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嫁給了一個臉和床上功夫都絕佳的窮書生。


 


我為他洗手作羹湯,他為我畫眉點紅妝。


 


他清貧,但溫存。


 


他話少,但都說給我聽。


 


後來,他說他要進京趕考,我全力支持。


 


可他卻「S」在了半路,活不見人,S不見屍。


 


我為了尋他,散盡家財,狀告御前。


 


直到在金鑾殿上。


 


我看見那個穿著蟒袍的男人,用我再熟悉不過的眼神,冷漠地看著我。


 


那一刻我才明白。


 


我那個「一無是處」的夫君。


 


他不是一無是處。


 


他隻是,一無是真。


 


1


 


我又做噩夢了。


 


夢裡是無邊無際的濃霧,我拼命地跑。


 


卻不知道在追趕什麼,

又在躲避什麼。


 


直到我被一塊石頭絆倒,摔進冰冷的泥水裡,才猛地驚醒。


 


一身冷汗,心口怦怦直跳。


 


一隻手臂從身後環過來,將我攏進一個溫熱的懷抱。


 


熟悉的墨香混著淡淡的皂角氣息。


 


瞬間安撫了我所有的驚惶。


 


是沈津。


 


「又夢魘了?」


 


他的聲音帶著剛睡醒的沙啞,嘴唇貼著我的耳廓。


 


溫熱的呼吸拂過,有些痒。


 


我沒說話,隻是翻了個身,一頭扎進他懷裡。


 


臉頰貼著他厚實的胸膛。


 


聽著他沉穩有力的心跳。


 


一下,又一下,像是暮鼓晨鍾,敲在我心上。


 


驅散了所有不安。


 


他沒再追問,隻是收緊了手臂,用他帶著薄繭的指腹。


 


一下下地摩挲我的後頸。


 


我們之間,總是這樣。


 


於無聲處,最見深情。


 


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臉,卻能清晰地描摹出他的輪廓。


 


鼻梁很高,嘴唇很薄,下颌的線條幹淨利落。


 


明明是一副文弱書生的清雋長相,偏偏床榻之上力氣大得驚人。


 


我忍不住伸手,捏了捏他結實的手臂,悶聲取笑他:


 


「沈先生,你瞧著斯斯文文的,怎麼力氣跟我們村裡耕地的牛似的。」


 


他沒反駁,隻是低低地笑了一聲,胸膛微微震動。


 


下一刻,他扣住我的後腦,吻了下來。


 


這個吻和他的人一樣,初時溫和,帶著試探,而後便如燎原的野火。


 


不給我任何喘息的機會。


 


我總愛枕著他的手臂睡,

那上面有老繭,有墨痕。


 


還有我以為的天長地久。


 


說起來,我撿到沈津,純屬意外。


 


那是個下著瓢潑大雨的午後。


 


我去山裡採菌子,為了躲雨,鑽進了半山腰那座破敗的山神廟。


 


然後,我就看到了倒在神像前的他。


 


他渾身湿透,臉色慘白如紙,背上有一道深可見骨的傷口。


 


血混著雨水,染紅了身下的爛草堆。


 


翻過他的身子,我結結實實地倒吸了一口涼氣。


 


那是一張怎樣的臉。


 


眉如遠山,鼻若懸膽。


 


即便雙目緊閉,臉色蒼白如紙。


 


也難掩那份清冷脫俗的俊美。


 


我以為他S了,壯著膽子探了探鼻息,才發現還有一口微弱的氣。


 


我把他拖回了家。


 


爹娘的臉當即就拉了下來。


 


「容兒,你這是從哪兒撿了個麻煩回來!」


 


爹把煙杆在桌上磕得砰砰響。


 


「這人來路不明,一身的傷,一看就是惹了事的!我們小家小戶,沾上這種事,怎麼S的都不知道!」


 


娘也在一旁抹著眼淚:


 


「是啊我的兒,咱們安安分分做點小生意,可經不起這種折騰。」


 


我擰幹了帕子,輕輕擦拭著他額角的血汙,頭也不抬。


 


「爹,娘,他現在就是個快S的病人,總不能眼睜睜看著他去S吧。」


 


我承認,我被那張臉蠱惑了。


 


但更多的是,當我觸碰到他冰冷的皮膚時,心底湧起的那股說不清的憐惜。


 


他看起來那麼孤單,仿佛被整個世界拋棄了。


 


爹娘拗不過我,

隻能由著我。


 


他昏迷了三天三夜,我便守了他三天三夜。


 


鎮上的大夫來看過,搖著頭說傷得太重,聽天由命吧。


 


我偏不信命,每日親自給他擦洗身體,一口一口地喂藥。


 


第四天清晨。


 


他醒了。


 


他說他說自己什麼都不記得了,


 


隻知道自己叫沈津,是個讀書人。


 


至於家在何方,為何會重傷至此,一概不知。


 


一個來路不明的男人,在我這個未出閣的姑娘家裡住了下來。


 


村裡的闲言碎語能把人淹S。


 


唾沫星子比刀子還傷人。


 


我爹氣得要將他趕出去,我娘天天以淚洗面,說我這輩子都毀了。


 


但我卻像著了魔,堅持要照顧他。


 


他傷勢恢復得很慢,起初連下床都困難。


 


我便扶著他,在小小的院子裡挪步。


 


他話很少,總是沉默地看著我忙前忙後。


 


眼神裡是我看不懂的復雜情緒。


 


可那天,他忽然跪在我爹娘面前,他說:


 


「叔、嬸,是我連累了阿容姑娘的名節。若二老不嫌棄,沈津願入贅謝家,一生一世,定不負她。」


 


我當時就站在門外,心裡說不清是什麼滋味。


 


最後,我頂著全村人的指指點點。


 


嫁給了這個我親手撿回來的。


 


「失憶」的書生。


 


2


 


我們的婚事辦得極為簡單,沒有三媒六聘。


 


隻請了左鄰右舍吃了一頓便飯。


 


婚後,沈津在我家的日子並不好過。


 


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除了每日捧著幾卷書看,

便是在院中靜坐。


 


在我爹娘和一眾親戚眼裡,他就是個標準的小白臉,吃軟飯的。


 


一次家宴,三姑六婆圍坐一桌,話裡話外都在擠兌他。


 


「哎喲,容兒啊,你家這位瞧著斯斯文文,是做什麼營生的呀?」


 


一個堂嬸夾了一筷子菜,斜眼看他。


 


不等我開口,另一個表舅就陰陽怪氣地接話:


 


「做什麼營生?人家是讀書人,動腦子的,哪像我們這些粗人,隻會下力氣。」


 


我捏著筷子的手緊了緊,正要發作,沈津卻淡淡地瞥了他們一眼。


 


那眼神裡的冷意,竟讓滿桌的嘈雜瞬間安靜了半分。


 


我心裡憋著一股火,當即把碗往桌上一放,笑著揚聲道:


 


「我夫君有狀元之才,隻是時運不濟罷了。你們懂什麼?燕雀安知鴻鵠之志!


 


一桌人被我懟得面面相覷,氣氛尷尬到了極點。


 


回家後,我氣鼓鼓地收拾碗筷。


 


沈津從身後拿走我手裡的抹布,用他那微涼的手指包裹住我的。


 


低聲道:「不必如此。」


 


「我願意!」


 


我轉過身,仰頭看著他。


 


「他們看不起你,我看重你就行了!沈津,你信我,你不是池中物,總有一天會一飛衝天的!」


 


他沒說話,隻是靜靜地看著我,眼底的墨色比夜還深。


 


然後,他俯身,在我額上印下一個冰涼的吻。


 


那一刻,所有的委屈都煙消雲散。


 


日子清貧,卻也自有溫情。


 


沈津總會在夜裡,握著我的手,一筆一劃地教我寫字。


 


他的字寫得極好,風骨天成,帶著一股S伐決斷的利落。


 


他說,女子也該識文斷字,這樣才不會被人欺負。


 


而最讓我心動的,是他的反差。


 


白日裡,他是個清冷文弱、甚至有些病氣的書生。


 


待人接物都透著一股疏離。


 


可一到了榻上,熄了燈,他就像變了個人。


 


他的力氣好似都用在了榻上。


 


他會用一種不容拒絕的強勢將我揉進懷裡,吻落下來。


 


帶著滾燙的、近乎掠奪的氣息。


 


他的動作不溫柔,甚至有些急切,仿佛要將我整個人都拆吃入腹。


 


那種強烈的佔有欲,讓我既羞澀又沉迷。


 


平日裡,他性子沉靜,不愛多言。


 


卻會把所有的好都付諸行動。


 


我看他用的毛筆都禿了,心疼得不行,便咬咬牙。


 


拿出我最後一點壓箱底的嫁妝銀子,

去鎮上最好的鋪子。


 


給他換了一支上好的狼毫。


 


掌櫃的說,這可是喂狼奶長大的狼崽子脖頸下那撮最金貴的毛做的。


 


一支筆,夠尋常人家吃用一年。


 


我拿著筆回家的時候,手都是抖的。


 


沈津看到那支筆,愣了很久。


 


他什麼都沒說,隻是眼圈有些紅。


 


那天晚上,他抱著我,一遍遍地叫我的名字。


 


「阿容,阿容……」


 


第二天,我睡醒時,床頭多了一支木簪。


 


是他連夜為我雕的。


 


用的是後院那棵老合歡樹的木頭。


 


簪頭是一朵小小的、含苞待放的合歡花,花蕊雕得纖毫畢現。


 


連晨露都仿佛凝在上面。


 


他的手,不僅能寫錦繡文章,

還能化腐朽為神奇。


 


我愛極了那支簪子,日日都戴著。


 


村裡的姑娘們都羨慕我,說我撿了個寶。


 


我也這麼覺得。


 


我的夫君。


 


沈津,他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


 


當然,他也偶爾會展露出不凡的一面。


 


有一次,鎮上的地痞來鋪子裡找茬,我爹急得滿頭大汗。


 


沈津隻是從屋裡走出來,三兩下便將那幾個壯漢撂倒在地。


 


他用的招式很巧,看似沒費什麼力氣,卻招招都打在人的軟肋上。


 


我爹娘都看傻了眼。


 


我扶著他,緊張地檢查他有沒有受傷。


 


他卻輕描淡寫地解釋:「讀過幾本兵書,懂些巧勁罷了。」


 


我信以為真,還驕傲地跟閨中密友柳三娘炫耀。


 


說我家夫君文武雙全。


 


三娘是江南最大布莊柳家的女兒。


 


性格潑辣,看人最準。


 


她聽完,卻隻是捏著我的臉蛋。


 


意味深長地說:


 


「容兒啊,你家這位沈先生,可不像是我們這小鎮子能留住的龍。你可得把心看緊了。」


 


我當時隻當她是玩笑話,並未深思。


 


隻是我有時會好奇地摸他背上那道猙獰的傷疤。


 


問他到底是怎麼弄的。


 


每到這時,他的身體都會瞬間僵硬,然後不動聲色地岔開話題。


 


他說:


 


「忘了。


 


「忘了也好,或許不是什麼好的回憶。」


 


我便不再追問。


 


誰沒有點不願提及的過往呢?


 


隻要我們現在和以後好好的,就足夠了。


 


這樣的日子,

過了整整兩年。


 


兩年後,朝廷開恩科,廣納天下才子。


 


沈津說,他想去京城試一試。


 


3


 


他坐在燈下,燭光勾勒著他清俊的輪廓。


 


聲音低沉而清晰:


 


「阿容,我想去趕考。」


 


「我不想讓你跟我過一輩子苦日子。等我高中,我就把你接去京城,買個大宅子,再請十個八個丫鬟伺候你。」


 


我幾乎沒有猶豫,第二天便打開了我那個小小的嫁妝匣子。


 


裡面是我攢了十幾年的體己錢,還有我娘給我的幾件首飾。


 


我把它們全部拿出來,換成了銀票。


 


縫進了他的貼身衣物裡。


 


交到他手上。


 


「窮家富路,這些你都帶著。路上別省著,該吃吃,該住住,別虧待了自己。」


 


他握著手裡的衣衫,

指節泛白,許久沒有說話。


 


我一邊為他收拾行囊,一邊笑他:


 


「我才不要丫鬟伺候,她們哪有我自己手腳麻利。你此去,安心考試便是,莫要掛心家裡。」


 


我又烙了厚厚一摞他最愛吃的蔥油餅,讓他帶著路上吃。


 


臨行前,我踮起腳,將那支他送我的合歡花木簪。


 


小心翼翼地別在了他的發間。


 


「夫君此去,定能高中,我在家等你回來接我。」


 


我仰著頭,笑得眉眼彎彎。


 


沈津的眼神很復雜,復雜到我看不懂。


 


他像是想說什麼,嘴唇動了動。


 


最終卻隻是化作一聲嘆息,然後,他用盡全身力氣,緊緊地抱了我一下。


 


那個擁抱,勒得我骨頭都疼了。


 


離別那天,是個有風的清晨。


 


我送他到路口,

風吹起我的裙角。


 


也吹紅了我的眼眶。


 


我為他整理著有些褶皺的衣領,一遍遍地叮囑:


 


「到了京城要給我們寫信,不要報喜不報憂。要是……要是考不中也沒關系,你隻管回來,我養你一輩子。」


 


說到最後,我的聲音已經帶了哭腔。


 


他在我耳邊低聲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