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剛以全國第一的成績通過法考,想和男友去他推薦的網紅餐廳慶祝。


 


我特意點了店裡最貴的招牌醬大骨。


 


可菜一上桌,滿滿一盤全是不能啃的關節脆骨。


 


我找老板理論,他卻叼著煙,指著牆上“圖片僅供參考”的小字,一臉無賴:“脆骨不是骨頭?吃不起就別點,嘰嘰歪歪的!”


 


我氣得發抖,看向男友,希望他能為我說句話。


 


他卻拉住我,低聲勸道:“算了算了,為這點事丟人,忍忍就過去了。”


 


老板見狀更囂張了,直接把盤子往我面前一推,骨頭湯濺了我一身:“吃!今天不吃完別想走!”


 


我看著男友懦弱的臉,和老板囂張的嘴臉,忽然笑了。


 


我拿出手機,

對著那盤脆骨、老板的臉、牆上的標語,以及濺滿湯汁的衣服,從不同角度,仔仔細細地拍了十幾張照片。


 


.......


 


我過了法考,全國第一。


 


男友李瑞說要慶祝,帶我來了一家網紅餐廳。


 


“就這家,我朋友都說好。”他指著招牌。


 


我點了最貴的招牌醬大骨。


 


菜上來了。


 


一盤白花花的關節脆骨,沒一點肉。


 


我叫來老板。


 


“老板,這是醬大骨?”


 


他叼著煙,眼皮一翻:“有問題?”


 


我指著盤子:“圖上不是這樣的。”


 


他拿手指頭敲敲牆:“圖片僅供參考,

字不認識?”


 


我問:“所以我花128,買一盤脆骨?”


 


“脆骨不是骨頭?吃不起就別來網紅店。嘰嘰歪歪。”他說。


 


李瑞在桌下拽我的衣服。


 


我看向他。


 


他使眼色,嘴型是“算了”。


 


我問老板:“你的意思是我吃不起?”


 


老板笑了,把盤子往我面前一推。


 


湯汁濺了我一身。


 


“吃!今天不吃完別想走!”他吼。


 


李瑞站起來:“有話好好說,別動手啊。”


 


老板指著我:“你管管你女朋友,什麼毛病?”


 


李瑞拉我:“行了行了,

少說兩句,忍忍就過去了,丟不丟人。”


 


我笑了。


 


男友愣住:“你笑什麼?”


 


我沒說話,拿出手機。


 


“你幹嘛?”男友問。


 


我對著那盤脆骨,拍了一張。


 


對著菜單上的醬大骨圖片和牆上“圖片僅供參考”的字,拍了一張。


 


對著老板囂張的臉,拍了一張。


 


我站起來,繞著桌子走了一圈,從不同角度又拍了十幾張。


 


餐廳裡很安靜。


 


所有人都看著我。


 


老板叼著煙,也看著我。


 


男友想來拉我,手伸到一半,停住了。


 


我把手機放回口袋。


 


“你到底要幹什麼?

別鬧了行不行?”男友低聲說。


 


我沒理他,轉身,朝門口走去。


 


“喂!站住!還沒給錢呢!”老板在後面喊。


 


男友追上來:“你瘋了?錢還沒付呢!”


 


到家後,我用鑰匙開門,身後傳來我男友的聲音。


 


“你到底想幹什麼?就為了那點事?”


 


李瑞跟著我進來,“砰”地關上門。


 


“我在跟你說話!就為了一盤骨頭,你至於嗎?當著那麼多人給我難堪!”


 


我換了鞋,徑直走向臥室。


 


李瑞跟在我屁股後面嗶嗶:“你今天太讓我失望了,我朋友都在,你讓我臉往哪兒擱?”


 


我打開衣櫃。


 


李瑞還在說:“你知道那老板是誰嗎?那是我爸的朋友李叔!你讓我以後怎麼見我爸?”


 


“哦,原來不是欺詐,是人情世故。”


 


李瑞愣住了,我從衣櫃裡拖出一個28寸的行李箱,打開,平放在地上。


 


“你幹嘛?”他問。


 


我把他那幾件掛著的襯衫、衛衣,一件件取下來,扔進行李箱。


 


他的聲音變了調:“你來真的?為這點小事?”


 


我不想鳥他,走到衛生間,把他那支電動牙刷,還有那瓶他最愛的蔚藍男士香水,一起扔進行李箱。


 


然後是書桌上他的筆記本電腦和充電器。


 


最後是電視櫃下面他的索尼PS5遊戲手柄。


 


“你瘋了!

”李瑞衝過來想搶,我把箱子合上,扣好。


 


行李箱裝不下,我還找了個黑色垃圾袋,把他放在玄關的球鞋和幾雙襪子掃了進去。


 


我一手拖著箱子,一手拎著垃圾袋,走向門口。


 


李瑞堵在門前:“我不許你這樣!”


 


我看著李瑞:“讓開。”


 


“你把話說清楚!”


 


我掏出手機,當著他的面,打開微信,找到他的頭像。


 


彈出一個確認框。


 


我點了“刪除”。


 


李瑞的頭像消失了。


 


我又打開手機通訊錄,找到他的號碼。


 


加入黑名單。


 


我做完這一切,把手機放回口袋。


 


李瑞看著我,嘴巴張著,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我打開門,把行李箱推出去,把那袋鞋扔在箱子旁邊。


 


“你的東西。”


 


然後,關上了門。


 


門外傳來李瑞瘋狂的砸門聲。


 


“你他媽有病!書讀傻了吧你!冷血動物!”


 


門外的砸門聲停了。


 


我打開筆記本電腦,新建了一個Word文檔。


 


光標在第一行閃。


 


我還沒想好標題,手機響了,是閨蜜林曉。


 


“臥槽,你朋友圈怎麼把李瑞屏蔽了?我剛看到他發了個‘呵呵,女人’。”“我把他刪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三秒。


 


“分了?就因為今天餐廳那事兒?我聽你提了一嘴。”


 


“嗯。”


 


“不是吧姐們兒,為了一盤骨頭?李瑞這人是慫了點,但不至於吧?”


 


“林曉,如果一個人,花了128塊錢,買了一部最新款的蘋果15 Pro Max遠峰藍版本,結果快遞送來一個華強北產的藍色機模。這叫什麼?”


 


“……詐騙?”


 


“說得好。那我今天這事,叫什麼?”


 


“……消費欺詐?”


 


“回答正確。所以這不是一盤骨頭的事。


 


林曉在那頭吸了口涼氣:“行,不愧是你。那你打算怎麼辦?真分了?”


 


“分,但李瑞他爸的朋友,那個李叔,也不能就這麼算了。”


 


“你想幹嘛?不會要去砸店吧?姐,冷靜,你是要當律師的人。”


 


我敲下鍵盤,打出第一行字。


 


我對著手機念了出來:“標題,《我,法考狀元,在XX網紅餐廳被上了一堂生動的‘欺詐課’》。”


 


林曉:“……”


 


“正文,分三部分。一,事情經過配圖。二,法律條文解析。三,舉報途徑展示。”


 


“等會兒……你要發網上?


 


“發。”


 


“你瘋了?李瑞他爸跟那老板是朋友,你讓李瑞臉往哪兒擱?”


 


我說:“他選擇站在他爸的朋友那邊,放棄講道理的時候,就沒臉了。”


 


“可你……你這是要把事情鬧大啊!”


 


“對。”


 


我把那十幾張照片一張張拖進文檔。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有知情權。菜單上的醬大骨是宣傳,盤子裡的關節脆骨是實物,這叫侵犯知情權。”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禁止虛假宣傳。他掛著醬大骨的招牌賣脆骨,

這就是虛假宣傳。”


 


“還有他那句‘不吃完別想走’,涉嫌強制消費,違反《消法》第十條,公平交易權。”


 


林曉在那邊沒說話,好像在消化。


 


我敲下最後一行字,把整理好的文檔轉成PDF。


 


“我寫完了,一萬兩千字,圖文並茂。”


 


“你……真要發?”


 


“我還會附上我給市監局、消費者協會、稅務局發的電子舉報信截圖。”


 


林曉的聲音有點抖:“稅務局?”


 


“一個128的菜品,不開票,隻讓掃碼付錢,你說他稅幹不幹淨?


 


“姐,我給你跪了。你這是要他S啊。”


 


我笑了笑:“我隻是在行使我的合法權益。順便,給廣大網友普個法。”


 


“你要發哪個平臺?”


 


“所有平臺。微博、小紅書、抖音,再@所有我能找到的本地**媒體。”


 


我掛了電話,登錄微博,點擊,發送。


 


我那篇萬字長文,發出後三個小時,爆了。


 


我的微博賬號漲粉五萬,“醬大骨俠女”的詞條爬上本地熱搜。


 


閨蜜林曉的電話打進來,聲音是破的:“姐!你屠榜了!全國熱搜第七!《我,法考狀元,在XX網紅餐廳被上了一堂生動的‘欺詐課’》!


 


“嗯”我刷新了一下後臺。


 


“市監局官微回你了!說已經收到舉報,正在核查!”林曉在電話那頭喊,“網友都說你是普法之光,人間清醒!”


 


我正看著一條評論。


 


“這個博主好剛,粉了。”


 


手機震動,彈出一條新消息。


 


來自林曉:“臥槽!快去看熱搜!風向不對!”


 


點開微博,熱搜第七,我的詞條沒了。


 


一個新的詞條掛了上去,後面跟著一個紫色的“爆”字。


 


#法考狀元分手索要巨額賠償#


 


點進去,第一條是那家餐廳的官微。


 


他們發了一段監控視頻,

配文:“公道自在人心。”


 


視頻經過精心剪輯。


 


畫面裡,隻有我站起來,繞著桌子,從不同角度拍照的“咄咄逼人”。


 


李瑞拉住我,我甩開他。


 


老板叼著煙,一臉“無辜”。


 


他推我、吼我的片段,消失了。


 


視頻下面,是九張微信聊天記錄截圖。


 


是我和李瑞的頭像。


 


上面的我:“分手可以,給我二十萬精神損失費,不然我就讓你爸的朋友身敗名裂。”


 


“李瑞”:“你太可怕了,我給不了。”


 


我:“那就等著瞧。”


 


截圖的時間,

是我發文前一小時。


 


P圖技術很專業。


 


最新的動態,是本地一家媒體發布的採訪視頻。


 


視頻裡,李瑞坐在鏡頭前,眼睛紅腫。


 


“她平時不是這樣的,我不知道她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可能……可能是我提了分手,她因愛生恨吧。”


 


李瑞對著鏡頭,流下一行淚。


 


“她威脅我,說要是不給錢,就毀了我爸的朋友,我沒想到她來真的。對不起,李叔,都是我的錯。”


 


評論區炸了。


 


“我就說有反轉吧?一個巴掌拍不響。”


 


“好可怕的女人,法考狀元?知法犯法啊!”


 


“這不就是敲詐勒索嗎?

支持老板報警!”


 


“人肉她!這種人憑什麼當律師!”


 


我的手機開始瘋狂響起,全是未知號碼。我開了靜音。


 


緊接著,我的身份證號、手機號、家庭住址,被人一條一條地發在了評論區。


 


一條置頂的評論是:“狀元住這兒啊,鄰居們多‘照顧’一下。”


 


林曉在那邊快哭了:“姐,怎麼辦啊?他們太髒了!這幫人瘋了!”


 


“髒東西,總要清理的。”


 


“可現在證據對你完全不利!全是坑!”


 


“叮咚。”


 


門鈴響了,我走到門口,通過貓眼看出去。


 


一個穿著藍色制服的快遞員。


 


我打開門。


 


“你好,法院傳票,請籤收。”


 


他遞過來一個牛皮紙文件袋。


 


我籤了字,關上門。


 


拆開,白紙,黑字,最上方是國徽。


 


原告:李建國。


 


被告:我。


 


訴訟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刪除侵權文章,公開道歉,並賠償名譽損失一百萬元。


 


案由:名譽侵權、敲詐勒索未遂。


 


林曉在電話裡問:“姐?誰啊?你還在聽嗎?”


 


我看著傳票上的字,笑了。


 


“在。”


 


“那你打算怎麼辦?所有人都覺得你輸定了!”


 


“別慌,

我剛拿到遊戲的入場券。”


 


法院通知我進行庭前證據交換。


 


我一個人去的。


 


推開門,一個戴金絲眼鏡的律師坐在我對面,是餐廳老板李建國的代理人。


 


他看見我,嘴角往上撇了一下。


 


法官坐在主位,面無表情。


 


“原告方,出示證據。”


 


金絲眼鏡律師站起來,把一個U盤和一疊打印好的A4紙放在桌上。


 


“法官,這是餐廳當晚的監控視頻。視頻清晰顯示,被告情緒激動,多次做出挑釁行為。”


 


律師頓了頓,拿起那疊紙。


 


“這是被告與我當事人的朋友,李瑞先生的微信聊天記錄。被告明確提出二十萬的賠償要求,否則就要‘搞臭’我當事人的餐廳。

這是赤裸裸的敲詐勒索。”


 


他說完,坐下,看著我。


 


他斜睨著我,眼神裡滿是篤定我必輸無疑的輕蔑。


 


法官看向我:“被告,你的意見?”


 


我沒看那些A4紙。


 


“法官,我先對原告的證據提三點質詢。”


 


金絲眼鏡皺眉。


 


“第一,關於視頻。”我說,“我申請對該U盤內的監控視頻進行專業技術鑑定,以確認視頻文件的完整性與原始性,是否存在剪輯、拼接、或刪除片段的痕跡。”


 


金絲眼鏡的表情僵住了。


 


他開口:“被告這是毫無根據的猜測!”


 


法官問他:“原告方,是否同意進行技術鑑定?”


 


金絲眼鏡的嘴唇動了動:“我們……同意。”


 


“很好。”我繼續說,“第二,關於微信截圖。P圖軟件現在很方便。我申請對提供截圖的手機進行司法鑑定,以核實聊天記錄的真實性。”


 


金絲眼鏡的臉白了。


 


“被告,你不要血口噴人!”


 


我沒理他,看向法官:“法官,他急了。”


 


法官敲了敲桌子:“原告律師,注意你的言辭。”


 


金絲眼鏡坐了回去,手在發抖。


 


“第三,”我從包裡拿出我的手機,放在桌上,“這是我的證據。”


 


“這是我當晚用手機拍攝的所有照片,共計18張,未經任何修改。照片的元數據,也就是‘時間戳’、‘地理位置信息’,都可以證明其原始性。”


 


法官點了點頭。


 


“哦,對了,還有一份證據。”


 


“我這臺手機,有個自動錄音的功能,很不巧,當晚,它錄下了全部過程。”


 


“包括李建國老板把我推開,指著我鼻子吼‘今天不吃完別想走’的那一段,錄得很清楚。”


 


“法官,您想現在聽聽嗎?”


 


開庭了,我沒請律師。


 


對方律師看見我一個人,很得意。


 


李瑞作為原告方證人,坐在證人席。


 


對方律師問他:“證人,請陳述你所知的事實。”


 


李瑞清了清嗓子:“被告,也就是我的前女友,在事發當晚,因為我提出分手,情緒失控。她揚言要是不給她二十萬分手費,就毀掉我父親朋友的餐廳。”


 


對方律師:“她有具體說過怎麼毀掉嗎?”


 


李瑞:“有。她說她法考第一,要把事情鬧到網上,讓餐廳身敗名裂。”


 


我舉手。


 


法官:“被告,你有問題要問證人?”


 


我站起來,走到證人席前。


 


“李瑞,你現在在‘華天律師事務所’實習,對嗎?”


 


“是。”


 


“你們律所的入職培訓,第一課是不是《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規範》?”


 


“是。”他皺眉。


 


“所以,你很清楚做偽證的後果。”


 


對方律師也站起來:“反對!被告在恐嚇證人!”


 


法官敲了敲法槌:“反對無效。被告,請直接提問。”


 


我看著李瑞:“我們交往的紀念日是幾號?”


 


李瑞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