆錢就像一道封條,堵住了我的嘴。我沒資格鬧,隻能卑微地乞求他們,哪怕給我一丁點兒似是而非的信息。


 


其實我早就不抱希望了,但這條絕望的尋親路,早已成了支撐我活下去的唯一信念。每次得到一點所謂的「線索」,不管多渺茫,我都會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樣撲上去,奔波、求證……直到再次落空,然後再回到醫院,開始新一輪的循環。


 


那一次,不一樣。當年照顧過我的那位護士,她拉住我,語氣帶著不確定卻又異常認真。她說她前不久去楊家村旅遊時,偶然瞥見一個婦人,

有點像極了當年那個護工。


 


就憑著這一句話,我去了楊家村。


 


我沒想到,命運真的給了我一個「驚喜」。我真的找到了她,就在楊家村的河邊,可是……她瘋了。頭發花白,衣衫褴褸,懷裡SS摟著一個髒兮兮的枕頭,嘴裡顛三倒四地念叨著什麼「香火」、「斷了」……


 


我不管她瘋不瘋,衝上去抓住她,歇斯底裡地問她,把我女兒賣到哪兒去了!


 


她對著我胡言亂語,滿口汙穢,還詛咒我斷子絕孫。


 


就是眼前這個人,這個惡魔,偷走了我的人生,偷走了我的骨肉!她瘋了是報應,但這不夠,遠遠不夠。


 


憤怒和積攢了多年的恨意像火山一樣在我胸腔裡爆發,我大腦失控,伸手,猛地一把將她推下了河。


 


我看著她在渾濁的河水裡掙扎,

然後一點點被吞沒……


 


那一刻,萬念俱灰。我唯一的念想就是找到女兒,如今手刃仇人,卻似乎徹底斬斷了找到女兒的可能。我對這個世界,再也沒有任何留戀了……於是,我也縱身跳進了冰冷的河水裡。


 


可我卻被人救了。


 


當我費力地睜開眼,映入眼簾的,竟是一張我夢裡描繪過無數次的臉,我看到了我的女兒!


 


不會錯。她眉角的那顆小痣,耳垂的那塊淡淡的紅色胎記,還有那雙和我一模一樣的丹鳳眼……天底下絕沒有這樣巧合的事。


 


我確信,她就是我被偷走的女兒。


 


救起我的人,是她名義上的哥哥。


 


而最讓我如遭雷擊的是……我剛SS的那個瘋婆子,

那個我恨之入骨的人販子……竟然是她名義上的母親。原來,那個女人當年偷走我的孩子,並沒有賣掉,而是帶回了家……


 


老天爺啊,為什麼要這麼害我。


 


我親手SS了我女兒名義上的母親。


 


S她,我不後悔。但我知道,如果我和女兒相認,我這個S人犯母親,將會成為她一生都洗不掉的汙點。從此,她會被人指指點點,她會不會因此恨我。


 


後來,警察來問話,我扯了謊,說看見有人把那個瘋婆子推下了河,胡亂編了個身高和衣著。


 


幾乎所有人都認定,是陳家妹幹的。


 


從他們的議論中,我知道陳家妹瘋了,失蹤了,可能已經S了。我甚至覺得是不是老天爺給了我一條生路。


 


至於後來的事,你們都知道了。

我以「嫂子」的身份留在楊家,留在好龍身邊,用另一種方式守護好苗、陪伴她長大,讓她讀書。我的好苗很爭氣,書念得好,考上了好大學,她的未來一片光明。


 


能有這樣的日子,哪怕她沒有叫過我一聲媽媽,我也已經知足了。


 


直到陳家妹出現,她一眼就認出了我,指認我是兇手。


 


她沒有撒謊,我確實是兇手,但沒有一個人相信她的話。


 


我和女兒相處、享受天倫之樂的這十年,陳家妹卻在外邊受盡了苦楚,還要替我背負S人的罪名,被所有人憎恨。


 


我隻能在扎好的紙花上,用血一遍又一遍地寫下「對不起」。


 


我對不起陳家妹,讓她替我背了這麼大一口黑鍋,受了這麼多年的冤屈。


 


我更對不起我的好苗。她那麼努力,那麼優秀,好不容易才從泥地裡掙脫出來,

考上大學,有了光明的前途。而我這個S人犯母親,很可能會在某個瞬間,將她來之不易的一切炸得粉碎。


 


我的存在,對好苗來說,就是一個定時炸彈。


 


所以,我決定了,我要自首,我要認罪。嫂子和小姑子是沒有血緣關系的。用「嫂子」這個身份認罪,或許能把對她的傷害降到最低……


 


可我萬萬沒有想到……沒有想到……


 


說到這裡,許春曉再次抬起淚眼望向我,泣不成聲,再也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


 


30


 


在許春曉講述的過程中,我的雙眼早已被淚水模糊,心髒像是被一雙無形的手捏著,疼得發顫。


 


過往裡,很多畫面湧至眼前。我想起小時候,有街坊來家裡谝闲傳,

以戲謔的口吻對武梅說,好苗長得可跟你們一點都不像,不會是你在城裡偷情生下的野種吧。當時,武梅說,大概懷她的時候,喝的是城裡的水,吃的是城裡的飯,所以,養了個好模樣。


 


原來,我根本就不是楊家人,是她偷來的。


 


我側眼,用搖晃的視線,看向我名義上的哥哥。女人生孩子,得懷胎十月,可我的出現,是突然的。對此,他就從未懷疑過我的身世,默認了我是武梅偷偷在城市生下來的。


 


還是他從一開始就知道,我是被武梅偷來的?


 


她沒有賣掉我,是做這事手生,不敢找買家,還是打定主意拿我當個佣人養,養到大了時候,給家裡換錢?


 


武梅隻偷過我這一個孩子嗎?


 


在許春曉講到被楊好龍從河裡救起的那段過往時,她的視線一直朝下,落在自己那雙廢了的腿上。我察覺到,

一旁的楊好龍反應極大,整個人不受控制地發抖,一隻手攥成拳頭塞進嘴裡,SS地咬著。虎口那兒已被他咬出血痕,血珠子往外滲。


 


我忽然想起那天,河面上飄開的一片紅。


 


楊好龍扎進水裡,抱住許春曉的腿,奮力往上推。他水性那麼好,一個被河水吞沒又藏住的男人,會不會對那個突然撞進眼前的、陌生的女人,動了別的念頭,生了別的計策?於是,想用最卑劣的方法把她留在身邊。


 


……


 


這些問題從我腦海裡冒出來,可我已經不執拗這些問題的答案了。


 


十年光陰,剎那閃過,這才恍然,我能成為今天的楊好苗,隻因為這樣的人生,早在我還在她肚子裡的時候,就已經被她規劃好了。


 


我早該察覺的。她教我認字,逼我讀書,攔下我做紙花的營生。

她總是摩挲我耳垂上那點紅痕和眉角的痣,對我說,這是福氣的根,千萬不能點掉。有時她望著我,會忽然出神,喃喃低語:「好苗,我咋覺得……咱倆的眉眼,有點像呢。」


 


過往的碎片,一片一片,從我的思緒劃過,劃出血痕。


 


我噌地站了起來,朝著被告席,用盡全身力氣大喊了一聲:「媽!」我哽咽著,聲音卻異常堅定,「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媽媽,從今往後,所有,所有的一切,我們一起面對。」


 


……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