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夏夏,沒必要做得這麼絕吧?」


 


「鬧到了法院,你讓我怎麼跟她媽媽交代?」


我很冷靜:「那是你的事,與我無關。」


 


他紅了眼,控訴我:


 


「方知夏,你變了。變得無情無義,你都快忘了我身上的傷是怎麼來的了。」


 


又來了又來了!


 


他就會拿這一點來控制我,逼我愧疚!


 


「夠了!簡楊!小時候是你救了我,我理應報答你,對你好,盡力給你想要的一切,這沒錯。」


 


「可這不代表,我就得犧牲我的全部人生來供著你!」


 


「當初沒把你一起告了,就是因為我念著這份情。」


 


「但簡兮她和我沒有任何關系!她造我黃謠私賣我的照片和個人信息到淫穢色情網站,就是違法犯罪!」


 


「她做錯了,就必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我是不會撤訴的,你S心吧。」


 


趕走了一個簡楊,又來了一個我媽。


 


她在電話裡跟我大吵了一架。


 


所有人都不理解我,為什麼要鬧成這樣。


 


所有人都不覺得我才是受害者,是我受了委屈。


 


他們隻在意公司的股票會不會跌,生意合作會不會受到影響。


 


好在,我並不是真正的孤立無援。


 


還有池越願意幫我。


 


陪著我跑警局,跑法院,找律師。


 


還替我墊了律師費。


 


我問他:「為什麼願意幫我?」


 


他回答得含糊:「因為,你也幫過我。」


 


17.


 


那次和我媽吵完架,她沒再給我打過生活費。


 


似乎在等我主動低頭認錯。


 


但我不服輸。


 


暑假和寒假都沒回家。


 


一個不愛我的家,不回去也罷。


 


我在學校附近找了個奶茶店兼職。


 


再加上池越給我介紹了一個不錯的家教兼職。


 


一個月勉勉強強能攢下幾千塊。


 


我的生活費算是解決了。


 


之前賣了簡楊送的包和項鏈,也足夠交剩下三年的學費了。


 


假期學校趕人回家。


 


池越把自己在學校附近住的公寓免費借給了我。


 


除夕那天。


 


他還特意跑來公寓陪我一起吃火鍋。


 


從菜市場買完菜,回到公寓。


 


一道熟悉的身影就站在樓下。


 


是簡楊。


 


大冬天的,他穿著一件薄薄的白色短袖。


 


小雨淋湿了衣服,後背透出了密密麻麻的疤痕。


 


他是有意讓我看見的。


 


他以為我還會愧疚心疼他。


 


「夏夏......」


 


我:「阿越,你先上樓吧,我和他說幾句話就回。」


 


池越:「好,我回家等你。」


 


簡楊聲音幹澀,似乎不願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你...你和他住一起了?為了躲我,你連家都不願回了嗎?」


 


我躲他?沒必要。


 


誰給他的臉這麼自信認為的。


 


我:「和你有關系嗎?」


 


「夏夏,我...我真的知道錯了...我跟你道歉,我給你跪下!」


 


「你想怎麼懲罰我都可以,就是別再躲我了,行不行......」


 


我沉沉地嘆了口氣:「簡同學,你覺得這樣很有意思嗎?」


 


「可我麼之間有婚約的,

你不可以和他在一起!」


 


「當年是我救了你啊,你說過,要一輩子和我在一起的...你不能說話不算話。」


 


聽到他提起當年事。


 


我忍不了一點,開始發瘋:


 


「你除了會翻舊賬,還會別的嗎?」


 


「十年了,這件事過去十年了!!」


 


「所有人都說我虧欠了你,可十年了,我該還的也還清了。」


 


「你每次都這樣,故意裝柔弱委屈,讓我看到你身上的疤,就為了讓我愧疚。」


 


「有時候我都不知道該恨誰!恨點火的人嗎?還是恨我媽自作主張定了我們倆的娃娃親?」


 


「或者說,我更該恨活下來的自己,沒有我,你就不會傷成這樣了,對不對?」


 


「你做錯了事,還要糾纏我,不就是想聽我說後悔了嗎?」


 


「好,

我現在告訴你,我後悔了,我後悔讓你救我,後悔活下來,行不行!!」


 


「我把命還你可以了吧?」


 


「夏夏...你別這樣,我害怕......」


 


害怕?他怕什麼?


 


所有人都哄著他寵著他,他怕個屁?!


 


一場幾乎毀滅性的控訴。


 


讓我們彼此沉默了很久。


 


隨後是低沉的啜泣聲,最後他情緒崩潰,放聲大哭。


 


我從未聽過一個人哭得這般痛不欲生過。


 


仿佛要把膽汁都哭出來。


 


但我沒空聽前任毫無價值的懺悔和懊惱。


 


「我有男朋友,別再來找我了,他會吃醋的。」


 


早在半個月前。


 


我就答應了池越的表白。


 


我想沒有人能拒絕一個多次拯救你出深淵的人的告白。


 


那天。


 


夜色溫柔,樹影婆娑。


 


池越喊了我的名字。


 


「嗯?怎麼了?」


 


「加上之前的忙,還有今天的。」


 


我似乎聽到了自己的心跳聲。


 


「為什麼選我啊?」


 


男人俊眸挺鼻,月光打在他的冷硬輪廓上,莫名帶了點溫柔。


 


他低頭迎上我的目光,薄唇翕動。


 


「因為我記得以前有人告訴過我,如果喜歡一個人,就得學會又爭又搶。」


 


好像是我說的呢。


 


偶然一次約飯,他難得羞紅了臉,支支吾吾問我。


 


該怎麼討喜歡的人歡心。


 


「我家在本市,無任何戀愛史。」


 


「身高 186,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不抽煙不喝酒。」


 


「我知道你剛走出一段感情,

還需要時間恢復。」


 


「但沒關系,我會一直等你。」


 


池越的眼睛很好看,睫毛長長的,瞳仁漆黑。


 


專注注視一個人的時候,溫柔又深情。


 


此刻漂亮的眼眸倒映著我的身影。


 


我聽見自己說:「池越,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


 


18.


 


簡楊走了,沒再回頭。


 


我想,他大概不會再來了。


 


十年的糾纏,就此終結。


 


上樓回家,一開門。


 


熾熱的吻直接落在我唇邊,池越單手撐在牆上,把我籠罩在懷裡。


 


慢慢託起我的身子,往沙發走去。


 


沙發上的文件散落一地。


 


某人濃烈的醋味幾乎彌漫了整間公寓。


 


池越貼著我的額頭說:


 


「夏夏,

畢業後我們就結婚吧。」


 


我親吻他:「好。」


 


(正文完)


 


番外——


 


1.簡楊


 


以前的他從不覺得,身上的疤是一件令人恥辱的事。


 


那是他的英雄勳章。


 


直到某次打籃球脫下衣服。


 


脖子和背上的傷展露無餘。


 


隊友們見了後,一個個跑去垃圾桶又吐又罵。


 


「臥槽簡楊,原來你隻是一張臉長得好看而已啊?」


 


「瞧瞧你這滿身的疤,醜得嚇人!」


 


「以後別和我們打球了,離我們遠點吧,我們不想和怪物做朋友,會被別人笑話!」


 


幾句話,讓他開始害怕。


 


他害怕從方知夏的眼睛裡也看到這種懼意和嫌棄。


 


所以去做修復手術時一直避開她。


 


可他沒想到。


 


方知夏雖然表面說不會嫌棄。


 


背地裡和她媽媽聊天時,卻說:


 


「他身上有一條疤看起來像蜈蚣,有點嚇人,我害怕蜈蚣。」


 


他恨她。


 


是她讓他備受恥辱和謾罵,可他又喜歡她。


 


身邊那麼多人,隻有她是真心對他好的。


 


親爹忙於事業從不管他,親媽發現父親在外勾三搭四,拋下年幼的他一走了之。


 


新來的後媽對他隻有打和罵。


 


隻有方知夏會關心他吃沒吃飯,在深夜給他送宵夜,任勞任怨地接受他的所有壞脾氣。


 


那條圍巾徹底觸痛了他敏感脆弱的心。


 


簡楊想,方知夏果然還是厭惡他的,所以才會送圍巾,想讓他遮掩這道令人作嘔的傷痕。


 


那一瞬間。


 


他恍然大悟,原來他們之間離得好遠好遠。


 


直到他偶然發現,漂亮妹妹的額頭也有道疤。


 


那是出生時留下來的胎記,去不掉,被她用厚厚的劉海遮蓋住了。


 


他像是窺視到了他人的缺陷。


 


更像是發現了與自己的同類。


 


漸漸的,他把對方知夏的好轉移到了妹妹身上。


 


帶簡兮到處玩,刻意冷落方知夏,想讓她意識到,他簡楊也是有人喜歡的,很搶手的。


 


她如果錯過了,她一定會後悔。


 


高考結束後。


 


同班的幾對小情侶分手了。


 


他們說,女孩子都喜歡更優秀更帥氣的對象。


 


不得不承認,這確實令簡楊原本放下的心,又開始燃燒。


 


他擔心方知夏上了大學後,見識到了更多比他優秀更好的人,

她會毫不猶豫離開。


 


一紙婚約終究困不住她的。


 


所以他把照片發到新生群裡。


 


他知道那張照片沒有那麼漂亮,會讓男生們望而卻步。


 


他也知道,這避免不了一頓熱議。


 


可那又怎麼樣呢?


 


隻有方知夏被人討厭了,她才會不被其他人搶走。


 


她會永永遠遠屬於他簡楊一個人的。


 


到S,她都不會離開。


 


可他不明白了。


 


為什麼這一次無論他如何卑微哭求,她都不肯原諒。


 


她明明說過,會一輩子對他好的。


 


方知夏,大騙子。


 


————


 


2.池越


 


24 年的夏日漫展。


 


是池越和她的初見日。


 


漫展人很多。


 


母親無休無止的怒罵聲響徹了整片觀眾區。


 


池越被扇過的臉火辣辣地疼。


 


他們說,他放棄美術來打遊戲簡直不務正業。


 


他們說,他沉迷電腦是精神出了問題。


 


瞞著長輩,偷偷跑到鄰市打比賽,更是大逆不道。


 


「你做什麼不好啊?偏偏要幹這種事情!」


 


「你哪怕是去畫畫,玩玩音樂,你想搞藝術,我們都支持你的啊!」


 


「可你天天就躲在房間搗鼓你的破電腦!」


 


「現在還敢一個人,跑到這麼遠的地方來打遊戲,池越你是瘋了嗎!!」


 


他像一座雕塑愣在原地,沒有任何反應。


 


後來,一個女孩衝了出來,替他擋住了那杯本該在他⾝上的咖啡。


 


她冷靜地替他開脫:


 


「這位阿姨,

請你冷靜一下,這是公共場所禁⽌打鬧。」


 


「⽽且,誰說玩遊戲做直播就是不務正業了呢?」


 


「現在各⼤企業公司裡,就屬遊戲公司賺得最多。」


 


「您既然能接受他搞藝術,那遊戲也是一種藝術啊,為什麼他就不能做自己喜歡的職業呢?」


 


「如果你們真的愛他,應該讓他自由選擇,⽽不是一味指責控制。」


 


「他是⼈,不是狗。」


 


⼥孩的話不疾不徐,有理有據。


 


舞臺燈光打在她明媚漂亮的眉⻣上。


 


那一刻,池越覺得,她身上有著蓬勃的生命力,⽐光還要耀眼。


 


她站在他的身旁,打開了他心⾥緊閉的窗。


 


原來——


 


從來不是他的錯。


 


那天鬧來鬧去,最後還是去了警察局。


 


⼥孩陪他做了筆錄,出局後,她被⼀個男孩接走了。


 


他們看起來很親密。


 


原本還想要聯系⽅式的池越,沒再敢踏出認識的第⼀步。


 


但他沒想到。


 


世界竟然那麼⼩!


 


還是說,⼈真的有命中注定?


 


他們在遊戲裡重逢了。


 


幾乎是開口的一瞬間,他就認出了她。


 


對局結束後,他猶豫了幾分鍾。


 


想著要不要約她⼀起玩,他可以帶她。


 


沒想到,最後還是她先主動了。


 


他們愉快地度過了⼀個假期,除了偶爾她會提起那個令⼈掃興的男友。


 


也許是上天的眷顧吧。


 


女孩來到了他所在的⼤學,還成了自己的學妹。


 


最後的最後,成為了⾃己的⼥朋友。


 


他想,也許命運從未放棄過他。


 


在最孤獨最落魄的時候。


 


她像⼀束光,照亮了他灰暗難行的人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