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法律上的斷絕。


8


 


第二天一早,我從沈家客房醒來,換好衣服下樓。


 


沈時琛等了我很久,笑著說:“我已經讓公司的法務部給你準備了一份訴訟材料,今天下午你可以去律師事務所籤字。”


 


那是本市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律師是沈時琛的私人律師,也是業內頂尖的民事訴訟專家。


 


“沈少,李小姐。”陳律師站起來跟我們握手,“請坐。”


 


我們坐下後,陳律師拿出一份厚厚的文件,“根據沈少提供的資料,我們團隊已經完成了初步的訴訟方案。”


 


他翻開文件,“這是起訴狀,主要包括三個訴求:第一,要求解除您與李芳的母女關系;第二,

要求李芳賠償精神損失費;第三,要求李芳退還您歷年來給家裡的所有錢款,共計三十二萬元。”


 


三十二萬元,是我這麼多年來,過年過節給的紅包,還有李芳找我要的“急用錢”。


 


當時我以為那些錢是用來改善家裡的生活,後來才知道,大部分都被李芳拿去給梁振遠了。


 


我說道:“能不能查一下,這些年李芳到底給了梁振遠多少錢?”


 


“當然可以。”陳律師記下來,“我們會申請調查令,調取李芳和梁振遠的銀行流水。”


 


從律師事務所出來,手機突然響了。


 


是一個陌生號碼。


 


我接起來,對面傳來一個哭哭啼啼的聲音。


 


“囡囡,

是媽媽啊...”


 


是李芳。


 


我正要掛斷,李芳急切地說:“別掛!媽求你了,你去跟帽子叔叔說說。”


 


“讓他們放了我和你表弟吧!媽媽知道錯了,媽媽以後不會再這樣對你...”


 


我冷冷地問,“我們沒有以後了,我如你的願,和你們斷絕關系。”


 


李芳語塞了,隨即又哭起來,“我也是沒辦法啊!”


 


“你弟弟要結婚,家裡沒錢,你要是早點說你男朋友是沈少,我就不會這樣做了…”


 


“我說過了,他不是我弟弟。”我打斷她,“還有,你們已經被起訴了,等著法院傳票吧。


 


“什麼起訴?”李芳的聲音尖了起來,“你要起訴我們?我是你媽!你怎麼能這樣對我!”


 


我的聲音很平靜,“你既然知道你是我媽,為什麼當初要把我賣掉?為什麼要逼我嫁人?”


 


李芳氣急敗壞地罵起來,“你...你這個白眼狼!”


 


“我辛辛苦苦把你養大,你現在翅膀硬了就要和我斷絕關系?你良心被狗吃了嗎!”


 


“李芳,我勸你一句,好好配合帽子叔叔調查,爭取從寬處理。”我說完,直接掛斷了電話。


 


然後,我把這個號碼拉黑了。


 


從今以後,我再也不想聽到她的聲音。


 


接下來的一周,

我的生活漸漸恢復了平靜。


 


這天下午,陳律師突然打來電話。


 


“李小姐,有個好消息要告訴您。”他的聲音聽起來很興奮,“法院已經受理了您的起訴,而且我們調查到了一些新的證據。”


 


我問道:“你說說,是什麼證據?”


 


陳律師說道:“根據銀行流水顯示,這些年李芳從您這裡拿走的錢,大部分都轉給了梁振遠。”


 


“除此之外,梁振遠名下還有一套房產,首付三十萬,正好是您這些年給家裡的錢數。”


 


我的手緊緊握住手機。


 


果然,我的血汗錢,全都被拿去給梁振遠買房了。


 


“還有更勁爆的。

”陳律師繼續說,“我們調查發現,梁振遠並不是李芳姐姐的兒子。”


 


我愣住了:“什麼意思?”


 


“我們調查到的戶籍信息,李芳姐姐實際上根本沒有生過孩子。”


 


9


 


我的腦子嗡的一聲,問道:“那梁振遠到底是誰的孩子?”


 


陳律師頓了頓,“這就是最關鍵的地方。”


 


“根據我們進一步的調查,梁振遠是李芳背著你爸的私生子。”


 


私生子?


 


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怎麼可能...”


 


陳律師說,“我們還發現,

李芳在二十多年前曾經有過一段婚外情,對象是當時村裡的一個有錢人。”


 


“那個人後來出車禍S了,留下了一筆錢。李芳拿著這筆錢,以照顧姐姐遺孤的名義,把梁振遠接回了家。”


 


“但實際上,梁振遠很可能就是她和那個男人的私生子。她編造姐姐去世的謊言,就是為了掩蓋這個秘密。”


 


我整個人都呆住了。


 


怪不得李芳對梁振遠那麼好,甚至比對我這個親生女兒還要好。


 


原來,他才是她的心頭肉,她的親兒子。


 


“這些證據確鑿嗎?”我問,聲音有些發抖。


 


陳律師說,“我們已經找到了當年的知情人,還有一些醫院的記錄。”


 


“雖然李芳沒有給梁振遠上戶口,

但種種跡象都指向這個結論。”


 


“如果您有要求,我們可以申請親子鑑定,徹底坐實這件事。”


 


“做。”我毫不猶豫地說,“一定要做。”


 


掛斷電話後,我坐在辦公桌前,久久說不出話來。


 


李芳對我的冷漠,對梁振遠的偏愛,都有了解釋。


 


這些年,我一直在問自己,我到底做錯了什麼,為什麼她要這樣對我。


 


現在我終於明白了,我什麼都沒做錯,錯的是她。


 


第二天,陳律師正式向法院提交了要求進行親子鑑定的申請。


 


法院很快就批準了。


 


一周後,鑑定結果出來了。


 


梁振遠,確實是李芳的親生兒子。


 


這個消息傳回村裡,

立刻炸開了鍋。


 


村裡人這才知道,原來李芳這些年一直在撒謊,梁振遠就是她的私生子。


 


輿論瞬間倒向了我這邊。


 


原本還有人覺得我不孝,不該起訴自己的母親,現在大家才明白,李芳根本不配當一個母親。


 


與此同時,檢察院也正式起訴了李芳、梁振遠和王建雄三個人。


 


李芳被指控買賣婚姻罪和拐賣兒童未遂罪,梁振遠被指控尋釁滋事罪,王建雄被指控強J未遂罪。


 


開庭的日子定在了一個月後。


 


這一個月裡,李芳託人給我帶了無數次口信,求我撤訴。


 


但我全都拒絕了。


 


開庭那天,我和沈時琛一起去了法院。


 


走進法庭,我看到了李芳和梁振遠。


 


李芳蒼老了很多,頭發白了一大半,整個人憔悴不堪。


 


梁振遠也沒了當初的囂張,低著頭,不敢看我。


 


陳律師出示了最重要的證據——親子鑑定報告。


 


“根據這份報告,梁振遠與李芳存在母子血緣關系,梁振遠並非她姐姐的遺孤,而是她的私生子。”


 


然後,法官看向李芳:“被告李芳,你對這份鑑定報告有什麼要說的嗎?”


 


李芳終於忍不住,哭了起來,“法官大人,我知道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


 


她跪在地上,“都是我一時糊塗,都是我鬼迷心竅!我求求你,饒了我這一次吧!”


 


法官冷冷地看著她:“你現在知道錯了?那當初為什麼要這麼做?”


 


李芳哭得更厲害了,

一邊哭一邊說:“我...我也是沒辦法啊!都怪她,都怪趙清寧!”


 


她突然抬起頭,用一種怨毒的眼神看著我,“如果不是她,我就不會和他分手!”


 


“如果不是她,我就能跟著我愛的人去城裡享福!都是因為她,我才會過得這麼苦!”


 


10


 


我愣住了,什麼意思?


 


法官也皺起了眉,“李芳,你說清楚!”


 


李芳這時候已經完全崩潰了,她嘶吼著說:“二十多年前,我懷了那個男人的孩子,也就是梁振遠。”


 


“我想和他一起去城裡,於是想著商量離婚,S丫頭卻要跟著我,我也問過法院也是優先判給母親!”


 


“我就想把她賣掉,

然後一走了之,結果被S丫頭她爸發現,還打了我一頓!”


 


“後來婚離不成,振遠他爸卻出了車禍S了,如果我和振遠到了城裡,那天他就不會出車!”


 


“她害得我愛人S了!她越長越大,我就越恨她,我恨S她!”


 


法庭上一片S寂。


 


所有人都震驚地看著李芳,包括我。


 


原來,這就是真相。


 


她恨我,不是因為我做錯了什麼,而是因為我的存在,阻礙了她的美好未來。


 


但梁振遠他爸S了,她的希望也破滅了。


 


所以她把所有的恨,都發泄在我身上。


 


法官搖了搖頭,“李芳,你真是瘋了。”


 


“你因為你自己的失敗,

把所有的怨恨都發泄在她身上。你不配當一個母親。”


 


李芳突然狂笑起來,“我不配?那又怎麼樣!反正我這輩子已經完了!我什麼都沒有了!”


 


她從隔壁桌子上突然搶過一支鋼筆,衝向我,“都是你害的!我要你S!”


 


所有人都嚇了一跳,法警立刻衝上去想要制止她。


 


但李芳像瘋了一樣,揮舞著那隻鋼筆,誰都不讓靠近。


 


沈時琛本能地擋在我面前,但李芳的速度太快了,尖銳的鋼筆已經刺了過來。


 


就在這千鈞一發之際,一個黑色的身影突然出現,一腳踢飛了李芳手裡的鋼筆。


 


是沈時琛的保鏢。


 


他早就混在旁聽席裡,就是為了防止出現這種情況。


 


李芳被保鏢制服,

壓在地上動彈不得。


 


但她還在嘶吼:“我要S了你!我要S了你!都是你害的!”


 


法官立刻宣布休庭,法警把李芳拖了出去。


 


整個法庭亂成一團。


 


我坐在椅子上,整個人都懵了。


 


沈時琛緊緊抱住我:“沒事了,沒事了。”


 


因為李芳在法庭上行兇,她又多了一項罪名——故意傷害未遂罪。


 


法院當庭宣布,將對她從重處罰。


 


一周後,判決下來了。


 


李芳,犯買賣婚姻罪、拐賣兒童未遂罪、故意傷害未遂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梁振遠,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王建雄,犯強J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同時,法院還判決解除李芳與我的母女關系,李芳需賠償我精神損失費五十萬元,並退還我歷年來給家裡的錢款三十二萬元。


 


判決書下來的那天,沈時琛帶著我到法國西餐廳慶祝新生。


 


正舉完杯,悠揚的小提琴聲響起,沈時琛掏出一枚粉鑽鑽戒,“清寧,嫁給我,你願意嗎?”


 


我忍住感動的淚水,伸出手去,“我願意!”


 


沈時琛把鑽戒戴在我的手上,“這輩子,由我來好好疼你。”


 


我看著他帥氣的臉龐,喜極而泣。


 


是啊,就讓痛苦的過往就此離去,往後盡是順心。